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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痛苦地捂着额头:“上帝啊。阿米迪欧先生,海伯里不是伦敦,来到海伯里就应该好好休假,享受这里清新的空气,你居然还要处理公事,好吧,或许从伦敦来的人就是这样,我姐夫也这样。”
兰斯笑道:“我可不敢跟约翰比,他是十足的工作狂。你们一起去哪儿玩了?”
爱玛说:“简费尔法克斯小姐家。”
简费尔法克斯……
一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忽然浮现在兰斯的眼前,那双眼睛似乎在探索着周围的一切,保持着警惕,又极力掩饰她的疏离,紧接着,他想起了简费尔法克斯和弗兰克丘吉尔从苹果林中一前一后走出来。
兰斯立马回过神。
“简费尔法克斯小姐?是谁?我想想,某次聚会上和我争论的那一位?”
奈特利哭笑不得地用手肘碰了他一下:“你的好记性就只记得这个吗?就是她。”
“好吧,现在我能把名字和人对上了。”兰斯懒懒地耸了耸肩,“我从邮局出来的时候看见有一位女士从费尔法克斯小姐家出来,气冲冲的,她也是和你们一起的吗?”
爱玛立刻想到了魏莱那句“花枝招展的母鸡”,笑出了声:“那是埃尔顿夫人,不过她现在有一个新名字了——”爱玛顿了顿,“我不能说,因为奈特利先生不允许,我猜他一定是认为这样太无礼了,虽然他一向爱批评我,但是我不想因为埃尔顿夫人被指责。阿米迪欧先生,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问奈特利先生,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新名字是费尔法克斯小姐取的,很有意思,你能相信吗?简费尔法克斯小姐!”
—— ——
回到唐威尔,兰斯直接回到房间。他没兴趣知道那位埃尔顿夫人的新名字是什么,虽然他不否认他对费尔法克斯小姐取的名字有那么一点好奇,但是,也仅仅是一点好奇,对他的吸引力完全比不上手中的这封信。
他撕开信封,一沓信纸从一条缝里溜了出来。
这是老杰克的来信。
每一期报纸发行后,报社都会收到读者雪花般的来信,无论是寄给新闻部的还是文学部,每一个部门都会由主编选出一些有特色的读者来信,整理好后交给兰斯,其中一些也会寄给作者。
这次兰斯去曼切斯特前,特地叮嘱他要把读者对乔纳斯梅耶尔先生作品的反馈交给他,这关乎文学版面是否要彻底改革,或许甚至还会影响到整个报社。
至关重要。
第一页。
“《每日晨报》被阿米迪欧家下一代接手后就堕落成这样了吗?看看这个梅耶尔写的是什么东西?愤世嫉俗!一坨狗屎!”
愤世嫉俗这一点跟他不谋而合,至于其他的……
下一页。
“阿尔文先生的新篇真是太……”
答非所问,下一页。
“我想知道乔纳斯梅耶尔先生是一位怎么样的作者,我很喜欢他的作品。”兰斯不自觉地挺直了身体。
“说实话,我真是看厌了千篇一律的探险、荒岛求生、拯救野人……上帝啊,有一部《鲁滨逊漂流记》就够了。乔纳斯梅耶尔先生的《索菲亚》令我眼前一亮,把我从厌弃文学的边缘拯救回来,虽然有很多缺陷,文笔也不成熟,但是《索菲亚》是我这一年来看过最有意思的小说,索菲亚让我想起我可怜的姐姐……”
……
老杰克寄来的读者来信有两种声音,一种对于新题材小说完全不接受,另一种态度截然相反。
兰斯松了口气。这说明他们的改革初见成效,可以继续下去。
他想象中的乔纳斯梅耶尔是一个衣衫不整,瘦骨嶙峋,一脸大胡子,脸上或许还有一道可怖的刀疤的男人,满脑子愤世嫉俗的思想,整日待在狭小阴暗的房间里写写画画。
没想到他竟然成功了。
唰——
兰斯拉开窗帘,夕阳的余晖斜破入窗。不管乔纳斯梅耶尔是什么形象,有多愤世嫉俗,只要他能抓住读者的胃口就行了。
兰斯转身走出卧室:“奈特利,简费尔法克斯小姐给那位什么夫人取的什么名字?奈特利……”
☆、第十七章 变化
弗兰克丘吉尔回来了。
他回来之前,海伯里下了三天的大雨,因此,天一放晴,海伯里的乡亲们就一窝蜂地走出房门,感受久违的阳光,于是,弗兰克丘吉尔在马背上的英姿就落入了每一个海伯里人的眼睛。
贝茨小姐回来后就一直念叨着:“丘吉尔先生是一个多英俊的小伙儿啊!品性高尚又一表人才,我还记得他主动帮妈妈修眼镜呢,多难得的年轻人啊。”
魏莱松了口气,骑马回来就说明弗兰克是一个人回来的。她一直担心会出现《傲慢与偏见》里凯瑟琳夫人在深更半夜突然闯进门来把伊丽莎白骂一通的情节,要是弗兰克的舅妈也跑到贝茨家来,到时候,别说要怎么善后了,只怕贝茨夫人和贝茨小姐要用眼泪把她淹死。
对于弗兰克要把他们订婚的事情告诉给他舅妈,这些日子魏莱一直在为此做准备。她每天都会给贝茨夫人和贝茨小姐打预防针,先把简在她姨妈和外婆心中完美无缺的形象打破,以免当二位长辈得知简悄悄订婚的事后因为受刺激气死。她自己也编了两套说辞,随机应变。
这日子过得就像打仗,她做足了防御准备,就等着弗兰克的攻击。
弗兰克回来了就意味着大战正式打响了。
瞧这对未婚夫妻间的关系,不知道还以为是相爱相杀呢。
魏莱有时会想,现在的简已经声明不爱他了,弗兰克却还坚持要跟她结婚,是因为真爱还是不甘心?他就没想过强扭的瓜不甜,他们真的会幸福吗?
一连几天,魏莱都悉心留意海伯里是否有关于她的风言风语,但至今还是风平浪静,倒是有些跟弗兰克丘吉尔相关的消息,首先就是先前搁置的舞会要开办了。
这对于好山好水好无聊的海伯里来说是一件大事。
最高兴的莫过于从一开始就期盼至今的爱玛伍德豪斯小姐。
“我不喜欢之前丘吉尔先生选定的那个地方,又小又潮湿,我提出要换一个地方,丘吉尔先生很绅士,没有多问缘由就允许我的请求,所以昨天我们选了一个新的地点。这是一个非常适合用来办舞会的旅店。”爱玛说,“又大又漂亮,我们只需要稍微布置一下就好了,完全不用费时间去收拾屋子,就是克朗旅店。”
爱玛把她的朋友都请到哈特菲尔德,大家一起商量舞会大小事宜。
托了埃尔顿夫人的福,一向被排除在爱玛朋友圈之外的简也被请来了。
不过魏莱决定只做一个吉祥物,无论什么决定,她都微笑和点头,她对这个时代的舞会一窍不通,而且这可是简奥斯汀笔下最著名的情景,可不能被她随便搞砸了。
奈特利先生和哈莉特对爱玛的提议表示赞同,倒是伍德豪斯先生出乎意料地反对。
“克朗旅店!?我一辈子也没进过克朗旅店的房间,我听说旅店的房间又潮湿又危险,爱玛,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换个地方吧,要不就朗道尔,我认为朗道尔是一个适合舞会的好地方。”
爱玛哭笑不得地摇了摇头:“我亲爱的爸爸,朗道尔非常好,但是我们这么多人怎么好麻烦维斯顿夫妇呢,当然,他们是善良的人,一定会把舞会办得很出色,我相信这一点,但是,我们不应该利用维斯顿夫妇的善良,不是吗?爸爸,我可以向您保证克朗旅店非常安全、舒适,而且它比朗道尔更大,这样我们就不用开窗户了。”
“开窗户!?谁会想要在舞会上开窗户?这是非常危险,极不利用健康的!我绝对不允许,就是维斯顿夫人也不会允许。”
只要是对健康稍有威胁的事,伍德豪斯先生就会万分紧张,这或许是早年丧妻遗留的后遗症,这么一想,伍德豪斯先生也不失为一位好丈夫、好父亲。
爱玛将克朗旅店夸了又夸,好让她父亲安心。
魏莱扭了扭脖子放松,一扭头发现弗兰克正看着她。
两人的目光不期然地撞在一起,都愣住了。
相比离开时,他瘦了不少,也憔悴了。
魏莱轻轻呼了口气,淡定地笑了笑,问道:“丘吉尔先生,你舅妈的病好些了吗?”
“嗯。”弗兰克点点头,“我回去的时候,舅妈的身体不太好,医生说情况危急,但是现在都好了,舅妈打算过些日子等身体再好一点就搬到里士满养病。”
魏莱不知道里士满在哪儿,听弗兰克话里的意思应该是一个很适合养病的地方,她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没事就好了,换个地方养病或许对身体更好一些。”
不知是不是她说错了什么,弗兰克的笑意淡了些。
“里士满?”爱玛好不容易安抚好了伍德豪斯先生,转头看着弗兰克,“离海伯里很近啊,丘吉尔先生以后来海伯里就更方便了,只需要一天,或许我们时常能办舞会。”
弗兰克笑起来,深深地看着爱玛,就像看着自己心爱的姑娘:“我就是这个意思,伍德豪斯小姐能理解真是太棒了。我很期待能够时常来海伯里,毕竟我在这里有伍德豪斯小姐这个的朋友。”
刚刚还用一种45°流泪伤痛的目光看着她,一扭头,又调戏起了爱玛,魏莱不知道真正的简此时此刻会是怎样的心情,反正她的内心毫无波澜,甚至还有一点想笑。
她可以猜到弗兰克舅妈为什么突然就要离海伯里不远的里士满养病了,不仅仅是对健康有益吧,更是为了简。
这么说,弗兰克没有把他们订婚的事说出来,不然,他舅妈绝对不会同意搬到里士满。
魏莱紧绷着的神经一瞬间放松,她不知道弗兰克有什么打算,但是她暂时逃过一劫就可以继续想办法说服他取消婚约。
她瞥了一眼弗兰克,心里感叹,这家伙放在哪个年代都是高手啊,打一棒给一个甜头,就算简因为他故意和爱玛玩暧昧而生气,也会因为他的付出感动,就算他们的婚约会无限期地拖下去,简一时半会儿也下不了决心跟他分手。
高手啊!
魏莱的危机暂时解除,心情大好。
不过,奈特利先生就没有这么好的心态了。
他板着脸,目光冷淡,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
魏莱对他笑了笑,问:“奈特利先生,明晚的舞会你会参加吗?”
奈特利还没回答,爱玛就抢先说道:“费尔法克斯小姐,我建议你最好还是不要问他,在海伯里,谁都知道我们尊敬的教区长,奈特利先生是最不喜欢舞会的,他也不爱跳舞,费尔法克斯小姐,你可以想象吗?居然有人不爱跳舞,多奇怪的人啊。”
爱玛的声音里有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撒娇。
魏莱抿着嘴笑,明明互相喜欢,却又隔着一层窗户纸,你们什么时候才能明白彼此的心意啊。
“伍德豪斯小姐,我倒是能理解奈特利先生,因为我也是一个不喜欢跳舞的人。”魏莱说,“我不否认舞会很热闹,对每个人都有好处,但是真正让我去跳,我反倒会觉得累,我更愿意欣赏别人优美的舞姿。”
“费尔法克斯小姐忘了韦茅斯的那场舞会吗?”弗兰克冷淡的声音突兀地插进来。
魏莱一愣,什么舞会?
莫名其妙的,谁也不说话了,就连伍德豪斯先生都不打瞌睡了。
爱玛不赞同地低声说道:“丘吉尔先生,你别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