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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很久,到底是谁害死了他的母亲,道理他都懂,只是面对很难。
他凝望着眼前的陆铭,陆铭面容俊朗,身上满是少年人的气息,暖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仿佛聚集了所有人的光。
他缓缓说道:“真正杀死我娘的,是这场战争。”
陆铭手满是薄茧,轻轻摩挲他脸蛋时,都有些生疼,但是他忍着不说。
许久后,陆铭才轻轻说道:“他们的儿子其实是英雄。没有人愿意死,他们也不愿意。但是他们要守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如果他们不冲锋陷阵,死的只会很多。”
他的眼眸徒然空了一瞬,好像知道了些什么,一双清澈见底的眼眸望着陆铭:“那你也想上战场,保护那些素未蒙面的人。”
“嗯。”陆铭干净利落的点头。
顿时,他扑上去,死死的抱住陆铭:“我想长大,我想保护你,就想你像保护那些素未蒙面的人一样。”
那一刻开始,他知道了自己为什么活着。
他十二岁,陆铭十九岁。
那一年他们分开了,陆铭因为北城战事又开始了,也就不得不离开平城。
他在陆铭离开了后,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他。
他会没日没夜的都想陆铭,想他给自己讲故事,想他做的饭菜,想他教自己的写字,想他想到睡不着觉。
他十四岁,陆铭二十一岁。
已经习惯了没有陆铭的他,开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他会主动的给他寄信,虽然都没有成功。
他一直守着北城的消息,就等着听见北城守城成功,结果却突然听见陆铭受伤。
那时的他恨不得飞过去,灭了所有西洋人。可当时因为平城也起战火,徐司令当心他在城中会遇到危险,哄着他说去北城,结果却一把将他推上了去西洋的游轮。
去了那个他最不喜欢的地方。
他十五岁,陆铭二十二岁。
他已经在西洋待了一年,虽然已经不是没日没夜的想陆铭,但还是会偶尔想起他对自己的好。
后来他第一次收到陆铭的信,高兴得像傻子。
他的同学萧荷华问他是不是收到了喜欢人的情书。
他想了很久,久到把他的一生走了一遍,最后郑重其事的说着:“是。”
是他喜欢陆铭。
他十七岁,陆铭二十四岁。
北城和平城的战事已平,他就被接回了平城,时隔五年再一次见到陆铭。
陆铭更高了,更瘦了,也黑了,而他也基本上与陆铭同高了。
他还听说,陆铭父亲给他找了一门亲事。
“你要去相亲?”这是他看到陆铭说的第一句话。
陆铭习惯性的摸了摸他的头发。
他很喜欢,觉得很舒服,厚实的手掌摩擦头皮,有种被宠溺的感觉。
可是却听见陆铭说:“对啊,家中父母催了好久了,我一直以战事未平为借口,如今安定了,就正好找一门亲事。”
如今的陆铭是副官,平城许多姑娘愿意嫁他。
可他却不高兴,先后毁了陆铭两次相亲,基本上把陆铭的名声给搞臭了。
可陆铭没有怪他,依旧对他很好,似乎比以前还要好:“小少爷,你是想我孤家寡人一辈子吗?”
“她们配不上你。”他倔犟的说着。
“她们都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她们都配不上我,在你眼里还有谁配得上我啊?”陆铭笑着,眼睛微微弯起,嘴角也上扬,露出笑意。
红晕浮上他的脸颊,微微低头,支支吾吾的说着:“她们……她们只知道你是副官,前途无量,只知道借你的名声,可以光宗耀祖。可她们并不懂你,不明白你心里爱国平天下的志愿。”
“可她们能为我生孩子,能让我父母高兴啊。”
陆铭说出了,让他死心的话。
他再一次的离开了平城,又回了西洋。
他当时真的就想一辈子待在西洋,不愿回去了。
他二十岁,陆铭二十七岁。
后来陆铭的父母因病双亡,他自己也厌倦了战争,也就回父母的老家—桐城,在这里做起了巡捕房的队长。
徐司令也来到了桐城,徐家集体搬迁了过来。
陆铭因调查一件案子,抓了周简之,听周简之说,他少抓了一个人,是徐司令家的小少爷徐景槊。
陆铭这才知道他回了桐城,当初他家小少爷不说原由的就离开了平城,如今也不说行程呢,就出现在了桐城。
陆铭来到徐家,管家一眼就认出了他。
“陆副官,你也来桐城了。”管家依旧还是那个胖胖的肚子,不过面容和蔼了好多,像极了可亲的老头。
“恩,刚来还没有两个月。”陆铭回答。
“我家小少爷也回来了,快一个月了。”管家笑着说道。
陆铭微微一愣:“我今天就是来找他的。”
“好哇。”管家去把他叫了下来。
他不知道自己再一次出现在陆铭面前时,是什么模样,但是他知道,眼前的陆铭是他想了一辈子的人。
他挣扎了五年,逃离了三年,最终还是作茧自缚的掉进了一个叫陆铭的陷阱里。
正如他手脖子上的刺青一样,铭记嘛,当然是要刺在皮肤上,烙在血液里,铭记在心里。
动脉连着心脏,而陆铭一直住在他的心里。
——番外完——
作者有话要说:
这就是一篇很简单的介绍徐景槊对陆铭执念的番外
这本书是我的处女作,又是无纲裸奔,基本上都是在靠着一种感觉在行文,很多地方我处理得都不是很好,还望见谅。
我希望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还能稍微的能想起来故事里头的人物。
谢谢大家看到这里哦,撒花。
苏歌白人生第一本书,圆满完结,打卡成功。
预收《阎罗王在线混吃等死》都市灵异狗血奇幻文
又名《孟婆麻辣烫终于在人间开张了》
地府所有的公务员厌烦了日复一日的生活,于是阎罗王发号施令,把办公地点移到地面,让所有人都感受一下人间的乐趣。
孟婆除了熬制汤药什么都不会,于是她就成为了一家麻辣烫的老板。
阎罗王除了发号施令什么都不会,然后就心安理得的住到了孟婆家里。
孟晗将麻辣烫推到一个女鬼的面前,“把它喝了,你就能忘记之前所有的事了。”
女鬼闻到一股酸臭味,“这个孟婆汤是馊了吗?”
孟晗扣了扣手指头,“昨天剩下的,正好你们来了,别浪费。”
女鬼:“……过期的孟婆汤还有用吗?”
这时坐在柜台里的言慕安叼着泡椒凤爪,探头出来,“能用。你能不能快点,你没看后面那个大兄弟的哈喇子都流一地了,快点喝完快点离开。”
孟晗斜眼:“你好歹是阎罗王,能不能少看点东北乡村剧。”
言慕安:“……中!”
精明能干却是战五渣的孟婆×好吃懒做还时常不靠谱的阎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