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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笙觉得自己现在简直就像是个费心费力的老母亲,可是下一秒她就意识到,他有没有房不重要,他未来的媳妇儿,也就是她本人,肯定是有房的呀!
哦,那没事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目测三更在十点,别等,大家早点睡,明天看,么么哒~
☆、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我在这边新买了房子,”他抿着唇; 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像是等待夸奖的小学生,“就在你家对面。”
嗯?她家对面?
“是工作室还是……”
“你家; 你住的地方。”他又强调了一遍,“不是工作室。”
为了知道她的住址; 他前段时间还特意去问了唐知远; 为的就是和她门当户对,近水楼台。
苏云笙当然看出了他的小心思; 拉了他的手往前走,“那我送你回去; 你一个人不安全。”
这么如花似玉的男朋友,万一被人劫了色可怎么办?
“你明天不上课吗?”
“开学第一周课很少; 我按时回来就行。”而且老师也都知道她过两天要试镜的事; 不会因为这种小事难为她。
两人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刚好看到顾盼对他们招手,“来来来; 表姐; 表姐夫; 上车!”
“表姐夫”三个字一出,身边的男人僵了一下; 虽然天已经黑透了,但是视力超出常人的苏云笙还是看到男友的耳朵红了个通透。
嘻嘻嘻,容易害羞的男人真可爱!
她伸手摸了摸容与的耳朵; 在他的耳垂上揉了一把,爱不释手。
顾盼咳了一声,假装自己并没有看到表姐大庭广众之下调戏表姐夫。
“你什么时候把她叫来的?”容与低声问她。
苏云笙耸耸肩,“当然是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发的短信,难道我还能让你再走回去?”
衣服都湿透了,要勾。引谁呢!
坐在副驾驶上跟着出来吃夜宵的沈明昭看着后头的两人打情骂俏,眉来眼去,突然觉得嘴里的小丸子索然无味。
莫名其妙的被喂了一嘴狗粮,他是不是应该找老板索要精神损失费?
算了吧,老板的眼里已经没有他这个人的存在了,汪!
顾盼的绿毛已经过了肩,她甩了甩头,看着后视镜,“表姐,工作室这周的总结已经出来了,进步最快的我有没有奖励?”
苏云笙在她期待的眼神中点了点头,“当然有,奖励给你一个男人要不要?”
她抓住了沈明昭的肩膀,对顾盼一扬下巴,“这个,送你了!”
被当成礼物送出去的沈明昭哭丧着脸,“老板,我就知道你不想要我了!原来我在你心里一点地位都没有!”
顾盼也扁着嘴,“表姐,我要男人干什么,还没我家圆子好玩呢!”
不好玩的沈明昭配合的点着头,“老板,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死人,你不能始乱终弃!”
始乱终弃?
容与挑起了眉毛,斜眼看着她:什么始乱终弃?
“小孩子不要乱用成语,我什么时候对你乱过?”苏云笙嗤笑一声,转过头,在男友手心捏了两下,认真的看着他的双眼,“我只想对你乱。”
容与咳了一声,不自在的看向了窗外。
他的身体素质不错,但苏云笙还是担心他会感冒,所以留下来照顾他。另外两人已经开车离开,自觉的不做电灯泡,于是整间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容与去洗澡,苏云笙在煮姜汤,就听见他的手机震个不停。她好奇的瞄了一眼,都是来自一个人。
HAN?周翰吗?
她对两个大男人的聊天内容没什么兴趣,如果是小姑娘调戏她男朋友她还有点兴趣,男人?还是算了吧!
周翰抓耳挠腮的等了半天也没有等到回复,因为容与灌了姜汤就被苏云笙弄进了卧室,压在了床上。
“乖乖睡觉,等你睡着我再回去。”
反正她就住对门。
容与抓着她的手腕不撒手,把那句不矜持的“一起睡”咽了回去,“你打我一下。”
苏云笙不明所以,“为什么要打你?”
家暴吗?抖M?
“没关系,我不还手。”
……没关系的,你还手估计也打不过我,真的!
容与没有强求,干脆抱住了她,“我就是觉得不太真实,还能这么抱着你,我现在都觉得像是在做梦。”
苏云笙的动作顿了一下,环住了他的后背,“你放心,以后不会了。”
她前段时间只是钻进了死胡同出不来,但是从来没有分手或者移情别恋的意思。
“……可以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吗?”
苏云笙犹豫了一下。
“你不相信我?”他低声问道。
“毕竟事关重大,我还没有做好准备,可以给我一点时间吗?”
总有一天,她会有勇气把自己的一切摊开在他面前,只是,不是现在。
“好,”他听见自己说,“我们还有很多很多时间,我可以慢慢等。”
慢慢等,不要紧,他总会等到的。
他想要的一切,都会等到的。
——
表白失败的林逸之心情非常复杂。
他要钱有钱,要颜有颜,要名气有名气,从高中到大学,不少女生对他趋之若鹜,唯一一次碰钉子就是在苏云笙身上。
不,不是唯一一次,是两次。
他在苏云笙身上碰了两次钉子。
传说中暗恋他的女生,传说中喜欢他为了他而改变自己的女生,如今一身光鲜的出现在他面前,他会怎么做?
他理所当然的认为她依然爱慕着他,要不然为什么千辛万苦的和他考到一个学校里来?
所以,她现在一切的拒绝不过是欲擒故纵罢了,只可惜,她落了他的面子,他自然也不会让她好过。想做他的女朋友?下辈子吧!
这场表白最近热度很高,无论是在贴吧还是论坛,都有不少人在讨论这件事,照片视频轮番上阵,苏云笙那番话也被人津津乐道。
虽然林逸之很享受成为人群焦点的感觉,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他最近已经好几次看到有人在自己背后指指点点了,现在很多人提起他,都会意味深长的说一句,“哦,就是那个当众表白被人骂还被灭火器喷了一身的男生吗?”
该死!他一点也不想要这种知名度!
气愤不已的林逸之叫了几个朋友去喝酒,一通抱怨,“这个苏云笙真是没意思透了,我有什么不好的,至于这么当众驳我的面子!”
“就是,阿逸长得又好,家里又有钱,哪有几个女生不喜欢的,就这个苏云笙瞎了眼!”
“不答应就不答应呗,至于这么数落人吗?你还别说,这么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长得倒是漂亮,结果骂起人来跟教导主任似的,立什么牌坊啊,假矜持!”
“我跟你们说,苏云笙以前很胖的,根本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跟她可是高中同学,她那个时候就喜欢我,大家都知道这件事,结果还跟我装,呸!”林逸之骂了一声,“一边不理我,一边又拼命的和我考到一个学校来,精神分裂吗这是!”
“以前很胖?这可看不出来啊,她现在可是校花榜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别是整容了吧?”
林逸之努力回忆了一下,“这倒没有,应该就是减肥减下来的,不是说胖子都是潜力股吗?”
“那还挺厉害的啊!”
“给她多大脸啊,表演系的女生有几个是干干净净的啊,指不定是怎么进来的呢!”
几个人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说的话越来越轻浮,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女孩子偷偷的从包厢门口溜走了。
回到寝室的钱莎莎气的咕咚咕咚灌了一大杯凉水,这才把手机拍到了桌子上,抬头问上铺的骆琳,“苏苏呢?”
“苏苏去找凌教授了,还没回来,怎么了?这么生气。”
一提到这个,钱莎莎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就又冒了出来,“别提了,我今天跟着陆峰去参加聚会,正好碰见那个什么林……林什么的学长!”
正在卸妆的洛拉差点把棉签捅到自己眼里去,骆琳也跳下了床,一脸好奇,“然后呢?”
“然后?算了,我说着都来气,不过我录音了,等苏苏回来一起听吧!”
苏云笙回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十点,今天她刚刚摸到一点门道,晚上就在教室里多留了一会儿,打算找找感觉。
按正常情况来说,其他人应该已经在洗漱准备睡觉了,可是她推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齐刷刷扫过来的六只大眼,惊喜的望着她。
苏云笙:???
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吗?
钱莎莎拿出了手机,“苏苏,你猜我今天在聚会上遇见谁了?”
“遇见谁了?难道遇见你失散多年的亲姐妹了?”
“呸,我才没有这种亲姐妹!”钱莎莎的眼神里全是嫌弃,“我今天碰见那个林……完了我又忘了他叫什么了我明明刚才问过了!”
听见熟悉的姓氏,苏云笙了然,“林逸之?”
“对对对,就是他!我跟你说,你以后千万要离这种心机吊远一点!我觉得他脑回路不正常!”说着,钱莎莎就打开了录音,“你听听吧,快把我气死了!”
“别生气,生气长皱纹。”苏云笙摸了摸她的头,没有如她所想的一样暴跳如雷,“就是几个智障,理他们干什么?这不是耽误我们正常人享受美好青春嘛!”
与其在这种人身上花费时间,她还不如想一想怎么把亲亲男朋友年轻美好的肉体收入囊中呢!
“你都不生气吗?”钱莎莎觉得奇怪,“如果骂的是我,我估计早就撸袖子……”
苏云笙挑起眉头,瞄了一眼她的细胳膊细腿。
“……撸袖子找人揍他们一顿了!”
自己打不过没关系,她还有个当兵的老哥呢!怕什么!
骆琳也有些担心,“他们要是到处说,会不会对你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放心,他们也就会说一说过过嘴瘾了,真让他干出点什么,基本不可能。”这种人她见多了,越没本事,越要在口头上诋毁别人,好像在嘴皮子上占尽了上风就能高人一等一样,事实上还是个怂包,不足为惧。
“那就好,”骆琳若有所思,“对了莎莎,你今天是跟谁去的聚会?”
“我男朋友啊,现在已经是前任了,我才不会和这种动不动就说别人立牌坊的人渣在一起!一点都不尊重女人!辣鸡!”
这种人渣果断拉黑!分手没商量!
“你不难过吗?”虽然以前没有谈过恋爱,但她大学期间见过不少为了分手要死要活的男生女生,一个个表现的情比金坚至死不渝,哭的稀里哗啦形象全无,看得她叹为观止。
而钱莎莎……看起来和平时好像没有什么不一样,依然是睡前一根辣鸭脖,啃得津津有味。
“为什么要难过?和人渣分手难道不是一件值得放鞭炮庆祝的好事吗?”
所以,她决定了,今天晚上要多吃一根鸭脖!
“来呀来呀一起吃!”钱莎莎招呼着几个室友,嘴里含糊不清,“其实我早就想甩了他了,我跟你们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抠门的男生!买瓶水都要和我要钱,一吃饭就没带钱包,一结账就蹲下来系鞋带,让女朋友包养还敢挑三拣四要礼物?简直刷新了我的世界观!”
她抱怨了一通,顺便把几根鸭脖啃得干干净净,正准备去洗手,就接到了家里来的电话。
☆、第114章 第一百一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