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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皆可开花的白昙给抢了先。
“白昙啊白昙,这么积极的话,可是会遭人嫉妒的哦。尤其是……”那十根总是爱惜每一片花瓣,连路边的野花也都会怜惜的纤细手指,竟毫不怜惜的将渐渐绽放的花瓣从花托上揪下,扔在地上,一脚踏过。
“普通的东西,果然不值得怜惜啊。”似呓语一般的叹息飘散在空气中,随着消逝了的白昙香气一同。
淡青色的衣角从暖房中一闪而过,这里又恢复了一如往日的宁静。
在楚南晴离开后许久,在距离白昙稍远的地方,莫乾从一株高大的茶树后显现身形。他走到白昙旁边,将地板上掉落的花瓣小心翼翼的拾了起来,抚了抚残破的花瓣,将花枝怜惜的放入怀中。一双眼睛,竟渐渐湿润了。
“秦湘漓啊秦湘漓,当年让你那么轻易的死去,果然是太便宜你了。”男子的低吼饱含悲痛和恨意,是无法感怀亲人受苦的难过和无能为力的挫败。
月色被一道乌云遮住,人间顿时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而在黑暗的掩盖下,一些阴暗瞬间掩藏起来,再也无迹可寻。
昨夜将至夜半之时,起了一场大雾,直至今晨仍未散去。
临安城中大大小小的街巷已经热闹起来,紧邻临安河的百花楼就犹如掩在一片缭绕雾气之中的仙家楼阁一般。
晨光穿透薄薄的云层,洒在一朵朵娇嫩的鲜花上。夜雾化作露珠,点缀其中,宛若颗颗晶莹剔透的晶石一般。轻柔的脚步声并未惊扰花儿们触摸阳光的心情,靛蓝的衣角一闪而过,轻轻碰了碰放在木质楼梯一旁的一盆茉莉。
“少主,马车已经准备好了。”莫乾一如往常的恭敬,即便是对着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女子。
楚南晴一袭靛蓝色男袍,外罩一件素白纱衣,如同清晨雾气下的一抹烟岚,飘飘渺渺。这位被迫长大的少女眉宇间除却柔和,隐约还有几分坚毅。才双十的年轻女子,没有这个年纪女子该有的一切,没有华丽的衣裙,没有精巧的首饰,甚至连一盒简单的脂粉都没有。可是她从未叫过苦,叫过累,好像天生就是为了忍耐而生存的一样,褪去时间的洗礼,在她脸上留下的竟然只有那一派似乎是不属于俗世的安然。
“好久都没有外出了,竟感觉有些不习惯了。”楚南晴朝着莫乾所在的方向微微一笑。
莫乾走上前,静静站立在距离楚南晴一臂之遥的地方。“临安虽地处江南,但冬日也并不温暖,若是少主总是喜爱在冬日里外出,属下才要感到为难呢!知道少主素来喜欢会春楼的膳食,属下已经命人订好了位子。是临街的包厢,可以不被外人打扰,但能听得到街上的声音。”
楚南晴笑笑,说道:“莫叔办事我向来放心的,尤其是这小事上更是事无巨细,细致的很。”
莫乾也笑:“少主就莫要再继续夸奖属下了,若是去迟了,这早膳也成了午饭了。”
两人一路行走于一条开满鲜花的石板路上,嗅着各种芳香的味道,来到了大门口。
百花楼是并不对外人开放的,即便是有访客也只能同莫乾见面,一般是相约在酒楼一类的地方。商议之后,才可进入百花楼,挑选花卉,直接付款成交。因此,只有在百花楼买过花的人才知道这里是什么模样,而且此处只经营一些名贵的花种,普通人自然是难得一见的。
楚南晴当初订下的规矩也并非是看不起普通人或是穷人,只是不想让人上门烦扰罢了。毕竟这百花楼除却是百花盛开之地,还是她本人居住的地方,若是每日门庭若市,当真同市集无异了。临安城中,有一家小铺,是以经营各种花卉花种子甚至是花盆花土肥料的地方,而主人便是楚南晴。从此处可以买到不同品种的花卉,应有尽有,饶是普通人家也足以消费的起。根据花种的不同,价格也有细分,而那些需求名贵花种的人并不占多数,因而百花楼才能清静一回。
这鲜花小铺楚南晴是交由专人来打理的,平日很少过去,别看铺面虽小,但收益却十分可观。而且除却这唯一一间鲜花小铺的生意,在城中她还开设了几家酒楼茶馆,甚至在花街还拥有一家花楼和几艘画舫。
在商业上,她并没有太大的追求,也只希望比普通人富足一些就好。她所承袭的是从父辈那里继承的愿望,将祖传的血线墨莲养好,其他的倒也没有那么重要了。
第十三章 会春滋味
眼盲之人,对于声音气味尤其的敏感,莫乾为博楚南晴一笑,便命人打造了这辆舒适特别的马车。马车内部颇为宽敞,茶具耍玩物件更是一应俱全,而最为特别的便是在马车下部所设机关。马车行走之中,如若有风灌入,哪怕是微风,在马车内,也能听到如同鸣笛奏萧一般的动听乐音。故而,此马车名为鸣音,意为可以走动发出声响之意。
马车内放有红泥小炉一只,下着银霜茶炭,上烹热水,待水开之时注入碗中,冲泡着嫩绿的芽尖,那味道自是极好的。
临安有一名茶,名曰龙井,在茶叶之中很是有名。在此地人人都饮茶,人人都爱茶,即便是对茶叶并无研究的楚南晴来此也不能免俗学习此中之道,喜爱上了这茶中滋味。况且对她来说,临安于江南重镇,又为南北贸易往来的重要中心,所汇聚了的不单单是商业,在饮食上也博采众家之长,制作出的茶点味道花样都很有特色,配着香茶,又哪里有人会不喜呢?
清明节前,茶树刚发嫩芽。贮存了一个冬季的能量,在这个时候悄悄的释放,让每一片嫩嫩的茶尖,都充满了甘甜的味道。
龙井属绿茶,未经发酵,虽少了几分特别的韵味儿,却独有自己的一分甘美。入口馨香,入喉回甘,此为龙井之上品。
茶香腾起一泓白雾,缓慢散去,不消片刻周遭便都是茶香。此时,捻一片馨香软糯的云片糕,细嚼慢咽之后,再饮一口香茶,瞬间那甘甜的味道便流于唇齿之间,比之前更甚。
此处距离会春楼尚有一段距离,要途径两条街市,耳畔尽然都嘈杂的人声。楚南晴轻轻靠在一只塞满棉花的靠垫上,执起薄胎青花茶碗,小口啜饮,不时抿一口云片糕,当真是十分的自在。
会春楼在临安城已经屹立了百年,堪称城中数一数二的酒楼,名气之大可想而知。每到繁忙时,更是一位难求。只是此处却有一个特别的规定,不允许客人提前订位,哪怕是这城中的富贵也从不宽赦。
约莫是三年前了,这会春楼如今的掌柜的害了一场急病,所需药物之中竟含了一种罕见的绿萼牡丹的花蕊。寻遍各处,都未曾找到,为此众人简直都要愁白了头发。而这时,正巧楚南晴手下正有一株,便言说只将这绿萼牡丹暂‘借’于这掌柜的。但心明之人都晓得,这哪里是借,分明就是送了。
那时楚南晴在城中那时已经有了一些名气,这掌柜的倒也也曾听说过,只是无缘见面。后来他康复之后,一心答谢,都被婉拒,直到日后打听出楚南晴喜爱这会春楼的几道招牌菜,便做了个顺水人情,允楚南晴可以提前订位,哪怕是未曾订位,只要过来,保管她有地方可以坐。
如今,三年已过。会春楼的牌匾仍旧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甚至比几年前更加热闹了。
清早,刚开店门时,王掌柜便命店小二好好将这临街的一间十分舒适的包厢仔细打扫了一遍,而后便站在门口左顾右盼,颇有几分急不可耐的味道。
一干小二们不明所以,也偷偷看向门外。此时日头升的已经老高了,卯时刚过,会春楼中更是高朋满座,热闹非凡。空气中满是饭菜的香气,会春楼能在临安城屹立百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不单单是这里不畏权势的行为准则,最重要的是这里无论是各种饭菜都美味非凡,便是一碗简单的鸡丝馄饨,也能做出独属于自己的特殊味道。
众多酒楼在清晨都是不会开门的,约莫辰时过后,方才开始行动。但会春楼可不同,当年会春楼的第一代掌柜的,便是在街上摆了一个摊子贩卖小食才逐渐发家的,因而直至今日,会春楼仍旧保持了这个在清早贩卖早点的习惯。
会春楼之所以名为会春,便有迎接春天之意,而此处一道最有名气的小食,便是一碗柳蒿芽烩面。这烩面可不是江南人寻常见到的面食,因早年会春楼的掌柜是从北地迁居而来,也是以贩卖烩面而发家。这柳蒿芽听来普通,可在江南却也是不可多见的一种野菜。在北地倒是寻常可见,只是江南或是水土原因,在河面也从未见到过。据传这柳蒿芽能入药,早在百年前,第一代的掌柜将几盆柳蒿带至临安,本是为了调理妻子的病痛,后来一日心血来潮,烹煮了烩面味道竟出乎意料。而后的百年,柳蒿便种植在酒楼后院,成为了会春楼的招牌之一。
江南人吃不得重口味,而柳蒿芽烩面经过几代改良,已经极为适合江南人的口味,在当地也极为有名气。
且看看那些红光满面的食客们,面前摆放着的皆是一碗盛着绿意,衬着白白面条的一碗柳蒿芽烩面。
辰时刚至,一辆蓝顶马车缓缓驶入了人们的视线。
王掌柜眼前一亮,立即出门迎了上去。酒楼中小二们不明所以,纷纷揣度到底是什么人物,竟能得到王掌柜如此青睐。
驾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穿着一件普通的烟色袍子,手里一抓缰绳,便将马车停了下来。然后,他跳下马车,恭敬的站在一旁,对车内道:“少主,已经到了。”
王掌柜也站在一旁,目光灼灼的盯着那马车。
只见一声细微车门打开的声音,紧接着深蓝色的车帘被一只纤长素白的手轻轻撩开,众人只觉得仿佛有一道光从眼前闪过一般,便看到了一张满是温柔的恬静笑脸。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笑啊,仿佛是春日里能听到的冰雪融化的声音一样,或是温暖的春风从树梢吹过,舒服极了。
就在众人将视线看向此处时,暗处也有一双眼睛,直勾勾盯在那正扶着车夫手臂缓缓步下车辕的青年,靛蓝的长袍如流水一般,泛起的纱衣,似晨雾,朦朦胧胧,却看着舒服。
第十四章 隔墙有耳
二楼,一间仿佛充斥着翠竹清香的包厢内,两名男子相对而坐。
一人着素白衣袍,仅衣领出有银丝勾勒祥纹,面容冷峻,剑眉星眸,一张樱色薄唇正抵在一只茶杯前,小心啜饮。另一人穿着件枣红色锦袍,衣领袖口乃至于袍角都极尽华丽,领口处更是镶了一枚龙眼大小的明珠,此人容貌俊朗,肤色较暗,唇角笑容之风流倜傥足以令任何一名女子心跳加速。
这二人正是顾念同言无心。两人出来的时间不久,将将在蓝顶马车抵达之前。会春楼有规矩,不准任何人提前订位,言无心财大气粗,索性便将这间包厢常年包了下来。王府中进膳之时,总是人多过于饭香。怀安王年近五旬,却生的一派俊朗,早年更是勤练武艺,自有一番男子气概。府中大大小小的姬妾也有十几人,每到用膳之时,府中一干主人坐在桌边享用饭食,而姬妾则伫立一旁,小心的为王爷正妃侧妃们布菜。
言无心看了二十几年,早已经厌烦至极,每每想来都不知道母妃是如何忍受这些年的。对着那些人,他自然是毫无胃口,而在外吃饭,也就成了寻常之事。今日,邀了多年不见的好友一同来这会春楼,结果却见对方目光灼热盯在下面街市,不觉问出声来:“阿念,你在看什么?”见好友目露痴迷之色,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