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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在伦敦开店?你知道要怎么在伦敦开店吗?”
“大概知道吧。”简谦虚的说,她知道的流程肯定和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不过没关系,她早就已经咨询过专业人士了,所以这会儿对班纳特先生说起来振振有词。
班纳特先生越听越不对劲,简你真的是开玩笑吗?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连现在伦敦店面租金市价和开店在哪办什么手续都知道?
“等等,等等,简,简。”班纳特先生拉住马,转头问简,“你是认真的吗?不是在开玩笑?你……你想去伦敦做生意?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简认真的说,“爹地,我能问你借钱吗?”
班纳特先生:“……”
简:“开店计划书了解一下?”
简开店的念头并不是突发其想,她的内心一直在蠢蠢欲动,虽然穿越到了近代(?)英国,虽然她早就打定了主意要顺应时代规则在可行的范围内老老实实做个地主家的小姐,但是要她像书里那样顺应剧情最后嫁给一个毫无主见的小白脸……懦弱真的不是她的菜。
之前简向小福尔摩斯先生咨询关于手续的问题时,他不仅告诉简该怎么办,而且还提示她如果遇到问题该怎么办,详细到个人。
Emmmmmm……这个其实是猜到了什么吧!
班纳特先生说的问题,简都想过。不光是钱和人手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在这个时代,女人和商人都是被歧视的人群:男人对女人持不信任感,即使这个国家的主人就是女的,他们仍认为女人只要呆在家里喝喝茶做做家事就好,而商人,一向是不入流的阶级,就算有钱也不过是暴发户,如果没能弄到一个爵位,你就永远不能进入上流社会。
像简打算做的这种小店主,在别人眼中,甚至连资产阶级都算不上。所以当班纳特先生真的收到了简做的计划书后,他真的挺不能理解,自己最喜欢的大女儿干嘛放着好好的乡绅小姐的日子不过,偏偏要去挑战这种高难度?
这个社会对女性实在很不宽容,商人只会敛财,所以要班纳特先生答应简的请求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不可能的……
不可能……
不……
可能!
“我再问一次,简,你真的打定主意要这么做吗?”班纳特先生严肃认真的问简。
“哈?”简不明白班纳特先生的意思,请原谅她的懵逼,三个月前她才刚刚对班纳特先生说她的理想,而且还遭到班纳特先生的反对,三个月后班纳特先生就跟她说在伦敦有一个店面等待她开工。
不是,你等等,怎么回事?
“所以……你答应了?”简好奇的问,“那伦敦的店面怎么办?”
“我正要和你说这事儿呢。”班纳特先生说,“我有一个以前的认识的朋友,他的母亲住在剑桥郡的剑桥镇,名下有一个店面,以前是开面包房的,现在合约到期……我已经写信请伍德太太,嗯,就是我朋友的母亲,在一个月内不招租,如果你依然想去,正好能用得上。”
这世上哪有这么恰好的事,简想要一个店面,就正巧有一个店面空下来了?简在心中想了一圈,把这事记下来了。
班纳特先生继续说道:“我看你那个什么,计划书上,写着离学校或是住宅区近是最好的,剑桥镇倒是正合适,那里有一所剑桥大学。而且伍德太太一个人住在剑桥镇,她很欢迎你和她一起住,你认为如何,简?”
“听起来简直太完美了,呃,但是这事儿要告诉妈咪吗?”
“我会告诉她有一个远房亲戚家的老太太希望能有一个小姑娘去陪伴她,而她选中了你。”班纳特先生严肃的指出,“绝对绝对不能让人知道你去做商人,绝对不行,你懂吗简?如果被人知道,你就必须马上回来。”
“嗯……那伍德太太知道吗?”简问道。
班纳特先生好像噎了一下,他闭着眼睛想了想,说:“好吧,伍德太太应该不会太过介意这个,她可以知道。”在简不解的目光中,班纳特先生斟酌的说:“伍德太太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个拘泥的人。”
不是个拘泥的人啊~
简总觉得这事儿办得怪怪的,只是她是得利者,就不多嘴问了,反正日子还久着呢,总会知道的。
作者有话要说: 简:我爹一本正经装B的样子真的很认真!他是最好的爹~
(接昨天)实际上原著里达西家有财富,但缺一个身份(书里丽兹的话暗示他没有贵族身份),从客观上说,他最好的结婚对象应该是一个没什么钱,但有贵族身份的小姐(其实他那个表妹简直是个完美的对象,有钱有身份身体还不好,娶了她未来就是升官发财死老婆啊……可惜他不喜欢)。达西和丽兹其实就是早期的“霸道总裁爱上我”,这个梗真是从古至今受欢迎。
那个时候的英国,身份仍然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像达西,如果他对政治有兴趣,甚至想影响国要政策,有钱只能在背后支持别人,想走到前台就必须有一个贵族身份。不要说上议院下议院,做决策的永远是上议院。这个……扯远了,又是另一部大戏了。=…=
估计达西的野心不强,只是守成,娶一个喜欢的老婆从他来说问题不大,有钱(原著好像说一个郡的土地差不多都是他的),任性(其实可以想象他傲慢的原因,好比王X聪,人家用私人飞机带着小狗回家,你觉得他在炫富,人家觉得是日常,还觉得你就是爱瞎BB真是跟你玩不到一起去)。至于简和那谁……(* ̄ω ̄)不告诉你们。
第31章
之后事情顺利得简都不敢相信; 班纳特先生把剑桥镇那边的事都交给了伍德太太处理; 简还画了一张图示意店面的布置; 其他就听凭天意了(望天)。
简当然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开店; 所以她需要人手。班纳特先生原本想让简带艾尔去,简拒绝了。艾尔这个人做农活还差不多; 做店员跟做农夫完全不是一回事。
简看中的是另一家两口子。
本哈比森的父母是近亲结婚,他一生下来就是个瘸子; 老哈比森就是个穷光蛋; 他的儿子当然也是。本哈比森干不了重活,平时只能靠打打零工过活,偶尔还需要到山上去找点吃的什么的。
但就是这样一个连一件完整衣服都没有的穷光蛋,竟然也是有老婆的。本哈比森的婆娘是一个哑巴,这两口子一个瘸子一个哑巴倒也般配。没有人知道这个哑巴是从哪来的; 有人说这个哑巴是个乞丐; 被本哈比森留住了; 有人说她父母都死了,是拜托老哈比森照顾的; 结果本哈比森就把她当婆娘了; 反正本哈比森好像突然就有了一个婆娘,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不过像这样的穷光蛋本身也没什么可让人八卦的谈资; 大伙不过好奇了几天就没人继续在意了。
简不是平白无故知道本哈比森这个人的,她还是听牧师先生说起过,这几年简一直坚持在牧师这里学习拉丁文,她与牧师家的关系也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所以在听说简想推荐一个忠诚可靠又有点头脑的人去做学徒; 老汤姆就推荐了本哈比森。
“别看哈比森一条腿不利索,但他干起活来一点也不差。”老汤姆就常常让哈比森在教堂帮些忙,所以对他做事还是有些了解的。“他其实很聪明,只可惜是这样的出身。”牧师先生遗憾的说,“20多岁做学徒年纪是有些大了,不然我倒是愿意推荐他去试试。”
20多岁做学徒年纪当然大了,但简又不是真找学徒,她找机会悄悄去见了本哈比森一次,觉得这人一脸络腮胡看不出长相,气势倒是挺彪悍,嗓门也够大,一点小事就咧咧得天下皆知,简并不是很中意这个人。
可是之后简又无意看见了本哈比森一次,倒是让她改了主意。
那时候简骑马已经骑得很不错了,当时她一个人骑马沿着河边慢慢踱步,其实就是在遛马,远远瞧见本哈比森和他的婆娘在河边。
他俩大概刚从山上下来,一身泥正在河边清洗。简以前没见过本哈比森的婆娘,只是猜那应该就是。她衣裳褴褛,蓬头垢面,用一根藤条绑着头发,就着河水洗了手又洗脸,然后还把脚伸进河水里洗了洗。
这个女人在清洗的时候,哈比森瘸着腿在旁边找了些花和藤条,编了一个花环,随手就扔在自己婆娘的头上。
哑女人并不怕哈比森,她惊喜的摸了摸头上的花环,比着手势大概是很喜欢的意思。哈比森满脸胡子看不出表情,河这边一个路过的农夫说了句什么,简离得远没听见,估计也就是什么嘲笑的下流话,哈比森立刻举起他当拐杖的棍子向对方恐吓。农夫可不想跟他打架,他吐了一口唾沫,骂骂咧咧走远了,哈比森还捡起一块石头扔了过去,河水溅了对方一身,农夫抖抖衣服,骂了两句,赶紧走了。
哑女人一直站在旁边,也不怎么害怕的样子,还有心思把哈比森扔在一旁的死兔子捡起来拍了拍,拎在手里。
把对方吓走后,哈比森又若无其事的转过来拍拍哑女人的头,接过兔子自己拎着。
简远远的看着,觉得有点意思,她驱着马慢慢走了过去。
“哈比森?你是本哈比森先生吗?”简高高的坐在马上问。
“我可不是什么先生。”哈比森警惕的望着河对岸的简。
“我是简班纳特。”简没有下马,只是拉着马隔着河与哈比森说话。
近看哈比森长得还真是粗糙,脸上毛发浓密,眉毛胡子一把抓,几乎看不清脸。他皱了皱两条像毛虫一样的眉毛,转眼松开。
“班纳特小姐,我知道你,牧师先生说起过,你想找人去伦敦当学徒?”哈比森看着简,十分怀疑这个消息的可靠性。
“是的,牧师推荐了你。”简被马带着原地踏步转了一圈,又转了回来,“你有兴趣吗?”
“没有。”哈比森很迅速的回答。
简不奇怪这样的回答,她打量了一下哈比森,简单的一眼望穿。
穷,对卫生没概念,虽然瘸腿,但有力气,空手抓兔子不大可能,所以应该是布置了陷阱,脑子不错,对妻子也很好。
是个能用的人。
“我想先说明一下,关于学徒,其实不是。”简对哈比森说,“一个女士委托我帮她找的是咖啡店员,应该不能算学徒。”
咖啡?这是哈比森从没见过更没喝过的玩意儿。
“我不……”
“她委托我的时候没有要求店员必须有从业经验,否则也不需要我在一个村子里的农夫中挑选了。”简截住话头说,“她需要的是一个老实忠诚并且有些脑子的人,最重要的是,嘴必须严实。我想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而牧师先生向我推荐了你,我认为你们夫妻俩可以一起去。”
简看哈比森开始思考,她又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你觉得我年纪小不可靠。”她看着哈比森的眼睛,好像看透了他,“可是如果要完全稳妥可靠,我也不会找上你,你觉得呢?本哈比森,难道你还有什么值得我骗的吗?而且我也看不出还有什么情况能比你,你们现在这样更糟的。换一个谁也不认识你们的地方,说不定会有一个新的生活。”
“如果你想好了,明天这个时候,我还会来这里。”简说完对哈比森点点头,掉转马头向着来时的路回家去了,她看得出哈比森动心了,她相信他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