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口中说话,丝毫不耽误头发和胡子交替攻击,一时间头发分成了数道,如同一只章鱼的八个触须,将三丈之内的空间全部覆盖。
第468章 险胜洪云
洪云长老的八捆发束覆盖了白胜周围所有的去路,就算想绕到洪云的身后也逃不脱发束的攻击,更有两束发束断了他的退路,令他无法退出两三丈的战圈。
在完成覆盖之后,八束发束同时收网,同时胡子也如巨浪奔涌而出,直击白胜的面门,而那八束发束却从四面八方所有角度汇聚回来,只为了击毙中心部位的这个青年。
洪云下的绝对是杀手,务求毕其功于一役,绝不给白胜逃脱的机会,因为他知道,一旦白胜脱出了他的控制范围,再想在谷中捉到白胜就势比登天还难!
而白胜那一手超绝的暗器手法也令他不寒而栗,若是任其逃出战圈改为暗器远程攻击,他还真不敢说能够抵挡几下,因为白胜露出的这手暗器功夫之精纯,手法之玄妙,已经胜过了当初的霍山!
白胜就很是无奈,躲是肯定不行了,如果刚才他甫一施展凌波微步时就选择远飏就可以脱离战圈,但是他并没有这样选择,他本打算避开一招之后问一下老头为什么突然犯了神经。
但是当洪云的第二招接踵而至时,他想躲也躲不掉了,不仅没法躲,而且面对这样的猛烈的攻势,他连说话的余地都没有。
形势很明了,要么死在这汹涌的攻击之下,要么就只能尽全力一搏,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就是他目前面临的状况。
所以他只能拼命,别无他途。
先是一招逍遥折梅手拨开了左右两侧夹击而来的两束发束,顺势施展从武松那里学来的少林绝技大慈大悲千叶手,将包围在周身其它六道发束拍散拍开,而后以左手使了招天山六阳掌按下那一道胡子,右手一记通臂拳直捣洪云的额头。
洪云是坐在地上的,他选择攻击对方的额头是必然的应对,一来那里是洪云攻击系统的中枢,击中了额头即可遏制住他头发和胡子的攻势。
他在这一回合里应用了不下四种上乘武功,解围的同时施以还击,虽然落了下风,却没有被洪云一招拿下,这就令他无比惊奇。
他原以为只用拳脚应对,他撑不下一招的,但是事实证明他撑过来了,非但撑过来了,而且还能够发动反攻。这洪云的武功好像弱了些啊,难道他没用全力?
说洪云没用全力却也不像,因为洪云的杀招杀气都说明他是动了真格的,绝非闹着玩,这样的杀势之下,他不可能还留着一部分内力凝而不发。
闪念之中,他唯独没敢想的是他的内功已经突飞猛进了,已经可以勉强与洪云的内力抗衡,当然,洪云是将内力分成九道来攻击的,而他则是仗着应对巧妙,招式玄奥,这才依次将各路攻击拆解开来。
在这一瞬的电光石火之中,他不是没有动念使用那对魔刀,本来使用魔刀加上庖丁解牛刀法更利于对付洪云的须发,用魔刀对抗的效果肯定要比空手强。
但问题是在这陆地之上动手,万一洪云不肯退让,那么两人之间就必然会死一个,即使洪云不杀他,他也会杀了洪云。
不管怎么说,洪云对他也是有着救命之恩的,他如何肯动念杀洪云?
所以,他就这么稍稍一犹豫,就失去了拔刀的机会,设若这一回合下来他拳脚不敌洪云而毙命,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总之刀是来不及拔了。
他在这里惊讶,却不知洪云更是惊怒交加。
在洪云的感觉之中,白胜已经远非初次相斗时那样的孱弱,而是变得异常凶悍,每一掌每一拳每一招擒拿都带有极为霸道强横的内力,他的任何一路内力都无法与之抗衡,只能眼睁睁地被打溃打散。
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怒不可遏。
喂了这小子二十一枚蛇胆,竟然是喂了个白眼狼出来,没想到这小子武功竟然如此厉害,不用想也能知道,这小子前几天都是在装死装伤,定是用苦肉计来麻痹自己,然后寻机下毒手!
他愤怒的同时也感到庆幸,幸亏这小子卖弄暗器手法露了底,不然的话这小子绝对有实力突施辣手偷袭成功,到时候只怕自己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眼见白胜一拳打到额头之前,他急忙后仰扬头,算准了白胜这一拳最多只能擦到他的鼻尖,在仰头的同时他陡然张开了一张大嘴,这是他最后的大招!
在最初掉落深谷之时,他的须发并不长,而且也没有刻意练过须发之技,就全靠这一张嘴求得生存,不论是爬行、攀援,还是其它什么生活琐事,完全依靠这一张嘴和一口牙齿来咬。
所以他身上最厉害的地方其实并不是头发和胡须,而是这张嘴和这口牙!
通常人们形容某人老了,总喜欢用“老掉牙了”来形容,但是他这一口牙非但没有掉,而且还犀利得很,尤其是在他运起内力到牙关之时,哪怕对手的拳头是铁的,他也有自信咬下一块来。
他把这一招命名为“狼吞虎咽”。
眼下他就打算在白胜拳力使老的同时,反咬一口,只要咬住对方的拳头以及寸关尺脉,接下来要杀死对方就是轻而易举之事了。
但是他怎能想的到,白胜竟然还擅长通臂拳?而且是当世第一通臂拳,就是丐帮那位钻研了通臂拳几十年的陈长老也赶不上白胜厉害。
白胜的厉害之处在于他的通臂拳延伸长度超过一切通臂拳大师。
就在洪云张开大嘴,准备反咬的同时,白胜的肩关节、肘关节以及腕关节陡然打开!整条胳膊突然就长了一尺有余!这一拳就打在了洪云的大嘴之中。
门牙肯定是碎了,连同舌头都给打进了嗓子眼,洪云被打得双目突出,翻起了白眼,刚刚运足了的一口气立即溃散得无影无踪,哪里还来得及咬人?直接一口气背了过去,晕了。
话说洪云的运气就是背,这一生坏人算计他,好人误伤他,练了几十年的咬人大招,却没能来得及用上,就已重伤晕倒。
第469章 一山不容二虎
高手过招,若是双方武功相近,且知己知彼,那么往往能够打到数百回合甚至千招开外。
但是白胜和洪云之间的战斗绝非如此,因为白胜的神来之笔多如牛毛。
所以与白胜对阵的人,要么以绝对实力碾压他,要么就会败在他诡异的攻击之下,总之很难出现什么三百回合五百回合的持久战。
这就好有一比,比如说后世的乒乓球,两名国手之间的比赛,一个球的胜负,或许发球就已经得分了,又或许双方对拉个几十板难分轩轾。
但是武者之间的对战不是乒乓球比赛,在洪云将内力分成九份的情况下,白胜以超乎洪云意料的内力破解并发动逆袭,就好像乒乓球里的接发球抢攻直接得分了,洪云就再也没了翻盘的机会。
说到底,还是白胜凭借出人意料取得了这场胜利,洪云想不到这个年轻人的内力竟然超过了他内力的五成以上。
洪云醒来的时候天已黄昏,白胜坐在他的身边忧心忡忡地看着他。
他发现他躺在一株大树的旁边,想要甩头时,却发觉不对劲,原来头发和胡子都被白胜给绑在了大树根上,系的还是死扣。
就算他运起内力把这株大树连根拔起,他也没法带着大树去攻击白胜,何况他受的伤也着实不轻,几无一战之力。
这也就是他洪云,若是换做别人,不论是这世间任何一位武林高手,只要像他一样挨上这一拳,就妥妥能把脖子打断,更能震碎一脑袋脑浆。
所以他冷冷哼了一声,不发一言,意思是既然中了你的诡计,落入了你的手里,那么要杀要剐就随你便。
白胜很是歉然,“不好意思啊,洪云前辈,为了把事情问清楚,我只能出此下策。你把话说明白了,为什么要杀我?只要你有足够的依据,等我上去救了妻子之后就回来自刎在你面前,你看如何?”
洪云只作没听见,闭上了眼睛,理都不理。
白胜顿时急了,这误会消除也好,不消除也罢,他再吸收一夜星光就要出去了,眼见夜幕渐渐降临,他哪有时间跟洪云这么耗下去?
当即说道:“你这老头真的不讲理,无缘无故对我下杀手,算了,我认倒霉成不?明天我就会离开这里,等我办完了外面的事情再来跟你理论,你救过我的命,我白胜不是知恩不报之人!”
“呸”,洪云突然吐出一口血水,不是内脏的淤血,而是嘴里的,“别这么假惺惺的行吧?别告诉我你不是霍山的门人!老夫虽然老,却还没有糊涂到家!要杀要剐痛快点!”
白胜就奇怪了,“我跟霍山有什么关系?我不认识他啊!霍山陷害你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那时候我爹恐怕还没出生呢,怎么我就成了霍山的门人了?”
洪云冷笑道:“年龄虽然对不上,但是功夫做不了假,你那手暗器功夫当世就只有霍山一个人会使,不是他的徒子徒孙,他那种人会传授给你?你以为人人都像老夫一样傻,红拳秘技都讲给你听么?”
白胜就更糊涂了,说道:“我这手功夫是跟我老婆学的,我老婆姓方不姓霍啊!”
当下他就把他跟方金芝的关系说了一遍,他之所以没有说方腊,是因为他不是方腊的弟子,说出来洪云必然不信,再扯万象神功就一时半会儿说不明白了。
但是夫妻关系何等亲近?这是长话短说的一种办法。
洪云果然有些信了,问道:“你老婆是哪里人?”
“杭州人。”白胜不知道方腊本是皖南人,反正方腊目前在杭州,就当他是杭州人好了。
洪云道:“难道说霍山在中原武林收了姓方的弟子?你老婆是他的徒孙女?”
白胜没好气地回道:“你问我我问谁去?”
洪云仍然抱有一定的疑虑,“那你的凌波微步又是跟谁学的?”
当初他和霍山以及逍遥子在林亿山居中做客,彼此之间也曾切磋过武功,尤其是在狩猎野味之时,霍山表演的就是这手螺旋劲,而逍遥子则是徒手捉梅花鹿,用的正是神奇无比的凌波微步,所以这些武功他都认得。
白胜对洪云的问题感到头疼,答道:“我的凌波微步是跟逍遥子的前任女友学的”
“什么叫前任女友?”
“就是想结婚后来又没结”
“你好像还会少林绝技?还有通臂拳”
“我会一万种武功,你是不是要问我一年啊?老爷子,我不能陪你了,明天早晨我走的时候会解开你的头发,然后给你杀几条蛇扔下来,你自己取胆疗伤吧。”
星月出现之时,白胜照旧脱了衣服横卧谷中,洪云就更加相信了几分,其实,只凭白胜眼下可以杀了他却不杀,就足以证明白胜不是霍山派来的刺客。
想清楚了这些,就不禁懊悔自己太过莽撞,带着浓浓的悔意睡了过去。
其实,在这种误会发生之际,原本也很难说怎样应对才是正确的,如果白胜不是白胜,而是霍山派来的奸人,他选择第一时间动手就绝对没有错误。
白胜这一夜过得并不好受,天亮的时候,虽然如愿地蓄满了一丹田的星光内力,但是他的感觉并不好,整个身体依然处于一种饥渴的状态。
现在他还不仅仅是单方面的渴望吸收星光,他同时还渴望继续服用蛇胆。他的身体告诉他,多吃些蛇胆也能减轻这种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