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方面有所疏忽。就算一日三餐送着,不合胃口该怎么办?虽然也没见化田兄太挑剔过吃食,但他这从上到下的气质,一看就不会喜欢这边简陋的餐食。”
林子怡顿了顿,想了一下,接着说道:“对了,化田兄究竟喜欢吃什么啊?我听四娘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得从胃开始。虽然化田兄的心已经在我这了,但我要不要按照正常流程,给化田兄做个饭什么的,把他的胃也抓到我这来呀?可我也没做过饭,少恭你说这该怎么办?”
欧阳少恭:“……”
欧阳少恭:“……你为什么若无其事跟我聊起了家常?你还记得自己的处境么?”
林子怡“啊”了一声,似乎恍然大悟,忙道:“抱歉,抱歉,一时忘记了。”
她盯着欧阳少恭,接着说道:“少恭,你说化田兄会不会喜欢吃烤野味呀?抹上蜂蜜,挤些浆果汁什么的,感觉也蛮不错的。但总觉得化田兄说不定不爱吃。诶呀,他也不爱表露自己的喜好,这该怎么猜嘛。恋爱真的好麻烦啊,少恭你说是不是?”
欧阳少恭:“……”
你问谁哦。
欧阳少恭在拂袖而走和忍耐下去之间自我挣扎了一会,但见她眼光闪闪,毫无自觉的模样,还是默默吐了口气,坐在石椅上,道:“你……”
林子怡忽地一拍手,直接打断他要说的话,“对了!要不然我抓个龙烤着吃好了!我和化田兄都没吃过,就算难吃,也可以当作值得纪念的新体验嘛。哪吒七岁下海和龙三公子杠上,我就算修为散了许多,也不至于赶不上七岁孩童吧。”
她摸着下巴认真思考了一下,“东西南北海的龙都是和天界有裙带关系的,打得过惹不起。还哪里有龙来着?我记得几百年前,有人跟我说过榣山还是哪来着,有一条应龙,也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了。”
欧阳少恭:“……”
欧阳少恭:“……你快住手。”
☆、第七十四章
白士卿被林子怡从花妖手中救出之后,很是认真地听了她所说的前世因果,并且对她这一世想要报恩的意愿委婉谢绝。
林子怡比较执着,软磨硬泡几次之后,白士卿也就半推半拒的接受了。
这村庄地处偏僻,与世隔绝,安史之乱的战火并未殃及此处。
林子怡与白士卿过的生活比较安宁,每日里无非就是弹弹琴、聊聊天、浇浇花,读读书。偶尔闲着没事,还会陪他一同上山采药,虽然她的药理知识一直没有增长,除了人参灵芝,至今也不认识个什么。
林子怡一向喜欢书生气的人,所以这种生活她倒也没觉得腻,反而乐在其中。
孤男寡女共住一屋自然惹人闲话。
林子怡是妖,对此并不在乎。然而白士卿毕竟是书生,也从未想过人与妖之间的差别,只是比较在乎林子怡作为一个姑娘家的名节问题。
所以对外,他们一直以兄妹相称。
白士卿温文尔雅,饱读诗书,而林子怡活泼开朗,待人随和,所以村里跑来提亲的媒婆都不知踏碎了多少门槛。态度也从一开始的“我跟你说就李二家的那个小丫头哪里哪里好”,到后来的“王家丫头你觉得怎么样?得,我知道了又白来一趟”。
其实林子怡对此是喜闻乐见的,毕竟在她的印象之中,为恩人牵红线也是十分传统的报答方式。
所以,每次媒婆走后,她会到白士卿身边旁敲侧击一阵,寻思寻思白士卿会喜欢什么模样的。
然而白士卿却总是笑而不语,然后不动声色的找了个理由罚她抄写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一百遍,生生把她的狗爬字,练成了被她那个曾经各种瞧不上她的字,热爱人间书画的老爹如今连连夸奖的地步。
当时练起字来,笔下的一横一撇都在心里抱怨白士卿太过不怜香惜玉,简直枉为读书人。
然而,如今连回想都成了一种奢侈。
林子怡将白士卿的前世在捕兽夹下救她的事迹,和自己与白士卿的相处片段一一告知给了欧阳少恭。
欧阳少恭听到此处微微闭上双眼,却是问道:“哦?既然有了轮回转世,不知林姑娘是更偏爱救你的白士卿的前世,还是那个转世后与你朝夕相处的白士卿呢?”
林子怡皱起眉头,奇怪道:“怎么你们都问这种问题啊?”
欧阳少恭眉心一动,微微睁眼,不动声色道:“他也曾问过这个问题?”
林子怡点点头,“问过好几次呢。”
欧阳少恭轻笑道:“想来,或许是我与那白士卿有缘。不知林姑娘又是如何回答他的呢?”
林子怡歪着头,思索了片刻,慢吞吞回道:“我之前没有回答他,因为我不是很懂为什么他要问这种问题。毕竟轮回转世,不过是躯壳不同,魂魄仍旧相同啊。”
她微微叹了口气,“只是,沉睡五百年后,我也想通了许多。即便轮回转世魂魄相同,但没了那些记忆那些过往,终究还是不一样的。与我朝夕相处的毕竟是转世之后的白士卿,为了他,八十一道天雷砸在头顶,虽然疼却不曾后悔。若是他的前世,我或许什么都不会去做。”
欧阳少恭闻言凝眸望向林子怡,半晌垂下眼眸,轻声道:“恕我冒昧,林姑娘可是喜欢那个白士卿?”
林子怡微怔,茫然了半晌,才开口道:“我本来以为我是喜欢的,只是如今有了喜欢的人,才发现那时的喜欢,不过是对朋友知己一般。和白士卿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总向往着小村外面那花红柳绿的人间,只顾着自己跑出去游玩。而喜欢上化田兄之后,人间繁华,我总想带着他一起去看,自己一人反而没了兴致。喜欢和喜欢终究还是不一样的。”
欧阳少恭目光遥遥,似乎在看向什么地方,口中仿佛低叹一般道:“人间确实繁华。能带所爱之人前来游赏,自是人间一大乐事。”
林子怡托着下巴,问道:“听这话,少恭你是有喜欢的人了?你这算计来算计去的性子,你喜欢的姑娘怕是要遭罪。是哪家姑娘啊?”
欧阳少恭似乎是被这回忆往昔的情景所触动,又加之林子怡正常回话时所带来的气息带着一股熟悉的安谧感,神思一松懈,便脱口道:“她是蓬莱的公主……”
话说到此处,便戛然而止。
林子怡努力回想了一会,道:“蓬莱……啊,是那个因为什么天灾毁掉了的蓬莱么?”
欧阳少恭目光一寒,却并未表明其他,只是神色淡然地说道:“在下的事不值多提,不如林姑娘还是讲一讲,为何这里山清水秀,林姑娘与那白士卿也相处甚欢,却反倒成了林姑娘心中害怕的地方呢?”
林子怡幽幽一叹,“唉,长白山山花怎么就沦落到必须要靠说书才能保全自己的地步了呢?不给钱还不请我吃龙,简直就是欧阳剥皮,就知道剥削我。”
欧阳少恭:“……”
欧阳少恭:“……林姑娘这是在逼我手撕貂皮么?”
林子怡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长得文质彬彬怎么脾气这么暴躁呢。”
欧阳少恭:“……”
完全是你逼得好么!
林子怡狐疑看他,“等等,你怎么知道我原身是貂?你是不是注意我很久了?”
欧阳少恭顺着她的话敷衍道:“本就是为了算计你而来,又怎会连这些都不知。”
林子怡趴在桌子上,颇有些垂头丧气,“也不知道一个个算计我做什么?又没好处。我全身上下也就身上那身皮名贵点,但也不够长,做个马甲都不够用的。你这身量看起来又不适合白貂围脖,你该不会是想拿我做围脖送给你心上人吧?”
欧阳少恭低声笑起来,“林姑娘又何必妄自菲薄。若是当真如你所说一般一无是处,我又何必坐在这里一忍再忍。放心,无人打你那身毛皮的主意。”
一忍再忍,听起来是个相当不妙的词啊。
林子怡敏感地觉得再聊下去欧阳少恭会掀桌子,决定还是不再插科打诨,老老实实接着讲下去。虽然,她也不清楚欧阳少恭做什么对她的往事那么感兴趣。
桃源乡中的清闲日子虽然令林子怡乐在其中,然而她毕竟才下山不久,外界对她的吸引力要远远大过守在此处。所以,看到白士卿这边不会再有什么胆大的花妖跑来骚扰,就欢欢乐乐地奔出小村,继续游历山水。
外面的世界仍旧战火连天。
林子怡觉得白士卿是个文弱书生,肩不能抗手不能提,那些妖怪最喜欢这种书生了。万一一同出游,自己没有看顾好他让他出了意外,反而是害了他。
更何况白士卿毕竟从前是做官的,因为战乱才被罢官隐居到桃源乡中,若是见到外面那残败的景象,怕是好不容易调整好的心情,又要被伤怀所萦绕。
所以,林子怡每次出行,都只是自己一人。
而白士卿对此也没什么异议,只是如往常一般温柔笑着,站在村口远望她的离去。
然而变故却发生在林子怡最后一次出游归来。
她归来时,天刚擦亮,云间只露出微微曦光。
这个时辰,白士卿应当刚醒,在院中准备着上山采药的工具。
可是林子怡踏入小院,采药的工具还在,却见不到他,只徒留寂静一片。
她推开房门,轻唤白士卿的名字,换来的也不过是死一般的沉寂。
林子怡本来是想,或许这白士卿是夜半无眠,跑出去散心了。
然而从日出等到正午,她却始终不见有人归来。
小院中的花丛大多枯萎,仅剩几朵花低垂着头,无精打采。
林子怡盯着这种景象,心中微微发凉。
白士卿一向精心照看着它们,断不可能任其衰败成这个模样,他怕是出事了。
林子怡分了点修为为那几朵花续命,待到它们缓和了一阵,才急急地问着白士卿的下落。
花妖们恢复了点精神,叽叽喳喳地说道:“书生跟个道士模样的人跑了,我听过路人说那个道士好像是南边道观的。书生好几天了都没回来,也没人照顾我们。而且那个道士怪怪的,和书生说话还避着我们。”
林子怡听到道士一词,沉思了片刻,倒是隐隐想起了沿路上听到的传言。
传闻离桃源乡不远处有一个小道观,最近很是出名。
观主号称神仙转世,前来普度众生,化解人间灾厄。一不求名,二不求利,治病免灾,不要一钱一文。
这种打着神仙转世招牌,实际上就是坑蒙拐骗的道观人间有许多。更何况那都是他们道家的事情,她身为一只妖,没那么多正义感去拆穿他们,自然懒得理会。
所以林子怡听过也只是觉得好笑,没有放在心里。
谁曾想,白士卿还会和那个道观里的人有所牵扯。
林子怡出于谨慎还是化作了原身,打算偷偷潜入进去,探探虚实。然而还不等她探出什么,就被当头罩下一个贴满符咒的牢笼,就仿佛他们早已知道她会来,而在那里等她一般。
徐本槐的脸上那时还没有被她划出的疤痕,只是个白白净净清秀少年的模样。
他笑意吟吟望着她,对她说:“我本以为古人所说的守株待兔,不过都是骗人的。然而今日在这道观守着,却还有个小白貂自投罗网,倒是我想错了。怎么?你急急忙忙跑到这道观来,是要给我当下酒菜不成?”
符咒上的术法很是阴狠,轻轻触碰一下,便疼得钻心蚀骨。
林子怡吃了苦头,只好蜷缩在一起,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