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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就挂了电话。
宋家旗下的矿场曾经出过一次重大安全事故,现场死亡27人,当时就要刑拘负责人,不过后来被冷处理了。
现在宋非乐才20岁,如果失去了他老爹和他哥的庇护就等于失去了半支手臂。他虽是王家名义上的内定继承人,甚至为他搞了盛大的成人仪式,但是王老爷子现在生命垂危,能活多久都是问题,王雅虽然厉害在有些方面却鞭长莫及,王老爷的弟弟,王天志却有自己的党羽,本来就蚕食了王家大把的商业江山。
如此一来,王家内部也将出现变数,王雅应付王天志都应故不暇,哪里还有精力来管他。
而同时,还未大学毕业的宋非乐却毫无经商经验,要周旋于王家老谋深算的各界元老里,绝对吃力。就算把王家交到他手里,也不过是个傀儡王子。
想到这里,庞壹脸上浮现个只有在参加狩猎运动时才会露出的捕获猎物时的微笑。如果房子被查了,全家被牵连,搞不好退学都有可能,到时候,这富贵家庭出生的小王子怎么受得了那种苦。
钱权是一种包装,而当包装抽离,他也就不过是个年轻漂亮的男孩子,而那时,庞壹会把他纳入自己的掌中,好好享受那鲜活的热力。他对这小少爷可是从上辈子肖想到这辈子。
舔了舔嘴唇,庞壹几乎可以预见那一天不会太久。同时,他也无比庆幸上辈子他不是个废物,实打实的跟着他老爸出来闯荡。不然就算今天老天给他宋家倒台的机会,他也没本事咽下宋非乐这块新鲜嫩肉。
别怪庞叔急不可耐,自从见了这宋非乐,庞叔已经很久没有发泄过了。以前保持关系的男孩子们如今他都不感兴趣,他这人别看风流不羁其实对喜欢的人非常重视,好几次宗泽想帮他弄出来,都被庞叔直接踢开。
“爱爱爱爱……昏天暗地……也要爱,爱爱爱爱,爱比什么都痛快……爱爱爱爱”庞壹一边旁若无人地小声哼着某女星的鬼叫金曲,一边抖抖裤腿,大摇大摆的往观众席走,比赛才开始,慢慢欣赏他的非乐宝贝儿射箭的英姿,不知又要引得多少妹子尖叫。
庞壹一门心思都是宋非乐,倒也自在。这个时候已经要入夏了,观众场人多,很是闷热。庞壹自然也觉得闷,将衬衣的扣子解开了两、三颗,挽起了袖子,然后倚在观众席的最后面靠墙摆pose,armani修身款的衬衣沿着他的身体曲线来,简单、精致、男人味。他站在最后排,又挂了个vip证,人又高挑帅气,存在感实在太强,一时间搭讪的妹子不断。
两个女学生叽叽喳喳的从他旁边走过,似乎在寻找坐的位置。长头发的那个看了他一眼马上又折回来,鼓起勇气问:
“帅哥,晚上有约吗?”
很大胆的邀约,少女的脸上还有点羞涩。
庞壹则是沿着她背后看过去,宋非乐已经上场了,他的目光被吸引,以致于拒绝的话都忘了说。那女孩也是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学校风云人物宋非乐持弓已经站好了。
“那不是a班号称“无法沸腾的妖孽”的宋非乐吗?”旁边的女生小小声的发出疑问。
庞壹对应付女生已经很不耐烦,直接绕过两人第向第一排vip席走去,留下背后两人还在小声议论:
“那个帅哥根本不理你,他似乎在看a班的宋非乐。”
“宋非乐?就是明明可以跳级,硬是边玩边读边休学那个?”女孩环视了下四周,“估摸着这里一大半女生都是冲这他来吧?”
“听说宋非乐长相随他妈,啧,这家族基因真好。”
声音渐渐小去,比赛正式开始。
而在远离比赛场地十几里远的“留云”造型工作室,王雅一边翻开杂志,一边享受着工作人员细致周到的服务。她晚上要参加个大学同学的聚会,目前距离活动开始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
造型师服务她几年了,一边梳理着她黑色的长发,一边为她建议,“王姐,我觉得大波浪会让你更加妩媚。”说完还用ipad翻出了一些适合她脸型的发型图片,手指滑动,边示意边建议更换。
从他服务王雅起,王雅就一直是这造型,其他有钱人的贵妇们,发型都换了好几轮了,可王雅还是那造型。就算王雅天生丽质,但是偶尔跟随潮流也没什么不好,却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王雅一直都是普通的黑直发。
王雅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岁月流淌而过,即使保养得当,她也在渐渐有些年龄感了。
“不了,就这样。”简单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王雅闭上眼睛养神,造型师不敢再多话,只得暗暗叹息,然后拿吹风慢慢吹着她满头青丝。
青丝如瀑,每一根,都代表一股思念。
可惜那人永远也感受不到了。
第十三章
比赛完结,也才下午六点过,不过天气却开始变化,有点微凉了。
庞壹在更衣室门口等着宋非乐出来,嘴里依然哼着那首歌词诡异的曲子。等了约二十分钟,宋非乐才翩翩而至,之前的运动服他已经脱掉了,整个人显得很清爽,庞壹猜测他受不了汗味已经洗浴过了。
庞壹发现宋非乐钟爱一些不规则的设计,他似乎不喜欢一些很正式的设计,衣服永远披披挂挂或者层层叠叠,嫩黄色的薄款修身小衬衣,前短后长,外面罩着johngalliano经典的编织风格薄型宽松套头衫,下身则是夸张的givenchy几何图形的哈伦裤,年轻中透着一股叛逆和不可捉摸。在人群里那么一站,就算他永远一副意兴阑珊的模样,却依然带着独有的迷人气质。
时尚指数五颗星,庞壹为自己的非乐宝贝儿在心里点了个赞!
宋非乐上车的时候,庞壹特意殷勤地为他把副驾的门拉开,宋非乐瞥了他一眼,扬了扬眉,“我又不是女的。”
“叔这不是怕你今天练习太久手酸吗?”唉哟,这祖宗八成觉得自己把他当女人看了,庞叔生怕他误会,马上解释。
宋非乐也没多说,把包扔在后面就上车闭目养神。庞壹看他一眼,觉得心情大好,一点都不介意为宋少爷当司机,开着车往他的另外一个老巢“风雅颂”直奔而去。
“风雅颂”名字取得高雅,以前运营的项目却不高雅,庞壹接手的时候和被改造的“三千集”一样处于某些边缘产业的运营及部分亏损的状态。庞壹死皮赖脸,使出了十八般武艺,三顾茅庐才请来了去年一连斩获了新锐设计师和最具风格设计师两项大奖的建筑师费意为他操刀“风雅颂”的项目改造工程。
而那时他所有的钱基本全是从林凛那里以及银行贷出来的,每花一笔,庞壹都觉得在割肉,每一次看完财务报表,庞壹都会默默到自己的小佛堂去上三炷香。
以至于很快香炉就被插成了刺猬……
而项目整体设计按法国雅高集团高端酒店pullman的标准来打造,目标是成为绵城富豪最具话题谈资,却也最具独立风格的高端会所,内部装修融合了现代中国元素,四周大小花园水流环绕,当然服务生也是清一色的帅哥美女,每一个员工都是老板庞壹亲自挑选,凡是不符合他审美的统统被屏蔽在外。庞壹接着又花钱请了个营销策划公司,进行了一系列事件营销,很快风雅颂凭借自身的硬实力窜上了本城富豪商务宴客首选地,而庞壹也成功扭亏为盈,完成了第一次鲤鱼翻身。
而今天他宴请宋非乐的地方是“风雅颂”最私密却也是完全独属于他的一个房间。宋非乐一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了房间里面那个超大size的鱼缸,一尾鳞片火红的大鱼正惬意的在鱼缸里游动,整个鱼缸水草布景之精致,完全就是鱼族的豪华别墅。
庞壹看宋非乐目不转睛地盯着鱼缸,得意洋洋的介绍:“这是我的红龙鱼。”
为了这条珍贵的红金龙,庞壹直飞广州,呆了三天,花了至少四位数的价钱才把这鱼宝贝带回家。而此刻那鱼游得惬意,三鳍有力,一身鳞片从金色到血红过渡,随着游动闪耀着炫目的光芒,确实是观赏鱼中的珍品。
“龙鱼?”宋非乐向鱼缸走去,俯身下去目不转睛地近距离观察。
龙鱼又是商人最喜爱的风水鱼。
看宋非乐一副确实很喜爱的样子,庞壹开始踌躇了,要不要送给他呢?难得宋非乐这个对什么都兴趣缺缺的人对一件东西表示出如此明显的兴趣。可是又有点舍不得,自己为了这尾红龙鱼可是在广州的鱼场泡了三天,才寻觅回来。
转眼又看了看宋非乐的在鱼缸面前的背影,庞叔咬了一咬牙,假装大方对前面的青年说,“喜欢吗?喜欢就送给你。这红色品种是龙鱼中的珍品,你回家好好待它就是了。”
说完这句话,庞壹看了游动的红金龙一眼,觉得自己心在流血。但是为了博佳人欢心,只有牺牲了。似乎觉得还没交代完毕,也不等宋非乐回答,庞壹又继续忍痛交待:
“你看这颜色多美,像火焰在燃烧,这可是红色中的极品。你可要好好待它。”庞壹越看越觉得自己的宠物很美,忍不住一直美个没完。
而听到这话的宋非乐则明显一愣,转头和庞壹对视,似乎没想到庞壹会这么大方忍痛割爱。
庞壹不忍看自己的红宝贝儿要离开自己,干脆偏头看都不看那鱼一眼,继续咬牙切齿:
“有什么不相信的,叔是说假话的人吗?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宋非乐站起身来,拍了拍微皱的裤腿走到庞壹身边,凝视这他的眼睛。宋非乐的发色和眼珠颜色一样,都比常人浅淡,此刻被他这么一凝视,庞壹心脏有点不受控制的跳动,瞬间又觉得送条鱼能让宋非乐这样注视自己,也不算吃亏。
哪知道,对方嘴角微弯,转头露出个略显狡黠的笑意回答道:“庞叔可真大方,这鱼可不算便宜。”
庞壹指着鱼缸,“叔一向大方,你看这红色多美啊。”
“我讨厌红色。”宋非乐忽然接口。
啊?庞壹愣住。讨厌红色?
几乎不假思索,那句“为什么”就脱口而出。
宋非乐微眯了下眼睛,刚刚狡黠的笑意又恢复成了平时惯有的漫不经心,他自顾自在地在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斜斜看着庞壹,适时又补上了一刀:
“因为看着就很热。”
红色这种张狂颜色,看着就觉得热。
为什么会有人喜欢。
庞叔被噎得够呛,正在此时,房间的门居然直接被人打开,一个清脆却略略带着童真的声音响起:
“红大王!!!!我来请你用膳啦!!!!”声音中气十足,他穿着“风雅颂”标准的工作人员衣服,但是年龄却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显然是个活力四射的俊帅男孩。
而那尾红金龙则和它的主人一样耐性欠佳,饿着肚子的它早已不耐烦开始用尾巴拍打水草以示抗议。
等阿禧进到里面才发现老板人已经在房间里了,正打算问老板今天怎么会这么早就过来,就发现老板的旁边坐了一位气质独特,俊美异常的青年。问话被卡在了喉咙里,阿禧呆呆看着对方,发出感叹,“你是谁啊,你长得可真好看啊!!”
阿禧是以前工作人员的一个远方亲戚,高中没毕业就被家里送出来了,庞壹觉得孩子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