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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路恣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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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恣点点头,目送白衣女子远去,天地这么大,以后还能再见吗?

 第四十一章普度众生

    李恣没有多做停留,就继续赶路了,林嫣儿有那件遮挡气息的斗篷,可是李恣没有,那件斗篷花了她六个积分,对于只剩下一个积分的李恣来说,那就是奢侈品。

    既然是奢侈品,那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了,因为那件斗篷对李恣没用,“他在你的身上下了禁制,用于追踪的,”她记得余衍仙当初是这么说的,“那禁制我不能解开。”

    后知后觉的李恣没有注意到,不能解开和解不开的区别在于什么,余衍仙说前者,意味着他并不是不能解开那道禁制,而是如果解开它的话,自己也将付出非常昂贵的代价,而李恣更没有注意到,如果说那代价对余衍仙来说,都几乎不能承受的话,下这个禁制的人,又是怎样的厉害。

    虽然她的天赋已经升到了初,意味着对于天地规则的感悟能力大大的提高,更有利于突破,但是智商嘛,不好意思还摆在那里。

    天赋和资质,也是不一样的。

    很快余衍仙就给她下达了一个额外的任务,之所以说是额外,也就是说它必须完成,但是完成之后却没有相应的奖励,不得不说这是一件非常哔狗的事情。而最让她觉得想要吐槽的是,这任务居然是逃命。

    所谓的逃命不过是跑路,但是和她第一次接到的任务完全不同,不能够匀速的前进,这次的跑路需要以最高的速度不停的冲刺,只能偶尔的歇息,对于耐力是非常强大的考验。

    一开始仅仅是用尽肉身的力量,后来对于灵识居然也有着增长的帮助,李恣这才打起精神来,与此同时,她在余衍仙的威压下慢慢磨砺着自己的灵识,强度慢慢提高到了筑基期二层。

    这样的进步,却是建立在痛苦不堪的过程中的,她已经整整七天没有好好的睡上一觉了,虽然对于修士来说,不睡觉可以冥想来补充,但是对于修行了大梦千秋功法的李恣来说,睡觉反而更适合。

    去你奶奶的逃命,这感觉还真特么刺激。

    “救命!救命!救命!”有女子的惊叫声在下方响起,还有男人的惨叫声,兵器碰撞的声音,李恣看了一眼,现在她的视力好得很,和前世的高度近视,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一个女子坐在轿子当中,周围横七竖八的都是尸体,那个喊着“救命”的丫鬟已经倒在了血泊当中,还有一些看样子是侍卫的人,正在和土匪对抗。那些土匪当中居然也有炼气期,李恣只是看了一眼,就摇摇头,打算离开。

    她得赶时间去灵路道,那东西一年才开一次。

    想了想,自己这行为还真是冷漠啊,怎么也不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种白莲花圣母的既视感,反而像是恶毒女配。啧啧,当然,感慨归感慨,她可是一点儿都没停。

    然而余衍仙却发话了,“你有新的任务。”

    〖随身任务:救危扶难,普度众生〗

    普度众生什么鬼!

    (任务说明:修道者当以普度众生为己任,路见不平,拔剑相助,如此方能锻炼心智,成就至高无上的神位。)

    大哥!李恣眼泪都要出来了,你知不知道那些修真小说中,因为主角滥好人到处救人的,最后惹得一身麻烦的,还少吗?李恣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好好修炼,不理会这种事,结果一个任务从天而降,现在她开始怀疑起来,是不是为了换地图,给她升级装备,所以余衍仙强行加的任务?

    如果是这样,那您还真是用心良苦啊,李恣悲愤地想着,她一个最怕惹麻烦的人儿,让她去救苦救难……妈的这人设不对头啊!

    “呵呵,”李恣停下来,干笑两声,“这不是还要赶路吗?万一耽搁了可怎么办?”

    “额外任务收回,”余衍仙一点机会都没给,“接下来的路,允许你使用交通工具。”

    “而且,”他顿了顿,“这对于你能否成神,有些很大的决定性因素。”

    这意思不就是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李恣更愤怒了,这世界还真是残酷,霸王硬上弓,啊呸!她都在胡思乱想什么?

    〖奖励:随机抽奖一次〗

    她原还想再说什么,忽然看到光幕上出现的奖励,眼睛一亮,“是抽到的东西都归我?”

    余衍仙轻轻点头,神情风轻云淡,“你可以抽取这世界中任有的东西,比如丹药、法术、功法、法器、符篆、天才地宝等等。”

    这个好玩,李恣的兴趣被挑了起来,这个最有意思的就在于,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会抽到什么,才会更加兴致勃勃。

    这个任务,她接了。

    李恣杀了一个回马枪,直接跑回刚才那位置,这几天被磨砺的,李恣觉得自己要是在现在回到地球,肯定是能跑马拉松还是第一名的那一种,一个普度众生而已,姐还真就普度众生了怎么地!

    那女子已经满面泪痕,又一个家丁倒下,为首的土匪狞笑着走上前来,所过之处人纷纷倒下,“还真是个美人儿,让大爷我好好看看。”

    晕,您就不能换个台词吗?现在反派也不好当,说来说去就那几个台词,李恣表示自己听得要吐了。

    倒是那女子,虽然瑟瑟发抖,居然也不跑,李恣翻个白眼,从背后靠近,那土匪头子居然是炼气期三层,这就是整个事件的不对头,一个炼气期,好歹也是修士了,至于当土匪么?

    就在这个时候,土匪头子已经到了那女子的面前,伸手去摸,李恣叹了一口气,抽出自己的风剑来,她不曾修习任何剑法,基本就是抽剑便刺,没有招数,也用不到那东西——

    这波土匪除了为首那人,都不过是身强力壮的武夫罢了,这世界上有灵根者,毕竟还是少数。

    所以过程很顺利,那些土匪本来已经解决了全部家丁,正呈现包围圈的姿态,缓缓朝轿子而去,冷不防李恣跳出来,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这是一场单方面的虐杀,当李恣解决了这些人后,时间不过过去几瞬间而已,再转头去看轿子那里,那土匪头子居然还保持着原来伸手去摸的姿态。

    不会吧?反应这么慢,李恣觉得不太对头,上前查看,还未走到跟前的时候,那土匪头子一个趔趄,然后倒在了地上。

    一只素白的手,从轿子当中伸了出来。

 第四十二章救命之恩

    李恣生出了警觉,横剑胸前,盯着那轿子,果然,一个女子缓缓地从轿子中走出来,身着一身浅蓝色纱衣,肩上披着白色轻纱,微风吹过,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一头青丝散散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未施一丝粉黛,是个很美的女子。

    更让她觉得可怕的是,这女子扫视了一眼周围的尸体,然后又看着现场当中唯一站着的男人,神情波澜不惊,“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素色的衣裙在满地血污当中,显得格外的引人注目。

    “嗨!客气啥,”李恣一摆手,风剑变大,她踩上风剑,就要离去,“你既然已经没事,那我先走了哈!”

    她的灵识已经是筑基期,自然可以御剑飞行,只不过余衍仙为了锻炼她“逃跑”的能力,才不允许她使用,当然,现在可以了。

    这女子未免太过冷漠,那些为她而死的侍卫和丫鬟,在她的心里应该就是可有可无的吧?李恣虽然也冷漠,但是绝对不会对拼命救自己的人冷漠。

    “公子请留步,”女子柔柔地呼唤,“公子似乎很着急赶路?”

    李恣停下了风剑,转头看着她,目光同样的平静,现在两个人都在试探彼此,她已经看出来这个女子没有灵根,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但是她能够轻而易举地杀了一个炼气期三层,说明也绝对不是好欺负的,更何况有时候,杀人,并不需要武力的,“怎么?”

    女子笑了笑,她的容貌,并不是像林嫣儿那种冷艳,也不是谭清清那种带着盛气凌人的妩媚,而是一种柔弱的美丽,但是她的神情显示了,她并不如她的长相那般柔弱,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子。

    “公子于我有救命之恩,”女子淡淡地笑了,“如果你着急赶路的话,可以去我家,我家有一个传送阵。”

    传送阵,这可是好东西,不过越是强大的传送阵,阵法的等级越高,而且每年所需要维护的费用更加高昂,不过,去百谣子国,所需要的传送阵等级很低,高等级的传送阵,甚至能够进行大洲与大洲之间的传送。

    她在心里慢慢的盘算着,现在离百谣子国,脚程是三个月,而御剑飞行的话,大概是十五天,至于使用传送阵,只需要一个时辰就够了。整个殷公国只有一个灵路道,就在百谣子国,而灵路道在二十天后,就要打开了。

    李恣可不认为这个女人真的是因为自己对他有救命之恩,一看就是满脸算计,不过她可不怕,一个普通的凡人而已,就去了又何妨?

    拥有力量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理会阴谋诡计,自在随意。

    “我要去灵路道。”李恣淡淡地道。

    原来如此,女子在心里道,略微放了一点心,灵路道算得上是修真世界里面,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参加灵路道试炼的人,只能是筑基期以下,当进入灵路道的时候,就会被剥夺所有的能力,无论是各种法术、或者是法器、符篆,通通都不能够动用,只能单单凭借肉体的力量,进行试炼。

    灵路道试炼,大概是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的时间内,甚至不能够修炼,但是能够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当一年以后通过考验的人就能够得到灵光灌体,基本上都能够直接进入到炼气期十层。

    一年时间,就能够进入炼气期十层,对很多人来说,是难以抵抗的诱惑,尤其是对于那些四灵根、五灵根的人来说,他们修炼到炼气期十层,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还有一些,甚至一辈子也达不到炼气期十层。

    当然了,既然是四灵根、五灵根的修士,大多数都是散修,这才是她放心的理由。

    女子笑了笑,然后从轿子里走出来,拉轿子的是一种很是健壮的马,可以日行千里,端得脚力非凡,可惜已经死去多时了。

    从此处还有女子的神态气度,都可以看出这个女子家境不凡,李恣暗中打量她,甭管她想利用自己做什么,反正不能耽搁她的时间。

    她从倒去的那土匪头子的身上划拉,找到了一个储物袋,但是她不能够使储物袋认主,因为她没有灵根,所以不可能修炼。

    所以她把储物袋抛给李恣,后者自然毫不犹豫地接过去,女子浅浅一笑,“妾身名殷明珠,是殷公国国主之女,敢问公子姓名?”

    “李志。”李恣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用假名,毕竟现在自己还是被追杀的人,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随便救的一个女子,居然还是个公国的公主,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体质?

    “原来是李公子,”殷明珠福了福身,态度恭谨,“前方就是我殷公国的都国,承熙子国,接下来就烦劳公子将我送回去了。”

    殷明珠说话的语气温婉动听,再加上她的美貌,如果李恣真的是个男人,说不定已经被勾了魂儿了,可惜的是,她不是一个男人。

    这女人,就算是请求,也说得这般不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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