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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之睿一笑,“你能杀了我?你杀得了我吗?就你?”
章毓的脸色涨得通红,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赵之睿拍了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日月镜里有你什么也说明不了,你不可能是上邪。”她是他的师尊转世,是长流上仙,上一任的邪魔就是她灭掉的,所以她在镜子里出现不是很正常的事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他们说上邪也许会因我而生。”章毓干脆全部都说了。
赵之睿哈哈一笑,“好吧,这么说来,上邪是你身边之人,原来上邪也有可能会是我,谁知道呢?别理他们,咱们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不管别人。”他两手放在她的肩头,低头看她,神情专注而诚恳,琉璃色的双眸闪着微光,带着温柔,带着坚决,仿佛他的眼里全世界都只有一个她,“不要担心,不管发生什么事,我永远不会离开你。”铿锵有力,如同誓言。
章毓挠挠头,怎么说到这来了,好像没这么必要吧,哪里需要永远不离开她,这实在是太严重了,她摆摆手,还未发话,赵之睿忽然放软了声音,半垂下脸,语调有些颓丧,“不过也许我是上邪也说不定,到时你不用管我任我自生自灭就是。”
章毓拉住他的手臂,“怎么会,如果真是这样,我不会离开你的,我绝不会丢下你不管的。”
赵之睿抬起脸,眼神深邃静谧,似乎又有着隐隐的喜悦,“那就这样说定了,无论发生何事,我们俩永不分离,不能反悔,击掌为誓。”
他抓起她的手掌,“啪”一声响,誓言成立,然后他把她的小手紧紧扣在了掌心。
章毓看着两人交握的双手,感觉如同在做梦,不对啊,事情是怎么绕到这里的呢?明明不是说的这个啊,最后还发了那样荒唐的誓言,她居然还没反对。
“现在我们进城吧,你闻到香味了没?”赵之睿放开了她的手转换话题,不让她有时间反复思考。
章毓嗅了嗅鼻子,果然是美食城,还未进城,就有香味暗藏在空气里了,肚子里所有的馋虫都苏醒了,美食在向她招手,她还踯躅不前在这里东拉西扯的干什么。至于这个永不分离的誓言,又没说反悔了会怎么样,她何必耿耿于怀。世上结伴而行之人,合则聚,不合则散,腿长在自己的身上,谁也管不了谁。誓言有什么用,誓言若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快走,快走。”章毓把誓言抛之脑后,拉着赵之睿挤进了入城的熙攘人流。
赵之睿任她拉着走,看着她不停晃动的长辫子,抬眼望了望晴朗的天空,冷冷一笑。
只要有他在,旁人如浮云,想要几百只,那就是做梦。
第106章 老熟人()
两人一进城门,直奔全城最老字号最有名的餐馆,当年赵之睿四处晃荡时也是来过的,现在自然是熟门熟路。
赵之睿这人,天生睿智有头脑,果真是什么都上得了手,他本来出生富裕之家,家族小有产业,所以在他回归尘世之后的百年之间,在寻找长流上仙转世的同时,由于经常来回奔波,还把家业顺便给做大了。虽然修仙之人崇尚返朴归真,但唯有他本质上是贵公子,就算曾经艰苦朴素过,红尘里一打滚,本性就又暴露了,随心所欲,日常生活挑剔而精贵,他看得上眼的自然是好东西。
章毓在这点上完全信任赵之睿,所以两人脚步匆匆,直到前面的路似乎被人堵了。
一辆宽大的马车停在路中央,马车旁站着数人,身着暗灰色衣服,看来都是下人打扮,中间一弱冠青年身材中等,容貌清秀,一身华衣美服,腰挂羊脂白玉环,显然是富足人家的子弟。若是单看个人形象,倒也对得起观众,可看他们那个架势,好印象立刻灰飞烟灭。
在他们面前还站着一个姑娘,十七八岁年纪,身材高挑,削肩窄腰,乌发如云披散在肩头,她半侧着身,细白的脸,温婉的大眼睛,一身淡绿衣裙,虽然半旧不新,她穿在身上却像是一支新发芽的柳枝,袅娜而柔媚。
“柳姑娘,咱们是前世的缘分,我们上辈子就是夫妻,今生又相聚不容易,看我这辈子还对你如此心心念念的,你就答应我,和我回去吧。”华服男子嬉皮笑脸,一副风流纨绔之相。
“对啊,对啊,快和我家少爷回去吧。”华服男子身边的小厮们附和着。
“一边待着去,柳姑娘也是你们可以亵渎的?”华服男子转身踢了身后之人一脚,回过头又看向绿衣女子,朝她又走了一步。
女子忙向后退了一步,“姓钱的,你不要信口开河胡说八道,谁和你前辈子是夫妻?上辈子的事你也知道?快让开。”她向周围看了一眼,眼神略显焦急,早知就不一个人出门了,谁知道会遇上这个登徒子呢?可是这边没有一个路人,那些行人都离得远远的,就算看见了这里的情景也不过是假装没看见扭过头,很多人畏于权势甚至干脆直接绕道而行。
“我自然是梦里梦见的,姑娘别废话了,和我走吧,我想你很久了。”华服男子说着说着就伸出一手抓向女子。
只是男子的手还未触到女子的手臂,就被什么冷硬的东西阻挡住了,他定睛一看吓了一跳,居然是一把白色的宝剑,虽然并未出鞘,可也让他大惊失色,在鹿城这块地盘还有谁敢向他拔剑,他不禁大怒,收回手斜眼看向来人,身后的小厮们也立刻围了上来。
拿剑的是一个黑衣短打的少女,握剑的小手有着世人罕见的白皙细腻,她个子不是很高,身形却是玲珑纤瘦凹凸有致,包裹在长靴下的腿看起来也是修长完美,腰细得更是仿佛风都能折断,她的头发束在头顶,只留一条蓬松的马尾辫,头发散开在肩上像一片流动的瀑布。乌发下是一张明媚的小脸,唇红齿白,大眼睛扑闪着,灵动又有生气,那泛着莹光的白净脸颊就像剥了壳的鸡蛋,让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要上去捏一把。分明是个柔弱的女子,但她眼光扫来时眸光却分外严厉,生生遏制了旁人想要伸手轻薄的念头,她周身的气势太强硬,那握剑的手臂明明很纤细却让人觉得似乎蕴藏着强悍的力量。
“这是谁多管闲事,活腻了不成?”华服男子质问之声刚出口,忽然瞧了她几眼后又改了口,“咦,这是哪家小娘子,好生俊俏,哥哥我怎么从没见过你?”他手动了动,又被那亮闪闪的长剑止住了动作。
“流氓。”章毓嘴里嘀咕一句,快出手啊,出手我就废了你,看你以后还调戏人不?恶霸当街强抢美人,路人怕事无人出手,她可不怕,她最讨厌这种人,自然不会坐视不管,所以刚才赵之睿还未说话,她已忍不住快步上前。
“流氓?”华服男子在嘴里回味了一遍,忽然就笑了,“你不知道我是谁吧,居然敢如此诬蔑本公子,你这是诽谤朝廷命官,那就只好请两位小娘子和我一起去上公堂了。”
流氓居然还有理了?章毓真想给他一下,身后衣服突然被人拉了一下,绿衣女子在她耳边低声说,“妹妹可千万别去,公堂那就是他家。”果真是仗势欺人的鹿城恶霸,怪不得路人让行。
说话间,马车旁所有的人都已上前,把他们团团围住,只等主子一声令下,就带人回去了。
“钱三,这是要做什么?当街强抢民女?”赵之睿阴阴的声音忽然响起,打破了一蹴即发,“我还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成了朝廷命官了?”
华服男子惊讶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黑衣青年,半晌才震惊得说道,“你……你是赵之睿?你怎么成这样了?”
赵之睿看着他不可思议的目光,心下微恼,不觉停住了脚步,“我就这样,有何不好?总比你这样强。”他挥手推开拦路之人,站在了章毓身边。
叫钱三的男子狐疑地望了一眼,但见两人一身黑衣,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打扮,也明白过来他们是一起的。“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啊。”他打了个响指,斥退了下人,眼光在章毓身上溜了一圈,微有惋惜之色,“我说赵老板,哪次见你不是香车美人锦衣而行,你不是出了什么事吧?家业败落了?还是说如今是换了口味,换了玩法,白衣闺秀已入不了你的眼,看上江湖女侠了。也是,兄弟我一直觉得赵老板口味太单一,这回的眼光倒是不错。”
赵之睿的脸一瞬间就黑了,连忙看向一边的章毓,就见她正瞪着他,目光如炬。
钱三看着就乐了,敢情这回玩的是纯情戏码,人家小姑娘什么也不知道被蒙在鼓里的?那可不行,他继续说道,“说什么强抢民女,当街看上个美人,赵老板不也是同道中人?何必来说我,莫非如今收心养性拉?”
第107章 前世今生()
章毓拉着绿衣女子转身就走,“你要去哪里?我送你。”搞了半天,原来是人渣见人渣,两眼泪汪汪,她说怎么赵之睿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跟在她身后呢?原来真相在这里。
赵之睿后悔万分,早知不来鹿城了,去哪不好啊来这里。钱三说的事还真是八/九不离十,确有其事,如今他还真无法反驳,虽然他都是有原因的。他为了寻找师尊的转世,眼光不可避免地会在白衣女子的身上打转,有时候会在路上看到形似的女子,就会把人拦下来,只是他可不像他钱三,还是以君子之礼相待,甚至会上门要人,最后很多无家可归或是生活贫苦的女子会主动跟他走,也许是因为他的相貌,也许是因为他的财富。
谁知道呢,他从没有去细想,他善待她们,只是因为她们的身上有哪一点长得象师尊,只是因为她们也许是师尊的转世,他在红尘里漂流百年,寻寻觅觅,最后感觉心里都长了草。人间诱惑无数,他为何就不能找一个人相伴余生呢,既然他已经离开了长流山,何不像每个世间的男子一样,真正的辗转红尘。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坚持到底是为什么,只是如今他才明白,皆因执念太深,非她不可,这辈子,只能是她。
赵之睿朝钱三摆了摆手,立刻追了上去。
钱三哈哈大笑,真是有趣啊,不如哪一日他也换个方式好了。
“我就在前方不远,不用送了,多谢女侠的仗义之举,你自己也要小心。”绿衣女子看了眼身后追来的黑衣青年,这么好看的男子居然也不是好人,真是人不可貌相。
绿衣女子闪身进了一条小巷,很快就失去了踪迹。
赵之睿已经赶了上来,抓住了她的手臂,“你不要生气,不是像他说的那样的。”他神情颓丧,焦虑万分。
“我生什么气,关我何事?这是你的自由,我只是看不惯某些纨绔当街抢人。”章毓慢吞吞地说,说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只要他自己玩得起,付得起代价。当然若违反了她的基本价值观,也没谁阻止得了她出手就是,你可以渣,我也可以揍人,这都是大家的自由。
赵之睿的手紧了紧,“他是鹿城城主的第三子,人称钱三,是我生意场上认识的人,算不上朋友。”
“行了,我了解,我了解。”章毓摆摆手,沆瀣一气的狐朋狗友是酒肉朋友,自然不好意思说是好友。记得他们初次见面时他就是香车美人,当时不是还强行要把自己也带回家的吗?幸亏她机灵及时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