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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娑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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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华映照下,一头身姿庞然威风凛凛的白狼傲然而立,正仰天对月发出清啸。这公狼异常魁伟健硕,比起当初的穷奇有过之而无不及,每一根银毫尖梢都流转着黯蓝的光泽,如同幽冷的火焰。
  公狼粗壮的前爪紧紧摁在狈的胸前,那厮想必当场受了重伤,连人身都再难维持,已彻底化回黑黄斑驳的兽形。仰倒在地,一动不动良久,两双小短腿忽又蹬了蹬,也不知是醒过来还是死过去了。
  霜霜奔过来搀起我,蹒跚着步子往溪边退去,远离那林中泼天淋漓的血腥。临走还不忘咬牙切齿朝那公狼嗔道:“阿爹千万别口下留情,若放跑了那祸害,还不知有多少姑娘要遭殃!依我看,最好撕个稀碎吞下肚去,才算永绝后患!”
  山涧水泽寒浸浸,撩了把溪水沾湿额头,才觉出浑身虚透,每根汗毛都发冷。劲力全失,差点抱不住那张琴,一个趔趄差点失手将琴滑落在乱石滩。惊呼未竟,身后探出一臂,仅凭两指之力便将沉重的桐峰紫瑟稳稳拖住。
  霜狼的真身令人望而生畏,化成人形竟是个飒爽落拓的青衫儒生模样。霜霜的阿爹看不出年纪,眉目颇为英挺,举手投足间既不过分文弱也丝毫不显粗鲁。他蹲在溪边,不紧不慢地洗濯袖口上沾染的些许血污。月照清溪,明镜一样的水波里,照出一个洒脱身影,对着女儿悠悠笑叹道:“那东西太臭了,硬吃下去对身体不好,还是留给青头鸦吧。”
  白狼精霜满天,也就是小狼女霜月落的阿爹,虽有一万八千余岁高龄,仍亲切地让我称他小满兄,这就是不倚老卖老要结个忘年之交的意思了。
  他原是凡间某朝某代一位皇子须臾不离左右的征伐利器,那位皇子据说来头也不小,乃是九重天上的破军星入世历劫,打仗打得风生水起,攻城略地很是一把好手,被誉为一代军神。但世事难两全,破军星在凡世的命运被司命老儿大笔一挥写得异常坎坷,好端端一位天潢贵胄,尚在襁褓就流落民间,被追杀天涯。成人之后,擅使奇门遁甲之术,启箫声而动,引万山群狼入阵杀敌。领头的狼首,就是眼前这位小满兄。
  如今霜满天尘劫已完,返本归元后重回星展仙陆,仍旧是霜狼氏族的头狼。
  谈起风云变幻的凡界往事,小满兄很是唏嘘。通常这种时候,就需要寻个酒馆痛饮一场,对着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晚辈仔细数说当年勇,才算不负豪情。
  果然这个提议深得狼心,霜霜当即欢快地牵着越影在前引路。据说霜狼族已多年不再参与战事,但漫长时日终须寻些去处来打发,因此星罔山脚下,市肆酒馆一应俱全,阖族皆以此为乐。每到月圆之夜,常聚众达旦笙歌,很有些世外桃源的风致。
  山路走到一半,心头却犯了难。按说我这个岁数,和一把年纪的霜狼族长称兄道妹,已是占了天大的便宜,更何况方才生死悬命之际,还全靠他及时出现逆转危局,就更该做个东道,好好请小满兄喝个不醉不归。道理是这么个道理,可怀里仅剩的那点贝叶钱根本不够买酒,囊中羞涩,穷得浇愁都浇不透。
  当下惭愧得双颊似火,悄悄把裙衫里外摸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
  为救出大垂,偷琴窃马已经是我无耻奔放的极限,若再顺手牵羊拿走临渊的银子,整件事性质就不一样了。这辈子第一场情爱,虽然不能落个花好月圆,也不能下作到这种地步。
  所以从龙宫出逃前,一簪一环都摘取干净,件件不落留在了妆镜台前。华裳移星陆也脱下,叠放得整整齐齐,就摆在他身旁。硬要说带走了什么原本不属于我的东西,大概就是收在锦囊里的一纸婚书,和只剩一枚的紫螺耳坠子。另一枚失落在鹤沼,再也无迹可寻,大概早已被水流不知卷去何方了。
  对我而言,临渊是曾经沧海难为水。留着零落不成双的一只耳坠,不过因心中痴念未断,只想着留个睹物可思的依凭也好。但或许对一条龙来说,世上沧海并不止一处,旧人如旧裳,撇了去,转身自可再去寻找新的汪洋。
  星罔山脚下灯火绵延,灿若万千星辰洒落遍野,风过林木瑟瑟,时有零星狼嗥此起彼伏。遥望去,都是遗世独立的静暖。红尘中身无长物的落魄,顿时消融在迷人的月色之海。我伸手揉了揉脸颊,试图把唇角忧戚的弧度抹掉,生怕那一点点不能示人的心事在这夜里走漏风声。
  绕过小片寒松林,随霜狼父女登上一处悬着油纸灯笼的吊脚竹楼,一轮明月照孤松,视野通透开阔,临风把酒几多快意。
  小满兄万儿八千岁,何等晓味世情,自是一眼就看穿我的窘迫。方落座,扬手招呼狼小二把存在窖中的棠果佳酿尽数取出,说是要招待远道而来的贵客,至于酒钱则更只字未提,我也就只好客随主便,先斟满杯敬上。
  夜已深浓,竹楼仍旧笑语喧哗,往来沽酒客络绎不绝。三五成群的山林走兽聚在一起,或酩酊大醉,或小酌怡情,这等俗世热闹欢腾,也是我前所未见的喜乐融融。
  从不离身的少昊琴放在窗下,看得人满心惆怅。林中一战,本想小试牛刀,孰料出师不利差点身先死。我根本操控不了这件法器,已是明摆着的事实。受鹤沼一番刺激,脑子一热就偷了琴逃出龙宫,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紫瑟在临渊手里是震慑四方的利器,到了我手里却连根烧火棍都不如,要凭一双赤手空拳孤身前往阗星城救出大垂,谈何容易。
  内忧外患,心事一个都无解,只怪自己太没用。哥哥曾说醉能解千愁,我以前想不明白,那么辛辣呛喉的液体,是怎么能让人忘却烦恼。现一杯接一杯灌下肚去,却仿佛有几分明白,原来口中苦得发木,心头的苦就没那么清楚了。

第四十五章  琴心妖魄
  杯中那轮明月儿晃呀晃,正看得入神,对面伸来一只手,掌心向下,将酒盅按住:“你被桐峰紫瑟伤得不轻,这么个喝法,对元丹损耗太大。”
  我摇摇头:“就算没这伤……”忽一个醒神,手忙脚乱蹦起来惊道,“小满兄……小狐冒昧,有个……有个不情之请,你既认识这琴,教教我怎么用可好?”
  霜满天执壶的手臂僵在半空:“我也用不了它。”
  刚升起的一线希望转瞬破灭,我失落难以言喻,只得重又坐下,闷闷趴在桌旁。酒香中传来声意味深长的喟叹:“不是我不肯帮你。这琴非同凡品,并不是在谁之手就能为谁所用的法器,控弦的奥妙亦大有玄机。若强行用仙术擅启,轻则反噬,重则入魔。”
  原来如此。有勇无谋的我,真是太看得起自己。连修为近两万年的狼王都束手无策,我竟天真地以为,靠那点不入流的小法术,就能驾驭得了曾荡平八荒六合的少昊琴。这次只遭反噬受伤而未坠入魔道,大概也因为我使出的法术太过微末之故,实属侥幸。
  “这琴的原主是昊天大帝,百鸟之国创立后,紫瑟便被毁弃得毫无踪影。我最后一次见识它的神威,是在约莫三千年前,在那位四海战神手里。”
  难怪说偷来的锣鼓敲不得,偷来的瑶琴也不能胡乱弹。兜山转水都绕不开临渊交游遍天下的故人,面前坐得四平八稳的小满兄,既能对琴的来龙去脉如数家珍,显然是个识货的,自能猜到这么件举世无双的宝物,不可能平白流落在一只千岁小狐狸手里。他若觉出蹊跷,追问起来,可怎么是好?
  我讪讪端起酒盅遮住半张脸,琢磨偷琴这事是据实相告,还是寻个话头遮掩过去便罢。霜满天的年岁,和临渊倒是相仿,说不定真有过交情。且他待我以诚,若存心隐瞒,未免显得太失于磊落。且以狼族之慧黠,一旦起了疑心,恐怕也很难再把谎圆得天衣无缝。
  他将话末落在“四海战神”上头,并未继续咄咄逼人。但我知道,小满兄在等一个过得去的解释。千里之外的异族突然深夜闯入星罔山,还随身携带了如此危险的法器,于公于私他都不能不为族人多虑一二。
  我抬起头坐正,坦然对上他平静的眸子:“小满兄和这琴的主人认识?是朋友?”
  霜满天笑笑,仰头饮尽一杯:“我曾做过他的部下。东君其人嘛……和我在凡世追随的破军星,性子倒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他们这类人有一个共同点,不需要朋友,更喜欢交易。即使内心痛恨的人,也能在需要的时候把他们当作‘朋友’,你能吗?”
  这评价极为含蓄,也很客观,不落褒贬。我闻言略放下心来,他们就算谈不上有多深的交情,从话风里揣摩,倒似乎并没什么过节。但最后那个问题让我悚然心惊,是的,我不能。设想了一下,就算有天大的理由,需要我和夜来去成为‘朋友’并肩作战,我也做不到,过不了自己那一关。所以他们才是最合适的盟友和伙伴。
  “小满兄看得没错。实不相瞒,这琴就是敖临渊的。我趁他睡着了,不告而取就把琴窃出龙宫,还骑着偷来的白龙马,途经贵宝地……”
  霜满天未及答言,霜霜一口酒喷出,扶着桌角笑得打跌:“前些日子东海广下喜帖,龙主和涂山氏定下婚约,漫山遍野早传得沸沸扬扬。只是我和爹爹都没想到,竟这么快就在星罔山见到了未来的东海君后。姐姐拿姐夫的琴来用,哪里算得上偷?”
  “姐夫”两字猛然在我心头扎下一刺,不用看也知道,勉力挂在脸颊的一点笑容定已零落得不像样。
  霜满天毕竟不是胸无城府口没遮拦的小姑娘,察言观色想必也猜到内中另有隐情。略带责备地朝女儿丢个眼风,又低声吩咐她先回洞府取个什么物件,三言两语便敷衍过去。
  “适才见霜霜骑着越影奔回洞府,还以为东君仙驾重临星展大陆,结果……确实大出意料,哈哈。”
  说是没想到,但他的表情丝毫也不显意外,仿佛早就看出我的来历。
  我苦笑:“山林走兽和水族的联姻……连天庭都未上报载册,儿戏一般,难为你们都当了真。少昊琴和白龙马,确实是我擅自带走的。这次出来,也没打算再回去。我和他……不合适。”
  小满兄若有所思再斟一杯:“山林走兽又怎么?狐族和龙族的联姻,并不是没有过先例。”
  “山林里的狐狸野性难驯,不受拘束自在惯了。龙宫规矩繁多,比如走路不许摇尾巴,说话不能叼手指,他还老笑话我人语说得磕磕巴巴,胆小又不认路,一副没出息的熊样。”
  话刚落,邻座两只熊怒目刺来。我咕咚呛下一口酒,赶忙咳嗽着解释:“呃……不好意思,我……我也觉得这话太混账,种族偏见令人发指啊……”
  霜满天爽朗大笑,甩袖丢过去一瓮陈酿作赔,两熊方咕哝着作罢。
  “他们是有熊氏,一对兄弟俩,脾气虽急了点,却是忠厚守礼之辈,幼棠妹子不必紧张。”
  星罔山有熊氏,也是灵兽中战力极为强悍的氏族之一。他们世代守护这片仙陆,服从狼族的统领和调遣,和霜狼们休戚与共。千年万载物换星移间,早已形成牢不可破的攻守同盟。
  酒过三巡,闲篇也快聊尽,才终于切入正题。霜满天今夜喝得不少,但眼神清醒,口齿爽利,几乎毫无醉意。他放下酒盅,慢条斯理从怀中取出卷黄脆的册子向我随手抛来。
  卷首“天狼书”三字如铁画银钩,跃然纸上。借着月色细看,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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