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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留的意识中,燕染依稀觉得自己的头发被扯住了,他听见那曾在他耳边软语的声音冷酷地喊道:“你不服,我就让百刖灭族!”
第03章
不服?如何敢於不服?
燕染嘴角噙著鲜血,慢慢地笑。
原来自己是一只被抓来展览的猎物,愚蠢地爱上了冷血的猎人。在曾经的爱语温存的背後,等待自己的是冰冷的枷锁和牢笼。
李夕持要的不是澹台燕染,而是一具美丽的躯壳,是一个听话的木偶。
李夕持爱的人是沈赢秋。他对沈赢秋温文尔雅,会包容沈赢秋的放肆出格,他的目光会追随著沈赢秋的身影,寻找机会与沈赢秋搭话……
可是一个月前,李夕持那炽热的爱语似乎还在耳边。
被骗了,先爱上的人总是会输。
心痛,不甘,可燕染却已无力再做挣扎。此时此刻他甚至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了。
宾客们早已经没了欣赏歌舞的兴致。纷纷用同情或冷酷的目光观望著这个被掳来的异族少年。
燕染并没有求饶。
他摇晃著站起身、跌倒,再站起、再跌倒,素色的衣衫上沾满了斑斑点点的血迹。直到最後李夕持也变了脸色,让侍卫将他带下去医治。
那天之後,燕染昏迷了三天三夜,他曾经光洁的额角留下了一道寸长的伤疤。
在他昏迷的时候,李夕持去过他的身旁。
李夕持站在床边,看著熹微晨光中那一张变得苍白而虚弱的脸。曾几何时,那阳光一样的少年竟然变得如此黯淡?
李夕持的手掌在燕染额际的白布上停留,心中有一种隐约的惆怅。
像是打破了一件珍稀的宝物,或是遗失了什麽。然而真的让他形容,却又模糊不清了。
俱寂的万籁中,他忽然听见燕染在昏迷中呢喃,说著百刖的语言,念著故乡金色的沙漠,唤出父母的名字,甚至呼唤过那个小小的未婚妻,却自始至终不曾念出他李夕持的名字。
并不承认自己心中的失落,李夕持却想要立刻打断这恼人的梦呓。他粗暴地将手按在燕染的肩上,用力摇晃著;可等到燕染终於痛苦地呜咽了一声,似要醒来,他却又烦躁地踢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
此後不久,燕染被从厢房移去後院,开始了作为杂役的生活。因为缺少得当的治疗,那块伤疤永久地驻留在他的额角上。然而这样,却让燕染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因为李夕持不再找他侍寝,甚至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是因为那道疤痕的缘故吧,高高在上的涟亲王怎麽会去欣赏一个瑕疵品?
更何况,李夕持真正爱的人──那个清冷孤傲的沈赢秋又搬进了王府里。
有很多次,在扫除、培土、搬运库粮的时候,燕染曾经远远地看见他们的身影。他们在後花园里吟诗作对,赏花喝酒,虽然距离远得不足以让燕染听清楚他们的话语,但他心中却依旧记得,李夕持的风度,他的耐心与柔情,曾经是个什麽模样。
只是,沙漠上的那一场虚假的爱情,已经成为蜃影。
燕染并不打算永远留在涟王府。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开,必须离开。然後去寻找被俘虏来到焱朝的其他同胞,然後一起回到沙漠去。
然而目前,他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能力。
水土不服,大伤初愈,今时今日的他已经不复往日的康健,更无法经得住长时间策马驰骋。
更何况大焱不比沙漠,是一个每行走一步都必须考虑後果的地方,若是想要离开这戒备森严的亲王府,比拼武力显然是行不通的。
他必须等待,等待著自己完全被李夕持遗忘的那一天,等待著平地刮起一阵东风,将他带出这座灰色的囚笼。
可是很快的,燕染终於发现自己并不是“大伤初愈”那麽简单。
莫名地晕眩、恶心、持续的低热和腹部胀痛,一切都和百刖族那个秘密中的秘密几无二致。燕染不敢亲王府里的医官为自己号脉,而是偷偷地从厨房偷了一瓶清酒,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慢慢地呷下,却立刻痛得浑身抽搐起来。
那是另一个生命自我保护的警告。百刖族传说中,神明赐予的孩子,在父亲体内就懂得自我保护,若是父亲不小心摄食了不利於己的食物,它就会以最任性的方式进行抵抗。
在确信这一点之後,燕染抱著酒坛子在柴房门口呆呆地坐了一个晌午。
孩子是李夕持的,它来自於沙漠上那个炽热的第一夜。
百刖的男人,仅仅会为了自己深爱的人怀孕生子。燕染无可否认,自己曾经深爱过那个高高在上的男人。
可是如今,他已经失去了那份爱。
可是孩子却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此刻是孤身一人。
百刖是一度濒临灭亡的民族,因此对於短暂的生命有著极高的敬畏。
燕染不会抛弃这个孩子,他决定生下它。
转眼前春去冬来,
寻常婴孩,九月而诞,百刖之子却因为发育缓慢而需要在父体内停留一年有余。推算时间正是这一年的寒冬。若是正值料峭之时,如此阴冷潮湿的破屋,仅凭单衣又怎麽能保护住一个娇弱的婴儿?
为了孩子,燕染开始未雨绸缪。可此刻的他一无所有,甚至没有一文钱去为孩子准备衣服。
亲王府的仆役有领月钱。然而燕染却是李夕持随手丢下来的。杂役的册子里本没有他的名字,总管能有这个心,给他一些新衣被褥就已是很不容易。可谁料到又出了鸂鶒木那桩事端……一时之间燕染全然不知如何是好,幸而小秋匀了自己的夹袄给他。
於是燕染便借来了针线,晚上借著月色偷偷将袄衣拆开,一针一线地重新缝制成繈褓或的形状。他原先从未接触过这一类的活计,更可以说没有丝毫裁衣缝补的经验,因此很快手上便满是重叠的针痕,有的地方甚至感染溃烂,白日里只要一拿笤帚便痛不堪言。可他从未兴起过放弃的念头,就如同坚信自己有朝一日,终究会离开这华丽的樊笼。
这天傍晚,燕染放了工正往柴房那边走去,路上经过揽菊轩附近的游廊,远远便看见有什麽东西在夕阳下隐约发光。这里不是水边,附近也没有什麽光滑的石头琉璃瓦片。他心中好奇,便走过去看个究竟。
及至近前,他才看清楚这原来是一件月白色的袍子,用的料是光涓致密的上好绸缎,滑腻如雪似冰,远看反射著夕阳的余光,竟是燕染从未见过的高等货色。
燕染小心地看了看四周,然後慢慢弯下腰,将衣服拾起,心中忽然打了一个突。
第04章
这麽好的料子,恐怕又是李夕持送给沈公子的礼物,保不定是什麽异国的奇物。如今被丢弃在这里,实在是可惜。不如拿回去改了给孩子做衣服……
可若是李夕持突然又寻起这件衣服的下落怎麽办?像上次鸂鶒木的事情……自己已没有再多东西可让他们拿走。
想到这里,燕染便再不敢多生什麽念头,紧了紧身上的单衣,回後院去了。
这之後三四天,那件衣服一直躺在草丛里,没有人拿去处理,更没有人敢於私自独吞。就连李夕持也视若无睹,依旧通过游廊在揽菊轩里进进出出。
而每天默默地路过那件衣服身边,燕染心中却越来越不平静。
第五天的清晨下了冬雨,但即便下雨,扫院落的事情也决不可能耽搁。
百刖男人怀胎,因其身量较寻常女性高挑,且婴孩总是较为瘦小,因此父体直到最後一个月才略有显怀。然而胀痛与压迫的感觉却丝毫不减。
这天燕染发著低烧,他披上蓑衣戴了斗笠,肩膀被棕丝压得低低。从後院到花园仅几十丈小路,可破了洞的布鞋却早已湿冷一片。
他低低咳嗽了几声,游魂一般走到游廊边,抬眼正看见远处有一个小厮弯腰在捡那长袍。
这一瞬间,燕染忽然後悔起来,後悔自己没能先下决定将衣服捡回去。然而那小厮明明已经将长袍捡了起来,却似乎是听见了什麽,又急匆匆撒了手。燕染看著他慌张地往花园里跑了去,心中砰然一动,急忙紧走几步想将那袍子抢在手里。
然而他人还没有靠近,耳边忽然一阵沈稳的脚步声,竟然是李夕持领著沈公子来看雨景了。
长廊附近一览无余,燕染一时间也没有地方可以躲避。因此只有呆呆地握著笤帚,立在冷雨中看两人迎面而来。
沈赢秋首先看见他,立刻停下了脚步。
“怎麽?”
顺著他的目光望向前方,李夕持看见了一个瘦弱的小厮立在雨里,宽大的蓑衣与斗笠遮住了面容,而腰际以下的单衣单裤已是一片湿透。
沈赢秋冷笑道:“你们府里就是这样‘善待’下人的麽?”
即便是被心中喜欢的人被这样讽刺,李夕持还是觉得不悦。其实涟王府里对待下人并不薄,却不知眼前的这个瘦小仆役为何如此打扮。
心中怀著疑问,李夕持便命令那仆役:“你过来。”
仆役显然是迟疑了一下,依旧立在雨里不动。
李夕持从未遇到过如此木讷的人,心中不禁奇怪且愈发烦躁了,直接一拳砸在身边的廊柱上。
“本王让你过来,你是聋了还是瞎了!”
这时候,那小仆役才算有了一点反应,慢慢拖著脚步走进了长廊里。雨水顿时沿著他湿透的布鞋在青石幔的地面上汇聚起来。
“脱掉斗笠和蓑衣”李夕持命令他,“你是哪一房的杂役?如何穿得一身单衣?”
瘦小的仆役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将笤帚靠在一旁,慢慢摘下斗笠来。
额角一道丑陋的疤痕,疲倦而浮肿的眼廓,苍白倦怠的面色,枯干的嘴唇,唯有容貌清秀不减,且熟悉得令李夕持心悸。
这是一朵死去的花,被李夕持亲手自遥远的沙漠里摘来,却又硬生生地看著一点点枯萎。
曾经的沙漠阳光,如今却骨瘦如柴,在这个寒冷的大雨天仅穿著破烂不堪的单衣,浑身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
“……燕染……”
男人心中更加阴霾,於将近一年之後重新唤出这个名字。
安静地立在廊前,燕染垂下了眼帘。
面前的两人是如此光鲜英俊,令他无法逼视。相比自己则仿佛跌落泥沼中的一粒微尘,除了伤痕别无其他。
将近一年的时间以来,他曾无数次远远地望见李夕持的身影。而心中曾经激烈的爱恨,也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淡了。
今後,无论是看李夕持继续与沈公子暧昧纠缠,还是等著他明媒正娶一个贵族女子。都与自己再无任何关系。
可即便如此,燕染却无法不觉得悲伤。
他并非自怨自艾,只是忽然感到心痛。心疼那此刻正在他腹中忍受寒冷的孩子,一个永远不会被李夕持知道、被他抱在怀里呵护的孩儿。
也就在这时,他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笑。
“呵。”
出声的竟是沈公子。他打量著一身破烂的燕染,感叹道:“一年的时间能够让人变得如此淡然,真令人想不到。我原来还以为澹台公子会不择手段刺杀涟王爷,却没想到你竟然甘心做一个小小的杂役。”
他分明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著,却如同一把刀子,尖锐地楔进燕染某处看似愈合的伤口里,而皱起眉头的人却是李夕持。
“够了。”他几乎是第一次不愿听见沈赢秋的声音,“我们走。这里没有雨景可看。”
说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