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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宅子本来是有一间精致的琴室的,那是李自强当年弄的。
但是现在李曲人对这些没兴趣,他又不会鼓捣,那些乐器用来显摆一份和卖弄一下修养就够了,他才懒得去管呢,要是哪天烦了就卖了。
趁李曲人不在,偷偷用一下那个琴室也是极好的。
在自学的情况下,李一一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音乐知识,也会自己写曲子了。
在各种乐器里面,他最喜欢口琴,因为口琴小,好藏,而且好听,可以把心情吹出来。
因为附近没有小朋友愿意和他玩耍,他在整个童年期间,只有、游戏和一把口琴。
闲来无事,他会把平时发呆瞎想的脑洞和昨天新奇的梦境记录下来,也动手写了不少东西。
渐渐就有了一些文章和一些自创的曲子。
后来他就自己把写好的文章和曲稿寄出去,换一些咖啡钱回来。
他还给自己取了一个笔名叫亦多,发稿子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之后慢慢有了自己的经济空间,虽然都是些蚊子腿,真正的还是用嘴偷出来的那部分。
所以当李曲人发脾气的时候,他就有能力在外面浪几天不回来了。
有一次,李曲人发现了他偷用琴室的事,发了大火,找了把网球拍就要来揍他。
所以李一一赶紧跑了,做好了几天不回去的打算。
反正也无聊,就到处溜溜呗。
他吃着刚买的卷饼,提着两个准备过夜的大鸡腿,揣着自己的小口琴,寻思找个安静的地方吹吹心情。
然后在公园一个偏僻的角落,遇见了一只脏兮兮的黑毛流浪狗。
它当时正在墙壁上渗出来的水喝,了几口,就地上的蚂蚁吃。
似乎是听到了脚步声,它吓了一跳,警惕地看着李一一。
两个家伙就这么愣了一下,它看着他手中的卷饼,用舌头了几下嘴边,撒开脚步就要溜。
突然,一个东西掉到了它眼前,是一小块卷饼。
它很聪明地忍住没吃,只是闻了一下。
这附近有很多流浪狗,因为无家可归,脏兮兮的对社会也没什么贡献,算是城市的累赘,被人药倒拿去卖了吃了也是经常的事。
李一一觉得无趣,回头就准备走。
结果那狗不知道怎么想的,也许是相信他吧,想药狗的都是特别热情,一个劲地哄狗吃东西,而且都是好吃的。
或许是饿了也说不一定,它就吃了。
李一一看见以后,就有了第二小块,它离他更近了一点。
第三块的时候,他拿着一块卷饼,还示意要踢它。
它吃了,但是被踢了一小下。
第四块,稍微大了一些,他还是示意要踢它。
它吃了,踢得不轻不重。
然后是比之前4块合起来都大的一块,他还是示意要踢它。
犹豫一小会,它还是吃了,也挨了一下稍微重的一脚。
他拿出准备过夜的两只鸡腿,它眼睛立刻放光了,尾巴摇个不停。
但是他那要踢狗的动作让它有点犹豫和害怕,它似乎已经知道了要吃就要挨踢的规则,而且吃的越好挨得越重。
可是当鸡腿掉到地上的时候,它还是立马扑上去啃了起来。
接着,在夕阳下,一声凄惨的狗叫。
但是它立刻摇着站了起来,狼吞虎咽地吞着肉。
“人为财死,狗为食亡,大家都一样。”他自顾地说着这话,就离开了。
他第二次来这里吹口琴的时候,它没有在。
但是到了接近傍晚的时候,它又会来这里水蚂蚁。
它又看见了他,似乎燃起了一丝希望。
其实,那天那一脚他觉得自己真的踢重了,只不过当时他认为这只狗肯定,要来咬他,正好打它一顿出出气。
现在已经没有那个心情了。
可是第二次喂它的时候,不踢它一下,它就这么愣愣地望着他不敢吃。
只好轻轻地踢了。
这里还算是一个练琴的好地方,因为有些脏乱,附近的空气里还有着些生活垃圾的味道,很少有人来,路边的石桌石凳全是灰尘。
清理干净以后,就是他自己的一片天地了。
后来的日子,偶尔也会见到这只狗,但是它从来不亲近他,也不远离他。
第4章 李维克的过去(二)
时间继续默无声息地流动着,该来的东西谁也阻止不了。
在李一一11岁的时候,李曲人被人暗杀了。
这对李一一来说并不是一件意外的事情。
以前李自强在这个位置上,可以说自有一套对内对外、对人对事、对黑对白的方法和做人原则。
然而李曲人这个混小子完全没学到道,就是任性着来,喜欢给人下局,套走了人家的钱财,还不给人留活路。
不仅如此,他还在沙北城搞贪污和腐败,毕竟他身边的朋友都在这么做,他就掺和了一脚,然后就越陷越深。
结果罩他们的那些官员一被举报,大若院就下来追查。
这反腐的风刚刚开始,他就被人做了。
当时警察在找凶手的时候,把李一一也视为重要嫌疑之一。
原因是李曲人曾经悄悄地给李一一投了巨额保险,时效直到他21岁为止。
可以想象在李一一20岁以后,李曲人拿到那3成的遗产,将会对他做什么事?
所以如果李曲人突然遇害了,那么李一一也难逃嫌疑。
后来给查清楚了,是另外的人做的。
他们是几个破产公司的老板,还有一个是被人雇佣行凶的,几个人一起合伙做掉了李曲人。
之后经过调查,发现是保险公司的某高管雇人行凶的。
那几个公司的老板因为公司的经济突然变得不景气,就找李曲人借钱以度过困难期。
不过李曲人是个出名的铁公鸡,这种卖力不讨好的事他哪会干?就把他们轰走了,他们几个的公司理所当然的破了产。
于是他们终于有时间静下心来,仔细思考自己公司破产的原因,在结合了很多线索以后,发现居然是李曲人暗中动了手脚!
靠着雄厚的财力,他很简单地就挤掉了他们,之后买下那些即将崩溃的公司重新开始,就是源源不断的财水。
几个人就合起伙来打算做掉李曲人,反正这日子也没法过了,还不如死掉算了。
对了,死之前买点保险,给家人留条后路不是更好?
李曲人会死在智商如此低下的人手里面也真是冤。
这种情况你们怎么可能拿到保险金?别说这个,可能连上保险的资格都难。
所以几个家伙就开始在保险公司闹,便遇见了那个高管。
其实当李曲人开始来给儿子投保的时候,他就明白李曲人的意思了。
但是李拿出来的金额不菲,他有点心动。
刚好他发现闹事的几个家伙破产的公司都被李曲人买下了,加上他们这么无理地要求上保险……他们不会是想和李曲人一起玉碎吧?
说不定我可以和他们谈谈?
于是那个高管和他们就这么达成了一致,做了一个他们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
结果事情全部败露,统统进了监狱。
李一一并不惊讶于父亲这个举动,他简直可以理解李曲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过可惜的是,沙北城的腐败事件受到国家重视以后,李曲人因为涉嫌行贿罪、非法经营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个人财产被国家没收了。
李曲人死去的当天,李一一就知道这里不能再呆了,便准备回家收拾东西。
远远地,他就看见家正在被查封,那些人还在拉线贴封条。。
那就去后门看看吧。
在家后门口,他看见了一个蛇皮袋子,还有一只小狗崽的脑袋在往外瞧,似乎是听见有人的声音,不停地叫唤着,又被外面的冷风吹得发抖。
他走过去扒开袋子看了一下,却吓了一跳!
袋子里面是一只已经死去的黑毛土狗,正是经常在他吹口琴的地方舔蚂蚁的那一只。
这情况不可能是其他人弄的,没人会做这种事。
除了它。
他便抱走了这只狗崽,也是一只黑毛四眼的土狗,和它很像,可能还没满月。
可是家后门也有人,他们刚到不久,现在他已经不属于这个家了,他也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这个家。
看来是不能进去了,上去交涉,发现连回去收拾自己的东西都不被允许。
他出来以后,拎着那个蛇皮袋随便找地方就扔了,随后抱着这只狗崽便快速离开了。
他不是太懂法律,并不知道对他还有补偿,如果他觉得自己是那栋房子的一部分的话,他也许会懂。
凭着对那栋宅子的熟悉,他晚上偷偷溜回去偷了一些东西。
其实只是两个物件,一只口琴和一把吉他。
他觉得如果偷了太值钱的东西,是会被立案追查的,所以没敢多拿。
口琴是他含了不知道多少钞票才买下来的,那是一把镀成海蓝色的刺梨牌半音阶口琴,名字叫海蓝星,是他的最爱。
海蓝星是刺梨口琴厂3年前的限量版,做工和音色都无可挑剔,不过与之对应的价值也不菲,一般都是口琴发烧友或者是不知道怎么花钱的主才会考虑入手。
其他东西都无所谓,只有这把口琴不能让。
至于吉他,是因为大家都喜欢吉他,以后有个用处。
还好他在外面有些存款,以前曾经给自己开了一个银行号,里面有他的积蓄。
在那个银行号上面,他的名字是李维克。
他讨厌李曲人随便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于是就自己给自己随便取了一个名字。
外面屋子的租金太贵,他和小黑只好住在天桥底下的桥洞里面。
因为他的文笔不够火候,写的曲子也是稚嫩级别,靠这些拿点雪糕钱还行,想活命就是找死。
所以他就在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弹吉他,讨点钱。
弹着大家都喜欢的乐器,唱着大家都喜欢的歌,拿着大家随心情的打赏,勉强还过得去。
这也是当初他为什么会选择带吉他的原因,并不是他喜欢,而是大家,或者说至少大部分人都喜欢,也没人会讨厌的东西。
然而只有在夜晚,在没有人的桥洞底下,拿起自己的小口琴,不为求生存而演奏,那才是属于他的世界。
就这么过了4年,在他15岁的时候,一部开始热卖起来。
那部的名字叫《影之鬼面人》,故事的某个角色和当年的神影博维非常像。
可以说,之前的博维被人认为是罪大恶极的坏人,但是这部却从另一个角度,以人性的视角剥开了另一个博维。
大家虽然都知道博维杀了追他的官兵,但是追他的人真的给他戴了莫须有的罪名吗?
大家虽然都知道博维灭了几个村子,但是当博维的姐姐被人贩子卖到那里,警察来救人的时候,所有的村民真的都自觉地组织起来抵抗,和警察拼命,不准“抢人”吗?她当天因为夜里的暴力事件而死去的时候,真的没有一个人帮她吗?
大家虽然都知道博维平时的形象很有偶像风范,但是在那个坚强的外表之下真的是一个如此脆弱的灵魂吗?
没有人能给出答案,在这本书大卖的时候,作者也必须出面回答这些问题了。
而李维克的答案当然是,他也不知道,这些其实都是他的猜测,是为了写好一本而进行的必要艺术加工罢了,这也是明哲保身的说法。
好在这本比较正能量,社会的正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