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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超级英雄的御用队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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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
    众人随着艾伯的目光同时望向同一个地方,只见半小时前还能看得很远的丛林,此时已是*掩映,无路可去。烟雾白中偏黄,像清晨的水雾般,不厚也不薄,但却带着奇怪的味道以缓慢的移动散布各处,逐渐遮掩住了他们之前走过的路。
    “可能是下了雨,冷热气流交替造成的吧。”其中一人坐回了原位,往篝火里扔了一根木块,并不以为意,“我说,那小子是不是迷路在丛林了?”
    “很有可能。”艾伯想了想,对罗德道,“上校,我可以用信号弹吗?”
    他想了想,道:“可以。”
    当艾伯对着天空发射出一颗明亮的信号弹后,大家都看向被迷雾封闭的丛林入口的位置面容凝重,五分钟后,依然不见朗姆洛身影,这让他们感到大为不妙。
    “唐恩,你跟我去森林找人,带上枪。”
    其实在来之前,他们每个人都随身携带了一个最原始的那种指南针,仪器固然更能准确的指引方向,但如果损坏,他们好歹能有一个备用。但磁场不禁干扰设备,还让指南针摇曳不定,所以堪称人体gps的唐恩就成了最不可缺失的成员。
    “等等!”正在这时,林兰大喊一声,“所有人退到树洞里去,快!”
    “怎么了?”罗德道,“朗姆洛应该还在森林里,但现在林子起了大雾,他可能已经迷路了,我们必须得去找他。”
    刚才在河边玩水的时候,林兰就看到了散出红光的信号弹,她还饶有兴致的欣赏了一阵火花在半空爆炸开来,像烟火的样子,只是不明白那有什么用。可史蒂夫知道射出信号弹意味着什么,所以当林兰还想多抓几条鱼回去时,史蒂夫就不得不催促她赶紧回去。
    肯定有人失踪了。
    “那可不是什么大雾。”林兰将食材扔到一边,用水浇熄了篝火,“是瘴气。”
    奶白色的烟雾不断往外蔓延,篝火释放的烟熏容易引来更多气体往这边靠拢,所有人不得不再次躲回树洞的弧度里。树洞离瘴气发源地有相当一段距离,加上这个地方靠近水源,露水充足,有毒气体不容易逗留太久。
    男人们从装备里拿出防毒面具带在脸上,这本是他们打算用来进入研究基地后,燃放催泪瓦斯时的防毒装备。现在不得不提前使用,但他们尽量减少氧气流失,所以缓慢的调整着呼吸。
    “上校,我和林林去找朗姆洛。”史蒂夫虽不受瘴气影响,但当烟雾慢慢过来时,灌入鼻腔的像是硫磺的味道让他喉咙一辣,不禁皱了皱眉头。
    “瘴气不会在这里持续太长时间,十分钟后应该就会散,在这之前,你们一定不要把面具摘掉。”
    “虽然我很想说,让你们带上枪。”罗德的声音从防毒面罩里传出来的时候有些闷,回荡在众人耳中却透着无奈,“但,好吧,你们都不用枪。”
    林兰将翠蛇放在地上,道:“它会帮你们挡住一些不速之客,比如蜈蚣,蜘蛛,毒虫之类的小生物。不用担心他会咬你们,他已经熟悉过你们的味道了,如果你们感到无聊的话,可以喂他鸟蛋玩儿。”语落,她指了一下放在地上的白色雀蛋。
    罗伯特不禁道:“洛兰,你把我们当成小学生了吧。”
    “当然,毕竟我每天早上都会点一次你们的名。”为了能对上他们每个人的名字,林兰到昨天为止,每天早晨都会拿着自己的“点名册”挨个点一遍他们的名字,所有人竟还会配合她应一声。
    “能烤了它吗?”弗兰克姆刚一说完,翠蛇的红色眼珠便盯着他不放,“噢,好女孩儿,我开玩笑的。”
    林兰道:“他是公的。”
    瘴气来得突然跟这场暴雨脱不了关系,并且,森林里肯定有大量毒物才会形成如此浓烈的毒雾。因为只有动植物尤其是有毒动植物死后,尸体暴露于旷野而未被掩埋,在*霉变的过程中逐渐积累下有毒的致命有机化合物到一定程度才会大爆发。
    有时候瘴气会有特定爆发时间,有时候又没有。
    但通常情况下,黄昏时段是不该有这样的瘴气纯在的,因为夜里空气湿冷,无法形成雾。可是暴雨过后的丛林就像一口大蒸锅,将所有地里的有毒气体蒸发混合,逐渐变成了这样的瘴气。
    如果刚才罗德擅自进入,不消一分钟,他和唐恩就会晕死在毒雾中,再也醒不过来。
    而它不仅对人有毒,对绝大部分动物也同样不太友善,所以,丛林里恐怕全是毒物的天下,而不会有太多小清新的动物。同样属于亚马逊的地盘,这里面却宛若地狱般可怕,若不是林兰恐惧打雷而没有像以前那样巡视周围,她应该一开始就能发现此地的与众不同。
    而朗姆洛却没能在瘴气集结之前出来,他恐怕已是倒在某个地方奄奄一息了。
    朗姆洛以为自己会被困在这里被食人树的酸液渐渐溶解,枪被藤蔓缠在另一端手无法够到的位置,他的身体酸软无力,应该是在之前被一直褐色的毛蛛咬了一口中毒的关系。他开始感觉酸液在溶掉他的防弹衣,这是朗姆洛唯一保命的东西。
    “九头蛇万岁。”他低喃一声,目光中竟不是临死前的绝望,而是充满萧杀之意的冷峻。
    朗姆洛之所以被困在这个地方,完全是因为想要表现出真的在追求林兰,所以为她认真找礼物的样子,褐色的毛蛛看上去不错,却没想到会被它引到食人树的藤蔓间。毛蛛在朗姆洛被藤条缠住的一瞬间咬了他一口,毒液注入的同时他只感头昏眼花手脚无力。于是,朗姆洛变成了食人树的腹中物。
    信号弹他是看到的,但朗姆洛根本动弹不得,他们以为他迷路了,其实他根本没有迷路,只是被这该死的食人树纠缠上了而已。
    朗姆洛觉得那些人就是一群白痴,居然会想去讨好那样一个恶心的女人。他不知道为什么上面会突然下达监视林兰的指令,而她却能敏锐的发现自己的意图,除了说喜欢她之外,他不认为还有什么能掩盖自己的目的。
    他感到皮肤灼热,疼痛,从树干里流出来的酸液正在一点一点的消化食物。
    不过,朗姆洛没有痛苦太久,瘴气四溢的空气充满了致命气体,他很快陷入了昏迷。
    林兰从掌心挤出几滴血液点在食人树的藤筋上,顿时,所有的藤蔓像流失了大量电源的八爪鱼玩具似得垂了下来,然后开始局部腐烂和枯萎,潜伏在附近的毛蛛四处逃窜。
    朗姆洛还粘在树干上,无力的耷拉着脑袋,还有微弱的生命迹象。
    史蒂夫上前将他放了下来:“林林,他没办法通过我们来时那条路。”
    林兰割断几条食人树的藤蔓后,从内部吸出一点汁液,将它们点在朗姆洛的人中前:“这样就行了,你先出去,我再待一会儿,这里有我需要的很多东西。”
    “你找得到路回来吗?”
    “沿途我都做过标记,没问题的。”
    史蒂夫扛着朗姆洛,捡起地上的枪,想了想说:“朗姆洛是为了你才进来的,他好像在追求你?”史蒂夫已经发现了这点,从队员们的谈话间。
    “是的,他还跟我坦白过心思。”林兰拖着藤蔓走近道,“你吃醋吗?”
    “当然,我都想把他放在这里了,就说当我们发现他时,可怜的朗姆洛已经变成了一具骷髅。”史蒂夫半认真半玩笑的样子很有趣。
    “你是美国队长,才不会这么做。”
    “所以我很苦恼。”他道,“你知道美国队长没有精灵什么都‘做’不成。”
    林兰低头笑了笑:“你也会说一语双关的荤笑话?”
    这里的“做”有两层含义。
    史蒂夫耸了耸肩:“自己当心点,半小时后一定要出来,这里的气氛不太好。”
    “遵命,长官。”
    待他逐渐隐没在奶白色的瘴气里,林兰抬脚跨进食人树的藤蔓中间蹲了下来:“嘿,小蜘蛛,到妈妈这儿来,让我看看你的毒液是不是能够和一个绿色的巨人相容。”

  ☆、第138章 土著部落的偷袭

捆绑林兰用的绳子是非常粗糙的树藤老皮,表面又尖又硬,还有毛须残渣,扎得她非常不舒服。林兰扭动了一下身体,想要翻个身,却因压到手肘而停了下来。她操纵“籽蜫”从手掌一涌而出,不怎么牢固的绳结很快在小虫子的来回游走下松散下来。
    她的银笛此时不在腰间,看来已经被谁给搜走了,林兰还记得自己在装死前,或者说,没有被人用石头敲击后脑导致她短暂昏厥之前,笛子是还在身上的。她坐起身,揉了揉手腕和脚踝,把以这种方式将她绑起来的混蛋问候了一遍祖宗十八代以后,开始摸索着准备朝前走去。
    屋子里很黑,但也不会伸手不见五指,用木头和枯草搭建的房屋不够严密,将户外的光线星星点点的透了进来,林兰猜想自己可能最多昏迷了不到一小时。待她适应黑暗后,基本上已能看清周围的摆设。实际上,这个屋子也没有摆设这种东西。地上堆积着腐烂的动物尸体,蛆虫成了唯一的活物,墙上掉着锈迹斑斑的利器,像是打猎用的工具,四面八方传来的霉气和腐臭交织在一起简直不堪入鼻。
    待在这种地方,换成任何一个普通人绝对会当场吐得昏天黑地,而林兰只是踩着各种动物的尸体在狭窄的空间溜达了一圈。比起曾在m研究室的遭遇,这里的空气简直小清新。
    她找到了像门一样的位置推了两把,门锁立刻发出框框声,林兰赶紧停下手里的推就,凝神听了一听,确认附近没什么人后,才轻起一掌,轰掉了本就摇摇欲坠的木制门栓。当她慢慢将门开启时,林兰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竟发现这个房间里不但放着动物尸体,角落里还有人类的胳膊跟腿脚,肉里的蛆虫更是白惨惨的一片。
    食人部落!
    林兰在出发前查阅过很多关于亚马逊的资料,有真实的记录也有着色后的夸张,但不管是什么内容,即使亚马逊被现代人类开垦过大部分领域,但仍有他们触及不到的极限还在某处尚未发掘。与世隔绝的恶劣环境中,不禁有凶猛的动植物,还有未全部退化的食人族。
    屋外的空气格外舒适,当然,也许是刚才吸入了太多腐气,所以才会突然觉得好闻。除了泥土与植被的味道外,还混杂着人类的体臭不浓不淡。
    林兰向前走了两步,觉得脚下黏糊糊的触感很不爽快,她低头看了一眼裤管,不禁叹了一口气。裤脚上全是刚才在那个屋子里臭气熏天的红褐色的残留,她原地抖了两下,却没能把它们抖下来。林兰抬起胳膊闻了闻,就连头发上都是难闻的烂肉味儿,真是糟糕透了。
    这成何体统?
    林兰继续往前走,希望能找到一处水源去去身上的臭味儿,不过,放眼望去似乎没有河流什么的,倒是发现了人类晾晒的衣物。让林兰感到惊讶的是,晾衣绳上竟然全是现代社会人类的衣裤,不单有女士的,还有男士的。其中一件白色的衬衫和牛仔短裤吸引了她的视线,那好像是朱娜茜喜欢的品牌商标。裤脚还印刷的那个牌子的英文单词。
    但这些衣服似乎已有了些许年头,白衬衫泛黄,胸前带着血点,领口有大片的浅灰色污垢,短裤的臀部处磨损的已经发白,但质量倒是不错,居然没有破洞,至于那个英文单词,如果没有看到品牌的logo图案,根本辨别不出写的什么。
    有人在向这边靠近,林兰微微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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