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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人群中立刻站起一个年过五旬,精瘦无肉,穿着员外服的老头儿,尖着声音道:“马老板,这姓朱的小娘子果然不愧是你们‘聚艳坊’的花魁,你就开个价吧。”跟着又有人道:“什么‘聚艳坊’的花魁,我瞧就是京城也未必能找出这样漂亮的小娘子来,贵一些也无妨,快开价快开价,你佟大爷我是要定了。”
马花娇见到朱绛仙不出所料惊艳当场,这白花花的银子就要源源滚滚的落入自己的口袋,笑得也是合不拢嘴,一挥手让两名小妓女扶着朱绛仙先下去,自己走到台上道:“绛仙的姿色技艺大家也见到了,要想做今晚梳笼她的新郎官儿,可没那么容易,大家想来也听闻了,合州城的杜老太爷出了三十两黄金要当这个入幕之宾,各位要是也想来拨拨这个头筹,就要瞧瞧对绛仙姑娘有多少诚意了。”
她话音一落,台下就有人道:“我出三十五两。”马花娇对这些人甚是熟悉,瞧了瞧道:“原来是保州城的黄大爷,好,三十五两黄金,看来绛仙姑娘与你还是有缘些儿。”
这时又有人道:“三十五两黄金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出四十两。”却是最开始起哄的那个恭州城的上官大爷。
就这样,大厅里这些富豪巨贾们垂涎朱绛仙的美色,竞相报起价来,吵吵嚷嚷,吹胡子瞪眼睛,丑态百出。
然而这钱财总是有多有少的,争到最后,就只有两个人在喊价了,一个是合州城里的大富豪杜老爷子,这杜老爷子今年六十有七,控制着合州城水路买卖近四十年,家里有了十三房妾室,据说下个月还要娶一个比他小足足五十岁的小姑娘做十四房小妾,他虽然把生意都交给自己的儿子去打理,但是这风花雪月的事却舍不得叫人代劳,反而是越老越有兴趣。
而另一个,却是恭州城里的大商人庄大财,这庄大财身材高胖,其肥如猪,家里面却是世代为官,其兄庄忠君如今就在朝廷里任兵部员外郎,是当今宰相李林甫的门生,在恭州不仅做水路生意,又有当铺、酒楼数十间,便是恭州的知府也要畏惧三分,那恭州城地广人多,合州城也是其下辖之地,这庄大财的财力自然也在杜老爷子之上了。
此时两个已经将这价钱叫到了八十两黄金,这已经够唐朝时五户中等人家一生所用,更是剑南道各州妓院之中梳笼之资前所未有,那杜老爷子此时已经是一头汗水,两个随身带来的小厮正在不停的给他擦拭,不过这老爷子家乡观念倒重,不肯将本州的好东西轻易让给别人,因此尽管是喘气如牛,但还是不甘心放弃,不过叫价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了。
那庄大财见到朱绛仙,真是惊为天人,已是志在必得,更是不把杜老爷放在眼里,见到他把价钱叫到了八十两黄金,暗骂了一声:“老色鬼,敢和老子斗富,倒要让你见识见识我庄家的厉害。”将心一横,直接喊到“一百两黄金。”
他话音刚落,只闻“咕隆”一声,那杜老爷子从座椅上摔在地面,原来他年事已高,叫到六十两黄金,已是肉痛无比,到了八十两时连心肝脾肾都痛了起来,听到庄大财猛地一下子叫到一百两黄金,自己实在再难应对,但又舍不得那水嫩嫩,美滋滋的小娘子,一时心力交瘁,血气上涌,两眼一黑,竟然倒在地上人事不省,忙乱之中,赶紧有人抬了他出去。
大厅上的嫖客见叫价竟叫得有人中风晕倒,也是从所未见,不由目瞪口呆,面面相觑,再没人敢向庄大财叫板。
第11章 花魁出道(2)
那马花娇虽然知道朱绛仙这梳笼之资必然昂贵,但最多也超不过五十两黄金,万万没想到会有人出到破天荒的一百两黄金,愣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那樱桃小口也笑得猛地变阔了一寸,走到庄大财的面前道:“庄大爷,我就知道你最识货,绛仙今晚就是你的新娘子了,我一定让她好好的伺候你。”
庄大财见自己得胜,那美艳动人的朱绛仙处子之身就是自己的,咧着嘴哈哈大笑着,脸上肥肉乱抖,挤得一双水泡眼都快埋在肉里面瞧不见了。
这时众嫖客见到庄大财得与那娇滴滴的小美人儿同床共枕,心里面没有不骂的,斯文点儿的只是骂他是猪种,恶毒点儿的早就将他祖宗八代肏了好几遍,但大家脸上却都是笑嘻嘻的,拱手的拱手,贺喜的贺喜,又有敬酒的,起哄庄大财请客的,整个大厅已是乱成一团。
任天弃早有打算,这热闹瞧得够了,心道:“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借着人群遮掩,他又溜到了后院,到了朱绛仙住的那幢绣楼,远远的就见到门口站着两名十二三岁的小丫头,绣楼之上烛影摇动,透出喜气的红光来。
任天弃自然不会去走正门,便悄悄顺着墙根绕到了那绣楼之后,观察了一阵子楼势,终于找到一处地方可以攀爬,这门功夫他已经自学很久,当飞贼纵然还不够资格,不过当小贼还是完全可以匹配的,手脚并用之下,没怎么费力就到了二楼的瓦檐之上,站稳了脚,吐了口唾液在中指间,偷偷的将窗纸戳破了一个洞,凑过眼向里面瞧去。
却见里面是一间大房,布置得十分雅洁,屋壁挂着一些古画,紫檀木做的书案,上面堆列着笔墨纸砚,经史子集,书案之侧有数株碧绿滴翠的盆景,房中又设有琴台,棋坪,盛物之具非金即玉,甚是华贵,而最里面是一架淡青官花纱帐罩着的雕花大床,床上铺着大红色的锦被,屋中又点着几枝红色的巨烛,那样子倒真像富豪人家的新房一般,而那朱绛仙果然就在里面,只见她先是在床头坐了一阵,仿佛很紧张的样子,又走到屋子正中摆的一桌酒席上,拿起一个银壶,倒了一杯酒喝下。
任天弃见着朱绛仙这般模样,也隐隐猜到她在紧张什么,暗道:“这小婊子瞧不起我,说我是丑八怪,那个姓庄的大肥猪绝不在我之下,真不知道这小婊子待会儿瞧到了有什么表情,我可要张大眼睛好好地看看。”
在屋檐外站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就听见里面的木梯发出“咚咚”的震响,像是有什么巨物上来,而朱绛仙脸上现出有些吃惊的神色,伸长脖子向外张望着。
不一会儿,门口那两名小丫环就领着那红光满面,春风得意的庄大财走了进来。
朱绛仙虽然已有准备今晚这人未必长得有多好看,但见到这么一个庞然大物“滚”入了自己的眼帘,知道这就是要梳笼自己的恩客,顿时是花蓉失色,惊得“啊”的一声叫了起来。
那庄大财在大厅上被众嫖客灌了不少酒,但他酒量极大,也只是微有酒意,一进门见到朱绛仙这样的神情,心头不由大怒,走过去伸出肥大的手掌在那酒桌上一拍,震得碟儿杯儿的“叮叮当当”的乱响一阵,口中骂道:“妈拉个巴子,臭婊子,老子花了整整一百两黄金,可不是来瞧你哭丧着脸的,你是嫌老子胖还是嫌老子丑。”
朱绛仙是个吃硬不吃软的性格,从来没被人这么骂过,心中惊骇,眼圈霎时便红了,但又不敢流出泪来,只得小声地道:“没……没有,大爷,我那里敢……敢嫌你。”
谁知那庄大财听了,还是不肯罢休,又一拍桌子道:“不敢嫌,那就是说我果然是长得又丑又胖了。”
朱绛仙收了收流出来的眼泪,连忙道:“不不,大爷你长得这个英……”她本来想说“英俊倜傥”但此语对着这庄大财说出来实在自己也觉恶心,只得道:“……长得还算好看,不胖,也不丑。”
庄大财这才点点头,借着灯光瞧着朱绛仙雪艳花娇,娇美难言,心中已经按捺不住,咧着嘴呵呵笑道:“我这一百两黄金果然没有白花,来来,小美人儿,春宵苦短,咱们还是别耽搁,快快上床歇息去罢。”说着就挥手让那两个丫环下去。
朱绛仙瞧着庄大财这副尊容,早就寒了心,知道今晚少不了吃一遭苦楚,但若是头脑清醒,那便如坠阿鼻地狱了,无奈之下,心里有了个主意,装着嫣然一笑道:“大爷,敢问你尊姓大名?”
那庄大财道:“我尊姓庄,名大财。”
朱绛仙整了整面容,点头道:“原来是庄大爷,奴家真是失敬了,来,刚才失仪之处,还请恕罪。我自罚三杯。”说着又倒了酒,连口饮下。
那庄大财是个莽撞人,当然不知道她是在故意喝醉,好糊里糊涂的度过这难熬的一夜,还拍着掌道:“好,好,小美人儿,这就对了,来,我陪你喝。”
当下两人就在房里喝起酒来,直到将桌上放着的两壶酒喝光,朱绛仙已经是醉趴在桌上,而那庄大财只是有些酩酊,见到朱绛仙醉了,便哈哈笑着,将她抱到了床上,自己也爬了上去。
任天弃在外面见他要解朱绛仙的衣服,连忙掏出了怀中的“子午迷魂香”来,用火折子点燃,前端伸进屋内,一口气吹了出去,顿时一股青烟度出,不一会儿,就瞧到那庄大财软软的滚倒在床上。
任天弃见大功告成,心中也是一阵窃喜,从怀里又掏出那“子午迷魂香”特制的解药呑下,拔出藏在腰间的一柄匕首,撬开眼前的窗户,翻进了屋去。
第12章 便宜不占白不占
他到了床边,却见朱绛仙仰面睡着,星眸不起,宝靥潮红,外裳已经让庄大财解开,露出里面淡绿色的肚兜来,粉弯雪股,玉乳酥胸,已隐约可见,一双玉臂张在外面,一头黑发柔柔的堆在枕边,犹如海棠春睡一般,忍不住就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只觉肌肤滑腻,一生从未感触过,当下又在她樱桃小嘴上亲了亲,虽有一股子酒味,但温软糯湿,也是舒服异常。
斜眼瞥见庄大财张大着嘴躺在一旁,实在有些败兴,在他的脸上拍了拍道:“肥猪哥哥,你花了一百两金子,却让小弟我来享受,真是有些不好意思,你就多多原谅了。”
想要去将庄大财推到里面去,但其重如山,那里能撼动分毫,无奈之下,只好将朱绛仙抱着向外移了移,所幸那床甚是宽大,倒不觉窄挤。
这时天弃已经是燥热难耐,伸手就摘下了朱绛仙的肚兜,灯火之下,却见到一对小乳,丰隆突起,温软如绵,便如同鸡头肉一般,而乳珠细小,色如樱红,甚是可爱,一双手伸出就好好摩弄了一阵,觉得柔滑难言,又俯下身好生品尝吮吸,很快便心中狂跳,小腹下欲火更升,手忙脚乱的将朱绛仙的亵裤解卸而下,露出了雪也似的两腿,看那牝处,尚是光洁无毛,一丝细缝红润如珠,长长的闭了口气,好半天才吐出来,在朱绛仙脸上轻轻一拧道:“小婊子,你也有今天,本来想好好打你几耳光的,今天老子心情好,又中了你的美人计,随便报一下仇就算了。”
当下便飞快的脱去了自己的衣裤,赤条条的就趴在了朱绛仙的玉体之上。
他在“春满园”这种地方每日耳熏目染,所谓“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分开朱绛仙的双腿,举着铁一般的玉茎直挺挺的撞去,这一下自然不得其门而入,力气使得大了,那玉茎差点出师未捷身先折,痛得他叫了一声“哎哟”,想到楼下还有人,连忙又捂住了嘴。
再接下来,他就学了乖,在朱绛仙那娇嫩的牝户里用手指探索了一阵,觉得有一窄洞可入,不过极是干涩,便用一些唾液润了,这才弄了进去,好生的艰难,许久才全部没入,便学着“春满园”那些嫖客的样子,撅着屁股上下舞弄起来,朱绛仙这酒喝得实在太多,全然没有知觉,但天弃却感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