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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数线就差了两分。当时大学是能上,但是只能上比较贵的大学专科。上大学上的可不都是钱嘛,据说上大专三年出来一样找不到工作,所以他思前想后最后一狠心就出来打工,不上什么大头专科学校。
一龙一开始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在保安公司给人当保安,好巧不巧的就是给秦成志这家伙的公司当大楼保安,因此认识的他们这伙人。
我现在才知道,秦成志是专门有公司来秘密洗白自己倒斗赚来的钱。这些公司明面上是做正经生意的,其实背后秘密重重。公司的生意只是一个幌子而已,为了方便他们洗钱。而且公司的合伙人里面还有外资的参与,里面还有外贸行业,每三个月都会以外贸接单的形势从境外汇款到境内的银行。里面水多深,一龙当然搞不清楚,秦子涵也不会告诉我。
我突然想起来自己家附近有一间门店。这家店表面上是做红木家具生意,里面的红木家具贵的吓人。小时候的我因为看里面的红木好看所以进去过一次,被里面两个中年男人撵出来,还吓唬我小孩子不能进去。
自从我搬到那里,十几年来都没有见过红木家具店里面进过客人买过东西。家具店常年大门紧锁,店面上摆出来的红木家具十几年没有换过,总是那几样,但是店是开着的,里面有灯光。一开就开了很多年,曾经听周围的邻居传说过,这家店就是用来洗黑钱的。不过谁也不会多事去举报他们。
想想我们这个城市还有多少这样的“僵尸”店家,从没卖出过东西,但是每个月的流水账面却很多。
秦子涵见我愣神,马上就来撩我。他说,钟淳你头发长长了我给你扎起来吧。我说算了,别扎了,就这么散着吧,野外也没那么多讲究,哪来的橡皮筋扎头发。
他不听硬是用一根草把我头发绑起来。等他绑完以后在后面和一龙一阵哈哈大笑,我才知道自己上他的当了。头发上绑草是自卖自身。
丝丝在一边鼓掌大笑。我把草拔了朝秦子涵脸上扔过去,他一下让开。
他一向闹起来没完,本着活一天算一天的心态。
闹完我,秦子涵又接着闹一龙,一定要叫他唱歌。一龙说,虽然蒙古话歌曲不会唱,但是他会用汉语唱蒙古歌。
没有一点点防备,我听到他突然唱起了古老的歌谣,这歌我很久以前听到过,叫《天上的云》:天上没有不散的云霞,地上没有不朽的年华,岁月不会地久天长,我们要珍惜美好的时光。。。。。。
他的音色苍凉浑厚,拖着蒙古长调特有的韵味。周围一下子就有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那种空旷。
天上没有不散的云霞,地上没有不朽的年华,岁月不会地久天长。。。。。。
在歌声里我看着不远处的阿珞,她一直看向一边的黑暗。
在他的歌声里秦子涵也闹不出来,因为这歌词和这悲伤的意境,让我们都笑不起来。
突然静下来,就剩悠长的颤音在空气中回响。
远处月下的河边气雾缭绕,现在已知道我们刚进盆地看到的白烟就是河里热水的水蒸气。
未来要走的路还有很长,却也可能很短,短到刚迈出步子就会死在路上。
能来到这里的人大约就是命运作祟吧。当我心中想到,现在坐在河边的五个人未来还能活几个,就连秦子涵我也无法讨厌。
一龙用粗犷的音色还在唱歌,声音很清晰,传的很遥远。上一次听男人唱歌还是好久以前,那是听老周唱的李闯王起义时代的江苏民歌。回忆起这段就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情,其实扳着手指头算算不过也才半年。
再没人说话,我往后仰,躺在地上,看天上的繁星,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接连几天都在外面晒太阳,河边的太阳很毒辣,我的头顶心都有些疼。秦子涵和一龙出去打猎,一开始他们的枪声在附近的林子里回响,然后越来越远。现在这里的动物越来越不好打,本来愿意靠近河边的动物就少,现在更是寥寥无几。
我打算等过几天,我们身上的烫伤再好些,就往前推进,不能总是困在一个地方。
傍晚,秦子涵打猎回来了。带回来几只山鸡。几个人勉强烤熟山鸡都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我心事重重地吃了几口,我不大喜欢山鸡的味道,鸡肉没法处理的很干净,有股鸡屎味,而且真正的野山鸡肉居然是酸溜溜的。一口一口的咀嚼着。我担心照这个吃法,一天就要耗费十几发子弹,打猎的子弹可能会不够用。
我正琢磨子弹的事情,阿珞突然坐到了我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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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1章 林中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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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开口就把我吓了一跳,她说:“我想把程哥带回来。“
不过我马上明白她的意思。她是想趁晚上枯水的时候下到河心,把“皮夹克”的尸体带回来,然后给他挖个墓,告别一下。但是,我们从洞底下已经跑出来好几天。“皮夹克”的尸体白天被沸水泡,晚上枯水凉一会,天亮又被沸水泡,几个来回怕是早就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即便我们能把他的骨头带回去,又能怎么样?人活着的时候是人,死了以后就是一堆腐肉和骨头。
我明白阿珞重情重义是好事,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这样做,让她一个人去河心我不放心,如果大家一起去又兴师动众。
天色渐渐发暗,我和阿珞肩并肩坐在老树根下,我一看阿珞的脸色有点不对劲,面色发青,而且还在微微的冒汗。
她这几天为了“皮夹克”的死悲伤过度,但是这个表情也是很不对劲,像是在害怕。她怕什么,为什么害怕还要去?
我问她:“你怎么了?”
她说:“昨天半夜,我听见程哥在呼唤我的名字。”
我说:“怎么可能呢?你大概是夜里睡迷糊了。做梦,以为一切都是真实的。我爸刚失踪那会我也做这样的梦,以为他回来了,甚至以为自己还在上学。你不要太悲伤了,人死不能复生。”
阿珞最近确有悲伤过度的迹象。也难怪毕竟她和“皮夹克”认识快二十年,“皮夹克”曾经当过她的师傅,是可以在遇到危险时把后背交给他的可信兄长。
我很难体会这种感情,因为除了我的爸爸,我几乎没有和谁认识二十年以后还能有往来的。
她颤抖着手拿出对讲机,说:“就是在这个对讲机里听到他对我说话。”
吴牧之和“皮夹克”把我从洞里救出来的时候我看见他们用过。这对讲机他们每个人都有一个。“皮夹克”那个对讲机应该还在他自己的口袋里没拿出来过。
在这种地形,对讲机离远了肯定不行,但是从我们所处的河滩到河心的地下,这点距离还是绰绰有余。
他们的对讲机防水、防火、防摔,待机的时间又很长,可以很长时间不充电。如果不是用螺丝刀把它密封的后盖打开,故意去破坏,想弄坏它还没那么容易。
我看着她,说:“你是说程哥在半夜里通过这个对讲机在和你说话?”
阿珞坚定的点点头。
我们说话的地方离河滩边的篝火不远,一龙刚好放东西站在我们后面,他说:“该不会是程哥不甘心,觉得救你俩死的太冤屈,所以晚上变鬼来找你吧。”
一边的秦子涵一个打耳光子打过去,但是速度并不快,只是为吓唬吓唬他,让他不要乱讲。一龙往一边闪过,没被打到。
秦子涵说:“少他妈胡说八道,老子从来不信有鬼,再说,程哥是会祸害自家兄弟的人吗?”
一龙不敢还嘴。
阿珞说:“我也知道他没死是不可能的。可是不管怎么说,我想再去河心洞穴走一趟。”
我不想让阿珞去,就算一路上没有任何危险也不想她去。再次看到“皮夹克”的尸体,会是怎么样的场面,即便是用想的也让人很不舒服。
认识的人就这么变成一滩烂肉,实在是无法接受。
我们几个人沉默了一会儿,阿珞坚定地说:“我非去不可。”
“不行,不许去!”秦子涵的脾气说上来就上来。
阿珞说:“给我个机会!等到今天夜里他还呼唤我,我就一定要回去。
“我说,你这个女人被鬼迷心窍了吧。”秦子涵说。
我生平头一次赞同秦子涵的观点,阿珞确实有些鬼迷心窍。我说:“我知道,你和程哥认识很多年,你将他视作既是兄长一般的亲人,又是好朋友。但是,理智不能让感情占了上风。现在我们没必要再去洞里。你想想,他的牺牲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我们能活命!也许他并不想我们看到他现在的这幅样子。”
阿珞平视着我,用一种前所未有的眼神看着我,“我比你更加清楚他走了,不会再回来!我也很清醒,没有鬼迷心窍,所以你听我一次,等到今天午夜,你就会明白的!”
我和秦子涵对望一眼,无奈。阿珞的心智一向很坚定,一旦她打定主意的事情很少有人能改变。
河边又起了很大的白雾。河上和岸边的温差过大。
天色将黑,离午夜仅剩几个小时,也好,我们就等等,等到半夜让阿珞彻底的死心。让人放弃一件事情的做法,就是让他去试试,尝试以后失败,就能彻底放下,否则心里总是吊着一件事情,很长时间都好不了。
天黑以后,河上妖雾弥漫,不远处的树林又影影绰绰的,这种氛围不闹鬼也真浪费。
丝丝靠着背包睡着了。秦子涵和一龙在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前者在吹自己睡过多少个洋妞,借此来吊精神。只有阿珞的身姿笔直的坐着像是一尊雕像。
昨天午夜值班的正好是阿珞,我们现在人少,所以一般有树林里夜宿经验的,比如:一龙、阿珞都是一个人值夜。而我和丝丝是共同值夜。昨天晚上阿珞说她睡不着,叫我和丝丝先睡,她值一整个上半夜,估计就是在那个时候听到对讲机里有动静。
我仰面躺着,在休息,听到秦子涵对一龙说,等回去以后他给一龙找几个漂亮的妞儿,同时许诺给多少多少钱。他也就会这么一招,上回对吴牧之也是这样,被人家嗤之以鼻。不过一龙倒是很乐意听,还说以后要找丝丝那么漂亮的姑娘。
头顶的月光很惨淡,星星也被乌云遮盖。最近不好的事情太多,在这当口,我自然又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
我扭头看去,阿珞还紧紧的攥着对讲机。我想对她说话,但她显然不想被我打扰,所以对我竖起一根食指放在嘴边,示意我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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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2章 鬼叫
如果气氛够宽松的话,阿珞这个动作还有点小性感,配上她丰满微翘的嘴唇。
河水开始咕噜噜的发出响声,起先是河心有气泡冒出来,再是水快速的退潮,和前几天一模一样,没有异常。最多再过半个小时,河水就会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