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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掌听了蓝雨的要求后,皱着眉头道:“小雨啊,这时候哪里还能找到空房子,据说妖怪只找单身的人下手,一个人住的都找好几个人作伴,有点钱的还请了保镖护院,你为什么反而要住单间?现在这种情况别讲究太多,我介绍你跟几个朋友挤一挤吧。”
蓝雨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拒绝了王掌柜的好心提议,自己可没把握跟几个人朝夕相对而不让人看出异常,再说了要跟几个大男人吃睡在一起她心里上还是接受不了的。
没办法只得垂头丧气的回到山洞,蓝雨心想,其实也不一定能遇上那东西,还是别自己吓自己。为防万一,还是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把血桃老头教的那几个攻击术练了一遍。
第十一章 视死如归的英雄
又在山洞里躲了三天,周围还是没有异常,蓝雨觉得不能消极怠工,该修炼的时候还是得修炼,于是又在月亮最圆最亮的时候出来吸收月之精华。
这天刚进入忘我状态,小金就急忙叫道:“小蓝,前面好像有打斗的声音。”
“什么?你确定么?知道是人还是妖么?”蓝雨焦急的问。
小金又侧耳细听了一会:“是一人一妖,都在使用法术,他们朝这边过来了,速度很快”。
正说着,远远传来略带稚气的喝叱声:“妖孽,你吸食人脑,残害生灵,天理不容,今天贫道一定要跟你同归于尽。”
本来蓝雨已经决定让小金背着快速离开这是非之地,听到同归于尽这个词的时候,心里什么地方被刺了一下,犹豫了起来,就这瞬间,打斗声已经近在咫尺了。
借着月光,蓝雨看见一个大概十七八岁道士打扮的少年,正拿着一把木剑,跟一团黑影纠缠在一起,道士边拿剑刺边有掏出几张符纸样的东西朝黑影丢过去。符纸击中黑影的时候闪出黄色的光。黑影发出低沉的吼叫。而黑影则卷起周围的石头像少年掷过去,少年躲开后石砸头在地上立即就砸出一个小坑泥土碎石飞溅,可见力道有多大。
一时之间,天昏地暗,火光闪耀,飞沙走石,短枝残叶乱四处飞溅。一人一妖斗得起劲,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棵松树后有人在窥探。
追踪了几天才发现终于发现妖孽踪迹,并且把它逼出洞口,少年想到的只有师傅的教诲,除魔卫道是他们修道之人的责任,这妖孽道行很高,拼上自己一条命就算不能一举把它除掉也要重创,让它短时间内能不能害人,师门中人一定会赶来把这害人的妖孽除掉的。
扔了几张符后,黑影一把抓住了少年的木剑。少年两只手紧握木剑,,黑影后面的尾巴却翘了起来快速往少年天灵盖袭去,看得出少年两手握木剑已是勉强,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若是弃剑应该可以躲开,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肯放弃手中的木剑,在少年快要丧命的瞬间,一道白光忽然射向黑影。
黑影一下被击飞出去,哼都没哼一声就不动了,少年压力顿解。向四周望了望。周围一片寂静,附近的鸟兽估计早就被打斗声惊走,什么也没看见,他又朝黑影跑过去,发现那黑影原来是只黑色的穿山甲。
穿山甲一身黑色的鳞片闪着金属般的光泽,只不过腹部却是白色的没有鳞片,刚才的白光把穿山甲的腹部击出一片焦黑,少年怕那穿山甲还没死透,又拿木剑捅了它几下,穿穿山甲一动不动只见红色的鲜血流出,这才停下。
“那位高人出手相助,请现身一见”少年喊了几声,没人回应之后,又在周围找寻了一遍,什么也没找到,他知道有些高人是救人以后是不愿意现身的,只得冲四周拜了拜后带着穿山甲的尸体离去。
在少年离开不久以后蓝雨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看着地上的凌乱的杂草和树枝,她觉得很兴奋,居然救了一个人的性命,而且这个人还是跟妖魔搏斗的英雄,那自己岂不是也成了别人心中的手机英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愉悦蔓延充斥全身,做英雄的感觉真是不错,难怪武侠小说中人人都喜欢行侠仗义。
“小蓝为什么要救那个人。”在小金心中凡出现在附近有能力伤害小蓝的生物都应该及时除掉。
蓝雨忍住想翻跟斗的冲动,解释道:“刚救了别人一命,所以我非常高兴”。
“在次不是也救过,怎么没见小蓝高兴?”小金很疑惑地问。上次?蓝雨好一会才想起猎人阿布,上次老虎是金貂咬死的,不是自己的功劳,而且,阿布也不是视死如归的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了,不过这话不好说得太白,在蓝雨前世受到的教育中人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救人也不应该想着被救者的身份。
“上次救的只是普通的猎人,这次是救的是为民除害视死如归的大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的”蓝雨讪讪解释,心里却也觉得不太对劲,救人好像不应该这么分吧。“当然上次我也高兴,不过没那么兴奋罢了。”
被小金那么一打断,蓝雨为自己想做英雄的念头感到有点羞愧,兴奋消退不少,冷静下来后觉得还是赶紧离开这地方,免得那少年突然回头,带着金貂趁着月色走向另一座山的时候,这小家伙中途又抓了两只撞到她们跟前的兔子。
第二天清晨还是觉得兴奋的蓝雨干脆又让金貂多抓了几只兔子,装在笼子里往枯木镇赶。既然妖孽已除,就应该接着干活赚钱,最近镇上人多,酒楼生意好,王掌柜应该需要多点野味。
枯水镇上的人现在也很兴奋,人人奔走相告,茶楼酒馆更是挤满了人,他们讨论的只有一件事。
“你知道么吸食人脑的妖怪被杀了。”
“刚刚听说,好像是净心观的道士给杀的。”
“我听说那妖怪是只成精的山猪,青面獠牙的很恐怖”
“你消息真不灵通,我亲眼看见的是只穿山甲,全身长满黑亮的鳞片。”
酒楼的王掌柜也乐呵呵的趴在柜台上听客人议论。远远见蓝雨走过来,忙迎上去:“小雨来得真巧,正好镇里的士绅晚上要在我这鸿运楼设宴招待收妖的道长,我正愁没新鲜的野味呢。”
“道士不是都吃斋么”收妖的多数是道士,不过道士不是不吃肉的么。蓝雨随口问。
王掌柜笑道:“见识少吧,这别的和尚道士都食素,但净心观的道士却不忌荤腥,你想他们世代以收妖为己任,不做别的,那山精野怪,阴灵邪魅不也是生灵,收了岂不是杀生,所以不忌讳杀生更别说吃肉了。”
蓝雨想想也对,佛家也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呢。道士不忌荤腥也不是怪事。
王掌柜又道,“我今天早上还送了一桌酒席给道爷庆祝呢。亲眼见到道爷本人,难得他年纪轻轻,身手却如此不凡,仅凭一把木剑就诛杀了妖怪。”
“他,他是一个人杀的妖怪,还是······?”蓝雨支支吾吾的问。
王掌柜哈哈大笑:“这收妖可不是打架,不是人多就强的,我亲耳听到道爷讲的收妖过程,那叫一个惊险啊,我还亲眼看见穿山甲身上剥下的几个鳞片,刀砍不如,火烧不化啊,难得道爷用木剑就把它诛杀了。”
旁边的客人听见了王掌柜的话,忙叫他过去给大家重复一遍道爷收妖过程。
蓝雨觉得人家的确是以性命跟恶魔搏斗的英雄,是应该得到众人的赞扬崇敬,虽是这样想,这心里还是觉得有一点失落。
第十二章 迁入新居 (求收藏,推荐)
这时外面传来锣鼓声,有人叫道:“大家快看,收妖的道爷出来了”酒楼里的人一涌而出。只见昨天见过的那少年端坐在抬椅上,后面还有两个人用一根棍子抬着穿山甲精,街上欢呼声此起彼伏。
据说要把穿山甲精抬到镇门口烧掉,街上的人全都跟了过去,刚才还热闹非常的大街一下空荡荡的,蓝雨觉得无趣没有跟去。
“沽名钓誉之辈,尽管乐吧,很快又该哭了”,蓝雨耳边传来一声叹息,转头看见一个全身着油腻腻看不出颜色衣服,胡子拉渣遮住半张脸,剩下那半张脸也被鸟巢似的头发覆盖的老汉,蹒跚的走到进旁边一个小巷子里。
这是个生活不如意的人吧,不过在生这个世上生存,苦难的确比欢乐多,蓝雨对那人最后的话倒是有几分赞同,不过对于老汉说人家是沽名钓誉之辈却不以为然,人家是拼了命的,收妖过程那么凶险,难道不应该受人崇敬?用现代的话来说是树立了一个榜样。以后才有人前破后继的继承这项工作。
蓝雨一向认为适当的精神物质奖励是对英雄最好的报答,前世不是有句话说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么?
不久以后她才知道,她完全理解错了老人的话。
这时侯在众人簇拥下的少年道士,已经被崇敬的呐喊声给冲击得晕呼呼的,思绪都飘到九霄云外。
他本是边陲小镇上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父亲是个木匠,家里有兄弟三人,生活的地很艰难。他是老大从懂事起就要帮家里干活,不是喂鸡就是到野地里挖野菜,就这样还天天吃不饱,有一天父亲在外干活伤了腿,雇主没给半文钱就把父亲赶走了,本来就困苦的家庭一下就陷入绝境。
母亲没办法,只好带他到集市插上草标跟许多同样面黄肌瘦插着草标的小孩站在一起,他知道母亲要把自己卖掉。早上母亲用家里唯一的一点高粱面烙了张饼,背着两个弟弟塞给了他,眼尖的小弟看见了,哭着闹着要吃东西,他忙掰给弟弟一块,却被母亲劈手夺了过来还给他。母亲哄着弟弟,说呆会要和哥哥一起出门去买好吃的,现在让哥哥先吃,哥哥才有力气赚钱买吃的。
在集市上站了半天,也没人过来看他,更别说买他了,看着日头渐渐偏西,他肚子越来越饿,却渐渐后悔不该吃掉那张饼,现在站在墙角的母亲和家里受伤的父亲以及两个弟弟一定什么都没吃。他心里越来越焦急,希望快点有人来把他买走,只要家里人今晚能吃顿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做。要是今天没人买他,回家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弟弟那双期盼的眼睛。
幸好那天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日子,师傅经过集市看见那么多插标的小孩起了收徒的念头。本来师傅看中的是他旁边的一个大点的孩子,没想到那孩子哭着不肯离开他母亲,师傅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他却一下跪在了师傅的面前苦苦求师傅买了他。师傅本来不想要他的,他却死死抱住师傅的腿不放。说自己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求师傅买了他。师傅问明他家里的情况后动了恻隐之心,收下了他,还给他母亲一锭银子。
师傅带他回了净心观,本来只打算让他做一名杂役弟子,他感激师傅,什么活都抢着干,还整天问别人还有活干么,人勤快了就是讨人喜欢。师傅见他不肯闲着就教他一点粗浅的道术,师傅是随手教的他却花了十二分的力气去学,后来师傅觉得他资质平庸却踏实肯学就收他做了编外弟子。
他知道自己资质悟性不好,别人花三个时辰学会的东西,他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学会。所以他跟师傅出去收妖的时候都很拼命,面对任何恐怖的妖魔都不退缩,决不给师傅丢脸。师傅感念他的诚心就收他做了正式弟子,不过整个师门却不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