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人要杀了她,如果还老老实实地将养魂木奉上,简直想都不要想。再说此物由凌霄老祖交给独孤破城,便是属于他的物件。
原本钟珍是打算从养魂木上折掉一截绿色的枝桠,拿去给朱子陵交差,不过这会儿连细枝都免谈。
这个世上钟珍最信任的人便是独孤破城,如同他说要她躲起来。那么她一定会老老实实地躲着。一同战斗,将性命交给彼此的人,还有什么不可相信的。
不需要问什么理由。
沼泽离荒原太远,离上京又太近。所以没有过太久,铺天盖地的修行者以各种方式开始出现,搜寻着瘸子与钟珍。
朱子陵应该已经到达上京,发现手里的养魂木是假的。
来不及了。没有时间了。钟珍叹气。
用热水浸泡过的面具被戴到瘸子的脸上,她手脚麻利地给他换了张面孔,拍了拍他的肩膀。“慕容九斤,我们就此别过了。你这个样子回去村里,你媳妇一定高兴坏了,看着又英武又神气。”
钟珍给他捏了一个瞧着很年轻的脸。足足少了十岁,瞧着好似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卢瑾瑜再次问道:“你真的决定不走了?”
“怎么走。外面张贴都全部都是我与瘸子的画像,飞在空中也会有炼魂期的人拦截。你一路上打发了多少拨人马了,我都数不清楚了。幸亏朱老爷似乎不知道这一路是由你在护着我们两人。”
因为谁也料不到,卢瑾瑜这种人也会做这么赔钱的买卖。至少朱子陵万万不可能想到。
了解一个人,需要朝夕相处。即使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人,没有一起共同患难。一起吃过几百几千顿饭,永远只能看到最为表面的性情。
人性是一种过于复杂的东西。再凶残的人也有温情的一面,最胆怯的人偶尔也会勇敢,打劫为生的贪财之人,不见得真的为了钱会出卖朋友。
卢瑾瑜有自己的底线,也有他最看重的东西,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也是个极其重亲情的人。
“钟丫头,你自己保重,我答应你将瘸子平平安安地送回家。”
“卢大叔,卢八斤叔叔,你自己也要保重。我还欠你两个灵果,以后再还你。”钟珍眼眶一红,忽然张开双臂,将卢瑾瑜当个大泥巴娃娃一样抱住,头埋在他的肩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摸了摸钟珍的脑袋,卢瑾瑜忽然觉得有些心酸,他不是个善于流露感情的人。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似乎很难说得清楚。
“其实不还也没什么,以后等我到了炼身期,便去花间阁大肆抢个三五百个。”
钟珍破涕为笑,她突然想到了师父口中的杏花老祖。
目送卢瑾瑜远去,她毫不犹豫地钻到地底。平生最厌恶老鼠,却要一直如老鼠一样,住在地下。
修习土行之力的人无疑是这个世道活得最久的人,因为当他们存心要藏起来,能找到的可能微乎其微。
钟珍一点都不知道她的名气在某一个时期,几乎要赶上那些历来最为惊才绝艳的人物。张贴的悬赏已经从蒙国的每个角落,贴到宁国的每个角落,与之对应的赏金,就好像是一个取之不尽的聚宝盆一样,总是在不停地增加。
这一切与她本人已经无关,与宁国的繁华不同,蒙国有太多的苦寒之地,几乎没有人烟,除了有驾驭着飞行法宝的人从空中匆匆路过,便再也不会有人多看半眼。
想找个地方藏起来,简直太容易了。
打些山上奔走的猎物,外加储存的粮食,几个珍宝袋的米粮都吃光了,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年。
五年之后,钟珍除了吃些打来的野兽,偶尔也会从地下去很远的地方,从一些富户的粮仓和库房里,弄一些能够打牙祭的好东西。
她不由得庆幸,这次没有被人绑住,能够将住的地方弄得尽力舒适一些,也能够在打坐完毕后,烧点水泡个热水澡。
时间最能够抹去一切的不平静,也能让脑中的迷雾变得更加清晰。
当她进入炼魄十层的时候,就彻底放下关于母亲的一切。
这根刺方法扎在心中,即使从不去想,它也用自己的方式偶尔扎那么几下。钟珍甚至想过,瑶娘似乎连木离愁都不如,至少那人对自己的侄女好得没话讲。
最终,这根刺还是拔除了。
好人坏人,各种各样性情各异的人,谁也不能控制另外一人该如何做人。对于一个凶残狠毒的陌生人,是不需要使用愤怒或者伤心这种情绪的,只需要拿刀砍就成了。
钟珍偶尔想想,瑶娘运气实在很好,幸好她是生母。
倘若“慕容公子”真有其人,乃是是她大女儿的朋友。纵容恶仆杀女弑母,如此天地不容的狠毒心肠,恐怕已经与那个恶仆伊嬷嬷一样,早身首异处了。
大义灭亲这种事情,还是留给情操伟大的人去做,钟珍笑了笑,她只是个普通人,将瑶娘的真面目给揭穿了就罢了。(未完待续。)
第二四八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再次感谢“板砖v四块半”与“红玫瑰白玫瑰“两位朋友的打赏!
******
自从知晓阿婆留下来的烧火棍,竟然是天下所有人梦寐以求的养魂木,旁人害怕进阶失败散魄,钟珍再也没有什么顾忌,胆气十足。
只要冥思之前做到心平气和,心无旁骛,根本就不用担心太多。
进阶到炼魄十层简直如同睡了一觉醒来一样,平平稳稳,波澜不惊。
五年之后又过了五年,然后钟珍已经开始忘记时间的流逝,不知道接下来又过去了多少年。
七魄俱全的修炼速度比旁人不知道快多是。
她进阶到炼魂期,也如独孤破城所说的那样,某天觉得魄息躁动,有突破的嫌疑,闭着眼打坐,灵力顿时如泉水似的涌入身体。
七彩的魄息团不再只是出现在冥思之中,仿佛变成实体,在丹田中扎根,色泽比从前也更加凝实鲜艳。
她眼睛睁开之后,便觉得身体轻盈,灵力充沛之极,浑身充满了力量。这种感觉极其美妙,仿佛只要轻轻一跃,就能冲破天际,去往任何一个想去的地方。
钟珍欣喜若狂,终于成了一名在修行界可以横着走的强者。
如此轻易进阶炼魂期,她心想,师父说的心境果然很重要。只要在冥思之前什么都不想,根本就没有什么走火入魔。
不过,谁能够真正做到什么都不想?
让一个喜欢热闹,爱胡思乱想的人,在地底一住就是二十来年,钟珍在不修炼的日子里。几乎将能想的事,想了无数遍。
独孤破城与朱子陵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请?还有凌霄老祖为何轻易将养魂木交给独孤破城,由他带去给蒙国的老皇帝。这些事原本如同各自为政的丝线,却渐渐被连接在一起。
事情的真相,已经呼之欲出。
钟珍不由得感叹,这位老皇帝还真是闲得很。人家凌霄老祖最多花个几年的功夫。炼制一个不能彻底消去声音的消声石。老皇帝玩的把戏,却是更加有趣。
作为一个炼魂期的修者,钟珍觉得再躲下去。一点高手风范都没了,而且从前的衣裳都穿不下,身量长高了不少。她对着地洞的墙壁量了量,炼魄十层与炼魂期的高度。相差了足足有好几寸。
虽然及不上独孤明珠,却是要比王三丫师姐还要高小半个头。钟珍心中喜悦无比,终于不是个矮子了。
“黄毛,你说我现在已经是个很厉害的高手了,是不是要出去转转。劫富济贫锄强扶弱一番。”
“唧唧。。。”
“你也这么觉得,那就好,我们过些日子就出发。在这之前。我得学学该怎么飞行。”
“唧唧。。。唧唧唧唧。。。嘎。。。。”
黄毛兴奋不已,它已经被关得疯了。用平常的声音叫了两声还不能表达自己的喜悦,又来了一声凄厉之极的叫声。
“给我闭嘴,再这么叫我就将你头上的那撮黄毛给染黑了。”
到了炼魂期之后,钟珍抽取了一些自身的魂魄之息给了传信鸟,两人之间的交流彻底没有障碍,她仿佛觉得这家伙竟然比从前聪明了不少。
每个炼魂期的修者,都不需要使用飞行法宝,就可用凝实的灵力催动认主的法宝飞行。
岳美善用的是玉箫,卢瑾瑜用的是箭,独孤破城仍旧用的是他的兵器长枪,钟珍从珍宝袋中搜刮了半天,发现竟然没有什么可用的。
品质太低的法宝,无法承受炼魂期修者的灵力,飞不起来。
陈前辈炼制的大砍刀杀人很好用,却没办法驾驭着飞行。它实在太重了,光是让这件法宝飘起来,钟珍已经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找了半天,终于看到一样过得去的法宝,乃是卢瑾瑜从黄雅致那里收缴的长剑。
看到这柄长剑,钟珍突然有些啼笑皆非。
鞭子给黄雅致抢了去,此人却因为与瑶娘结为“手帕交”,送给了曼儿。同样是两个虚伪之极的人,见面不知会聊什么,恐怕是你恭维我,我恭维你,暗地里比拼谁更加受宠。
说起来倒是要感谢黄雅致了,要不是因为看到长鞭太过惊奇,她也不会那么注意曼儿以及曼儿的娘。
可是,没有认出瑶娘,会不会日子会过得更愉快一些呢,钟珍摇头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黄雅致被师父废了修为,无法维持容颜,隔天就上吊了。
瑶娘也被程琮壁废了修为赶走,不过钟珍相信这位强大的母亲,肯定不会上吊,她会如一只最会打洞的老鼠一样,非常坚韧地存活下来,甚至有可能寻到下一个户头。
凡俗之人比修行者多得多,只要有心,瑶娘便能再次出现在某个富户家中,很滋润地成为当权的嬷嬷,甚至成为某个老头子的姬妾。
黄雅致的飞剑,品质不错,给炼魂期的修行者用都成,钟珍心想定然是邓普斯那个钱多爱招摇的人送的,姓黄从前用的那柄剑可没这么好。
练习了无数次之后,窜上窜下,一柄飞剑给她驾驭得算是勉强合格。
如今体内已经不是魄息,而是魂魄之息,控制法宝的范围更广,并且与法宝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即使从飞剑上跳下,也能指挥着剑将她立刻接住。
炼魂期修者,难免会要在空中打斗,如果连这种基本的技能都不懂,被敌人的攻击给打落,难道跌死不成?为此,钟珍一天恐怕要要从剑上跳开几百次,然后招呼着飞剑将她接住。
只是练来练去,总觉得还是不够灵活。
也是因为她见多了修为强大的人如独孤破城与卢瑾瑜,与这两位比较,发现差得不是那么一丝半点。尤其是卢大叔,飞箭的速度极其惊人,对于“快”这个字的领悟,可以说是出神入化。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好比独孤破城,有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武,气势惊人,让人叹服。
就算对方只想弄断他的一根头发,独孤破城也会用砍断人脖子的打斗方式去对待,将狮子搏兔发扬到极致。
好多次钟珍只是想出其不意给他一拳,却被对方随手摔成个傻子。不是他真的要死手,而是一种长久在战场与人拼命的习惯。
对于战斗,他有一种常人没有的真诚,因此在生死一线,总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