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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倾城道:“是。”
李晔把水囊挂上马鞍边,翻身上马,对上官倾城道:“不必想了,以我对朱温的了解,但凡还有一点打破局势,改善处境的可能,他都不会放弃。照我看,他的部曲应该离我们不远了。”
李晔这话刚说完,官道上就有斥候策马奔回,到李晔、上官倾城面前急报:“报!前方二十里外,发现乱军骑兵,约莫五千上下,正超这边全速奔进!”
“你看,这不是来了?”李晔对上官倾城笑道。
上官倾城面容肃杀,抱拳后一跃飘起,落在马背上,勒转马缰,向左右大声斥令:“贼军五千骑已到眼前,众将士听令,随本将迎敌!”
李晔从军征战,没有大肆渲染身份,所以狼牙都并非都知道他的身份,指挥作战仍旧是上官倾城的职责。
李晔是来体验沙场征战滋味、保证狼牙都胜利的,不是来自投罗网的,要是让朱温知道他来了,那还不得调兵遣将,发动数万大军来合围?
三千狼牙尽数上马,却没有立即拉开架势奔驰。眼前的土地颇为空旷,官道两侧都是农田与荒野,颇为平整,适合骑兵冲阵厮杀,另外以逸待劳总是个不错的选择,没必要平白去浪费体力。
“报!乱军已至十五里外!”斥候再度回报。
上官倾城面容清冷:“再探!”
少时,斥候回报:“乱军已至十里外!“
“再探!”
“乱军已至五里外,杀将过来了!”
“众将士听令,锋矢阵!”
上官倾城取下马槊,平直端起,双腿一夹马肚,战马缓缓迈动步伐。
整个整列,从前至后,渐次动了起来,且速度越来越快,由缓行到疾行再到奔驰,井然有序。
悠忽间,马蹄声轰然踩踏在地,三千精骑奔驰而进,锋矢阵逐渐成型。当骑兵速度完全提上来,蓄势已成的时候,他们看到了对面出现的乱军。
起初不过是一道黑线,在地平线上冒出来,须臾就露出骑兵身形,战马奔驰身姿分外矫健有力,躬身微伏在马背上的骑兵,随着战马上下起伏。端在手中的马槊,连接在一切,构成荆棘丛林。烟尘从地面弥漫开来,仿佛地毯波浪。
整个军阵犹如决堤的洪水,以席卷万物之势,向狼牙都飞速袭来。
马蹄声轰隆如雷,震得人耳膜生疼,然而狼牙都的将士,并不能听到对方的马蹄声,己方的马蹄声就已经盖过了一切声音。
前阵的将士能看到对方军阵全貌,那一望无际的铁甲洪浪,让每一个人发自心底感到恐惧,然而长久的训练,已经让他们习惯了这样的阵势,他们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所以没有一个人慌张。
阵中与阵后的骑兵,则只能看到同袍的背影,但大地的震动是如此剧烈,清晰传递着两军即将接阵的信号,他们凝神静气,只待眼前的阵列中,出现敌军奔进的骑兵,便用手中的长槊,将他们刺下战马。
第十三章 初战(2)
两座锋矢战阵,犹如两支巨大的锋矢,已经成了离弦利箭,在广阔的原野上相对飞射。锋矢所到之处,势如千钧,尘土飞扬。
昂扬的马蹄声隆隆如雷,掩盖了一切杂音,两座精骑铁甲战阵,距离越来越近,百步,五十步,终于碰撞到一起。
两军相交的一刹那,在各自战马前的那一条线上,双方骑兵平端的长槊,远远超出马头,刺向对方骑兵身躯。
马嘶声乍然响起,金戈相击之音短促清脆,锋刃破甲入肉的声音清晰入耳,惨叫声夹杂在马蹄声中,洪浪一般席卷万物,遮蔽一切感官。
两军阵列最前的骑兵错身而过,有人落马有人安然无恙,彼此都向对方的阵列中奔驰前冲,所有前阵将士,都看到了眼前一望无际的铁甲海洋,看到了荆棘丛林一般的长槊。
各自骑兵阵列带出的烟尘,迎头撞在一起,彼此交融,又彼此分割,战阵中骏马奔驰飞快,一条条不间断的烟尘线,在黑甲黑马的阵列中纵横,犹如万顷良田中的阡陌。
嘶吼声喊杀声骤然大了起来,连隆隆马蹄声都掩盖下去,惨叫声此起彼伏,摄人心魄。
两军原本严丝合缝的阵列,在奔驰中相互交错,渐渐露出或零星的,或成线的,或成片的空白。战马依旧在随军阵奔驰,马背上的骑兵却已经不见踪影。
倒在阵列中的骑兵将士,无论生死与否,都没有站立起来的,很快就被敌方的我方的马蹄践踏,瞬间成为肉泥。
猩红的血染红了荒野。
李晔就在上官倾城身边,大少司命就在李晔身后,紧跟着的便是上官倾城的亲兵,作为锋矢阵的锋头,他们承受的压力自然最大,也是全阵战力最强的部分。
作为练气九层的修士,李晔无惧任何迎面刺来的长槊,在战马急速奔驰下,一个个人影一张张面孔,兀一在他眼前出现,便迅速与他擦肩而过,如同走马观花一般。
每一根刺到李晔面前的长槊,都无法破开他的防御结界,不是折断就是偏开,李晔深知骑兵冲阵的要领,平端的长槊纹丝不动,甚至连锋头的位置都不曾调换,始终指着一个方向。
在他长槊锋头前的敌军骑兵,无一不是落马而亡的下场。
只要不是碰到炼气期的术师,相对奔驰战马的急速相交过程中,对方很少有闪避的余地,唯有那些伏低身躯,紧贴着马背的锐士,才能避过锋头。
锋刃掠过甲胄的呲啦声,士卒落马的噗通声,被战马撞到踩踏的惨叫声,海浪般在李晔耳畔响起,连绵不绝。他甚至都不用东张西望和回头,就能判断出敌我双方的伤亡占比。
由李晔等人组成的锋头,坚不可摧,一路畅通无阻,很快冲过对方的战阵。当面前再无一兵一卒的时候,上官倾城娴熟的调整战马奔进的方向,带领整个骑兵战阵在旷野上转过一个大弯,调回头来。
经过一轮冲阵,骑兵奔驰的速度自然下降不少。
两军战阵相交而过,背后的空地上留下了数百具尸体,铁甲洪流有如长龙一般,在旷野上各自转弯回头,再度向对方战阵奔杀过去。
在这个过程中,众人终于有闲暇观察己方阵列的损失情况,李晔眉头凛然,狼牙都损失不少,比他预料的要高很多。他原本认为,以狼牙都的修士占比,大军所到之处,会是所向披靡。
现在看来,哪怕是修士,真到了骑兵冲阵的厮杀中,只要不是修为太高,也没有单独掌控战局的能力。骑兵冲阵,生死一线之间,一个微小的动作,都决定着双方的生死。
只有百战精锐,才能摸到其中无法用言语尽述的窍门,在自保的同时,最大限度杀伤敌人。
狼牙都的训练已经足够多,几乎没有停歇的时候,也曾有过很多剿匪的经历,但是现在看来,没有真正的沙场拼杀,训练再多的士卒都无法称为精锐,而历经血战存活的将士,无疑是精锐中的精锐。
沙场拼杀的经验与技艺,在有些时候,甚至比军备的优良与否更加重要。
奔驰中的骑兵阵列,开始调整阵型,那些因为骑兵阵亡,而留下的空白缝隙,被后面的将士填补上来,以保证军阵的严整。沙场阵战,军阵的完整与否,直接决定着胜负。
李晔回过头看向前方,眉目凛然,两军阵列到了此时,已经再度正面相对,战马轰隆踩过血迹斑斑的沙场,再度向对方冲杀过去。
李晔心情不轻松,朱珍更是面沉如水,他死死盯着狼牙都前阵,双目通红的如欲冒出火来。
锋矢阵冲阵,是骑兵对战步兵,最好撕裂步军大阵的阵型,但事实上,那并不是骑兵对冲的上等选择,两军以锋矢阵冲阵,实际上都是有把握,一个冲阵就撕裂对方的军阵,分出胜负。
但是一轮冲阵过后,朱珍却失望的发现,狼牙都的阵型依旧完整,而且伤亡远比他预料的要低,不仅如此,他的部曲伤亡之大,也超过了他的预计。
朱珍原本以为,狼牙都只是一群新兵,碰到他们这样的百战精锐,根本不堪一击,但是事实告诉他,他想错了。
狼牙都不仅修士占比高,在冲阵中给予己方的杀伤多,而且训练有素,经过一轮激战,阵型竟然完全不乱,士卒在冲阵中的表现和临战处理,也只是比他们这些百战精锐,差了那么一点而已。
可以想象,只需要经过几次磨练,眼前这支骑兵,就会真的变成精骑。
除此之外,朱珍还敏锐的发现,在那三千骑兵中,明显有一部分骨干力量,是真正的沙场老卒,他们作为整个军阵的骨架,保证了军阵的冲击力和秩序。
那样一群老卒,约莫占据三千骑四分之一,朱珍在与那些老卒碰面的过程中,清晰感受到了对方身上浓烈的杀气,与一往无前、神挡杀神的意志。那是绝对的百战精锐,甚至比他的部曲还要精锐。
然而李晔麾下,怎么会有这样一群精兵?
朱珍很快想到,莫不是老安王李岘留下的亲兵?
猛然想到这一点,朱珍心头一惊,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此战要胜,只怕要付出的代价远超想象。念及于此,朱珍不再迟疑,他没了按部就班的心思,看来要迅速拿下这场战斗,必须要使用点奇招了。
穿过横尸的战场时,李晔将横七竖八的尸体纳在眼底,心里默默算了一遍,在刚刚的冲阵过程中,狼牙都三千骑对战对方五千骑,伤亡并不比对方少。要是照这样打下去,兵力劣势就会一步步突显出来,到时候伤亡达到一定比例,狼牙都就只有溃败的下场。
不能按部就班冲阵了,李晔拿定主意。
“倾城,靠后,我上来领阵!”李晔策马提速,与上官倾城调换位置。如今上官倾城虽然是兵家武将,但她的修为境界还是不够,武将领域并不能覆盖三千骑,所以让她领阵的效果并不大。
李晔取代上官倾城的位置,冲锋在最前,大少司命一左一右,护卫在他身侧。虽说两人的功法不适合阵战,但毕竟练气九层的修为摆在那里,远不是一般修士能够抗衡的。
李晔将长槊挂回马鞍,这样的凡俗兵器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作用,卢具剑取了出来,瞬间握在手中。
两军阵列疾驰而进,马上就要照面,对方骑兵狰狞凶恶、而又布满杀气的面孔,李晔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战马奔驰之际,肌肉纤维的抖动迅捷而有力,充满力量的美感。
灵气次第点亮剑身密密麻麻的纹路,李晔蓄势待发。
就在这时,朱珍军中的当头阵列中,突然亮起无数灵气光华,大群骑兵陡然从马背上飞身而起。
他们尽皆手持灵剑,跃至当空后,灵剑当空劈斩,数十道灵风剑飞射而出!而在他们脚下,数十颗火球已经凝聚成型,尾随剑气砸了出来!
两阵相距已经不到百步,这对奔驰的骑兵阵列而言,就是一瞬间到达的事情。
数十道剑气和数十颗火球飞射来,每一道剑气都长过一丈,每一颗火球都大过冬瓜,其中有几名修士,分明就是练气中段,凝聚出的火球、剑气,更是庞大!
可想而知,如果术法落入骑兵阵列中,必然会造成至少百十人的伤亡,引起数百人的混乱,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急奔中的骑兵阵列,就会立即崩溃!
集中修士布置在阵前,在接阵之前,发动密集的术法攻击,这虽然不是什么新鲜的套路,但的确非常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