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论哪一条路,他都不甘心。
明明一开始,就是杜小红处心积虑接近他,勾引他的。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怎么会弄到今天这个妻离子散的地步。
这个贱女人,活着的时候百般缠着他,死了三年了还阴魂不散。
“杜小红,你这个贱人!我要跟你同归于尽!”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突然从轮椅上站了起来冲向她,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她的脖子,比原本那副躯壳的更细更嫩,好像一掐就会断似的。
谁也没有料到穷途末路的周重山还有力气做最后的垂死挣扎,此刻他就像一条被逼到死胡同的野狗,通红着眼,一身病号服被伤口崩开的血染透了。
刚刚听闻丁午光噩耗的杜小红还处在震惊和悲痛中,冷不防被他掐住脖子,顿时慌乱起来,一股从记忆深处涌上来的窒息感让她天旋地转。
噩梦再一次上演,她要又一次面对死亡,这种恐惧比第一次更深刻更清晰。
“不要,不要。”她无助的看着他恶魔般的双眼,眼里是深深的恐惧和哀求。
“去死吧,去死吧”周重山已经完全陷入了疯狂,已经分不清楚自己身处何时何地,仿佛还是三年前,在那个公寓在那个奢华的大床上,他的双手恶狠狠的扼住了她的咽喉,任凭她哭泣哀求,他始终无动于衷。
“去死吧,你和你的那个小相好都去死吧!”周重山狞笑着手上的力气加大“你们都死了就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了,我那么辛苦才爬到今天的位置,怎么能让你们这两个贱民毁了我的前程!”
杜小红的挣扎越来越弱,眼看着就要在这具临时身体里再死一回了。
项念念求助的看了一眼白起宣,白起宣无动于衷,一脸淡定。
王大荀也是一脸淡定,倒是谢蔓菲一脸焦急的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不管她做过什么,现在毕竟是条命,终究是不忍心的。
王大荀捻了捻下颚的几缕老鼠须,慢条斯理的说:“放心。”
杜小红翻着白眼晕了过去,周重山也脱力了,松开了手瘫在一旁好像一条死狗,鼻子里只有进的气没有出的气的。
过了好一会儿,杜小红睁开了眼睛,仿佛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一般。
她本来就已经死了,现在的躯壳只不过是一张画皮,没有呼吸,没有心跳,她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等都不过是根植于灵魂里的记忆,来自生前的前世的记忆。
一切都是临时的,一切都是短暂的。
再一次真真切切的感受死亡,感受绝望,杜小红犹如大梦初醒。
她缓缓的爬了起来,绕过还在一旁瞪着她的周重山走向项念念,她的目光再也没有在他身上停留半分。
传说,一个人临死的时候脑海里会像放电影一样掠过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回忆,她不记得三年前她第一次死亡时脑海里究竟是什么,或许是怨或许是恨或许什么都没有。
这一次,她看见了丁午光。
那个胖胖的眼睛小小的一笑有一个酒窝的男孩。
他的笑是天底下最灿烂的阳光。
他是她的阳光,她的救赎,也是她一辈子还不清的冤孽债主。
她的一句赌气的话,害死了他。
她生长在一个很普通的工薪阶层家庭,记忆中爸爸老实巴交闷不吭声,妈妈总是喜欢喋喋不休的抱怨跟人攀比,总是觉得自己家里处处不如别人。老公不如别人家的会赚钱,女儿不如别人家的会读书会赚钱。
而她的性格,像妈妈多一些。
认识周重山其实很偶然也很俗套,那时候她刚刚上班没多久,一个月薪水也只够她在东海租房子和吃饭,像样的衣服都买不起,穿的都是便宜的某宝款。不过她很会打扮,加上长的乖巧可人,几十块的衣服也能穿出一股清新淡雅的味道。
有一次,她在电梯大厦的电梯里遇见了周重山。
说实话,周重山长的真的好看,三十岁出头年纪,有一股成熟的魅力,是部门里那些毛头小伙子所没有的。加上衣品又好待人又亲切和善,是集团里的二号男神,甚至比头号男神霸道总裁于连城更受欢迎,因为他比于连城更有亲和力,之所以屈居男神第二,因为他已婚的身份。
已婚男人,只可远远的当艺术品欣赏,不可触碰。
一开始,杜小红也是这么觉得。
那天电梯里就他们两个人,她去自己部门的十八层,周重山的办公室在顶层,她抱着一大堆文件,一不小心就洒了一地。她慌忙蹲下来捡,却听见自己新淘的包臀短裙“嘶拉 ”一声裂了,大腿立刻感觉到外面的凉风。
那一刻她尴尬的简直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周重山不动声色的帮她捡好文件,她一路低着头,脸埋在小山一样的文件堆里,脸好像烧红的木炭,连余光都不敢看他。
真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电梯一层层往上,她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受煎熬。那条裙子一直裂到胯部,她只要稍微迈步整条大腿就会齐根露出来。
尴尬的好想死,等一下连办公室都没法儿进了。
电梯缓缓上升,快到十八楼的时候周重山突然递过来一件白衬衫给她。
她抬起头看他,才发现他把衬衫脱了,身上只剩下一件无袖的背心,紧身的,绷在身上可以清晰的看见他结实的胸肌。
周重山见她不接,不悦的皱着眉说:“虽然只是会计,也要注意公司形象。”
她当时很委屈很无脑的接了一句“周先生,我腾不出手来啊,可以放我胳膊上吗?”
周重山这才意识到她两只手都抱着材料,为了防止东西再掉,连下巴都用上了。
他笑了笑,帮她把衬衫系到了她腰间,挡住了开线的地方。
她受宠若惊,连声道谢。
正文 第71章 简直就是笑话
第71章 简直就是笑话
这件白衬衫几乎救了她一命,因为她一出电梯就迎面碰上了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是个极其挑剔的人,尤其对他们的个人形象特别注重,看见她腰上系的白衬衫虽然皱了眉,但是终究没有说什么。
如果让他看到一条裂开的裙子,结果可能就是炒鱿鱼。
后来,她把衬衫洗的干干净净,熨烫的整整齐齐还给他。
再后来,为了对他那次的仗义相助表示感谢,她请他吃了一顿饭,结果最后买单的时候却是他付的钱。
再再后来,她爱上了他。
不是不知道他不能爱,可还是飞蛾扑火一般爱上了他。
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人人喊打的小三,一开始她对于他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和奢望,只想每天能看见他,下班后坐他的车到附近的地铁口。
他待她很不错,除了名分,能给的都给了,自从和她在一起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了质的飞跃。那些曾经只存在于橱窗里海报上的高定衣服被她穿在身上,那些只能远观的名牌珠宝首饰戴在了她的脖子上和手腕上。
她不是不知道公司里开始悄悄议论她,但是她觉得这是自己爱情的象征,是他爱自己的证据。
不能要很多很多的爱那就要很多很多的钱,她毫不避讳的用那些东西武装自己,坦然的接受他赠予的房产。
作为回报,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几次帮他把大笔来路不明的现金合理合法化,俗称就是洗钱。
那时候她还年轻,满脑子都是爱情,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从来不问周重山这些钱的来历。
她不想去想未来,只想享受着当下,她觉得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小三,可以动肾可以动心,但是绝对不会试图去动摇周重山太太的地位。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
这个意外到来的小生命给她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她好像一夜之间变了一个人,她开始渴望这个孩子,渴望一个正常的完整的家庭。
周重山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过自己的原配夫人多么无趣,说更爱她的生动鲜活。这些在床上的情话,原本她还是有理智可以辨别真假的,可是有了这个孩子之后,她整个人就不一样起来了。
她觉得凭着自己的年轻美貌鲜活的躯体,还有肚子里的孩子,她可以一搏。
她一直瞒到孩子快四个月大时,才跟周重山摊牌。
周重山的反应在她的意料之中,甜言蜜语的哄着她去打掉,许诺只要她打掉就带她去欧洲玩,买她一直想要的最新款爱马仕铂金包包。
她拒绝了,两人吵了一架,冷战了快一个星期。
那个星期里周重山的老婆生了,生了一个儿子,公司上下都按照传统给他包红包表示恭贺,虽然很俗气但是很实在。
她那一整天几乎什么事情都没做,趴在座位上偷偷流眼泪,下午实在是扛不住了,请了个病假回去了。
周重山没有休陪产假,周一就回来上班了,那一刻她心底是欢喜的,幻想着或许他还是爱自己多一点,只是他的老婆刚刚生了孩子,这个时候离婚不仅仅道德上说不过去,法律也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是他老婆陆清美自己提出的离婚那就不一样了,她主动去找周重山和好,却得不到周重山的任何关怀,只是冷冰冰的问她为什么还不去打掉孩子,难道是想等到七八个月大的时候去引产吗?
她又急又气,于是给他老婆发了一封邮件,书名是WLZCS,意思是我爱周重山。
她知道这样做很不聪明,可她就是这样做了,这一段时间她心口好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让她喘不过气来,听到任何关于周重山和他老婆孩子的事她都觉得无比嫉妒。
邮件寄出去后,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又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周重山的老婆也是个个性很要强的人,看到自己老公出轨很有可能就会自己先提出离婚了。
邮件寄出去的第三天,周重山直接把她约到大厦的天台上,给了她一个耳光,让她不要痴心妄想,就算他和自己老婆离婚也不会娶她。他用了很难听很恶毒的字眼骂她,跟从前那个跟她在床上甜言蜜语百般讨好的男人判若两人。
那一刻,她想到了死,她想就从天台上跳下去,一了白了。
她没有下去上班,任凭部门经理打电话把她骂的狗血淋头,她在那里从早上一直坐到黄昏日落,好像要坐成化石一般。
直到一个圆脸的保安上来,他叫丁午光。
她很早就认识他,虽然一直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是大厦的夜班保安,几乎她每次加班都能看到他在外面走廊上,隔着玻璃门冲她挥手打招呼。有时候她忙着低头工作没看见他,他就会轻轻敲一敲玻璃门,等她抬头再笑着向她挥手,有时候下班很晚他都会特意来陪她下电梯,一直送她到外面大马路上打车。
丁午光见劝不下她,就一直在天台陪着她,跟她聊天,一开始一直是他一个人在说,后来她也终于开始跟他说了几个字,慢慢的两人聊上了。
后来她才知道,丁午光一直默默关心着她,一直默默爱着她。
因为一些机缘巧合,他甚至一直知道她和周重山的事情,可是他只是一个小保安,面对周重山他无能为力无法站出来保护她。
再后来,他陪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