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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侠新世界(三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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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尊赞布禄财神像!
    怎么又是这东西!、
    三首的赞布禄神像每一面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奇怪的,似笑非笑的表情,幽森幽森的,好像在嘲笑苏阳。
    金九龄这时候也进来了,奇道:“你在干嘛?”
    苏阳举着雕像道:“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金九龄接过雕像来来回回看了半天也不知所以然,陆小凤这时也看到了雕像,顿时大怒,想也不想就准备一拳头打破雕像的头。
    金九龄拦住了他:“小心有暗器机关!”
    陆小凤晃了晃雕像,又在外面敲了几下,摇头道:“空心的,而且很轻,若是装上了机簧暗器,一定会比较重。”
    “还是小心些好。”金九龄接过雕像放在不远处的桌子上,然后展开五六尺,这个距离上就算有暗器也来得及躲避。
    他摸出几枚铜钱,手一扬,就听啪啪几声脆响,铜钱撞在雕像上把雕像打的四分五裂。
    果然是空心的,没有暗器,也没有毒烟之类的东西,雕像的内壁上,也没有白色赞布禄。
    但是有一张纸条。
    陆小凤打开枝条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留交阿土,彼已将归。”
    这是在通知一个人将一样东西交给阿土,因为阿土已经快回去了。
    消息是留给谁的?要留交给阿土的又是什么?阿土是谁?
    孟伟皱着眉,沉思着喃喃道:“阿土?难道就是那个阿土?”
    陆小凤忍不住问:“你知道有个阿土?”
    孟伟道:“以前巷口要饭的那癞子别人就都叫他阿土。”
    陆小凤道:“现在他的人呢?”
    孟伟道:“我为了要叫宋洪扮成他,在外面守望,已把他赶走了。”
    陆小凤道:“快去找他。”孟伟真要掉头走,陆小凤忽然一把拉住了他:“不必了,你叫人带我们去他的家里找!”
    乞丐当然也有家,就算是阿猫阿狗都有自己的家,至不过在一般人看来那不算是家。
    阿土这个家确实也不能算家,最多只是一个窝,是个已废弃了的砖窑,在四边打了几个洞就算做窗户。现在天气还很热,窗户上的破木板当然不会钉起来,里面居然还有灯光。
    “阿土的人还在?”
    “在,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壶酒,正在里面自斟自饮。”
    “有没有人来找过他?”
    “还没有,可是那边却已有人去过?”
    “有人送了个黄色的包裹进去。”
    “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青年小伙子,居然戴着红樱帽,打扮成官差的样子。但不是我们的人。”孟伟说:“要不要现在就进去抓人?”
    陆小凤立刻摇头:“我们要抓的不是他。既然那个雕像已经被我们打碎了,他又被你们赶走了,想必他已经察觉出来什么。”
    又过了半晌,屋里的灯光忽然熄灭,阿土走出来.还关上了那扇用破木板钉的门。他背上背着两个破麻袋,那黄布包袱显然就在麻袋里,他手里还握着一根打狗的棍子,看样子是准备出远门。
    金九龄道:“你们盯住他,我去找叶城主!”
    “你能肯定要会去公孙大娘那里?”苏阳问。
    “只有五成把握,但是如果他真的去了,和公孙大娘碰了头,我就来不及再去找叶城主了。”金九龄道。
    “一定要叶孤城出手?”苏阳忽然问。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一样,如果他在场,连自己和陆小凤都很难保证不会死人。
    金九龄苦笑道:“也许你们两个,再加上我对付公孙大娘已经足够,但谁能保证她不会逃,她这样的高手若是逃,我们可拦不住,更何况谁又知道她手下有没有其他的高手?也许她就是专门留下那只雕像,让阿土引我们到她的老巢去,然后一网打尽。”
    苏阳和陆小凤相互看了看,同时点点头,陆小凤道:“我会在路上留下痕迹,你在找到叶孤城之后,应该知道怎么能跟上我们。”
    苏阳却道:“你先去追,我随后就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小楼来人
    月光照满大地,晚风中巳带着一点点秋意。这正是行路的好天气。阿土既没有乘车,也没有骑马优哉游哉的在前面走着,好像一点也不着急。
    陆小凤也只好沉住气,在后面慢慢的跟着,简直恨不得找条鞭子在后面抽他几鞭子。
    也不知走了多久.星巳渐稀,月巳将沉,阿土非但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找了株树,在树下坐着,打开个麻袋,拿出了半只烧鹅一壶酒,居然就在路边吃喝了起来。
    好容易等到阿土吃完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上的油,再往前走。陆小凤忽然发现那只鹅,除了一条腿外,几乎连动都没动,就被他抛在地上。这要饭的居然一点也不知道节约他当然并不是个真的要饭的,陆小凤却是真饿了,几乎忍不住要从地上捡起这般只鹅来充充饥,可是他只有忍住。想起阿土那一身疥疮,他就算真的已快饿死,也只好饿死算了。
    走着走着,天居然已快亮了,七月里晚上总是比较短的。忽然间,太阳已升起,路上已渐渐有了去赶早市的行人。阿土竟忽然在路上狂奔起来。一个臭要饭的,无论他要在路上发疯也好打滚也好.都不会有人注意他的。
    但陆小凤又怎么能跟他一样在路上野狗般乱跑?怎奈他偏偏只有跟着地,就算被人当做疯子,陆小凤也只有认了。阿土跑得还真不慢。
    路上没人的时候,他走得比乌龟还慢,路上有人的时候他反而跑得像只中了箭的兔子。陆小凤忽然发现这个人并不是好对付的,要盯住这么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事幸好阿土并没有回头,而且显然已经有点累了。忽然跳上辆运猪糠的骡车,靠在上面,好像准备在上面睡一觉。
    赶车的回头瞪了他一眼,居然并没有将他赶下车,陆小凤叹了口气,忽又发现一个要饭的在路上行走,竟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便。
    难怪有人说,要了三年饭,就连皇**不想做了。太阳渐渐升起,阿土闭着眼睛,竞似真的已睡着。陆小凤身上却已在冒汗,只觉得又热、又累、又饿又渴,却又偏偏不能停。
    要想找到公孙大娘,就非紧紧的盯住这个人不可。若是运气好,常常会在路上遇见些卖冷酒牛肉的小贩。可惜陆小凤的运气并不好,这条路卜竞连个卖大饼的都没有。
    又跟了两天,陆小凤简直觉得自己快要累死了,而前面的阿土居然又开始吃喝,他叹了口气,也只好远远的找了一棵树,窜上去等阵看着。他忽然发觉自已肚子也饿得要命。
    他爬上的是一颗很高的松树,松树上长满了松针,虽然可以很好的隐蔽,但也扎的他浑身都疼。
    就在他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松树上忽然长出来一只鸡腿。
    松树就算结果子,也是松果,怎么可能是鸡腿?
    松树的另一面上,也坐着一个人,苏阳,他的怀里捧着一壶酒,一只吃了一半的烧鸡。
    “你干什么去了?怎么在这里?”陆小凤惊道。
    苏阳升了个懒腰,笑道:“我先去品味轩大吃了一顿,然后买了一只鸡,然后灌了一壶酒,雇了一辆大车,然后就在车里倒头睡大觉,我醒过来的时候,正好已经追上了你们。”
    陆小凤的脸有点发绿,他一把抢过鸡腿塞进嘴里大嚼,口齿不清的愤愤道:“你倒是会享福,我跟了好几天,你就在后面捡现成的。”
    “现在吃现成的可是你。”苏阳道:“你这几天过的怎么样?”
    陆小凤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把鸡腿啃的只剩下骨头,又抢过半只烧鸡,瞪了苏阳一眼:“你说呢?”
    “我的意思是,难道你没有看出来,这个阿土已经知道有人在跟踪他吗?”
    “我当然看出来的。”陆小凤嘴里塞的鼓鼓囊囊的全是鸡肉:“可怎么办?看出来了也得跟,说不定就像金九龄所说的那样,他要把我们引到公孙大娘的老巢,然后一网打尽。”
    “那你还敢去?”
    “不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怕要有好几年都睡不好觉。”陆小凤望着远方的阿土,喃喃道:“更何况,蛇王是死在她手里。”
    “如果不是呢?”苏阳道:“毕竟没有证据能说明这一点,实际上绸带也好,佛龛也好,红鞋子也罢,甚至是那间房里的绣花针,都是可以买到的,也是可以嫁祸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而且我能看出来,你一直在怀疑金九龄。”陆小凤道:“但证据,我不可能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公孙大娘的时候,反而认为金九龄是那个恶人?如果换成是你,你信不信?”
    “我当然也不信。”苏阳道:“但你说错了一点,我不仅怀疑金九龄,同时也怀疑公孙大娘,这两个人之间,公孙大娘更值得怀疑。”
    陆小凤想了想,忽然压低了声音,神秘道:“你说,让他们对质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制造一个机会,让他们以为没有其他人在场,然后金九龄和公孙大娘其中的一方无力反抗,这样说不定他们两就能在谈话之中流露出实情?”
    “这个主意不错吧。”陆小凤得意道。
    “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种机会实在不好制造,何况我们还要制住他们其中的一个;第二,就算我们创造好了条件,他们也未必会说实话。”其实在原剧情里,陆小凤就是用这样的办法使得金九龄不打自招的,但是现在苏阳却觉得这一招未必可行。
    “那你有什么办法?”陆小凤道:“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证据。”
    苏阳学着陆小凤刚才神秘的样子笑了笑:“我是有办法,而且和你的办法差不多,就是对质!”
    。。。。。。。。。。
    苏阳和陆小凤又跟着阿土走了几天,他终于进了城,在城里兜了两个圈子,走进个菜馆,又从后门走出,忽然转入条巷子,巷子里只有一个门,看起来是一家大户后花园的角门。
    他居然好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不敲门就扬长而入,而且对园子里的路径也很熟,三转两转,穿过片花林,走过条小桥,来到面临荷塘的一座小楼。
    小楼外面有棵浓荫如盖的大银杏树,正对着楼上的窗口。树叶很茂密,无论是藏几个人还是藏几个猴子,都很难被人发现,陆小凤和苏阳就像两只灵活的猿猴一样,几下就窜上了树,找了个树叶最为浓密的地方藏了起来。
    黄昏后,夕阳已薄。小楼上灯光辉煌,却听不见人声连个应门的童子也没有,阿土也没有敲门,就登楼而上楼上间雅室中,不见人影,却摆着一桌很精致的酒菜。
    虽然没有人,桌上却又摆着八副杯筷,阿土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块醉鸡,自己又摇摇头,放下来,从后面的麻袋里,取出那黄布包袱,放在桌子上,喃喃道:“想不到这次又是我到得最早。”
    不多时,突听衣挟带风之声响起,一条窈窕的人影飞燕般从树梢掠过,一个细胸巧翻云已掠入了小楼。
    刚才她凌空翻身时,闪过一抹红光,脚上穿着的也正是双红鞋子。
    现在她已坐下来,可以清楚的看见她的样子,虽然已经近四十,可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眉梢眼角的风情比少女更迷人。她身上穿着件深紫色的紧身衣,手里也提着个黄布包袱。
    她向阿土嫣然一笑,道:“又是你来得最早。”
    阿土叹了口气,道:“男人总是吃亏些,总是要等女人的。”
    风中忽然传来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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