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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临风为何要说一句多谢?当然是对风不二由衷的感谢。
如果风不二选择以损耗修为为代价,那么他可以亲眼看着叶临风被困在这座囚笼阵里活活饿死,或者说等风家家主前来破开这座囚笼阵。
但风不二没有这样做,他没有自损自己的修为,没有亲眼看着叶临风活活困死在阵里,也没有拼尽念力与叶临风相持着等到风家家主前来破开这座死的囚笼阵。
原因有二,第一是为了自己的私心,二是风不二确实很欣赏叶临风的悟性,之前他以为叶临风是个仗着法宝与混元仙精侥幸活命的可怜虫,如今他已经改变了看法,单是对符道的悟性就令风不二由衷欣赏。
叶临风不清楚风不二为何选择离开,他不清楚风不二究竟是为了私心还是为了别的,但他还是要感谢风不二,因为无论如何,他活下来的机会有多了一些。
巷中只剩下一人,那腰间挂着两柄腰刀的黑衣,已经远去,风家在中域,而那黑衣却朝着氓矶大陆西方而去。
第一百一十五章鬼眸
叶临风颓然瘫倒在地,面色苍白,一双丹凤眼中慢慢沁出鲜血,眸中闪烁着妖异的血色光彩,很是诡谲。
身在这座囚笼死阵中,叶临风并没有急着想办法出去,除非命盘境的修行者亲至,所以调养内元,增补念力。
只是他疑惑的是好好的一双美眸,此刻竟然不停的在流血,之前流过几次,以为是念力的损耗过多,不过这次却一直流个不停,俨然成了一双血眸。
渐渐的,叶临风察觉到一丝异样,自己竟然能够望见巷子尽头那堵破墙后的事物,这是一条死胡同,尽头处那堵破墙之后是一间简陋民房,里面同样简陋的陈设叶临风都能够看得清清楚楚。
“怎么会这样,难道?”叶临风想起了某个传说。
邙矶大陆有三种天眼,一是天灵眼,二是火魅瞳,三是鬼眸。
天灵眼在邙矶大陆比较常见,江萍儿就修成了一双天灵眼,火魅瞳只有特殊血脉的种族才会修成,比如叶萧萧就是火凤转世,一身的火凤真血,而鬼眸最为诡异与少见,这不仅是血脉与天赋的问题,而是与天机有关。
自古到今,氓矶大陆只出现过两位拥有鬼眸的修行者,一位是几百万年之前屠尽人族大小城池三百多座的煞帝百里屠城。而另一位就是西界十二大道尊之一的度亡道尊。
邙矶大陆,悠悠几千万载,却也只有两位修行者才拥有鬼眸,这与血脉族群并无关系,这涉及到天机,世人把拥有鬼眸的人当作怪胎,视为不祥,百里屠城与度亡道尊年轻时都遭受过世人的排斥与打压。
叶临风还不敢确定自己的这一双流血的的眸子是否就是传说中的鬼眸,但那一双丹凤眸此时非常符合鬼眸的特征,叶临风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何会变成这样,便不去多想,静静盘膝而坐,吐纳气息。
渐渐的,双眸不再流出鲜血,但那张俊俏而又妖异的脸上依旧有未干的血迹,像绽开在白雪中的红梅。
风不二不来不代表风家家主那个老家伙不会来,所以叶临风还是要抓紧时间从这座囚笼死阵里出去,叶临风说过他有办法那么他便肯定有办法。
从天诏院偷学而来的春归这一秘术正是叶临风所说的办法,那次在北漠,叶临风正是利用春归秘法将囚笼阵里的念力吸走,然后才成功逃离。
其实此刻这座囚笼死阵也是可以利用春归秘法来破,春归这一不传之秘术,氓矶大陆会的也不超过十个,在天诏阁的那本书已经是孤本,会的也老的老死的死,而且一般人很难对那本关于阴阳交合之术的书感兴趣。
但叶临风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每一种修行之术并没有高低优劣之分,而在于对每一种术法的妙用。
用的好自然就妙,有时候骑牛比骑马舒服多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春来兮,万物皆生;草绿兮,和煦春风;沐阳兮,欣欣向荣;采茶兮,茶女灿容。
春去兮,思之如狂;憔悴兮,肝断肠痛;心忧兮,长恨无寄;喃喃兮,寂寞谁同。
春归兮,万物复生;草木兮,郁郁葱葱;复燃兮,情真意浓;忘忧兮,不负君情。”
叶临风一边吟诵,一边用鼻息调理,吸气有二,呼气有一,三篇吟罢,整座囚笼阵中的元气尽无,而叶临风识海中的念力又增加了一部分。
囚笼阵破,叶临风必须赶快离开这里,一刻也不能耽误。
叶临风直奔中域而去,听说中域最近有个百花节,这百花节说是来赏花,其实是各方势力的少主或者公子哥装逼摆阔的节日。
听说某些势力的公子们回去参加,叶临风有种想要虐一虐这些公子小姐们的冲动,于是他抓紧时间往终于赶,就算虐不成那些平时嚣张跋扈、盛气凌人的公子小姐,看个热闹也不错。
“嗯,听说中域皇朝的长安公主不错,美若天仙,原来中域不仅有个菊花公主,还有一个天仙公主啊!”
“对了,我长得这么帅,那长安公主会不会看上我,还有那位菊花公主会不会也看上我让我去跟她一块去赏菊花。不行,家有一只“小母猫”,脾气可不怎么好,我得尽量不让那两位公主看上我。”
叶临风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日头渐渐西斜,不觉间,一日又这样悄无声息的走过。
(第九十九章《天妖弓》我改了一个错误之处,天妖弓名器榜排名第十二,虽然它的实力有可能排进前十,但确实是第十二)
第一百一十六章放下,我来
中域李家府宅,一位少妇正在账房中操持着算盘,矮脚书几上堆满了账目,手中算盘不停推打,账房外都能听到。
这位模样不算美艳甚至还很平常的少妇,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一种华贵而又不需用衣饰来修饰的气质,不错,是干净。
这位少妇确实很干净,如沉香乌木的发丝没有丝毫油光水滑,发髻上也只是插一柄黑檀梅花簪,素净的脸上没有涂抹胭脂水粉,显得干净自然。
再加一身素色淡青袍子,更加凸显这位少妇的清丽脱俗,微风透过窗子吹拂着有淡淡药香的发丝,矮脚书几上的几本账目也被风吹起几页,少妇起身关了窗子,继续推打算盘,清点账目。
这少妇姓秦,名慕白,中域大富商李家的儿媳妇。
一年前,秦慕白被嫁进李家,嫁的人是个傻子,几乎中域所有百姓都知道中域大富商李富甲有个傻子儿子,二十多岁才只有六岁孩子的智商。
很不幸的是在半年前,李富甲病逝,李夫人无力打理李家上上下下的事情,儿子李少阳是家里独子,又是个整日不着调的傻子,所以李家的重担都落在了少夫人秦慕白身上。
“媳妇!媳妇!我要吃饭,我吃饭,饿了,饿了。”
李少阳这个傻子哇哇哭着向秦慕白所在的账房跑来,赤着脚,脸上好像涂抹着些许泥巴。
“少阳,走,慕白领你去吃饭,少阳听话,不哭。”
秦慕白拿出手帕为李少阳擦掉脸上的泥巴与泪水,牵起他的手离开账房。
打从秦慕白牵过李少阳的手,李少阳立刻破涕为笑,傻呵呵的笑着,嘴角留着口水,但眼神满是爱意,不是爱情是亲情。
是的,李少阳的智力停留在六岁,他把秦慕白当作人生中的依靠,李少阳对秦慕白的爱只有亲情,也只能有亲情。
而秦慕白对李少阳的爱,也只有亲情,她把李少阳当作自己的弟弟,虽然是被迫嫁入李家,嫁给这个二十多岁的傻子,但她很庆幸嫁给的是一个傻子,因为她很爱这个傻子,总比嫁给一个不爱的人要好。
就在秦慕白打算就这样度过自己的人生时,一位白发刀客的到访悄悄已经改变了秦慕白的人生。
前日,立春,天气转暖,李家大院里的红梅开满了院子,阵阵梅香扑鼻,身子醉得轻飘飘的。
“少夫人,外面有个白发刀客在敲门。”
李府的管家在秦慕白房门外说道,秦慕白听到之后有一丝好奇,刀客?而且还是个白发刀客?
“所为何事?若是讨些水喝给他水便是了,若是别的不出格的事情尽量满足便可以。”
秦慕白毕竟是李家大宅门中的儿媳妇,说话做事不可轻浮,只是交代给了李府管家几句话,算是不失了大家风范。
“少夫人,可是那名白发刀客请求要进来。”
李府管家过了一会儿又来到秦慕白的房门外,向如今李家当家的少夫人秦慕白说道。
“我去吧,想必也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秦慕白轻启朱唇道,理了理散发着药香的头发,重新插了一下那枚黑檀梅花簪子,起身朝院门走去。
院门外站着一位妖异俊美的男子,白衣白发白狐脸,眉眼狭长,腰间配一柄精巧玲珑的短刀。
白发刀客虽然长着一张俊美的白狐脸,但看他那一双狭长的剑眉,怎么看都不像个吃软饭的,特别是腰间挂着的那一柄短刀,精巧玲珑,定是不俗。
“请问少侠所为何事?”
秦慕白来到院门,见到的是白衣白发的苏幕遮,一身侠气,而眸中却有一丝温暖。
“姑娘,我是循着这梅香一路找来的,百花中,我独爱梅花,特别是红梅,来到你家府宅门前,望到朵朵红梅探出墙头,忍不住要进去赏一番红梅,姑娘,实在是打扰了。”白发刀客苏幕遮望向秦慕白说道,眼前的这个看似平凡的女子感觉又好像不平凡,总之他捉摸不透,明明是来赏梅的,怎么竟然对面前这位长相平凡的女子生出几分好感,要知道他苏幕遮平时是个冷傲的人。
秦慕白听到苏幕遮叫了她两声姑娘,不由觉得好笑,自己已经嫁入李家一年有余,叫她姑娘的,苏幕遮还是头一个。
“少侠,既然如此,那便进来赏梅花吧。”秦慕白语气平淡,身为李家儿媳,她不敢有所失态。
“兰儿,给少侠看茶。”
秦慕白对丫鬟吩咐道,与苏幕遮一同来到那几十株红梅跟前,但始终与苏幕遮保持着一定距离。
二人一同坐在树下,嗅着梅香,陶醉其中。
嘭!忽然,就在苏幕遮放松身心细细嗅着梅花的幽香之时,李少阳这个傻子跑过来误将苏幕遮说中的茶杯打翻,还一个劲地傻呵呵地笑着,全然不知发生了何事。
苏幕遮刚要伸手将摔在地上的茶杯捡起,只听秦慕白说了一句话。
“放下,我来。”
这句话,语气平淡,好像秦慕白已经说过很多次,确实她已经说过很多次,每次李少阳闯了祸或者摔碎了东西,只要秦慕白在他身边总会说,“放下,我来。”
两人对视一眼,各自会心一笑,苏幕遮笑得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有趣的女子,感觉这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却有着男人一样的担当。秦慕白笑得是“放下,我来”这句话已经叫成习惯。
这半年来,秦慕白为李家扛起不少,俨然成为李家的主心骨,外表看似坚韧的她,内心却与一般女子无二,她跟其他女子一样,都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来爱护,来呵护。
有时她会想,会有一个男人出现在她面前对她说“放下,我来“吗?
“放下,还是我来吧。”苏幕遮笑着说道,眼神中尽是温柔,就像一泓春水,漫过秦慕白心堤。
秦慕白听到这句话自苏幕遮口中说出时,好似一下子呆住,她忽然想,要是自己真的是一位待字闺中的、弱不禁风的姑娘该有多好。
有梅无雪不精神,有雪无梅俗了人。日暮诗成天又雪,与梅并作十分春。虽然白日未曾飘雪,但苏幕遮白衣白发白狐脸,不正是白雪映红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