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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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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头又想捂回去,沈寻却不给他机会,将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缓过一口气后,他翻身坐起来,也要帮沈寻做。沈寻半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因为常年练习射击,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着厚厚的老茧,平时自己撸倒无所谓,此时握着沈寻那里,却不敢太过用力——生怕老茧刺着沈寻,让沈寻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与茎/身老是隔着点儿空隙,而且动作十分拘谨,像个电量不足的机器人。
  沈寻低头看他,见他认真的眉眼不免想笑。
  他抬起头来,知道自己没表现好,嘴角往下撇了撇,稍稍加重力道,还正儿八经地问:“这样行吗?舒服吗?”
  沈寻险些笑场——两个男人在一张床上护送温暖的好事居然被搞成了哭笑不得的马杀鸡。还问舒服吗?当自己是态度恭谨的按摩师?
  乐然有些恼,双手并用,试图想象握着的是自己的小兄弟。
  可是根本没用。
  那不是他的,那是沈寻的。
  心上人的和自己的,闭着眼都知道哪不一样。
  他叹了口气,尽量娴熟地动着手指,时不时瞄沈寻一眼,见沈寻嘴角一直带着笑意,但似乎并没有很享受。
  他一时丧气起来,想着刚才自己舒服得险些叫出来的情形,就觉得有点对不起沈寻。
  于是又瞥了沈寻一眼,心下一横,突然埋下头。
  他一直觉得口/交恶心,但是用嘴帮沈寻做却毫无抗拒的心理,甚至还有些莫名兴奋的意思。
  但是沈寻却迅速撑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乐乐,别这样。”
  他更加羞躁,脸颊也热起来,垂着脑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寻在他右眼皮上亲了一下,“饭都不会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红了,拳头捏紧,下巴抵在沈寻肩头,悄悄埋下头,在人家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沈寻再一次发觉,捡回来的小狼崽的确是个相当黏人的家伙。
  一周后,白小越被检察院提走,乐然回到刑侦队报到。
  出门之前,他有些忐忑,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心中的阴影仍然在。
  沈寻四平八稳地开着车,见他一脸严肃,问道:“怎么?在看守所待过就怕见人了?”
  他点点头,小声说:“觉得有点抬不起头。”
  沈寻过了半分钟才说:“然哥,你想多了。”
  他转过头,“想多?”
  “你是不是觉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时候的事,就会可怜你?”
  乐然抠着手指,没说话。
  “谁有那工夫啊?又不是圣母白莲花,可怜你的时间都够咱们破一个案了。”沈寻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旧带着笑意,语气却认真起来,“然哥,这事还是在你。只要你不经常想,慢慢也就淡了。你要老是想呢,我也有办法治你。”
  “啊?”乐然眨了眨眼,显然是没听懂,“怎么治?”
  沈寻哼笑,在他凑过来的脑门上一拍,“还能怎么治?把你迷得欲罢不能不就行了?”
  “哎……”乐然耳尖又红了,嗖一下缩回来,挤在窗边,还把热起来的脸颊贴在窗玻璃上。
  “看吧,现在就起效了。”沈寻又笑,“我说然哥,收起你那玻璃心,打起精神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刑侦队的正式队员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改名了改名了!从今往后这篇文就叫《然哥》!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如沈寻所言,刑侦队一切如常,警员们各忙各的,就连八卦心、怜悯心更加旺盛的女警员待乐然的态度也没什么特别。
  唯一不太一样的是座位。
  过去他没有自己专属的座位,一直挤在白小越的办公桌旁,如今那桌子已经连同白小越的私人物品一起被搬走了,只剩下一张多余的靠椅。
  他左右看了看,想找个空位暂时坐下,门口却传来一阵吵闹。
  沈寻和徐河长抬着一张崭新的办公桌进来,身后跟着抱着一个纸箱的乔羿。
  他连忙上前帮忙,沈寻却斜了他一眼,“一边儿去,大人干活,小孩儿凑什么热闹。”
  乔羿笑着把纸箱放他手上,“喏,上次你不是找我要尸检案例吗?这都是,够得你看。”
  他拨了拨那些装订得整整齐齐的文件,抬头感激地笑,“谢谢乔法医!”
  乔羿在他脑袋上一揉,“叫乔哥。”
  沈寻已经将桌子挪到队长办公室门口了,吼道:“乔什么哥,他连我都没叫哥!”
  乐然立即跑过去,抓住桌子的一角,“这是我的办公桌?”
  “难不成还是我的?”
  “那你搬里面去干嘛?”
  “你哪只眼睛看我要搬里面去?”
  “这不是……”
  “这是门口。”沈寻将桌子摆正,指了指不远处的靠椅道:“小孩儿,把那椅子给爸爸拿过来。”
  徐河长一听就哈哈大笑,甩手道:“沈队你这人,30岁了还老不正经。占人家乐然便宜算什么事儿啊。”
  乐然黑着脸搬来靠椅,刚一放在地上,又听沈寻说:“以后你就坐这儿,给我当个门童兼保镖。”
  徐河长帮着搬好桌子就走了,门口只剩下刑警队长和他的小门童。乐然抓了抓头发,心里对这位置十分满意,表情却没那么诚实,嘴角一咧,嘀咕道:“门童啊……”
  “是啊门童。”沈寻拍了拍椅背,示意他坐下,“门童怎么了?”
  “未成年才能叫‘童’吧,我都18好几年了,还童什么童。”
  沈寻眉梢一勾,俯下身子低声说:“然哥,我觉得你对‘童’这个字误会有点大。”
  “误会?”乐然不明就里,“没误会啊,童子嘛,未成年才能叫童子。”
  “不不不。”沈寻声音很轻,那温热的气息就像有实质一般挠在乐然耳根,“童子呢,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处男。”
  乐然眼皮一跳,发出一声短促的“啊”。
  沈寻又道:“这处男吧,又不以年龄作为评判标准,哪怕你早就成年了,但还没……”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低低往乐然耳郭里吹了口气,满意地将乐然羞愤的表情尽收眼底,接着道:“还没那个就是处男,也就是童子咯。所以我说你是门童,有什么不对吗?”
  乐然捏着拳头,瞪了他两眼,“我”了3秒也没“我”出下文,干脆从纸箱里抓出乔羿给的尸检案例,自顾自地研究起来。
  他笑了笑,捏了捏乐然露出来的一小片后颈,“不理我啦?”
  乐然转着一支红笔,抖着右腿道:“沈队,上班时间,请不要影响队员工作。”
  “正常交流,怎么是影响队员工作呢?我……”他还想继续逗自己的小狼崽,办公室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只好快步走进去接,出来时拍着手中的笔记本道:“开会开会,二、三、四中队,5分钟后到会议室,别迟到啊,老陆来了。”
  老陆是市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陆国民,乐然站起身来,扯住沈寻手臂问:“我要去吗?”
  沈寻想了想,笑道:“算了,老陆只叫了二、三、四中队,你就别去了。今天没什么安排,你就在这儿看案例吧,中午等我一起吃饭。”
  乐然眼睛亮了亮,特有生气道:“好。”
  三个中队的会一开就是一上午。10月到了,有些案子如果不抓紧时间结案,年底一过,又会成为积案。陆国民下了破案指标,三个中队未来一季度的首要任务就是与各个分局一起,侦破今年悬而为解的案子。
  乐然看案例看得有点心猿意马,一方面因为警员们说话的声音太大,一方面因为沈寻刚才说的话。
  处男……他有点沮丧地想,21岁了还是处男,好像是挺丢脸的……
  那沈寻呢?
  沈寻肯定不是处男……
  那沈寻第一次那个是什么时候?和谁?
  他嘟着嘴,将红笔架在嘴唇上,又思考起来——沈寻和别人是怎么做的?
  这么一想,心情突然低落下来。
  他叹了口气,盯着案例看了半天,越来越静不下心,东想西想,最后自我催眠道:其实我和沈寻也算做过了吧?用手……用手也是做啊。
  中午,沈寻回来了,往他背上一拍,拿出饭卡道:“想什么呢?走,吃饭去。”
  他们去得晚,食堂里已经没多少人了。乐然心不在焉地扒拉米饭,两眼盯着桌上的醋瓶一动不动。沈寻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想什么呢?”
  他见周围没人,才压低声音道:“沈队,我其实不算处男吧?”
  沈寻好笑,“还在想啊?”
  “你看。”他举起例来,“我们不是互相用手解决过吗?”
  “用手解决就不是处男了?”沈寻在他额头上一敲,“然哥你醒醒,十四五岁的小屁孩儿就会撸/管,你告诉我他们都不是处男?”
  “哎你没懂我意思!”他皱起眉,“自己撸不算!”
  “哦,给别人撸就算?”
  “也不是……”他有点着急,声调也不自主提高了几分,意识到后立即缩了缩脖子,好像脖子一缩,声音也会变小一样。
  他这小动作和表情看在沈寻眼中实在太可爱,他自己却丝毫没意识到,斟酌半天,又说:“给喜欢的人撸,被喜欢的人撸就算!”
  沈寻一怔,心脏上好似有一群调皮的兔子正跳着踢踏舞。
  “喜欢的人”这四个字,大抵有种难以言喻的魔力。
  沈寻眼神幽深起来,看向乐然的目光似乎带着笑意,又似乎有一丝显而易见的危险。
  乐然却没有意识到,继续自顾自地说:“我们都互相解决过不止一次了,我应该不算处男了啊。”
  沈寻顿了1秒,旋即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嗯,你很快就不是了。”
  乐然咽了咽口水,默不作声地吃完剩下的饭菜,端走餐盘,回刑侦队的路上显得十分深沉。
  他知道沈寻是什么意思,也知道男人和男人如果要“真做”该怎么做。
  但他暂时还过不了心底的那道坎,怕弄痛沈寻,怕没有技巧让沈寻舒服不起来。偶尔想得太多时,还怕自己射得太快丢脸、动的频率不对丢脸、找不到沈寻的敏/感点丢脸、没把持住射在里面让沈寻讨厌……
  从来没换一个角度想想,自己其实不用操心这些。
  午休时趴在桌上睡觉,他还重重地叹了口气。
  沈寻到底年长近10岁,没他那么心急,考虑着循序渐进地引导,而不是一来就将他摁在床上,非要/操/个你死我活。
  何况小狼崽是当过特种兵的人,啥阵仗没见过,硬来的话他这当刑警的肯定落下风。
  刑警队长精得跟狐狸似的,才不干这种风险值过高的事。
  总有一天小狼崽会自己黏过来摇尾巴,毕竟这家伙虽然看起来硬气,但骨子里却特别黏人,认准了谁就腻着不放,死皮赖脸的功夫都能使出来。
  沈寻想着又有些心痛。
  乐然这性子不是与生俱来的,普通男孩儿也不可能如此黏人。
  如果不是没爹没妈从小被丢在福利院,成长过程也没感受到什么温暖,成年后还在部队被所有人抛弃,乐然不可能这么黏他,还黏得小心翼翼,自以为不显山不露水,生怕表现得太明显,就会被嫌弃,就会有失男儿的阳刚与尊严。
  “乐乐。”他低声自言,脱下外套披在乐然背上,发誓要将小狼崽过去21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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