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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不平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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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头骆驼,能做八个人。
  除了惜春主仆五人,还有一个霍家人和一个早前她们商队雇佣的向导,之后又带了一个探春的侍卫,一行八人骑上骆驼头也不回的朝前跑去。
  就算累死也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出沙漠搬救兵。
  其实惜春明白探春的心思。
  想要马儿跑,就得给马儿吃草。探春此举一是为了自己的良心,但更多的却是想要心买人心。
  人心最是一种让人看不见说不清,但在关键时刻却最不或缺的东西。侍卫,商铺伙计还有长期合作的镖局,这些人的忠心是探春想要的。
  她要那些人不光因为她是东家,是主子就效忠于她。她还要那些人因为她是她而效死忠。
  哦,对了,忘记了说,探春早前跟惜春说过,她想要入股一间镖局……
  。
  原本需要一天半才能出的沙漠,因为哪怕是夜里惜春在确定向导和霍家下人也能认识路的情况下,也没叫人休息过夜而是一刻不停的朝前赶。
  日夜兼程的情况就是惜春等人提前出了沙漠不说,还提前将救援队送进了沙漠。
  惜春找了霍家人,霍家商铺又见了霍家主派来的人,没迟疑的点人进沙漠。惜春见此,又问了一回这个镇上的驻兵情况,镇守大人性情如何。
  听说人品还不错,惜春想了想便换了身衣服亲自去了镇守府。
  惜春是带了帷帽去的,去了以后也只说自己是荣国府的三姑娘。荣国府的名头在这西北这种偏僻之地还算有些名头,再加上宫里的贾妃,贾琏如今的官职,惜春还留了个心眼的说被困在沙漠里的人是王子腾王大人的亲外甥,宫里贾妃的胞弟。这么一番下来,就算没有身份名帖这种东西,镇守大人也得派人去接应探春一行人。
  ……
  等看着两只救援小队都进了沙漠,两天两夜没睡的惜春终于支撑不住的倒了下去。
  倒下去之前惜春满脑子想了许多,却都是零碎至极的东西。
  向导,霍家人和探春的侍卫带路,救援队很快就找到了探春。听到官兵问宝二爷在何处时,探春愣了一下,随即便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直说失散了正准备找人呢。
  兵官闻言二话不说的就跟着探春开始在风暴过后的沙漠里找人。
  其实这哪里是找人,这无异于是在找死。若是再碰到一场风暴那才更糟心呢。
  但不管怎么说探春都决定一定要找到时间到了再出沙漠。
  什么时间?
  人在没吃没喝下,多少天才会死亡的时间。
  她尽了人事,也算尽了心。
  。
  十天后,探春一行人终于出来了。这次进的货除了那两箱子外,其他的只找到三木箱子。不过让探春满意的是她带进来的人找回了八成。
  有这样的成绩已经很喜人了,出了沙漠,探春却没有表现出喜色,而是先去了镇守府,说了宝二爷没找到,并且多谢他派兵救援的事。
  她手上的那点货在西北这个地方不算贵重,探春便只能用之前身上带着的银票做礼物给这位镇守大人。
  之后回到霍家商铺,谢过霍家商铺派出去的人,然后又是一番打赏不提。最后还写了一番感谢信给霍家主,谢他这次的援手之情。
  等忙完这些才回到住处在惜春乖乖巧巧的照顾下洗漱更衣,然后只喝了一点米粥便睡了个天荒地老。
  人年轻的时候,就要做一些年少轻狂的事。不然老了都没有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可见这一次的疯狂冒险在惜春心里就是这样的存在。
  而此时的探春心踏实了,人安心了,这一觉足足睡了两天两夜。
  不过累了那么久,这样的睡眠也是在所难免。
  探春睡下了,惜春一边照顾探春,一边接过探春手上的活计,开始打点回程的事。
  迎春出嫁前就管过家,探春和惜春先是观摩过迎春管家,后来和迎春一起管过大观园的帐,之后这一路行来,惜春又看了探春如何经商管事,到也学了个几分本事。此时探春睡下了,惜春就开始一点一点的将所有回程的事情打点起来。
  那些被探春找回来的人心里都对探春感激,虽然这些人大多都是九星旗的人,就算探春不找他们,他们也未必走不出沙漠。但探春放着可以离开的机会在沙漠里找了许多天的事到底还是挺感动人的。
  此时惜春上来管事,虽然有些地方看起来生涩,但他们也都尽量的帮着惜春将事情做完善。
  就在探春等人即将出发的时候,霍家兄弟接到霍家掌柜的消息也赶了过来。
  霍老大去见了探春,此时他已经听说了探春这一路的决断,心中除了钦佩外,就是臣服。
  这样的女人,是需要供着的。
  而霍老二却比他哥幸运,他带着行李,还带着他打回来的狐狸皮子去见惜春。
  霍老二觉得他太倒霉了,出生时亲娘没了,十来岁时亲爹也没了,跟着哥哥相依为命吧,哥哥那时候还为了家族生意长年不在家。读书科举吧,科举还出了舞弊案。好不容易遇上个心爱的姑娘,前脚去打狐狸准备提亲了,那姑娘还走了。
  这一次说什么霍老二都决定先用狐狸皮子提亲,然后定下名份,跟着惜春回京城了。
  这一次的沙漠历险,让惜春成熟不少。此时看到霍老二,早前那点看对眼的心思此时都淡的没有痕迹了。不过这一次自家三姐姐能成功获救有一半的功劳在霍家这里,此时卸磨杀驴好像有些说不过去……
  看着那火红色的狐狸皮,惜春抿唇,满脸的苦恼。
  这个时代总讲女人成亲是第二次头胎,但绯歌告诉过惜春姐妹,女人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头胎。那就是——寡妇再嫁。
  绯歌说过,如果出嫁后,男人对自己不好,就让自己当寡妇,坐产再嫁。如果对自己不错,但自己又不想跟这人过了,那就让他做鳏夫,然后自己带着嫁妆诈死离开,换个身份再嫁个看得上眼的人。人生区区几十年,不能委屈自己。
  要不先试试?
  反正诈死这事,绯歌干了两回,她才干一回。
  ╮(╯▽╰)╭
  接了狐狸皮,算是应了亲事。因探春身体耗损过大,需要休养几日所以霍大家主便趁着这几日直接给他弟弟和惜春弄了个简单的定亲仪式。
  等仪式结束,霍大家主又给了他弟弟一笔银子,这才目送霍二跟着探春的商队回中原了。
  唉,还是有点不甘心。
  不过他也看出来了,探春将来要找的男人要么就是可以留在家里替她守着家的,要么就是可以跟着她走南闯北的。
  而这两样……他一样也做不到。
  霍大家主的遗憾却是旁人的庆幸。去时多灾多难,回来顺风顺水的结果就是他们还救了个人。
  那人探春认识,京城名人柳湘莲。
  柳湘莲这人性情豪爽,耍枪舞剑,吹笛弹筝,无所不为。长的又好,还会串个戏,可以说也算是京城中的风云人物了。
  和原著一样,这位在京城里打了觊觎他美色的流氓出京避风光,然后见义勇为到了仙人跳身上。拼着一身剐也要将皇帝拉下马的彪悍之气到也让他浑身是伤的逃了出来。
  幸运的是遇上了探春这一行人,不幸运的是这一行人里当家主事的是逐利的商人。
  人家都是英雄救美,然后以身相许。到了柳湘莲这里,就成了英雌救落难英难,然后商人逐利,以救命之恩相要挟的让人签了卖身契。
  站在探春院子外一边吹笛,一边往里看的柳湘莲想,行叭,反正也没地方云。那就……先留下来??


第169章 
  除了不聪明; 好忽悠; 好美色外,柳湘莲嗓子好; 人也长的美; 吹拉弹唱,武夫拳脚哪都可以说一句‘还行’。
  闲来装扮上; 还可以给你唱两段戏,这也算是全能型‘家奴’了。
  探春也正是发现柳湘莲‘优点’太多,‘缺点’又都长在她的行商和行事的准则上了,这才一通忽悠将柳湘莲忽悠成了她家唯一签了卖身契的侍卫。
  探春长的娇艳似玫瑰,贾家出品; 神仙打包,容貌自是不用说。再加上居移气; 养移体; 身上的气势也不是那等圈养的闺阁妹纸有的。柳湘莲这个非要娶个绝色回家的人,还能不看傻眼?
  以探春身份,要是没有这份救命之恩,他怕是凑都凑不到探春跟前来。
  毕竟别看过继没过继,探春在血缘上也还是皇妃亲妹,贾琏亲堂妹,正儿八经的贾家姑娘。不但如此,人家现在还是手上有银; 有商铺; 还有自己商队的红颜商人。
  要身份有身份; 要银钱人脉有银钱人脉,一般人哪个配得上她呢。
  就连宝钗都不好意思跟探春提自家亲哥哥。
  一来是这样的亲事有些换穷苦人家的换亲行为,另一个原因就是宝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家哥哥是个什么德行,配不配得上探春。
  而且真娶了探春这样的女人回薛家,将来薛家还姓不姓薛……宝钗真心不敢多想。
  话说回来,柳湘莲虽然签了卖身契可到底也算是进水楼台先得月了。
  长的这么养眼,又好忽悠的缺心眼见天的在自己跟前晃悠,探春心里能没什么想法?
  如果一个人一天十二个时辰,有八个时辰在眼巴巴对你表演一往情深,看着他那款因容貌而加成的深情款款,当真不意动?
  许颢那个当了几年和尚,性子寡淡之人都做不到,更何况探春了。
  然而刺玫瑰越开越娇艳,身上的刺也越多。所以柳湘莲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日子会随着玫瑰刺越长越硬而难度加大。
  好在柳湘莲功夫不错,跟着探春出门在外,让探春打心底多了一份安全底气。再加上他长的好,一举一动让探春做生意之余,也挺解乏。对了,夜里睡不着觉的时候,听着笛音或是清清扬扬的唱腔睡的也极香甜。
  于是在发现了柳湘莲的正确打开方式后,柳湘莲的好日子算是到头了。
  不以偏概全的说,有的时候人类的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劣根性。你越是主动,你在那场恋爱里就越被动。
  原著里柳湘莲因为尤三姐的风评连给尤三姐辩解一回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上门退亲,随后又在见了尤三姐自刎面前,悔得肠子都青了。
  如此草率,还不是因为这门亲事是女方主动上门提的,然后让柳湘莲在潜意识里就自觉高人一等?
  尤三姐是走岔了路,但你柳湘莲又是什么好饼呢?
  说不定你嫌弃人家脏的时候,自己早就臭不可闻了。
  凭什么男人眠花宿柳后,还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女人哪怕是从良了也要被人指指点点。若非你听一句绝色便迫不及待的同意亲事,将家传宝剑相赠,说不定尤三姐最后也不会死。
  毕竟没有希望,就不会绝望。不会绝望就会继续好死不如赖活的活着了。
  若尤三姐不死,尤二姐也未必会被凤姐儿作贱死,也许贾琏那里就又是一番景象。
  当然了,就算如此也不能说尤二姐不该死。
  你若是当初一门心思就想做个外室或是贵妾,你自甘堕落但在纳妾合法的前提下却也罪不至死。但你是听了贾琏的许诺,是基于凤姐儿会病死的前提下嫁给贾琏的。
  你心里其实是盼着人家原配正室死了给你挪地方的,那这意义就不一样了。
  先撩者贱,就体现在这了。
  妾治死正妻,不该死。妻摁死妾,也不算大事。内宅纷争那是各平本事,你棋差一招,死了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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