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九龄的人缘太好,以往的形象又深入人心,他这么解释,自然会有人信。
更何况他找的人还是司空摘星,众所周知的只偷东西不动手。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人觉得他没安什么坏心。
不过陆小凤不能说,无情那边却可以借机提个醒。
以往是没有理由,她不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他六扇门人的坏话。但现在把柄金九龄自己给她送了过来,虽说还是没有证据,但她是‘受害者’,又自有一翻推测,自然可以说上一说。
更何况,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了。
是时候去刷新一下存在感了。
冬凌想着,看向那只快要胖成球的信鸽,问陆小凤,“你说,它能飞回京城么?”真不会半路累趴下?
陆小凤看了一眼那只信鸽,说:“这里离京城已经不远,估计还是没有问题的。”顿了下,他又补充了一句,“不过再被你这么养几天,怕是就连这城门都飞不出去了。”
冬凌:“……”
冬凌说:“我会控制它的食量的。”
陆小凤并不相信,他可是见过的,那只信鸽只要一叫,冬凌就跟亲妈似的扑过去,问人家饿不饿,是不是冷了……不知道的人,绝对不相信她是在养鸽子,而是要怀疑她是不是在养儿子。
而且,“吃得多还不算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它这段时间飞过么?”
冬凌摇了摇头。
她说:“没敢打开笼子的小门,怕飞跑了捸不回来。”
陆小凤:“……”
陆小凤朝她确认,“那是信鸽没错吧,还是我认错了,那其实并不是一只信鸽?”
“当然是。”冬凌隐约觉得有哪里不对,“难道有什么问题么?”
陆小凤说:“问题大了,你见过谁家信鸽会乱跑的。它们在平时,会自己升空飞一会儿,却不会飞远,更不会飞不见。甚至只要你吹个哨子,聪明的喊一声,它就会自己飞回来了。”
“……”冬凌说:“可这信鸽是别人的,你确定它不会直接飞回主人那里?”
陆小凤问:“这信鸽是你偷的?”
冬凌摇了摇头。
陆小凤又问:“那是抢的?”
冬凌还是摇了摇头。
陆小凤呵呵一笑,“即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那不是买的就是旁人送的,这样它怎么会跑?”
冬凌根本没想到,信鸽还有这聪明劲儿?
她怀疑的看向陆小凤,问:“真不会跑?”
“……”陆小凤说:“当然不会,不信你看看,谁家信鸽是关在笼子里的。”
冬凌这才了然,却原来她这么久拎着个纯金的鸟笼,全是白拎了,压根就不需要这么一个笼子。
“但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
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
冬凌:“……”
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
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
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
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
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
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
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
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
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
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
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
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
第 29 章
冬凌将信鸽放出去后; 那个纯金的笼子也就没了用处。她自然不可能继续拎着; 但卖又绝对不太容易卖掉。
因为它贵,也因为它太不符合一些风雅的养鸟人士的喜好。
也就只有那些没什么审美; 又恰好有钱的土财主,或者纨绔子弟或者会有兴趣买。但冬凌显然不可能为了这么不到一百两的金子,到处寻找买主。所以她打算就把鸟笼放回背包空间收着,压箱底得了。
但现在这个鸟笼还在外面,就摆在桌子上面; 金灿灿的十分显眼。
冬凌正在喝茶,可能是因为入乡随俗的关系,也可能是装13装着真爱上了,总归她现在对茶也算是小有研究。
这家店面不大,里面装修却很精致; 一个个小隔间隔开,且大多都是靠窗位。
重要的是它的茶不是在后厨泡好了端上来的,而是会有一个懂行的大师傅在中间的空地上现场泡制。其长相俊雅; 身穿白色长袍却不影响动作; 冲泡倒茶的动作更是行云流水,颇为具有观赏性。
冬凌上楼的时候,忍不住驻足看了几眼。
引她上来的小二当即就说:“那是我们大老板; 难得来一次。”
冬凌收回目光; 心说你们这大老板,估摸着也不是个简单的。她刚刚用初学到的技巧观摩了一翻,便知这人是个会武的。
就是不知又是江湖上哪号人物。
这段时间; 冬凌见得多了,这时候也就不觉得稀奇了,甚至连问一问的想法都没有。
只是在茶端上来时,她闻了闻,品了品,再次确认这人绝对不简单。
在冬凌之前认识的人里面,花满楼的茶算是泡的最好的,但眼下这杯茶,却显然泡得要比花满楼的还要好。
其余的隔间内也频频响起惊叹声,这足以证明,这家店其余时候的泡茶水准,绝对达不到这个程度。
不光茶好,店里选址也算不错。北边是一小片湖,现在已经结冰,正有不少小孩儿在上面玩,是一种活泼轻快的节奏。而南面则是闹市,对面便开着一家布庄和一家酒楼,街边还有不少卖东西的商贩。
取繁华闹市中的一点静,窗户开着或关着,都别有不同的感受。
楚留香和胡铁花自然是欣赏不来的,他们也不爱喝茶,他们是冲着对面的酒楼来的。
“他对你的那些撒钱行为可不赞成,估摸着并不会借钱给你的。”胡铁花说。
楚留香说:“他不借,我就让他借。”
“他要是能松口,就不叫铁公鸡了。”胡铁花说:“要不是为了看你们俩的热闹,我这会儿早去……”
说到这里,他一抬头,不经意间就看到了冬凌。
胡铁花拿手肘撞了楚留香一下,示意他朝那边看,“是那位冬姑娘。”他说。
楚留香的目光顿时变得有些怪异,这实在不能怪他,只是一瞧见冬凌,就容易想到那天的事情。
就在他们抓到司空摘星又将人放了的第二天,楚留香的大名就又在江湖上被轮了一遍。
司空摘星当日可谓是半句假话也没说,的确是那座玉雕的原主人让他去偷的,所以第二日这座玉雕还是出现在了原主府上。
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楚留香早早留了预告,而这原主人之前又把预先的事情炒得人尽皆知。
江湖上大半的人都听说这件事情了,甚至还有闲来无事的跑过来,准备守在府门外见识一下盗帅的威风。
结果威风没见识到,却在预先时间过了两天后,在原主人府门外看到了那座玉雕。
事情闹得很大,冬凌当天也去了。
她瞧见了那座玉雕,被摆在很显眼的位置上,身边还有个府内的管家,站在那里不停的给人说这玉雕是哪个朝代哪位大师所雕,玉质如何的好,价值怎样的高……
外人自是不知中间还有司空摘星插了一手,只以为楚留香失手了。
鼎鼎大名的楚香帅竟然失手了,像是这种震惊的消息,自然传得飞快,甚至有人不惜动用飞鸽传书,跟好友分享这一消息。
当时现场的人很多,冬凌上了屋顶,找了个角落瞧着这一幕。
而不巧,楚留香和胡铁花也选择了那里。
而那边管家已经将那座玉雕的来历和价值说了无数遍了,正主粉未登场。冬凌对那个快要胖成球的郑老爷并没有多关注,反而一眼就瞧见了站在对方身边的那位手执白玉扇的公子。
“长得是不错。”胡铁花有点儿贱贱的说:“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
冬凌呵呵一声,“像这样的小白脸,恐怕你们男人更喜欢些。”
胡铁花惊得一蹦三尺高,险些掉了下去。
这对于他来说,显然是一件十分不能理解的事情。他只觉得冬凌疯了,下面那位公子便是长得再好,他一个男人怎么会对他感兴趣。
“这个玩笑一点儿也不好笑。”胡铁花十分严肃的说。
冬凌扫了他一眼,没说话。
倒是楚留香解释道:“下面那明显是位姑娘,女扮男装而以……”顿了下,楚香帅又问他,“难道你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
胡铁花:“……”
胡铁花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的,哼哼两声,不说话了。
不过冬凌和楚留香不提还好,他自来不喜欢看小白脸。但他们一说那是位姑娘,胡铁花便忍不住想要多看几眼。这一看这位姑娘长得的确是不错,扮男装时便是俊美异常,想来换了红装也不会差。
郑老爷出来之后,那位管家便停了口,众人也朝他看了过去。
“也没什么稀奇的啊,你们谁知道他请的是哪位高手,竟然能从楚留香手中将东西保下来。”
“我不知道。”那人转头又问另一个,“你知道么?”
冬凌心说,我知道,请的是司空摘星,且价钱并不便宜,这位郑老爷也算是出了血的。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位郑老爷似乎觉得不够似的,竟当场决定要将玉雕卖了折现,所有的现银都用来救济穷人。
倒也不是个为富不仁的主,冬凌看向楚留香,这位难道连这种善心人士的东西都偷?
楚留香哪能看不出她的意思,脸色并不好看的解释道:“这是第一次,之前他从未做过类似的事情。便是有次南边发大水,大批的难民涌进来,也没见他族过一碗粥,反而还抬了米价。”
冬凌:“……”
“这是真的。”胡铁花为自己的兄弟做证,“不信你可以去问人,这城内的人都知道。”
冬凌自然不怀疑,楚留香的某些作为她不太苟同,但他的人品冬凌还是信得过的。像是说谎为自己开脱这种事情,他还是做不出来的。
下面郑老板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感人的话,冬凌一听就知道是事先背过稿子的。不过期中大意倒是依旧很能煽动人心,被拉出来评判的自然就是楚留香这个盗帅。
“其实这么想想也没错,他凭什么取别人的东西再去救剂另一些人,有本事他拿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