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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去却正好碰到了一个人,不,是两个人。
其中一个为男性,个子不算高,他穿着牛仔裤加黑色长T恤,外面套了一件军绿色休闲外套,娃娃脸,说话的时候面带笑容,正亲切的跟他旁边的女孩子说着话。
另一个是女性,很漂亮的女孩子,眉如远山含黛,目思秋水横波,齐刘海,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脸上粉嫩粉嫩的,洋溢着青春,和甜蜜。
两个人手挽着手,确切的说,是男人搀扶着女孩子的手,目光往下落,男人的一只脚上打着绷带,似乎受了伤,所以穿着的是拖鞋。
几个人目光对视上时,男人飞快的把手从女孩子的手上抽出来,差点摔倒,赶紧扶着旁边的吧台椅靠背,似乎还用力时加重了伤处,一脸扭曲的笑了。
“Diana,”庄卓源一边抽着凉气,一边跟她打招呼:“嘶,Hi,好久不见……”
叶朗月有点意外,说真的,她现在这个样子连她自己都不认识,他是怎么认出来的?
“好久不见,”她瞥了眼旁边:“女朋友?”年纪不大的样子。
庄卓源拼了老命的摇头:“我上司的女朋友。”
他说这话的时候目视前方,也就没有看到他身边那女孩一脸失落的表情。
看起来是暗恋,还是个多角关系。
讲真,这样遇到前男友,真不是一般的尴尬。
“那……你们继续,我有事先走了。”能说的好像也就这个了。
庄卓源努力维持笑容,在她转身离开之后,忍不住又叫了一句她的名字。
叶朗月回头。
看着他步履飞快又一瘸一拐的忍痛飞奔过来,走到她身边。
离着近了,能看到他黑了很多,似乎也壮了不少,但是因为娃娃脸,显得年纪小。
明明大家都是三十多的人了,这家伙还像个不会谈恋爱的少年似的。
然后就看到他吞了吞口水,欲言又止,最后磕磕巴巴的说出来了几个字。
“其实……那个时候,如果,我一早就知道会,我们会因为那个原因分手,我……”
一定不会那样回答那个问题。
不用猜,叶朗月就能从他的言行举止看到他想说的话。很奇怪,明明已经过了很多年,他在她面前还是不会说谎,到底是他单纯,还是……他笨。
他就是个笨蛋。
庄卓源。
——
“庄卓源!我好喜欢你呀!”
“叶朗月!我也好喜欢你啊!”
“庄卓源!如果有一天我要去很远的地方你会不会等我!”
“不会!”
“你想死啊!”
“哈哈哈,好啦,会啦!我会等你一生一世,行了吧!”
那一年的山顶,日出,看着太阳升起时呐喊的少男少女,如今想来,都是美好的回忆。
第102章 前世今生(双更)
庄卓源认识叶朗月的时间差不多是十四五年前; 那时他刚从警校毕业; 成为一名军装警察。每天日晒雨淋风吹雨打,跟同事一起走在大街上抄牌,偶尔抓个小偷; 扶老太太过马路。
基本上除了晒伤,和三天两头被人问候祖宗十八代之外,庄卓源非常满意这份工作。
毕竟; 他是从小到大就立志想要做飞虎队神枪手的人,虽说那时候他是个很肥的小胖子。
好在他还有个同样立志做警察的姐姐,庄卓嬅,一样胖得可以; 两个人一起做特训,一起减肥,一起练体能。他姐很快就考到了警察,而他也差不多; 一次就过。
想起来就开心。
同事们总说,他每次说话都笑吟吟的; 好像每天都特别开心的样子; 累死累活都没半点沮丧,庄卓源就会说些笑话给大家听,于是同事们就哈哈一笑,更有干劲。
其实为什么不开心呢?
庄卓源总是会想起,自己和姐姐以前一起度过的时光。父母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亲戚想要接他们过去; 但是被姐姐拒绝了,于是他几乎算是被姐姐带大的。
比起以前,他现在可以领薪水,可以自己独立,可以帮姐姐的忙,他开心都来不及。
辛苦是一回事,但男孩子哪能不吃点苦?以后他可是要做飞虎队的人,体能训练只会比现在更辛苦。军装身上背着十几斤的装备,比起以后算是洒洒水了。
一切都在变得更好,他为什么不开心?
庄卓源是个很能发现事物美好一面的人。
包括跟叶朗月的相识,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时候的叶朗月还是个小天使,黑长直的头发,白皙的皮肤,精巧的五官,从类型上来讲,有一点像是丁慧慧,会撒娇,笑得很甜,都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相貌,男孩子的梦中情人。
没错,哪怕是庄卓源也不得不承认,最开始会对叶朗月一见钟情,还是因为她的外表。
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年轻时的庄卓源也不例外。
某一天,他和同事们配合着交通部们临检,在路边设置好关卡,所有车辆走过都需要在这里检查证件,遇到可疑人物时,还要测试酒精,检查车辆。
叶朗月就这样开着她的豪车过来,男人对车都是毫无抵抗能力的,同事眼前发亮的去检查。车窗落下,一张楚楚动人的脸露了出来,同事顿时眼都直了,简直令人不忍直视。
为了不丢尽香港警察的脸,庄卓源上去问话,顺便检查了一下女孩子的证件。
叶朗月,今年刚好十八岁,似乎是考完驾照没多久,脸上还有点忐忑的样子。
新牌照,可以理解。
检查完毕,庄卓源就放了她过去。
没了别人,同事把他一顿爆锤,这么好的机会居然被抢去了,庄卓源也不得了便宜卖乖。
不过真不怪他,谁叫同事明明急功近利要泡妞又磕磕巴巴半句说不出来,太招人眼了。
心情很好的庄卓源实在没想到,过了十分钟没到,那辆亮眼的车和那个赏心悦目的人又出现在了眼前——叶朗月特别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把证件给他,别的一句话都没说。
庄卓源忍住了没笑,挺可爱的女孩子,还有点小迷糊。
然后,过了十五分钟的样子,一切就像是倒带似的,又来了一遍。
庄卓源:……
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路痴能解释得了了吧?
旁边的同事已经笑趴了。
庄卓源只好主动问这姑娘到底要往哪去,叶朗月说了,他就给她指了个路。
看着那车远去,同事说,这位小姐该不会是来搭讪的吧,太好笑了。
只不过这一次,迷糊的叶小姐终于没再迷路了,哪怕是过了二十分钟,也没有再看到她。
庄卓源也不知道是该欣慰好还是失落好,但是想起来还是会心一笑。
后来他换区巡逻的时候再也没见她的车,却意外地看到她从学校里出来。
“咦,阿Sir,是你啊。”她笑得甜蜜蜜,也勾动了他的心。
年少时的怦然心动,现在想起来其实没有任何理由。好像忽然间爱神那个光屁股的小婴儿,拿箭射中了他的心,箭尾连着条红线,另一头绑在她的身上,那么突如其来的喜欢。
以至于,庄卓源经常巡逻到她的学校附近。没事三天两头去找她,从上班巡逻,到抽奖赠票,再到姐姐加班没饭吃,能用的借口都用遍了,稀奇古怪,莫名其妙,刷足存在感。
他追了叶朗月整整半年的时间,期间卖萌耍贱送温暖,不止有恒心,还很有毅力。她周围的人,她的好朋友,同学,基本上都知道了他的存在。
好在她读的是女校,她的同学都是很爱浪漫的女孩子,追她时,她们也帮了不少的忙。
在所有人的助攻之下,庄卓源终于报得了美人归,叶朗月总算答应了跟他的交往。
后来他也才知道,她是叶氏的大小姐。
两个人差距太大了,无论是金钱,还是地位。
早在她开那样的车时,他就应该猜到的。
“有什么要紧的,你喜欢是叶朗月,又不是叶家大小姐,对不对?”
“不是,我喜欢的是同一个路口能走三次的傻丫头,叶朗月有很多,傻丫头只有一个。”
“好啊,你说我傻,你信不信我咬你?”
“你咬啊,我就不信你忍心……啊!傻丫头恼羞成怒谋杀亲夫啦!”
在认识她以前,他觉得她是那种很迷糊的女孩子,可是在了解她以后,他发现她是个很聪明,很通透的女孩子。精灵古怪,很多事她不说,不代表她不懂。
就好像他跟她约会时囊中羞涩,她就会很有兴趣的说想看看平民吃饭的地方。
情人节,纪念日,生日要送礼物时,她会提前跟他讲好,两个人互相送礼物,但是价钱不能超过一百块。然后她会送手工的蛋糕给他,还有各种各样的手工艺品。
美名其曰,匠心独运,才不要那种花钱就能买的,一点心思都没有。
老实说,也因为这样,每次约会或者送礼物时,他们都会选择更有趣,更特别的方式。托她的福,庄卓源感觉自己的初恋是一段无比美好的恋情,梦幻般的那种美好。
所以才会念念不忘。
哪怕之后有机会跟另外的人谈恋爱,他也依旧对她难以忘怀。
“阿源?阿源?”丁慧慧柔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庄卓源回神:“啊?哦,杨枝甘露的做法是……”
丁慧慧有些无奈,脸上有着失落的神情:“杨枝甘露你刚才讲过了,你又说要做芒果布丁……跟着就望着那张名片发起呆来,那位叶小姐对你很重要吗?”
她的语气微酸,不过庄卓源此时没听出来。
他又看了眼手里的名片,磨砂黑色,烫金的字体,离得近了还能闻到一阵香气。
上面显示着无一不贵的品质,以及主人低调中带着谦逊,又有品味的高格调。
名片内容非常简单,四行:叶朗月,Diana Ip,电话号码,邮箱地址,没了。
庄卓源把名片郑重的收到钱包里,抬头看眼前的丁慧慧。
丁慧慧是他的直属上司,也是他的好兄弟,展瀚韬的女朋友,职业是空姐。大家平时关系都不错,展瀚韬的父母也当他是半个儿子,所以有什么事情,庄卓源也都会帮一把手。
这次是因为丁慧慧在国外一下子买了二十多箱的芒果带了回来,根本吃不完。
展瀚韬的妈妈没了办法,刚好庄卓源在出任务时出了意外,脚踝骨裂,难得能够有个休假。这才叫他过来帮忙解决的,反正他平时点子最多,就算没办法,能多一个人吃也好。
庄卓源听了,就建议把芒果做成甜点,在铺子里卖。丁慧慧很高兴,扶着他正要去后面学习做甜品的时候——正正好好遇到了他的前女友——形象大变的叶朗月。
该死的巧,巧得很该死。
“很重要的。”他这么说,声音轻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丁慧慧也没听见:“你说什么?”
庄卓源打起精神,重展笑颜:“我说,芒果布丁啊,一定不能加太多的牛奶,不然牛奶味太重就变成牛奶布丁了……”
这下轮到丁慧慧没精神了,以前庄卓源从不会有事隐瞒她的,有事埋在心里不说的通常是展瀚韬。而庄卓源通常是发现展瀚韬和她之间有问题,悄悄地帮她解决的那个。
第一次,丁慧慧见到庄卓源脸上是那种表情,她的心里,很不舒服。
——
张强,法律界公认的不败律师,虽然是草根出身,但独立经营律师行接近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