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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一突,猛然回头,紧接着一声哐啷巨响,是木头凳子被人一下踢倒发出的,而把凳子踢翻在地的人正是叶笙!
某人被凳子拌了一下,正踉跄着有些站不稳,陆铭远上前瞬间将人扶住。
叶笙有点茫然地瞟了眼被自己弄倒的木凳,而后才看向了扶住他的人。原本他看到是陆铭远来了,惊喜之下不禁立刻冲过来想抱住他,但被这一绊,倒让他有点无措不知道该说什么。
怎么走个路也会摔?他也真是够可以的!叶笙觉得有点丢脸,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陆铭远面前出这种错了。
“没事吧?”陆铭远微笑着先开口道。
叶笙摇摇头。
“怕吗?”他又问。
“不怕。”叶笙回答干脆,一开始他有点惊慌,但后来也没怎么害怕。他知道陆铭远肯定会来找他,只是有点担心地想,他这次又让他相公着急了吧。
确定叶笙确实没什么大碍后,陆铭远叹道:“这么晚了,你也没睡。”
他瞧着,这个房间环境还挺好的,叶笙在这里应该没受什么罪。
叶笙有点好笑地反问:“这种时候,我怎么会睡得着?”
他好歹是被人掳了,就算不怎么害怕,也不至于能心安地去睡大觉吧?!
陆铭远唇角微勾,不仔细看都看不出他脸上的笑意。他没再说什么,定定注视叶笙,像是在确认他的小夫郎真的找到了。
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失而复得的喜悦让他感到无比轻松。
叶笙也就由着他相公盯着看,没一会儿,就被陆铭远认真又温柔的眼神灼得脸颊有点发烫,一路烫到心里。
成为陆铭远的夫郎后,不管什么时候,他都觉得很心安。
“回家去。”
“嗯。”叶笙点头。
洛千站在离门口不远处,冷眼看着两个人旁若无人地温情相与,心里翻涌着深深的挫败跟绝望。
这么温柔的样子,他还真是头回在陆铭远这个男人身上见到。
他重活一世,与他在异世相遇到底为得是什么?!有什么意义?!
一开始知道陆铭远也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心里狂喜得无以复加,结果没多久他就了解到这个人居然娶亲了?
娶就娶吧,他曾侥幸地想,只不过是被迫娶回去的人,那种看起来弱弱的人,不是陆铭远那种男人能看得上的,他有的是机会。
可很快,他就发现,陆铭远对待他那个所谓夫郎的态度,和他想象的并不一样。
牵着叶笙的手往出走的时候,陆铭远瞥了眼旁边的洛千。
他侧身站在离门口不远处,暖色的烛光,映衬在他一侧绝美的面容上,显出一股凌厉的妖异。
“别再有下一次!”他越过洛千,语气冷沉道。
洛千直挺挺地站在原地,等两个人走远了,才动了动脚吹灭了房间的灯,关门向院子的另一个方向走去。
屋外挂起的两盏灯笼让他忽然觉得分外刺眼,就像刚才陆铭远和叶笙在一起的画面一样让他觉得刺眼,想要狠狠摧毁。
深吸了口气,洛千终是忍着没对那灯笼做什么。
他加快脚步远离了那点微弱的光亮,将自己隐藏在浓重的夜幕里,自言自语般地轻声呢喃道:“一个男人有这么强烈的嫉妒心,真是太难看,也太恶心了!”
不知什么时候,有人走到在他身后,道:“你看,过去这么久,他们的感情只会越来越深,这下,你该死心了吧?”
洛千回头,语气森然道:“那你说,是谁害的我和他错过这么久的呢?”
闻言,洛千面前的男人一个激灵,手心里霎时沁出冷汗。他看着一步一步向他靠近的人,舌头打结道:“那个……你……你注意点……我好歹是……”
“你觉得我会在乎吗?”洛千嗤笑一声打断他的话,而后死死盯着他,满面阴色,衣袖下的薄刃动了动,寒芒忽闪而出。
……
凉丝丝的夜风一下一下拂过脸颊,叶笙不禁伸手捂了捂一边侧脸,陆铭远微扭头看去,“冷?”
“还好。”
回到家一进屋,叶笙养的那只土狗小强就哼哼唧唧地爬了过来,在叶笙脚底下打转轻蹭,兴奋地迎接主人的回归。
“看样子也不是特别傻。”陆铭远将油灯点亮,微笑道:“起码没自己先睡,还知道等人回来。”
叶笙蹲下身安抚了自家宠物一会儿,又抬头问道:“你给他喂东西了没有?”
“一回来就出去找你了,哪有时间喂。”
“那它一定饿坏了。”叶笙有点心疼地叹息。
陆铭远的注意力不在狗身上,蹙眉问叶笙道:“那你呢?吃过饭没?”
叶笙被带走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做饭,也大半天没吃东西了,不过或许是过了点,他倒不觉得饿。
“我不饿。”他道:“厨房里应该还有点剩饭,我去给小强盛点。”
“这么晚了,我去就行!”陆铭远拉住他,又想起什么,戏谑道:“小心你再磕了绊了。”
叶笙一窘,不说话了。
陆铭远笑笑,忽然将他紧紧抱住,略低下头在他耳边轻道:“还好,把你找回来了。”
叶笙心头一紧,闷闷道:“我又让你担心了。”
“嗯。”陆铭远大方承认。
叶笙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乖乖的任由他抱着。
良久之后,他将人放开,给叶笙找了几块糕点嘴零垫肚子,都这么晚了,也不适合再吃太多东西。然后又起身去厨房,打算给被饿了很久的小土狗找点东西喂。
第二天,陆铭远便不放心再把叶笙一个人留在家里了,带着他一起去了缎庄,叶笙知道他的顾虑,不敢再出言反驳,乖乖跟在他身边。
路上,却又忍不住道:“不如,我跟沈云一起去酒楼帮忙?”
自从他们搬家到镇上,沈云就每天早出晚归地去他家酒楼里干活,虽然他们还在一个院子里住,但住的屋子前后院隔开,不特意去找都碰不上,算下来,他和沈云似乎都两三天没见过了。
“不需要!”陆铭远带着他走在街上,果断拒绝,目不斜视。
“总不能以后都天天跟在你身后吧?”叶笙迟疑道。
“为什么不能?”陆铭远认真反问。
“……就是家里,洗衣做饭,劈柴擦地那些活怎么办?”叶笙看向他道。
他心里清楚,他相公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家里的地板一定要每天擦洗得干干净净,衣服床铺也是隔两天就得洗一次,这是他们以前住在一起没几天他就发现的。
当时他们住的房子很久没修,房顶门窗有的地方破了,让灰尘总是很容易就落进去,住的屋子里本就是硬泥地,有时风一吹还会跟着起灰,住在里面的人,和放在里面的东西就很难保持得多干净。
结果,就那样,陆铭远一有空就皱着眉打扫卫生,拿块抹布把每一个角落都细细擦一遍,脸上嫌弃的眼神太明显了,让他现在都记得很清楚。
叶笙当时着实惊讶了一把,因为村子里很多家都和他们家差不多的情况,从没见谁非得把整个屋子擦得一点灰尘都没有才行。而陆铭远一个村里出了名的懒汉为什么会那么挑剔?那么勤快?
比较之下,他还暗自反省,是不是自己平日里太邋遢了?这个认知让当时的叶笙羞愧了半晌,而后开始学着陆铭远,并抢在他前面,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
那时,陆铭远每天都出去打猎,叶笙就拿块抹布,盯着哪个地方又落了灰,然后赶忙擦干净。洗衣做饭用得时间都比不上他打扫卫生用的时间长。
估摸着陆铭远快回来的时候,叶笙会再次仔细检查一边,小心翼翼的,就怕他回来后不满意。
对于叶笙问得的问题,陆铭远很干脆地吐出三个字:“找人做。”
叶笙愣了下,找人来家里干活这个想法陆铭远一早就跟他说过了,不过那时,他觉得那些活他自己就能干,没必要找别人,而且还费钱。
在钱的问题上,叶笙对自家的收支情况并不十分了解。他相公生意上的那些银钱流动他很少过问,偶尔在他相公看账时在旁边瞅两眼,也看的眼花缭乱。
虽然被他相公拉到桌案前教过怎么看账怎么做计算,但时间一过,叶笙对那些稍微复杂冗长的数字算法就记忆模糊了。而且,相比于写数学做计算,他更喜欢识字写字。
陆铭远也说过,他可以一步步来,先学会识字看书,拿笔写字,之后如果他有兴趣还可以背背成语,读读诗词之类的东西。
等他什么时候对……嗯……对数学感兴趣了,他随时可以再教他。
叶笙对此表示很赞同,他对识字这块学得很认真,因为他知道只有他认识的字多了,才能真正看懂他买的那些小话本上讲的故事。
叶笙的想法很简单,他不去特意了解陆铭远的生意到底赚了多少钱,只要知道他相公事事顺遂,没有遇到让人忧愁的麻烦也就放心了。
在叶笙心里,最在乎的只是自家相公。之前他还担心自己什么都不会,一点忙都帮不上。
可后来,他渐渐明白,如果他收拾好家里的一切,给他相公做件衣裳,做顿好吃的饭,或者在某些时候主动点配合点都是可以让他相公高兴的,他并不是一个没用的人。
他知道,陆铭远喜欢他。
这次,陆铭远再提出往家里买仆妇的事,叶笙就不敢再出言反对了。
谁让他在自己家还能被那个叫洛千的掳走一次呢?
按他相公的说法,家里多个人照顾他,他的安全就多份保障。
又去了趟人牙子那里,陆铭远仔细挑选,雇佣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老妇,虽然上了些年纪,但看起来身体健朗,而且面带笑容,心态很好的样子,只这一点就比牙行的其他人好的多。
毕竟是个年纪大点的人,花的钱不多。他又雇佣了两个会点拳脚功夫的壮年汉子,作为护院,这个花的银子就比较多了。
本打算有这三个人就够了,结果牙行老板又笑呵呵地给他推销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准确来说是个双儿,即便皮肤暗淡,眉心那抹红色依旧看得清晰。
和他家叶笙差不多的年纪,却比叶笙看起来要矮小瘦弱得多,更像是十一二岁的样子。
“这孩子,就因为是个双儿还长得不好看,来来往往的人都不愿意要……”
这话说的也真够直白。
“没人要,就要卖给我?”
“看你从我这里带走三个人了,这么照顾我生意,这孩子我会给你算的特便宜,几乎白给你……你别看他瘦弱,脑子伶俐干活麻溜着呢……”
在牙行老板的巧舌如簧下,陆铭远不甚在意地答应了,反正,确实也不贵。
和那老妇跟护院的长期雇佣不同,这孩子被他彻底买了下来。
回到他家,院子里四个人成排站在一起。
突然多出四个陌生人,以后还要住在一个院落一起生活,叶笙有点不自在。真的要找人来替他干活了啊,那他以后干嘛呢?
那个老妇姓吴,以前也在别人家做过帮工,认识的人都叫她吴婶,两个当护院的壮汉是一对兄弟,一个叫裴志,一个叫裴勇。
被他买来的那个孩子,叫什么他倒是还不知道,被那人牙子忽悠着将人买下时,他好像挺随便的,都没怎么多问。
对着面前的四个人把该交代的话都交代了后,陆铭远就带他们去各自的住处,然后让他们该干嘛干嘛。
“你叫什么名字?”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