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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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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您也太没出息了!”
  裴诺尔王突然狂笑起来,笑得前翻后仰,怎么也停不住。
  老权臣又道:“您是王啊,要什么女人没有!”
  裴诺尔王边大笑边道:“是吗?”
  说罢,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老权臣一剑,若非一旁侍卫反应快,老权臣早被大卸八块了。
  老权臣的胸口被刺穿,被几个侍卫扶着忙不迭地逃走了。
  裴诺尔王再次放声大笑。
  自这天起,裴诺尔王多了一个外号,疯王。
  又过了一个月,疯王裴诺尔的病情更严重了,整个人已经意识不清,连着三天滴水不进。
  已经有人悄悄地准备后事了。
  王太子整夜守在床前服伺。
  裴诺尔王只觉得身处一片混沌中。
  慢慢地,混沌化为了一片光。
  光影里出现一幅奇异的场景。
  金碧辉煌、灯火通明的大殿里高挂着数百盏水晶吊灯,柔和而璀璨的光芒照亮奢华殿堂的每一个角落。
  被五个白衣侍女簇拥而来的她,一袭及地浅红闪光晚礼服,给人众星捧月的感觉。
  这一天,是他们第一次的订婚典礼。
  仪式完成后,光芒四射的绝色王子走向一袭盛装的她。
  她几乎喜极而泣,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谁知这位俊美如天神的王子直接越过她,走到暗角里一个神秘而高贵的华服少女身边,吻上少女的娇柔嘴唇。
  她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们,眼泪控制不住地流出。
  “让她出去!真没脸!”王子近乎残忍地对资深女官说道:“仪式已经结束了。”
  她被赶了出去。跨出门槛之前,看到了王子正热烈地狂吻着那位少女,吻得极为激烈。
  那一刻,她的心被碾成碎片。
  “裴诺尔,你既不愿娶我,为什么又要与我订婚呢?”混沌光芒里,仿佛一道柔和的女子声音幽幽传来。
  “姐姐,我错了。”
  躺在床上的裴诺尔王昏迷中喃喃自语着,“姐姐……”
  即使弥留之际,他也只记得她。
  模糊辗转中,他忽然觉得身体慢慢飘了起来。
  更多奇异的景象出现在了梦的光芒里。
  “你叫什么名字?”
  “裴诺尔,你呢?”
  “我,好像叫希达儿。”
  画面一转。
  一个小女孩正与一个小男孩牵着手在田野里奔跑。
  那天的天气很好。
  璀璨骄阳。
  光芒万丈。
  他们笑着在草丛里玩捉迷藏,玩累了就互靠着睡在草堆上。
  画面又一转。
  已经长大的女孩抱住仍是小男孩的他,泪水打湿他的肩头,“真舍不得你走,原来你是个小王子。”
  “姐姐,我会来接你的。”
  “我不要你接。我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你只用把你自己照顾好就可以了。”
  “姐姐,我会来接你的。”小男孩重复了一遍。
  画面突然消失了。
  光也消失了。
  “姐姐……”裴诺尔王已近完全昏迷,呼吸急促,却仍喃喃着,“你在哪里,我怎么来接你?”
  王太子微叹着拿起热毛巾,拭去裴诺尔王脸上的汗珠。
  在裴诺尔王最后的意识消失之前,仿佛听到了两个小孩子拍手游戏的声音。
  “你拍一,我拍一;你拍二,我拍二。”小女孩一边拍手一边说着,“错了,错了,弟弟,是这样拍。”
  “是这样吗,姐姐?”小男孩软糯糯的声音甚是可爱。
  小女孩忍不住亲了小男孩一下,“弟弟,你真可爱!”
  “姐姐,我喜欢你,姐姐。”
  “我也喜欢你啊。”
  “有多喜欢呢,姐姐?”
  “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我也很喜欢很喜欢你,姐姐……”
  裴诺尔王是嘴角带着微笑离去的。
  沉重丧钟敲响,希达尔斯举国哀伤,所有贵族们身穿黑色丧服参加了国丧。
  裴诺尔王并非寿终正寝,不能进入家族皇陵,便举行了火葬。
  按裴诺尔王的遗嘱,裴诺尔王的遗体将与他生前最喜欢的宝石一起火化。
  传说这种宝石曾经深深吸过心美王妃身上的气息,或许裴诺尔王是希望伴着心美王妃的气息离开。
  王太子亲自点燃了安放在裴诺尔王遗体下的木柴。
  火焰熊熊燃烧起来,冲天而起,带着滚滚浓烟。
  这是一种特殊火种,能将宝石、宝剑等异物全都随着遗体一起燃成灰烬。
  但是当火焰熄灭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裴诺尔王携带大半生的黄金宝剑竟完整地出现在一堆黑灰烬土中。
  剑鞘已被烧毁。
  剑身仍然完整。
  上面深深刻着一行小字:我来到这世界,只是为了看看太阳和你。
  爱如火焰。
  过于热烈的爱就像一团火焰,能将人燃烧殆尽。
  却燃不尽曾经的爱的印记。
  一百年,都不会改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纨辙童鞋的地雷,灰常感谢~~


第212章 奇异事件
  二十一世纪。
  某二线大城市。
  日暮时分; 人流车潮,下班高峰时塞车已成家常便饭。
  然而,与咖啡店外的繁华喧闹相比,店内一片宁静。
  柔和流转的昏黄灯光照在心美苍白的脸上,白得几近透明。
  “秦先生,实在对不起,这么晚才联系您。”心美的声音里透着疲惫,“早前生了场重病,高烧不退; 直到最近才复原。”
  秦先生淡淡笑笑,说道:“米小姐,抱歉的话就不用多说了; 我今天是来与您讨论钱的事情。”
  提到钱,心美的脸色似乎更加惨白。
  沉默了几秒; 心美才说道:“我就直接对您说了吧,我把美国的房子、国内的房子卖掉; 再加上我妈妈支援我的一些积蓄,加在一起也就600万左右,离您的1000万还差400万。”
  “那您打算怎么办呢?米小姐,你该不会准备欠钱不还吧?”秦先生的声音淡淡,眸子里的冷光若隐若现。
  心美直率而平静地说道:“您现在就算把我逼死我也还不了400万; 不若再多给我一段时间,我会尽力想办法还钱的。”
  秦先生拿出一个精美的打火机,将烟点燃; 吐出一口烟圈,才缓缓说道:“米小姐,恕我直言,您不过刚从国内大学毕业没多久,国外大学的学位也没读完,从没工作过,您准备去哪儿筹钱?您的爸爸几年前病逝,妈妈只是一个普通的妇科医生,亲朋好友里也没几个有钱的,谁又能来帮您?”
  心美微垂眼帘,隔了一会儿,才说道:“您放心,我不是欠钱不还的人,只是现在真没办法还您的钱。”
  秦先生又吐出几口烟圈,烟雾缭绕中,不疾不徐地说道:“这样吧,若您仍能把那条钻石项链拿出来,非但不用还钱,我还能再给您两千万。”
  心美晒然,原来秦先生一直以为她骗他,以为她不想把钻石项链卖给他。
  “秦先生,我早已说过,钻石项链不在我手中,我要能拿出来早拿出来了。”
  秦先生不着痕迹地打量她,觉得她不像说谎,但是钻石项链到哪儿去了呢?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失踪。
  “明人不说暗话,米小姐,一条这么珍贵的项链不可能一下子就不见了。”
  心美叹着气,秦先生还是不相信她。
  “秦先生,这条项链真不在我这儿。”心美说道。
  “那在哪里?”
  心美看着秦先生的眼睛,坦率地道:“我不知道。这条项链有天突然就消失了,我怎么都找不到。”
  秦先生靠着沙发椅抽烟,并不说话。
  秦先生深知这条钻石项链的价值,完全可以用有价无市来形容,现在就这么从手中飞走了,自然心有不甘。
  若用这条钻石项链来打通官场上的人脉,天晓得会有多大的帮助。
  可这个米心美的嘴巴硬得很,短期内还真撬不开。
  “米小姐,我也不为难您了。这么着吧,再给您两个月时间筹钱,如果筹不到,您将接到法院的传票。当然,如果您能找到这条项链也可以。”
  说完,秦先生就站起了身,还很绅士地说了句:“抱歉,可能会让您惹上官司,可我们生意场上的人,从来都在意个人声誉。您拿了我的钱,却把我的货拿走了,还弄丢了,若再不还钱,我秦某人以后就不用圈子里做生意了。”
  心美是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了家。
  或许是她的脸色颇为难看,妈妈追着她到房间里问:“心美,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心美合衣倒在床上,疲惫地道:“没什么,就是在外面多走了会儿路,现在气喘不上来,让我先休息一下。”
  “你这孩子真是的,刚病好没多久出去干吗?”
  “行了,妈妈,让我休息一下吧。”
  房间很快安静下来,心美在床上辗转反侧,头痛欲裂。
  现在要么还钱,要么坐牢,不想坐牢的话就得把钱给还了。
  可是哪还有钱?
  难不成要把现在与妈妈住的房子卖了?卖了的话她与妈妈住哪儿?而且最多也只能卖二三百万,仍然凑不够400万。
  或许是因为疾思过度,当晚心美又发烧了,一整晚都没退。
  第二天一早,妈妈立刻把心美带到医院,“非得挂个吊瓶不可,否则脑子会烧坏了。”
  心美有气无力地道:“有这么严重吗?我又不是小孩子。”
  “你就不要再说话了,说话费力气。”
  可是挂个吊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门诊部前排起了长队,没有一两个小时是排不到。
  心美歪在拥挤的排队人群里,妈妈则不断埋怨自己,早知如此就去自己曾工作过的那家医院了,好歹有熟人。
  心美闭着眼睛养神,装作没听到。
  妈妈曾工作过的那家医院比较远,她现在烧得厉害,离家最近的医院才是优选。
  烧得迷迷糊糊,困倦恍惚,妈妈的絮絮叨叨仿佛渐渐远离。
  “心美……”一个熟悉至极的男人声音不知从何处飘到她耳边,温柔地、低低地,仿佛情人的昵喃。
  “嗯……”
  突然之间,心美睁开了眼,满脸不可思议,全身颤抖。
  刚才似乎听到裴诺尔的声音。
  心美强撑着环视四面,依旧是长长的排队人群,人声喧哗,没有任何异样。
  正在这时,又一声“心美”从走廊传来,那是妈妈的声音。
  妈妈刚刚不知为何离开了,此刻拿着手机喜不自胜地快步走过来,低声道:“我刚给以前一个同事打了电话,她在这家医院有熟人,我们可以提前进去。”
  三个钟头后,挂完吊瓶的心美回到家,一个人独自待在房间。
  太奇怪了,刚怎么会有这种错觉?
  心美震惊地靠在床头,全身仍微微颤抖。
  回到现代社会,她烧掉了玫瑰红时尚背包,将里面所有东西都毁了,手机也被处理成一堆废铁……
  她曾反复思忖,感觉这个玫瑰红时尚背包及里面的物品是某种媒介,所以能带她穿越两个不同空间,如果将它们烧掉毁尽,或许就能切断与异世的联系。
  这个背包邪门得很,带到异世后,里面的药品、卫生巾等一直没坏,手机的电也始终满格,太奇怪了。
  她忆起当初,这个背包是她在南非旅游时从一个吉普赛后裔——一位六十岁的外国大妈那里买到的,价格不菲,高出同款背包四五倍。
  那位外国大妈当时说她店里的这个背包比别家的贵,因为这个背包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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