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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
他们势大,将来两个孩子的婚事都是个问题,万一被他们拿来联姻怎么办?
所以她这些天想明白了,跟着小叔子,他干什么,她就带着孩子们干什么。
吴有为一来,说已经跟张升说好了,就等着翻个黄道吉日,拜师。
“那就麻烦小叔了,我这边备上拜师礼。”吴孟氏浅笑道:“就请小叔找个黄道吉日,让琼儿过去拜师。
“行,拜师礼我准备,嫂子,你不知道张升那人喜欢什么,您现在给琼儿准备一身好看一点的衣服,到日子了好穿戴!”吴有为听吴孟氏同意了,十分高兴。
结果吴孟氏说完这件事情,又道:“那日小叔您说的事情,我觉得挺好,咱们分出去就分出去吧,也省得嫡子那边总嫌弃。”
这是同意跟他一起分宗了?
吴有为更大喜了!
他一个人分宗出去有点说不过去,两家分出去就好多了。
以后还能侧面证实一下,吴老夫人的那些事情,并不是单纯的猜测。
他好歹也是看过宅斗剧的现代人,好好的吴家,有出息的庶子不是早逝就是没出息,说这里头没有吴老夫人的手笔,谁信啊?
第126章 程鹏云,字万里
吴有为跟二房谈妥了之后,就跑出去买礼物了。
古代入学拜师时,学生需要提供给学院或者先生的六种带有特殊寓意的礼品。
般称为束脩六礼:肉干(谢师恩),芹菜(业精于勤),龙眼干(启窍生智),莲子(苦心教学),红枣(早日高中),红豆(宏图大展)等组合成的六礼束脩。
吴有为一样买了十斤。
肉干买了最贵的牛肉干,据说是蒙古那边的手艺,这玩意儿卖的比新鲜牛肉还贵一辈!
除了这些标准化的东西,吴有为还买了十匹布,在吉祥布庄买的最好的绸子和缎子。
关员外听说他是给小侄子操办拜师礼,挺着大肚子笑道:“那光买了绸缎不行,得搭配上合适的丝线,我这儿还有最精致的绣花针,正好,算作搭头给你了!”
吴有为千恩万谢了一番。
小小则趁机跑去菜市场,跟屠夫定了一整头的光猪、鸡鸭鹅鱼等等肉食,青菜当天买就行了。
吴有为更是去了天台酒露的酒坊,买了两坛葡萄酒,竟然很贵!
据说这葡萄酒酿好酿坏全看老天爷,有的酿造之后酸了就只能贡献给土地爷了,所以十之五六的成功率,价格当然昂贵了。
又买了两坛酒露,这个就是烈酒了。
杂七杂八的定完,等回去二房那边,日子已经定下来了,后天。
“黄道吉日,诸事可行!”吴孟氏笑着道:“我这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你二哥留下来的一套笔墨纸砚,当时生了琼儿之后,他就说,这个一定要留着给琼儿当拜师礼
*。。。。
吴有为看了,那是一套唐代的笔墨纸砚,这在明朝也是难得的古董了。
“这个可以,总归是二哥的一片爱子之心。”吴有为能说什么?他什么也不能说。
因为吴孟氏摸着那套笔墨纸砚已经眼泪婆娑了。
看来二嫂跟二哥的感情,很深啊!
记得以前说二哥那屋里好多侍妾和通房丫头,而且二哥脾气不好,说打就打,说骂就骂。。。。。
唉,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吴有为又回到张家,跟张升说了一下,定好了日子,也到点去群芳阁了。
张升叮嘱他:“一定要小心,你第一次去,可别着了人家的道。”
“不会的,放心啦!”吴有为没告诉张升,这些计划里,都有万通这位锦衣卫千户参与。
吴有为没打算带小小,带着他进去也是给人端茶倒水站着伺候人的,何必呢?
他就不信群芳阁没有服务生!
没有服务生,不还有服务员么?
带着吴二是让吴二给他赶车。
他自己不会赶车,要是会的话,他连车子都不用吴二驾驶了。
可是他这边前脚刚出门,后脚小小就亦步亦趋了。
“你跟出来干什么?”吴有为往回推他:“回去!
“我不!”小小如今也自称“我”了,吴有为允许的,打算等他熟悉个两三年,就放他良籍,连吴家村那边的房子,他都打算给他一一栋。
“老爷,我跟着你,站在身边才能放心,林素管家说了,你去那地方,要当心,玩归玩,不能中了人家的计。“小小一脸坚决的样子,拉着吴有为的衣带不撒手。
吴有为为了自己的衣服着想,最后只能点头同意:“但是你进去后,不许跟那里的人搭讪,那里的姐姐妹妹们虽然漂亮,可那都是要钱的啊!”
虽然没去过特殊场所,但是也听说啊!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的好么!
那种地方,一杯茶能卖出一斤茶叶的价格,也不知道一壶白开水要多少钱,该不会跟网上恶搞的那样,一份白开水开价五十块吧?
哦,这个时代,估计一壶白开水,开价二两银子??
吴有为语重心长的叮嘱小小:“记住了没?”
“记住了。”小小狂点头。
吴二在一边笑的直发抖,老爷太逗了!
那种地方,吴二也没去过,但是他听人说过,一般的窑子也不贵,但是有钱有势的大爷们去的地方,他就不知道了。
吴有为的小马车是一辆类似翠幄清油车的小车子,只不过他是男的,用翠色不好,显得娘气,用的是乌银色,带着点闪光的那种淡淡的乌色清油车。
一般读书有功名的人都乘坐这种车子。
小车一路走到了群芳阁,早在群芳阁门口等着他的杨一清就看到他来了,赶紧迎上去。
他跟他表哥一直坐在车里等着,并不曾下车。
吴有为看到他就停了车子下了来:“应宁兄。”
“有为贤弟,来,这位便是我表哥程鹏云,字万里。”杨一清介绍了一番他身后跟过来的年轻人。
程鹏云是一个一看就是个商人的人,他有着商人的精明气质,但是眼神清正,可能是良心商人,并没有一般商人的狡猾奸诈。
“万里兄,好名字,鹏程万里啊!”吴有为笑着拱手为礼。
杨一清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后便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有为贤弟乃是真正的正人君子!
程鹏云也十分惊讶,赶紧回礼道:“想不到应宁口中的有为贤弟如此年轻,也是,你们都不大就中了举,真是年轻有为啊!”
这也暗合了吴有为的字。
其实程鹏云是惊讶的,没想到吴有为竟然对他一点颜色都不给。
要知道,在古代,士农工商,商在最末,比起工匠都不如,都说商人逐利,士子们又给他们冠以“铜臭”的名声,一个个对商贾都是不屑一顾的样子。
入仕之人不得经商是铁律。
更是怕被人说自己铜臭,不管不顾的不敢沾惹商人,生怕自己也“铜臭”了去。
故而,读书人在这个时候对商贾那真是划清界限,很少有商人能得到读书人的青睐。
他以为就算有表弟的面子,这个跟表弟一样少年成名的举人,最多跟他说说话,和颜悦色别想了,最多不冷场。
不过他也真的很想见一见这位举人,因为他去吉祥布庄进货,看到了门口新刷,上去的对联。
吉祥布庄的那位关员外背景深不可测,竟然挂了一个举人的对联出来,他就对吴有为上心了。
某一日还去了天台酒露坊,那里竟然也有一副!
后来路过表弟的房间,听了一耳朵,知道他想找个机会帮吴有为,他就主动站出来,说想找个时间,去见识一番群芳阁。
因为以他的想法,文人嘛,扬名立万除了在仕途上,就是在风月场所,那里消息传递的很快,真名士自风流么!
而且他也真的很好奇,群芳阁作为京中最大最有名的青楼,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应宁兄也不比我大了多少。”吴有为眨了眨眼睛:“大家都是年轻人,好奇心重嘛!”
三个人见面后就自觉熟络了起来,一起走到了群芳阁的大门口。
这三个人都年轻,穿戴都十分耀眼。
程鹏云虽然是个商人,但是也穿着十分精致的掺了蚕丝的细棉长衫,头上戴着一顶银镶宝石的头冠,腰间玉佩、香囊、荷包、扇袋等等一应俱全。
杨一清则是一身锦缎长袍,脚踩黑皂靴,有三分倜傥七分风流,加上他长得好,人又年轻,绝对是自画卷中走出来的浊世佳公子。
相比起来,吴有为就清爽多了,他穿着的是天青色绸缎长衫,头上掐着一顶极品羊脂玉做成的玉冠,腰间束着的腰带上也镶嵌着极品羊脂玉,跟玉冠的颜色相同,同处一 一 块玉石。
可以说,为了这次出门,吴有为没怎么想呢,林素管家和家里人却兴奋得不行,全身行头都是专【门设计的,徐娘带着丫鬟们做了五天才做好。
这一身行头,让见惯了富裕的程鹏云都为之侧目。
刚才在外面,到底是天黑,他也看得不甚仔细,如今进了灯火辉煌的屋里,就看出来了。
这吴有为全身不说珠光宝气,但是这一身行头绝对不便宜!
玉冠、玉腰带、玉佩,就连扇坠都跟玉冠出自同一块玉料!
看来这位不缺钱啊!
群芳阁是个三层高的建筑,但是却是个四合院的设计,三层高在古代已经是很高了,按照规矩,除却有官职和王府、皇宫之外,不得超过四层。
当然,塔这种建筑除外。
其实古代不太多见多层建筑,原因是他们没那么高的技术,最多二三层已经不错了,再高就需要真正的建筑大家来出手。
而群芳阁的整体建筑就是一个三进四合院样式,只不过主建筑是三层,两边的建筑是二层,这样可以有更多的空间划分屋子。
至于划分那么多屋子干什么,不用说大家就能心领神会了。
后头还有有十八栋小楼,按消费档次分为上中下。
上四,中四,下十。
一进是门面,正房高三层,两边的两层都是一个个的雅间,屋子中间是一个很大的台子,舞台。
为了向贵客们介绍新挂牌的美人,露脸演出都在这个台子上。
这里的四位花魁分别占了上四楼,属最高档,只接待京中权贵,当然,也有文人雅士,以及才子们。
而真正高级的地方,则是在二进。
他们一行三人带着各自的书童和常随刚进门,老鸨就迎了上来,一看这架势,顿时就一甩香喷喷的帕子:“请三位老爷去二进!〃
一进就是高级场所了,跟一进的大不相同,最高级的自然是三进,只不过要想进三进的话,就得在那里过夜,因为三进是给高级的那些女子们接客用的,花魁单独住着的小院子是不对外开放的,除非真是大贵人。
吴有为第一次来这种场合,也是第一次看到老鸨这种传说中的人物,眼神亮亮的看过去,却清澈透明,没有一点猥琐,纯属好奇。
小小跟他一个样儿,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女子。
来之前他已经被林素管家紧急培训了一番,这个时候,麻利的掏出了一个荷包,大红色的,绣着“福”字,徐娘给他的,递了过去:“给妈妈喝茶。”
“哎呀!”那老鸨又是一甩手帕子:“好英俊的哥儿呀!”
小小被甩了一脸手帕,那手帕太香了,当时就“阿嚏”的打个不停,跟被狗追了一样赶紧贴在吴有为身上:“呵呵!”
还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