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是小客厅,但不比哈特菲尔德的大客厅小,屋内陈设雅致,墙上贴着绘有花卉的素淡墙纸,窗台上种了五盆花,屋里点着壁炉,已经有六位客人了,坎贝尔上校站在窗前瞭望。
“这里的视野真好。”坎贝尔上校指着窗外一点,跟魏莱说,“那好像是我们家。”
魏莱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除了一排排外观差不多的房子外,什么也没看清,她正要开口,客厅里忽然响起一声怪叫。
一个大腹便便的年轻男士把一份报纸拍在桌上:“哈!梅耶尔居然是一个年轻女人!这绝对不是真的!我看她的小说里那么多不堪入耳的粗话,还以为是一个出身低下,贫穷潦倒的男人呢!要是女人,也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女人。”
坐在他周围的人应声附和,年轻男士脸上便有些得意,这时,门开了,兰斯和一位宾客走了进来,听到了他们的话,歉意地看了一眼魏莱。
魏莱不在意地笑了笑,回头继续和坎贝尔上校讨论窗外的景色。
有宾客问兰斯,梅耶尔是否真如报上所说的那般年轻美貌。
“一个作者为《每日晨报》写稿凭的是他的才华,不是相貌,梅耶尔小姐长得是否漂亮,我不便评价,但是我可以保证她是一位很有教养的小姐。”
随意评价一位小姐的外貌是失礼的行为,发出怪叫的年轻人尴尬得满脸胀红,兰斯一走,宾客们便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转移了话题。
这是魏莱第二次在中午就参加宴会,对于别人来说,这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可是,她却为无所事事的下午发愁。
午餐时,坎贝尔上校被安排到了末座,而魏莱则坐在了莉迪亚身边,令人不悦的是,她的斜对面就是金斯利小姐。
这次阿米迪欧家的宴会,金斯利一家全出动,流连赌桌的金斯利伯爵也来了。他长得高高瘦瘦的,架着一副圆溜溜的眼镜,鬓角和胡子几乎连在一起,如果除去眼镜,他长得很像林肯,戴上眼镜,除去胡子,又像旧时候穿着长袍的教书先生,总之,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能把丰厚家底输光的赌徒。
坐在金斯利小姐身边的是她的哥哥,长得肥头大耳,一双色眯眯的眼睛一会儿看魏莱,一会儿看莉迪亚。
因为他,兰斯和阿米迪欧夫人的脸色有些难看。
莉迪亚小声跟魏莱说:“上次来我们家他就这样看我,一点教养也没有。”她是轻易不肯说谁没教养的人,可见小金斯利先生做的有多过分。
魏莱轻轻擦了擦嘴:“你把他当成一个老乌龟,别去在意。”
“老乌龟”把莉迪亚逗笑了,又不敢大笑,只能抿着嘴偷笑,两个女孩儿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笑一笑,小金斯利先生扰人的目光也没那么令人难受了。
吃完饭,男士们绅士地把大客厅让出来给女士们聚在一起聊天,他们去了小客厅打牌。
提到打牌,刚刚还很文雅的金斯利伯爵眼睛忽然亮了,像饿了许久的狼看见了近在咫尺的猎物,恨不得马上就扑上去。他这副饿狼扑食的样子遮也遮不住,金斯利小姐和金斯利夫人觉得面上无光,迅速躲进客厅。
魏莱和莉迪亚进去时,小姐和夫人们各自都聊开了。
金斯利小姐被几位年轻小姐花团锦簇似的团团围住,另一边是夫人们的聚会。两边的话题大同小异,小姐们说谁家新做的裙子真好看,夫人们说谁家的女儿真漂亮……
魏莱看了一眼搁在壁炉上的钟,才两点过,这样无趣的聊天还要进行到晚上,她头都大了。
围在金斯利小姐身边的女孩儿们多数是和阿米迪欧家有交情的,都和莉迪亚认识,她们拉过莉迪亚一起聊天,魏莱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没人搭理她,倒像是她们故意孤立她。
女孩儿们说说笑笑的声音一阵比一阵大,只是听听就觉得热闹,魏莱换了个座位,坐到离她们更远的窗边的沙发,望着外面的景色打发时间。
女孩儿说得那么热闹,也有不说话的。魏莱正构思下一篇小说,身边忽然落下一个青色的身影。
一个长得瘦瘦弱弱的女孩儿蛮不好意思地冲她笑一笑,声音温温柔柔的,说她想在这里坐一坐。
魏莱也和气地笑,两人算是认识了。
“约翰逊小姐,你坐那儿干什么?过来跟我们一起玩啊,汉密尔顿小姐刚刚说了一件事,可有意思了,快过来。”
两个人刚知道了对方的姓是什么,那边就有女孩儿叫约翰逊小姐过去。
金斯利小姐得意地望过来,满眼都是得意。魏莱很想扶一扶额角,都是二十岁左右的人了,这种中学女生拉帮结派的小把戏就省省好吗?
金斯利小姐眼珠子一转,又有了想法:“费尔法克斯小姐,你怎么坐在窗边?听说你身体不好,为了你的健康着想,你也应该离窗户远一点,过来一起说说话吧,还有约翰逊小姐,一起过来吧。”
“好啊。”魏莱拉过约翰逊小姐手,大大方方地走了过去。
金斯利小姐一愣,还以为她会拒绝。
金斯利小姐给身边的威尔逊小姐使了个眼神,威尔逊小姐心领神会,她很热情的样子,坐到魏莱身边,直夸她的裙子好看,上面的刺绣精美。
魏莱的裙子是新做的,这匹绸子原本是坎贝尔夫人留给女儿的,狄克森夫妇走得急,没用上,就给了魏莱做裙子。
这是坎贝尔上校的朋友从中国带回来的,魏莱认不出这是什么绣,只觉得一针一线都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威尔逊小姐一夸,其他人也跟着夸了几句,就连金斯利小姐也说了句“好看”。
态度转变得太快,反倒让人起疑,魏莱也将她们的衣着夸赞一番,倒真有些其乐融融。
“我们的裙子再漂亮,在费尔法克斯小姐的裙子面前也显得一般了,不过,费尔法克斯小姐,这么漂亮的裙子,你怎么就用一条简单的银项链搭配呢?”金斯利小姐歪着头,像模像样地看了好一会儿,“我觉得应该配珍珠。”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威尔逊小姐立马接过话,“蓝宝石也很不错。”
魏莱身边的约翰逊小姐小声说道:“银项链也挺好看的。”
威尔逊小姐白她一眼,约翰逊小姐缩缩脖子,不说话了。
“威尔逊小姐一向很有品位,但是我认为珍珠更适合费尔法克斯小姐,蓝宝石太华贵了,倒遮住这条裙子的美。”金斯利小姐指了指魏莱的银项链,“真遗憾,银项链真的不配,我今天戴了一串珍珠项链,费尔法克斯小姐,不如我借给你吧,我是个喜欢时尚的人,实在不忍心这么漂亮的一条裙子没有好看的首饰搭配。”说着,她就要解下脖子上的项链。
她真要有了才有鬼!魏莱轻轻碰了碰她的胳膊,笑说:“很不必麻烦金斯利小姐,比起珍珠,我倒觉得蓝宝石或许更适合,红玛瑙也不错,如果把红玛瑙做成手串的话,很漂亮。”
金斯利小姐动作一顿,打量的目光在魏莱脸上转了两圈,似笑非笑地说:“没想到费尔法克斯小姐还挺懂珠宝的。”
这话乍听没问题,只要一联想到魏莱的出身,周围的女孩儿都笑起来。
莉迪亚想帮朋友说几句,但还没开口,就被阿米迪欧夫人叫走了。
“说不上懂,但是很喜欢,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应该也很喜欢珠宝吧。威尔逊小姐戴的这串珍珠长项链就很漂亮,光泽也好,肯定价值不菲吧。”
威尔逊小姐得意地扬扬下巴:“当然。”
“不过,怎么配了一个镶红宝石的金戒指呢?把珍珠的光泽都遮住了。”威尔逊小姐脸一下黑了,魏莱继续说,“金斯利小姐戴的这枚银戒指就很好,不会喧宾夺主。”
“费尔法克斯小姐真是好心。”金斯利小姐不咸不淡地说了句,回头跟黑着脸的威尔逊小姐说,“你之前不是跟我说你家隔壁新搬来了一户人家,叫什么库克。明明有很多出身低下的亲戚,却总是摆出一副自命不凡,狂妄自大的样子,还想跟名门世家平起平坐。”
威尔逊小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的,是叫库克。金斯利小姐,还好你没看见那户人家趾高气扬的样子,不然你准会气病的。他们刚从利物浦搬来,你们知道的,那个随时随地都能听见机器声的地方,空气糟糕极了,谁也不知道这家人的财富是怎么得来的,不过,我们猜测这一家或许把所有钱都拿出来买房子了,可是他们居然还认为和我们家不相上下。”
两人说话声音有些大,另一边的夫人们都看了过来。
魏莱喝了口茶,起身问莉迪亚:“听说阿米迪欧家的后花园很漂亮,莉迪亚,能不能陪我去看看,约翰逊小姐要一起吗?”
金斯利小姐和威尔逊小姐得意地笑起来。
魏莱扶了扶挽发的头饰:“幸好库克一家不赌、博,要是穷,还好赌,就更让人看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想写到6000的,但是,脑子和眼睛都不够用了。
☆、第五十五章
日刚西斜,将要进行舞会的大厅已是灯火摇曳,乐声悠扬。
晚上又来了一批宾客,相比于中午时的冷清,晚上就要热闹多了。
楼下人声鼎沸,魏莱从书房探出脑袋往外瞧了瞧。她与莉迪亚还有约翰逊小姐离开客厅后,去后花园逛了一圈,就来了书房。
约翰逊小姐和莉迪亚是一同长大的朋友,约翰逊家曾住在阿米迪欧家隔壁,但,很不幸,在约翰逊小姐十八岁那年,她父亲投资失败,欠了大笔债,卖掉房子,举家搬到伯明翰投靠亲戚,后来,约翰逊先生带着大儿子去了印度做生意,这才慢慢赚回家业,搬回伦敦。
约翰逊小姐是个温柔的女孩儿,就是胆子有点小,她担心了一下午金斯利小姐会报复魏莱。
“我倒是不担心,我和金斯利小姐没有交情,也没有利益往来,我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女,虽然还有一个年迈的外婆和一个姨妈住在乡下,但那是金斯利小姐一辈子都不会去的乡下地方。”
约翰逊小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魏莱挽上她的胳膊:“好了,别为我担心了,今天晚上多跳两支舞才是正经事。”
魏莱嘴上说得轻松,但是心里还是有点担心。要是金斯利一家有心要教训她,是怎么都有办法的。舞会这种场合最混乱,金斯利小姐可以假装失手打翻酒杯,泼她一身酒,还可以假装没站稳,用力踩她的脚,又或许可以装作不经意地弄坏她的衣服,如果不想自己出手,还可以放她的色狼哥哥,总之,金斯利家有地位有名望,要拉下脸来教训她,她多半要吃哑巴亏。
三人进入舞会大厅时,已经跳上了第一支舞。
兰斯和金斯利小姐是七对舞伴中的第一个,金斯利小姐虽然很讨厌,但魏莱不得不承认她的舞姿很优美。周围的宾客一致夸赞这对舞伴,阿米迪欧夫人和金斯利夫人笑得格外开心。
魏莱环视一圈,发现坎贝尔上校站在人群外临窗的地方,正眉飞色舞地和老杰克聊天。
“欧文先生的弟弟曾和我效力于同一支部队,我们还一同作战。”坎贝尔上校说,“虽然我不怀念残酷的战争,可以说是厌恶,但是我真的怀念那段兄弟们并肩作战的日子,简,你的父亲和欧文先生的弟弟曾经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你是费尔法克斯先生的女儿?”老杰克惊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