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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嘟嘟的咸蛋黄可爱极了,景言仰着头出神地看; 他好想拿一根筷子来,戳破这蛋黄; 让它渗出来咸甜可口的油来。
不仅是景言想起了咸蛋黄,哑奴更是馋得咽了咽唾沫。他这新生的身体完全不符合他的实际年龄,有着还在发育期的年轻小伙一样的食欲和消化力; 他不得不一天吃许多东西,不然一会儿就饿得咕咕叫了。
看着咸蛋黄,哑奴突然想起来昨日从苏钦手下收到的还没有打开的一盒子点心。他急忙拿出来; 打开包裹得一层层的油纸,惊喜地发现里面竟然是蛋黄酥!蛋黄酥的酥皮上撒着黑白芝麻; 油汪汪的气味并不浓烈; 却把人的馋虫勾了出来; 哑奴立刻拿了一个给景言。
景言咬了一口酥皮; 层层薄弱酥香的脆皮下,包裹着跟天上太阳一样的咸蛋黄,再把咸蛋黄拦腰咬断,立刻从表面渗出来金黄色的油。蛋黄酥是咸的; 而景言以前一直是偏爱甜口,可是这会儿,他却觉得这咸恰到好处,原来咸口的点心也是这样好吃!这样一下子就又多出来许多美食的选择呢!
景言的口味可以很顽固,也可以变得很快。他想起自己曾经那么爱吃牛奶干,可是那孤独地饲养奶牛的老鳏夫死后,他就不再喜欢了,魏康裕小心翼翼大老远捧来的牛奶干,他连碰都不想碰。
当然,魏康裕随之而来受伤的表情是很能打动人的,可景言的心绝不是肉做的,幸好魏康裕见他不爱吃,也没有勉强他,那副受伤了的表情也掩藏住了。那些闻着味道不必何袖做得差的牛奶干,就落入了哑奴的口中。
现在,景言又爱上了吃咸蛋黄。
他一边一口一口咬着蛋黄酥,一边对着天上的咸蛋黄看,天上那蛋黄真大,色泽真诱人啊!吃起来味道一定很好。
就是,怎么瞧着瞧着,景言感觉那咸蛋黄,啊,是太阳,在瑟瑟发抖呢?
太阳怎么会发抖呢?当然是因为自己吃到好吃的了后才产生的幻觉,景言这样想。再过了一会,那一抖一抖的太阳抖掉了一身金灿灿要流油的光辉,越升越高,散发的光热也越来越强,到常人无法直视的地步。
——看上去不好吃了,像是哑奴煮破了的荷包蛋。
景言收回注视着太阳的目光,低头看自己正吃的蛋黄酥,脑子里一排排咸蛋黄在跳舞。他决定明天再看一次日出,感觉就着那个太阳,自己的食欲都会好上许多。
咸蛋黄可以做出很多好吃的。蛋黄酥,蛋黄饼干,咸蛋黄炒饭,蛋黄酱再继续搭配……哪怕单吃咸蛋黄就其他饭菜,景言都觉得好吃。
苏钦使人送来的咸鸭蛋,各各是双蛋黄,景言不爱吃蛋白,只爱吃流油的蛋黄,蛋白就撇给哑奴吃。蛋黄本身咸咸的,景言就着素素淡淡的白米粥,早餐刚吃这两种,景言都心满意足。
他看了三百五十六个日出,吃了三百六十五的好几倍的咸蛋黄。在他没有看腻日出前,他看到的每一个日出,都像是他第二天看到的日出那样,像一个顶级咸蛋黄般的,透着连拿着咸蛋黄的手指都想舔的油汪汪。
天上的咸蛋黄,在被他注视的这一年里,每一天升起的时间,升起后的模样,都是一样的。
第三百六十六天的早上,景言再看天上的咸蛋黄,突然没了食欲,把手中啃了一半的咸蛋黄丢到了白米粥里。他站起来,背过海面,朝反方向走去。
哑奴不慌不忙,舔舔自己拿着咸蛋黄的手指,才收拾东西,驾驶着马车跟了上去。
这一年来他们并非在同一个地方。沿着最初抵达的海岸线,选定一个方向往前走,不入城池,不近人烟,一直住在海边。没有他们过不去的地方,过不去的天气,习武之人,这些都并不在意。
景言的熟人偶尔会来看他,景言就一边吃一边听他们说。哑奴现在读写都很厉害了,给景言读话本的时候,亦是阴阳顿挫,节奏分明的,所以这一年来,景言过得十分满足。
因为伪装做得很好,所以没有无聊人士来追寻他这个“天下第一美人”,景言并没有受打扰。偶尔他们会来到较为繁华的海边,那些普通渔民见着他们这个组合怪异,也都会远远避开。
除了咸蛋黄,景言也吃遍了这些海岸线上的特色海鲜。别看他们一直沿着一个海岸线出发,可路过的海域不同,景观不同,自然盛产的海鲜不同。如果天天在一个地方吃海鲜,总归是吃腻的,可是不同的海域海鲜有不同的特色,景言又接受了苏钦派来的厨子,在厨子的巧手下,景言胃口大开,每天吃得比过去都多多了。
胖了十斤的哑奴就是对这个厨师实力的最佳证明。昔日里只保持着生存所需最低饮食的清瘦娃娃脸死士,如今不但脸还是娃娃脸,身体也微胖了。好在他靠着大量的习武,才没让自己变成中年发福的油腻大叔,虽然胖了点,可胖得挺可爱。
离开海边后,景言决定去大漠。
苏钦邀请过他几次,让他去徽朝的最南方去,说那里树木茂密,气候温润,还有很多徽朝其他地方难见的小动物,还说那里是他的地方,定会尽心尽力地招待景言。
可景言在动心之前,让哑奴先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在苏钦口中尽善尽美的人间仙境小南州,却是在其他人中是魔教的大本营。
小南州曾经是莲花教的地盘,莲花教全为女性,人人玩弄蛇虫蛊蝶等昆虫和爬行类,小南州又常年弥漫着瘴气,加之草木茂盛还毒性极大,所以小南州人迹荒凉,莲花教在里面过得是相当舒服。但是几十年前,莲花教的人被魔教的人屠杀皆空,小南州便彻底换了主人。
连掩饰都没有掩饰的魔教中人,一直以来自号“魔教教徒”,对这个好像天生就站在正义另一边的教名并无美化。这个教派同样传承已久,在武林还兴盛的时候也是兴风作浪,作风邪气的很,就像话本里的魔教一般,大奸大恶的事情不做,小奸小恶的事情不断。每每正派人士之间有纠纷了,当时还很有权利的武林盟主就会搞一个围剿魔教的活动来团结一下内部,而魔教也狡兔三窟,诡计多端,极少因为正派的运动而伤筋动骨,于是这种围剿的活动搞多了,江湖暗地里就有传言,说正派是在“假打”,这个围剿的活动才没再搞了。
徽朝对武林的打压,不仅打压了正派,也打压了一向肆无忌惮的魔教。江湖被徽朝从虚的无处不在的概念,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地块,那地都被正派或亦正亦邪的散人占据,而比起那些势力就势寡的魔教可在那里呆不下去,只好跑到小南州,抢了莲花教的地盘。
小南州因为独特的地理环境,实在算不得好地方,交通不便,物资极少,几乎独立于徽朝,前几任皇帝都不爱管这一块,士兵们来都不愿意来,才会让善于驱使昆虫爬行类的莲花教在此如鱼得水。不过魔教为了要一个自己独立的地盘,也是下了狠心的,硬是把小南州改造了一番,外人无从得知曾经寸步难行的小南州变得什么样,只知道他们在那里什么都不缺,过得同样悠哉。
这会景言倒是从哑奴读得苏钦的来信中,知道小南州的部分情况,而且苏钦介绍的这些情况,都骚到了景言的痒处,好像那儿处处都好玩,样样都好吃,可是苏钦的邀请虽然令人心动,却只是单份的,魏康裕和修斯远,可都邀请景言去大漠玩呢。
一加一等于二大于一,景言在没有明显偏好的情况下,选择了那两个人。
或者说,在上述公式中,魏康裕的请求,重量是大于一的,嗯,景言觉得,他等于一点五吧。
所以,他要到大漠了!
……
大漠离景言此时呆的地方是相当远的,只是用来缓慢行路的马和马车,就不能适应长时间的赶路了。
两天后,景言就见到了风尘仆仆却仍然优雅如初的苏钦。苏钦给景言带来了新的马车和马匹,还有种种物资,而他又说,他是要陪着景言走一段路,把他送到大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嗯我的口味变了……
现在心心念念的是蛋黄酥……
景言:我要千里送啦!你感动吗?
魏康裕:不敢动不敢动,已激动到晕厥。
65、六十五章 。。。
景言并没有拒绝苏钦的陪同。苏钦信里写的小南州太美了; 景言打算去完大漠之后就去小南州玩。苏钦并不知道他的想法,在从海边去大漠的路上,见缝插针地故作不经意地说起小南州到底有多好玩,随时不忘诱惑景言。
苏钦妙语连珠; 说起小南州来总能找出许多不重复的夸奖话; 所以景言放弃了暗示,转而津津有味地听着介绍。
哑奴突然发现原来一张好嘴这样重要; 忍痛停下进食,跟着专心倾听起来; 心中不断地揣摩着苏钦的用词和语气。在这方面,苏钦足以成为他的老师,哑奴之所以现在能读话本读得特别动听; 也是在那阵苏钦跟着他们的时候学到的。
不紧不慢的一个月后,他们终于到了大漠的边缘。天气逐渐干燥起来,风沙也多了; 绿色渐变成干裂的黄土颜色,黄土又变成黄沙。在黄土与黄沙的边缘; 景言停下了脚步。
此时哑奴驾驶的马车已经变成了另一幅模样; 骨架小了一圈; 马车底十分沉重; 马车用了最为解释的蓬布包裹得严严实实,车里的物品也都被各种支架牢牢的固定住,这都是因为边疆大漠的风沙大,不得不如此。马车里装着的食物; 也是耐存放的干粮居多。
景言停在这里,是因为做好了告别的准备。苏钦说送他到大漠,而现在已经到了大漠。可是,苏钦并没有转身就走的打算。
他说:“我把你们送到魏康裕那里再走。”
此时没有戴着斗篷的景言疑惑地歪歪头,心想,你明明以前要杀他的,怎么现在听着像是有什么交情呢?
苏钦以为景言是问他怎么认识魏康裕,便笑着说:“魏康裕也是我的朋友,这次送你们来,我也正好见见他。”
景言更疑惑了,“朋友”?难道苏钦是要借这个机会再来杀魏康裕?可魏康裕是边疆军的少将军,从魏康裕写来的信看,这一年来他屡立战功,又有着武伯侯的支持,他在边疆军极有威信,边疆被魏家人保持着如同一个小王国,苏钦是多想不开,才会来这里暗杀魏康裕?
景言生怕是这个结果,但是转念一想,他并未从苏钦身上察觉到杀意。虽然苏钦提起魏康裕的名字时,有种隐藏得很好的厌恶,但是这种厌恶真是单纯的两看相厌,并未掺杂其他的情感。
也许,这两人的工作有什么交流?
魔教称霸小南州,苏钦又说他在小南州做主,这分明是把自己的身份捧到景言面前叫他看嘛。除了魔教教主,还有谁能扯得起这好大威风?
也是,苏钦一直以来都在景言面前表现的无所不能,神通广大。景言并不觉得自己不如苏钦厉害,可他必须得承受,在享受生活上,一百个景言加起来都不如一个苏钦。苏钦嘴里说的好吃的好玩的,总能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