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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灵力未婚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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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月委屈地噘嘴:“我只是想给你做有营养的早饭,鸡蛋番茄火腿肠缺一不可啊!谁知道鸡蛋这圆滑的家伙那么难料理,我想把它直接丢进微波炉就煮熟了。”

    静夜把白月推出厨房,顺手从她身上抽出围裙,往自己身上一套,利索地把地面收拾干净,把食材清洗干净,开始大展身手。

    高瘦的静夜,穿一身色彩淡雅的衬衫和休闲裤,那张酷帅的脸搭配上一件粉嫩的小碎花围裙,一手抄起平底锅,一手开始敲鸡蛋,娴熟烹饪香喷喷早饭的画面,好看得白月看呆了。

    “谁嫁给了你,一辈子都不愁吃,真幸福。”白月托着腮,在旁边盯着平底锅里变成奶白色的蛋清和中间依旧黄橙橙的蛋黄,阵阵蛋香扑鼻而来,令她沉醉地发出感叹。

    白月幻想了一下自己成为静夜的妻子,每天从满地吃吃吃,一天24小时能接上十几单驱邪的工作,这次熬一夜,竟然昏昏入睡了。

    白月知道,这是一种征兆,不祥的征兆。

    以前,她从来不担心也不害怕宿主的身体衰坏,她就像寄生动物一样,为了保存魂魄不散,不断寄宿在魂魄破散的身体里,让这些身体“重生”。

    那些再也无法清醒过来、无法恢复行动力的人们,他们的身体机能还在运转,可惜魂魄已经被分离出去,部分人还残留有三魂七魄的几成,能够再次苏醒,部分人则永远成为人们口中的“植物人”。

    白月选择的都是三魂七魄尽失的人,他们只剩下一副空壳,自己的魂魄寄宿进去之后,他们醒过来,如常人一般行动自如,言笑晏晏。

    这是苦苦在病床旁守护他们的亲友们所希望的,虽然醒转之后,白月需要借用这具身体去继续驱邪除灵的使命,但是至少偶尔能出现在这些亲友面前,让他们看看思念的这张脸,用这张脸对他们微笑,告诉他们“我很好。”

    可惜,自己的魂魄和这些身体的契合度不是百分百,契合度的百分比决定她和这具身体结合在一起的时间长短。

    现在使用的这具身体,算是寄宿以来,遇到的最适合的身体。更奇妙的是,她似乎能够隐约感应到残留在身体里的本人意识。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正值风华青春就遇到意外成为植物人的女孩,她似乎对“钟静夜”有强烈的反应。

    她和静夜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吗?可是,静夜见到自己的时候,并没有露出“似曾相识”的表情,也不曾将自己认为是谁,莫非,这个女孩暗恋过静夜?

    真是美好的情愫,然而并不符合自己的个性,白月想着静夜的脸庞,亲了亲纸条,笑道:“本姑娘喜欢明恋。”

    人类的生命无常,即便一世安康,也有终老一日,在白月眼中,人类一生所拥有的时间转瞬即逝。

    不努力表白自己的心意,好好珍惜能够相爱的时光,岂不是虚此一生?

    自己却恰恰相反,在世间徘徊了数不清的年轮岁月,早已忘了爱恋的心情,直到遇见静夜,记起第一次纯真无知的恋情是多么美好,她想珍惜这份心情,珍惜能以这具身体、以钟静夜未婚妻的身份,陪他度过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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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徘徊的死灵

    静夜走下楼道,一步一步轻轻的,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楼道里却一直回响着沉闷的脚步声。

    这个脚步声不属于人类,静夜单凭声音就能感觉到。

    听得出来声音的主人在徘徊,就在下面四楼楼梯间上下走动着,是地缚灵?还是对四楼有什么执念,无法离开那里?这类阴灵一般都是心愿未了,不能靠自己的意志割断对尘世的依恋,仅差一步,始终无法跨过生死河,去向彼岸世界。

    啊,真不想多管闲事,万一被要求帮忙实现死后愿望、帮助进入轮回道,第一天的打工可能就要迟到。还是问个究竟,帮他超脱吧!留他在这里,每天上下楼梯难免都要听到见到,趁早把他送走,耳不闻眼不见为净。

    而且,就像白月所说,太多阴灵徘徊于人间,阴气太大,对居住环境也不利,生活在阴气太大的地方,阳人的身体素质也会变差。

    白月出现之后,向自己索取净化之泪,自己体内钟家的血液似乎也渐渐觉醒。以前只是比其他人更灵敏,在倒霉一点的时候会跨越阴阳之间的临界点,感应到阴气。自从能力觉醒后,从开始听到阴灵的声音,到看到阴魂的形态,现在竟然还能预先看到死亡的场景。

    白月说,“这是灵力不断提升的表现,静夜你是钟家唯一的继承者,也是我见过的最有潜质的驱阴师,终有一会超越我,超越你的父亲,拯救这座城市。”

    噗,自己不过是一个无法融入社会,不能当精英,连职场竞争都接受不了的渣渣,只能每天换着地儿当个兼职打工的废柴。被白月那么一说,简直把自己塑造成拯救世界的蜘蛛侠了。

    英雄不适合自己,但是既然生为钟馗后代,一代天师的名声总不能败在自己手里,而且自己也亲眼见识到净化之泪的驱邪除灵力量,从祖先那里继承了这份力量,身不由己也只能略尽绵薄之力,帮助大家驱邪除灵、净化灵肉。

    而且,驱邪除灵这件事,才能将自己和白月联系在一起吧?

    如果自己不是钟静夜,自己没有净化之泪,白月一定不会对自己死缠烂打,更不会以未婚妻自居,留在自己身边。

    她会选择自己,只因自己是钟静夜。

    “啊,吓死我了,你不是一直在四楼楼梯间徘徊吗?怎么突然走上来了?”静夜顾着想事情,自己险些和楼梯间的阴灵撞个正着,吓得心脏噗通直跳。

    妈呀,这不是别人常说的“撞鬼”吗?换成从前,自己大概也要吓得脸色发青,迅速逃跑。现在,静夜已经有了除灵师实习生的觉悟,怀着第一次自己单独驱灵的信心,鼓起勇气主动向一脸呆愣的阴灵搭话。

    “抱歉,是我吓坏你了吧?是这样的,我听到你经常在四楼徘徊的脚步声,看起来心事重重。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也许我能帮助你解脱,遁入轮回道。人死不能长留世间,否则阴阳交错,阴气攻心,对你留恋的人百害无一利。”

    阴灵乖乖点头,羞愧地低下头,沮丧地说:“我懂,只是,没办法把最后的心愿传达给她,怎么也不能离开。可是,她好不容易从我的阴影里走出去,似乎已经有了新的对象。”

    原来如此,这就是阴灵长久徘徊于四楼,不走也不上去的原因。

    他心爱的女友住在四楼,那天他好不容易存够钱给她买那枚钻石戒指,最悲剧的套路事件却发生在他身上。他顾着研究那枚钻石戒指的做工是否足够精致,那颗钻石的切面够不够精细,又忐忑不安地设想女友见到这枚戒指的表情,以及他掏出这枚戒指求婚时她的反应,结果就被一辆超速行驶的大货车撞倒了。

    更惨的是,死的时候,他手中那枚戒指掉了,不知所踪。他多次回到自己死亡现场寻找,始终没有找到,他想找回那枚戒指,送给女友并告诉她,可以戴着这枚戒指去寻找新的幸福。

    因为,他再也不能亲手给予她幸福。

    “我不介意她开始新的恋情,只是,最后想做的事情没办法实现,心里的遗憾就像一个巨大的黑洞,不断吞噬我,把我束缚在这里。你既然能看到我,一定能帮我实现愿望吧?”

    楼梯间的死灵两眼闪着期待的光,注视着静夜,期待他的回答。

    静夜为难地蹙起眉头,后悔多管闲事了。自己能滴一下眼药水,挤出几滴眼泪来帮他超渡,帮他进入轮回道,也可以替他转达那位女友“好好活下去”,可是自己没办法帮他找回一枚钻戒,更没钱给他买一枚新的!

    静夜抬手一看手表,糟糕,再不出发,打工真的要迟到!

    “你会帮我吗?那枚钻石戒指,我存了好几个月的钱才买到的,找不回来,我怎么给小素留一份永远的纪念和祝福?咦?大师,人呢?”

    死灵嘀咕完,头一抬,发现那个热心的通灵大师已经不见踪影,只好继续徘徊在楼梯间,等待再次见到静夜的时候,再次向他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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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异照片

    静夜气喘吁吁地推开报社大门,“我是钟静夜”五个字是一边喘气一边说出来的。

    脚不停步地赶,结果还是迟到了一分钟!真不该多管闲事,果然还是应该做一个置身事外的人更好,惹上那些阴灵死魂,没什么好事。

    那家伙说女友小素已经有了新的交往对象,等到小素结婚,他无法实现的愿望就不再重要,因为他的愿望就是小素能够幸福,结婚那一刻是最幸福的,小素得到的这份幸福会填满他内心的遗憾,那时候他就能抽身离去,遁入轮回了。

    原以为会被报社领导数落一顿,没想到,根本没人有空理一下自己?

    报社里充斥着各种声音,有催稿子的,有质问排版的,有大声谴责错别字和报道内容偏差的……

    记者们神色匆忙,有人赶着出去取材、抢夺第一手新闻;有人埋头修改报道稿件;也有人正在被主编训话。

    原来这就是日报社啊,果然很忙碌,因为每天都要出一份新的报纸,每天都要采集街头巷尾各种新鲜事,难怪要请一个兼职打工的来当杂务。

    “那个,大家好,我是今天来打工的钟静夜。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帮忙吗?”静夜试着提高声音,希望有人能注意到自己,或者需忙的人能给他安排一点活。他是来打杂的,领取时薪的,职业道德告诉他不能趁乱偷懒。

    是不是自己的声音还不够大?依旧没人注意到静夜的到来,他尴尬地杵在原地,纠结要再次提高音量还是找个角落蹲等,突然听到一个清亮的声音入耳来。

    “谁?那个谁谁谁?你过来,帮我给主编泡一杯不加糖不加奶的咖啡,让主编的脑子好好清醒一下。什么叫这个照片是我自己PS出来的假照片?我还知道一个记者的职业操守和底线,不要用您落后的眼光来侮辱我!”

    一个将长发高高束起马尾、身穿简洁天蓝色上衣和牛仔裤的年轻女子,利索地转过身,边喊静夜,边指着正在训话她的主编。

    主编已经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不停用手帕擦拭脸上脖子上的汗水,被女记者这么一吐槽,看起来快要气绝身亡,静夜慌忙在旁边的饮水机里倒点热水送过去。

    “主编请喝水,别着急,有什么我能帮忙吗?我是今天开始来报社打工的,钟静夜。”总算有人察觉到自己的存在,还能直接跟主编对话,静夜当然不会放过自我介绍的机会。

    至于女记者的唤点,静夜可不想理会,真的按她说的话,给主编呈上一杯咖啡,会被视为同罪吧?

    不过,这个年轻气盛的女孩子倒是耿直,居然能理直气壮为她的作品辩论,即使对方是主编,也毫不留情。不管主编脸色多难看,语气多坚决,她也坚守原则和立场,以理力争,就像一个勇敢的女战士。

    如果,当初自己在职场上遇到一两个这样的同事,而不是一群终日勾心斗角、利益至上、拍马屁最厉害的同事,或许会在五百强企业里再混一段日子吧。

    “钟静夜?哦,哦,兼职打杂的那个,我还以为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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