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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尘有些紧张。
“不用这么麻烦,这位散仙比较随和,不会在意这些!除了香火比较重要之外,他们也不需要别的什么礼物。”
小火凤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
小火凤带着苏尘去找散仙。
并未走太远。
就在玄国的都城,一条极为繁华的主街道。
“就在玄国都城的街道上?”
苏尘有些吃惊。
散仙住的好像离这很近啊!
“当然了,散仙在凡尘修心历劫,都是完全隐去了自己的修为境界。要是不主动透露自己的身份,别说化神圣尊认不出来,就算是大乘神尊在这里,没见过的话,也一样认不出来。”
小火凤嬉笑着说道。
散仙的寿命极长,只要能熬过劫,几乎不会死。
她以前跟修仙界的大部分散仙都认识。
涅槃转世之后,境界虽然低了,但还是能认出他们来的。
不多久,小火凤便来到一栋极为热闹的酒楼“醉仙楼”,她和苏尘登上酒楼,点了一桌子的佳肴和美酒。
然后小火凤便开始吃喝起来,只是偶尔目光试下张望,似乎在搜寻什么人影。
苏尘有些纳闷,但也没有多问。
多半是小火凤想要找的散仙尚未出现,在这里等他出现吧。
如此这般,一晃便是小半个月过去了。
玄国的都城曾极为热闹,新君登基,全国各地前来都城的高阶修仙者络绎不绝。
这座醉仙楼更是高朋满座,世家子弟,商贾富豪,文人书生,三教九流之辈进出。
加上醉心楼本身的厨师,杂役,小二等等,每日至少有上千名各种不同身份的人进出。
“有没有认出散仙来?他已经来了。”
小火凤眨了眨眼睛说道。
苏尘的目光扫过醉仙楼内外。
试图想要从视野内的每一个人身上,找出他们与众不同的高人身份。
每一个人似乎都很可疑。
良久。
苏尘缓缓摇头,放弃了这个念头,苦笑着说道:“这如何能认得出来?”
散仙若是故意收敛修为,隐瞒身份,乔装打扮成世俗界的各种身份凡人,根本没办法找出他们来。
小火凤的芊芊玉手,朝窗外微微一指。
苏尘顺着她的手指方向望去,终于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赤露着脚的大脚乞丐,穿着一身破烂的乞丐服,手里摇着一把破烂扇子,腰间记着一个乞丐八宝囊,躺在街边向阳之地,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看他一脸的舒爽,偶尔用破扇子的把柄挠一挠痒,捏住一只蚤子塞进嘴里嘎嘣一下,显然是晒得非常舒服。
旁边的路人经过他旁边的时候,都会主动绕开这个乞丐。
苏尘神情很是震惊。
这个浑身破破烂烂的大脚乞丐,就是散仙?
看他脸色,似乎非常享受当一名乞丐,连躺在街头的地上晒一下太阳都满脸的舒爽,舍不得起身,这绝非伪装出来的神情。
他是真的非常享受在这街头当一名乞丐。
相比之下,苏尘这些天在玄国的凡间游历,更像是在巡查自己的蜀国,站在远处远远的观看凡间百态,而不是真正的下凡历练。
正如一名想要下田耕作的农夫,却身穿整洁白衣白鞋,一点都没有想要下地干活的样子。
苏尘似乎有所明悟。
若是有朝一日自己进入凡间历练,恐怕也得向这位散仙前辈学习,可在拘泥于自己圣尊的身份。
“这位散仙前辈如何称呼?”
苏尘不由问道。
“大脚丐仙,罗仙君!当然了,就叫他罗大脚,他也不会介意!他脾气很是随和,好相处。”
小火凤跟这大脚丐仙颇熟。
“罗仙君在凡间历练,为何要做一名乞丐?不能做其它体面一点的职业吗?”
“他本就是十洲仙境玄国的一个乞丐出身,机缘巧合才踏上修仙之道,最终修炼成为散仙。
苦修上万年成了散仙之后,他又回来家乡玄国,继续当乞丐,修炼心境,也算是轻车熟路吧。
通常散仙去凡间历练,都会重操旧业。
他是万年前的玄国修士,如今还记得他的人实在是不多了。”
苏尘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这玄国曾经诞生过一名乞丐散仙,底蕴不可小觑。
“走吧,我们去跟他打声招呼!”
小火凤手里提着一壶美酒,用油纸包着一只香喷喷的烧鸡,便下楼去。
苏尘跟在后面。
大脚丐仙在街边,大大咧咧的席地躺着,晒着暖洋洋的太阳,眯着眼睛睡觉。
这世间能够威胁到他的实在是极其有限,当然也不需要太防备什么。
忽然察觉到了什么。
他睁开眼,正看到一名年轻的小姑娘——小火凤蹲在旁边,右手提着酒左手拿着肉,嬉笑看着他。
火凤!
散仙中大名鼎鼎,近乎无敌的存在,哪个散仙不认识她?
“不死鸟,你不是在三千年前的兵解仙劫中陨落了吗?怎么没死啊?”
罗仙君瞪圆了眼睛,很快回过神来,吓了一跳。
他像是火烧着屁股一样,抓着蒲扇,跳起来拔腿就想跑。
“回来!”
小火凤清脆稚气,却威严的声音,“老娘这回又没烧你屁股,跑什么!我又活过来了,找你喝酒来着。”
罗大脚顿时如同甚至被定住一样,没敢再踏出半步。
见了小火凤就跑,好像也不妥。
他满脸的尴尬,打着哈哈说道,“这……这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条件反射么!咦,这位小哥哥相貌堂堂,器宇不凡,有龙凤之姿,如何称呼?”
他忽然发现,小火凤身边还站着一名年轻的圣尊,跟小火凤似乎关系不一般。
第760章 找散仙打秋风
大脚丐罗仙君成为散仙之后,回到故乡玄国当乞丐,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历练红尘,已经数千年。
哪怕是对于世俗凡人,他也是口称大爷,满脸笑嘻嘻的乞讨,求一口饭吃。
被人谩骂,被恶狗追赶,那都是司空寻常之事。
每日吃饱喝足,便在这街边石板上晒太阳,暖洋洋的舒服的很。
红尘历练,莫过于此。
对大脚丐仙来说,称呼苏尘为小哥哥,那是很自然的事。
但大脚丐仙这一声亲切随和的小哥哥,却让苏尘心惊肉跳。
他十分不习惯。
大脚丐仙太随和了,散仙之尊也毫无架子。罗仙君可以这么叫,自己可承受不起。
苏尘连忙拱手,执晚辈之礼,说道:“晚辈苏尘,现为玄国圣尊,见过罗仙君!”
大脚丐仙当然不知道这苏尘是什么来路。
才一百来岁的化神晚辈,他哪有兴趣去关注。哪怕是大乘神尊,也不会去记。玄国高层在风云变幻,对他来说只是浮云而已。
大脚丐仙的目光还是望向火凤,想要知道这年轻圣尊和火凤究竟是什么关系。
“罗大脚,他可是我这一世的主人,特意带来,和你一起喝个小酒,认识一下,结个眼缘。”
小火凤嬉笑说道。
主人?
罗仙君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看了看小火凤,又看了看苏尘。
她也没看出苏尘身上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小火凤认主。
可是看小火凤这副认真的神态,他也不得不信,不由暗自咂舌。
这火凤活了数万年之久,资历极深,早就成为这一片仙域的散仙霸主。而且当过好几次,没有几个散仙不认得她。
火凤仙君一向行事霸道,做事霹雳如雷,说一不二!
她还真会玩,这次涅槃重生,居然认了一个主人。
他怎么就没想到还有这种玩法呢?
大脚丐仙挠了挠头,寻思着自己万一熬不过下一次散仙之劫,被迫轮回转世,要不要也这样玩一次?
这一世的主人!
意味着只要她这一世没死,就会一直把苏尘当作自己的主人看待。
看来她是当这一片仙域的霸主当腻了,这一次涅槃后,准备换一个新鲜的活法了,居然给一名小圣尊当仆人。
这年轻圣尊也敢收,还是挺大胆的啊!
也不知道,这小圣尊若是知道火凤这数万年的霸道威风,还敢不敢继续当火凤的主人。
大脚丐仙胡思乱想着。
“来,吃喝酒吃肉!”
小火凤拿着酒肉,热情的笑嘻嘻,招呼着道。
大脚丐仙看她笑的有些鸡贼,却有些警觉,“你请客?”
这常言道,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他可是知道,火凤的酒肉可不是那么好吃的,坑的很。
他以前就上过一次当,火凤仙君大方的说请客,然后问他要借一件宝贝,他当然不肯,结果被火凤给追烧的屁股着火,满世界找不到可灭火的水。
他要是白吃小火凤这一顿酒肉,岂不无意中欠下火凤一个人情?!
万一小火凤拿着这一点不放,非要他还债。火凤的人情,他可还不起。
“不啊!是我家主人请客,你别客气,只管吃。”
小火凤口中招呼着,将芊芊玉手中的一壶美酒和一只烧鸡,放在地上。
“苏小哥请客?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大脚丐仙这才放心下来。
一个化神圣尊请客,一顿寻常酒肉而已,这人情他还是还的起的。
他看着这一壶美酒和一只大烧鸡,目光一亮,喜不自胜搓着手,“嗯,好!好久没有尝过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了!苏小哥,来,吃!”
身为一名敬业的乞讨为生的乞丐,若是没有哪位好心的大爷赏赐给他一点酒肉,他是吃不上醉仙楼里的美酒佳肴的。
自己跑上醉仙楼去吃吃喝喝,那就不是乞丐了。
罗大脚抓起酒壶猛灌了一口,又抓起热乎乎的烧鸡,扯了一块下来塞进口中。
那满脸的享受,简直别提了。
苏尘见状,也直接在街头席地而坐,一起喝酒吃肉。
只是,他吃这酒楼的美酒烧鸡,却感觉一般。
这低级美酒,还掺了水,远不如他自己酿的五阶桃花酒一般醇厚,回味无穷。
烧鸡也略显油腻嗯了几分,不是太合口味,自然也谈不上享受。
他心中感慨。
大脚丐仙的心境,终究是比他高出太多。游戏人间,苦中作乐,不愧是一位逍遥散仙。
苏尘显然做不到,他会挑三拣四,要自己满意的才会感觉到舒服。
小火凤蹲在街边旁边,也不吃喝,满脸笑嘻嘻的看着苏尘和大脚丐仙。
一直等到大脚丐仙吃完,她才乐滋滋地说道,“好吃吧?”
“好,好吃!说吧,此番找我做什么?”
大脚丐仙喝光最后一滴美酒,吃完最后一块骨头,舔了舔手指头,打了一个饱嗝,十分满足地说道。
无事不登三宝殿!
火凤不会无缘无故跑来找他,请他吃这一顿酒肉。
指不定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他已经做好了被宰一刀的准备。
“你是前辈,他是晚辈。既然吃了晚辈孝敬的酒肉,那就给点见面礼吧。你可别说,吃光喝光,就不认账了。”
小火凤乐的,就像偷着了一只鸡的小狐狸一样,乐不可支。
她带着酒肉找上罗仙君,当然不是无缘无故请他吃这一顿。
不从他这里套一点好处,岂不是白忙活了?
散仙身上的随便一点好处,可比苏尘自己满修仙界到处跑,搜寻宝物,强得多。
“给!当然要给,初次见面,苏小哥想要点什么?这样,送你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