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少年吃完了烧饼,跑到屋角,就着地上半大的水桶,舀出一碗水,一饮而尽。这水是他天还没亮时,就从井里打好的。这会儿子已到了下午,水面上浮着一层薄灰,他却丝毫不在意,仍然喝得十分满足。
这屋子是紫烟阁最破最小的一间,任谁在楼上稍微踩重几步,便簌簌地掉灰,挨着厨房又近,平日里天光还没亮就吵得人不好安睡,所以那些比他资历长的伙计们,谁也不愿到这屋住。就因为这样,他才能一人住一屋,才能在这屋子里养着他的灰兔子。
“小六!这个有娘生没爹养的,又跑去哪里偷懒了?!还不快滚过来帮忙!”
厨娘破锣般的声音又聒噪地响起,少年抹了一把脸,回到床边趴下身子,揉了揉老老实实呆在笼子里的兔子,轻声道:“你乖乖的,晚上等得空了,我去给你采草吃。”说完,便将笼门关好,又将竹笼推回床板下,推回谁也发现不了的阴暗里。
自从娘死后,爹就娶了后娘。起先后娘对他还有面上的几分照顾,可没过多久,后娘有了自己的孩子,便连面上的情分也不顾了。将他赶去柴房住,遣他挑水煮饭。其实这些都没什么。
再后来,爹得了癔症,村里人都说好不了了。后娘带着自己的孩子们回了娘家,再也不回来。
这也没事,他一个人也能把爹照顾得好好的。即使辛苦了点,至少这个家,还是他和爹的家。
可老天连这点福气也不给他。有一天他在田里种田,爹跌进了别人家门口的池塘里,再也没有爬起来。
可日子不还是一样得过?
不,过不下去了。
村里风言风语地传着他命硬,克死了自己爹娘,叫所有人都避着他,骂着他。
他起了寻死的念头,浑浑噩噩地往山里去。不都说山里有狼么?让狼吃了,倒也干净。
可狼没遇到,兔子却捡到一只。
当遍体鳞伤的一坨灰球,扒在他的脚边,可怜兮兮地发着抖时,小六突然就想活下来了。
你瞧,这样脆弱的生命,要靠他才能活下去呢。
日子有了新的奔头,也不再那样艰难起来。
小六离开刻薄的村子,抱着他的兔子,来到镇上。在成为路边一具饿殍前,终于找到了差事——在青楼厨房里打杂。
厨娘差了小六去厨房后门将今晚的食材都清洗干净,等少年瘦弱矮小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一脸横肉的厨娘摸去了小六的房间。
“整日里偷些白菜萝卜的,这兔崽子不会是养兔子吧?”胖厨娘骂骂咧咧地闯进阴冷的房间,四处翻找后,掀开了床板。
“喝,好大一只兔子!”厨娘提起竹笼,拎出灰兔子,掂了掂,“这重量,肉挺厚实啊。啧啧,昨儿个玉兰姑娘还念着要吃兔肉呢,进了咱紫烟阁头牌儿的肚子,也算你这畜生前世修来的福报了!”
说完,便拎着它往厨房走去。
兔子,卒。
三世:天外鸽铃惊午枕。
影一收回手里的匕首,刀锋滴滴答答地淌着血,随意地将匕首在衣袖上刮擦干净,别回腰间。
衣服是黑色的,即使沾了血也看不出分毫。夜风拂衣,穿堂而过,将血腥都抛在身后。
“天亮前,江南安家,不留活口。”
信鸽传来的消息被内力一碾,灰飞烟灭。
他麻木地收割着,就像最高高在上的神明,举手投足间,勾魂夺命。
“一盘牛肉,一壶酒,三两饭!”
中年男人粗粝的大嗓门。
“好嘞!客官您先坐,马上就来嘞——!”
跑堂小二扬长的呼声听着就让人有食欲。
今晚的月光如水般清凉。
大刀阔斧地坐在屋顶的房脊,少年拉下面罩,一口吞下今日的“份例”。那是一枚乌墨泛红的药丸,吃下一颗,可解七天深入骨髓的疼痛。
吃下了暂时保命的药,少年从袖袋里掏出一只“信鸽”来。说是信鸽,其实不然。那是一只全身漆黑的小雀儿,流水线般的身子,半个拳头大小,看着不起眼,可速度极快,比训练过的专门信鸽更迅速敏捷,更加可靠。
就是靠着这只不寻常的“信鸽”和自己一身血里滚出来的武艺,他才能够小小年纪就坐到这个位子。
少年打开一个小布包,抓出一把雀食,放在几块瓦片支出的小小平台上,看着雀儿一点一点地啄食。有几粒谷物卡在瓦片之间的缝隙里,雀儿急得扑棱着翅膀,却也懂事地没有叫唤出声。
少年仿佛是觉得眼前的情景十分有趣,无声地闷笑两下,摸出一根银针,将它啄不到的吃食,扒拉了出来。
雀儿吃了个肚滚圆,酣畅地立在少年肩头,感恩至深地蹭蹭他的脸颊。
少年忍住想要躲闪脸边的刺痒的念头,勾起嘴角,继续监视着屋里的一举一动。
影一手里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自有记忆起,他就困在一方阴冷的天地里,被教导着如何把别人杀掉和如何不被别人杀掉,杀戮逐渐成为一种习惯、一种本能。
他在任务过程中,看到小孩子被父母护在怀里,那茫然又害怕的眼神时,也曾思考,自己是否也有过胆怯和恐惧。
或许有吧,可是任何的心性都在一日复一日,一年复一年的训练中被磨光了,早已记不得最初斩掉同伴的头颅,是什么样的心情。
若非袖袋里那团成一个丸子般的生命,他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注定沦为一件没有心智的工具,一把冷硬的兵器。
一个在刀尖过日子的人,竟被一只雀儿全身心地信赖着依靠着。
如此神奇,又如此美妙。
酒馆里的吃喝似乎告一段落,刚刚还恨不得将屋顶掀翻的热闹,诡异地冷了下来,静得连风声都能听到。
影一暗道一声不好,将雀儿塞回袖袋,一跃而下,鬼魅似的闪进了屋里。
温暖明亮的酒馆内,七窍流血的客人和掌柜,倒在地上,没了声响。
小二背对着门口,吊耳当啷地甩着本来系在腰间的巾子,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影一拔出刀,全身每一个部位都进入了戒备状态,对方一有异动,便会被他斩于刀下。
小二转过身,笑盈盈地看着如临大敌的影一,道:“老大,你怎么啦?”
影一暗暗吃惊,冷声道:“怎么是你?”
小二嘻嘻地笑着,耍花腔道:“老大,我不小心把你的任务对象毒死了,这可怎生是好?不知道主子会不会气得将你罚进蛇窟,还是要停了你的解药,让你活活疼死?啊,想想还有些心疼呢。”
影一握紧刀把,道:“为何?”
为何要害我?
小二收起脸上的笑,仿佛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般,阴沉道:“为何?我也想问为何。为何你就能坐上头领的位子,为何我明明比你资历老、年纪大,还得兢兢业业听你调遣?”
影一没答话,他并不了解“嫉妒”这样深刻的情绪,也不明白小二的怨念。他只知道,此时若不将小二缉拿,带回去给主子认罪,后果不堪设想。
想到这儿,影一不再给他狡言诡辩的机会,提刀就上。
小二武艺虽算上乘,却也不敌,渐成败势。
“老大,你还记不记得,有一年你出任务回来,伤重得差点死掉,是我求主子给你赐的药?”
影一攻势一顿,可并未退去。
“还有一年……”
小二仿佛找到了影一的破绽,脸上挂着真诚的笑容,满含怀念地讲着往事,仿佛此时此刻并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而是两个相交已久的挚友,在把酒叙旧。
影一虽有所触动,却奈何心志坚定,并未被太大影响。
小二笑容略有了裂痕,这么一阵,他已经被影一的刀伤到好几处,若不彻底翻盘,今天就会交代在这里。
“你还不知道吧老大,你那雀儿吃进的雀食里,掺着这躺了一地的客官刚刚吃过的料呢。”
影一的攻势终于有了破绽,小二趁机反击。
“啊!该死的雀儿!”
眼看终于伤了影一,小二正欲趁胜追击,却被盛怒的雀儿啄了眼。
血模糊了视线,小二心知无法善了,便索性拼个鱼死网破,耳朵捕捉不到雀儿的声音,便不管不顾地向影一的方向扔出一把淬了毒的暗器。
护主心切的雀儿,卒。
……
————————————十世分割——————————————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若是以前,有人拿这样的诗句念给琵琶听,她一定会媚态百生、呵气如兰地告诉你:“奴家还是更喜欢‘水晶帘里玻璃枕,暖香惹梦鸳鸯锦’这样香艳的句子,公子别拿些酸腐的词句,污了奴家的耳朵。”
可如今,琵琶捧着三千相思的词本,泪眼婆娑,窝囊得令人发指。
为一个人,寻了前世,等了今生。
这大概是最伟大不过的吧。琵琶抱着素九在魔域重金买到的“才子美妖”的话本,如此怅然地想着。
那时的她,一定不知道,不久将来的自己,为了个惊鸿一瞥的和尚,何止是等了前世今生,说是修了八辈子的缘也毫不过分。
值得吗?
一次次魂魄脱离肉身,一次次如无根浮萍般坠入轮回,一次次历尽磨难地去寻,去找,去守。从云端到泥潭,享过富贵又落于尘埃,那俗世软红十丈,百转千回,她陪着他,不曾独沽一味。
值得吗?
多年后,素九这样问。
彼时的琵琶已是佛道人人得而诛之的罪妖,惶惶不可终日,却还是笑着回答。
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怎么会不值得呢?
她一个人,霸占了他整整十辈子啊。
多值。
佛子金蝉,入世苦修,所到之处佛光大盛,等闲妖物不得近身。她只能将肉身托给旧时的朋友保管,魂魄出窍,以一缕幽魂之体,到处寻他。找寻的过程总是最痛苦的,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具体的方向,仅凭痴念和偏执,支撑着。
所幸,每一世都有寻到。
即使最短不过相处一瞬,最长不过相伴几年,她亦知足了。
琵琶是妖,没有佛缘。
可那十世光阴里,她曾离他这般的近,呼吸着同一尺的空气,似乎连灵魂都亲近起来。
他终于也把目光投在了她的身上,那样专注,那样暖。
暖得就算明朝跌落无间地狱,也能让她唇边生出笑意来。
暖得纵使来日与君相逢,他待她如同陌路,也决不后悔。
第75章 送人和尚,手有余香
霜凋红叶千林瘦,岭上几株松柏秀。未开梅蕊散香幽,暖短昼,小春候,菊残荷尽山茶茂。寒桥古树争枝斗,曲涧涓涓泉水溜。淡云欲雪满天浮,朔风骤,牵衣袖,向晚寒威人怎受?
——摘自《西游记》第十四回
时间过得飞快,眨眼便入了秋。
这一路离了五指山下,师徒三人继续往西而去,一路荒郊野岭,好不凄凉。
好在三人心思各异,也算各得其乐了。
素九正挂在悟空身上,撒娇耍赖地想要再多吃一份冰碗儿,这眼瞧着天气要凉了,悟空慢慢缩减了素九每日里所进冰凉食物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