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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果是BE了。
我忍住一瞬间夺眶而出的眼泪。
“哎,你别哭,”程绪有点手足无措。
我曾把我和秦淮的相遇说给他听。
“好啊。”我也喝了一大口,然后转账,付钱,拿好千斤重的文件袋。
程绪的看向我的眼神有点怜悯,时光不再,我再也不是两年前那个天真的孩子了,“我把调查到的资料都给你,上面写的够明确了,况且你家那位也没想掩藏。”
“我们的雇佣关系到此结束。不过你要是需要什么尽管联系我。”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好。”
“别担心,你总会找到更好的人的。”
“好。”
秦淮啊,我会很好的。
很不幸,我的生活是个狗血剧,程绪得出的结果如此完美,让我不得不相信他。
我不想重复繁杂资料里的只言片语,那些监控,旁强侧击的路人证词,甚至是信件、他们的照片,他们的过去。每一幅图,每一个音节,每一个字都会令我感到锥心的痛:我只是一个替身,而秦先生为了他学生时代的白月光一路披荆斩棘,有所成就,创业成功。他苦恋他的白月光多年,他们本该两情相悦,白头偕老。 可是白月光也是个多愁善感的怪胎,他为了秦淮和学弟的吻而自杀,然后就变成了植物人,相比起来我就幸运多了。
这真是个令人感动的故事,秦淮为爱奋斗,为了治好他的爱人,他拼命赚钱,他洁身自好,从小透明变成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年轻企业家。
白月光名叫季景林。他近来醒了,失去了记忆,需要秦淮全身心的爱护和高额的康复费。为此秦淮削减了给我的零花钱,抹去了我们见面的机会,忽视了他的电话,封闭了他的心。
我已经有工作了,再也不需要秦淮的钱,可是我要他的爱,它可是我的全部啊!我是阴影里的丑角,现在最明智的方法就是默默离开,这是唯一可以挽留我自尊的方法。秦淮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多,作为陌生人,我理应感激他,而作为名义上自封的爱人,我恨透了他,恨不得他去死!
我给秦淮打电话,他敷衍地接听,声音依旧好听的令人心惊:“阿临,有事吗?我现在有点忙。”
阿临,阿临,还是阿林?我咯咯笑。
“那你忙吧。”我挂了电话。
我偷偷去看过我的情敌,像我这种没有背景的人甚至进不了疗养院的大门。我用自己进来的工资添置了一套贵的要死的行头。才得到热情的招待。
白月光不难找,毕竟他和他爱人的故事举世闻名。
季景林安逸地躺在病床上,他瘦的过分,皮肤是不健康的白。从窗子缝隙射入的阳光令他十分开心,他长睫毛,秀发卷曲,眼睛天真无邪。
他是我的假想敌。在某些角度来看,我俩的外貌确有相似之处,内里却差的太多。他楚楚可怜,为爱疯狂,爱上一个人,便愿意为他生,为他死。
我就不同了,我是个俗人。从现在开始,从现在开始我一点也不想把短暂的生命浪费给大渣攻。我离开,回家,打开我们二周年的酒,全部喝掉。然后吸烟,吃泡面。在秦淮声称有应酬的白日和夜晚,我气得吐血。工作错了,猫饿了。可是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球球开始抓我,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坏。我想揍它,无果。便把它塞进航空箱,连夜打车,去城市那头的杂志社,然后把它扔给林筱,她是一个属于昨天的记忆,一个喜欢调戏我的大学女孩。
当然,程绪的调查大手大脚,我也没指望他能瞒过那些比狐狸还灵敏的人,但力图重修旧好的秦淮显然不在此列。
不久秦淮的敌人找了过来。
季景成是个疯疯癫癫的帅哥一枚,性格气度十分迷人,长相也有些白月光的影子,而且是个货真价实的gay。他表面看上去几乎像我一样可爱,可是我对着他的脸几乎是厌烦透了,就像我讨厌自己一般。
我不想知道他们家错综复杂的关系,那肯定又是令一个爱恨情仇交加的苦情的深渊。我们只关心眼前,金钱,利益,我们发出心照不宣的笑,然后愉快地达成交易。仿佛是神交已久的知己。
回去的时候我又给秦淮打了个电话,被他挂掉了。
我继续拨号,竟然没有人接听。
这可不是我不给你机会,秦淮,我冷笑。
抬头,天还是那么蓝。
我有大把的时间为背叛秦淮做铺垫。我所知不多,但拥有秦淮几近轻视的信任。我去过很多次秦淮的公司,更是在他重要的办公室消耗过很多个无聊的下午。我轻松地来到秦淮的办公室。没有人会试图拦住他们假象中未来的“老板娘”。这里没有秦淮,秘书说他出差了。但我听说他和季景林去海南了,一路上风光无限,连屏蔽我的朋友圈就发了好几条,俨然一对快活的神仙眷侣。
有了机会,我就这样做了。秘书打电话给他,秦淮对我慌张地解释他最近的行程,外放的声音在充斥着他的办公室,就连秘书都为这拙劣的谎言嘴角抽搐,她看着我在秦淮的办公室哭了很久,拨了她的茶,撕了秦淮水晶相框夹层的照片(上面是笑着的秦淮拦着略显娇羞的季景林)。我蜷缩在沙发上,痛不欲生。
季景林的碎片脸在地上恣意的嘲笑我。
秘书体贴的关上门。
我即刻跳起来,按照季景成的要求/操作,然后把消息传递给他。
离开的时候我在秦淮的照片脸上踩了一脚。
我们把秦淮推向深渊。
第9章
关于秦淮和他的商业对手兼情敌之间的战争我并不知道具体过程。当我在一家快捷酒店一觉醒来的时候,秦淮已经一无所有了。这场变革进行的悄无声息,毫无硝烟,季景成的眼光独到,而秦淮的枕边人,我,更是依照他的指挥毫不犹豫地把他彻底出卖。
就此,昔日“商业之星”陨落。
没有人为他悲伤,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甚至是公司里的其他董事,除了秦淮,他的所有东西被瓜分的一干二净 。他从云端跌落尘埃,境况凄惨到不忍直视。我们曾经居住过的房子在隔天被抵押了出去。我们两年来一起购置的物品,他的另一处房产,他爱不释手的车,他多年的奋斗和内心深处的梦想,他引以为傲的青年企业家的身份,统统被践踏了个干净。
他破产的消息甚至不能占据一个经济日报的广告位。
我辞了去工作,工作对于我来说可有可无;况且,秦淮放出风声,绝对要我不得好死。可是,我现在好开心,快乐的几乎要飞起来了,怎么可能让他破坏了我的好心情。他自顾不暇,只要我不傻到出现在他的眼前,那么茫茫人海中,我们彼此就是陌生人了。
季景成很讲信用。尘埃落定后,根据协定,我得到了一大笔钱,几乎是秦淮所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的折现。我临走时转走了秦淮给我的钱,然后把卡锁进抽屉里,决心再也不要看到它。我现在已经可以一生衣食无忧了。瞧,金钱如此容易得到,怪不得人人趋之若鹜。
现在秦淮还拿什么去满足他那锦衣玉食的白月光?他的脸吗?还是他那恼人的愤怒和冷漠?
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搬离了R市,按照李暮的建议做了些投资,剩下的存入银行。我并不铺张,甚至对吃也没什么要求,所以只是存钱的利息就足够我过上不错的生活。我换了个二居室,把其中一间改造成书房。换掉手机,注销微信,备份联系人。从此,生活就趋于完美了。
我的生活节奏缓慢下来,光是看书、玩游戏就可以度过愉快的一天。只要把遮光窗帘拉紧,我便可以睡到昏天暗地。再也不会有人来约束我,再也不用患得患失,担心一颗摇曳的心是否爱我。我父母到底是说对了一点,男人怎么可能一辈子在一起。
世界是安静的,每周固定去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烹饪只有自己可以忍受的独到的“美味”,还有朋友们不时的“骚扰”。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样过完接下来的人生真是太好不过了。
我在C城无亲无故,也没有朋友,还在R市的李暮和小花气的跳脚,因为我从来不去看他们。更过分的是,我无事他们当初的劝诫,做了别人的玩物,而后成了一个冷情的、无可理喻的混蛋。可是,善良弱小被人欺,而狡诈和背叛是多么迷人呀!
玩物一词是从季景成提出的,我和他还有些来往,毕竟我们是愉快的合作伙伴。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高看我一眼。但我们见解一致,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过节。兔子还要咬人呢,我当然要更过分了。
我时常去C城的酒吧,C城是个比E市更繁华的城市,大批外来人口使邻里关系单薄的很。所以我不用担心除了我的老友以外还有什么旧人认识我。灯红酒绿的坐在陌生人中间总会给我一种安全感,仿佛这样,作为边缘人群的我才是不孤独的。也是被世界所需要的。
我比较受欢迎,毕竟两年来在秦淮潜移默化的教导下我再也不是那个一张白纸的少年了。有人喜欢我,追求我,我就在此消失,毕竟C城大的很。他们有的比秦淮丑,有的比秦淮深情,有的比他富有,有阳光小奶狗,也有清冷的小美人。可是我连秦淮都不喜欢了,还会喜欢上什么其他的人吗?
有时候我会抱着这样的心里,期望能够遇到一个可以相守一生的人:他要好过秦淮,全心全意的爱我,包容我。只要出现我就愿意立刻为他抛弃一切。
可是,春去秋来,我的生命继续奔向一成不变的终点,而奇迹永远不会出现。
第10章
我时常做梦,梦境曾是我逃避现实的港湾,是所有存在中最安全的地方。它独立于现实之外,却又真实无比。在这里,跌倒,会痛;见到老朋友,会开心;不愉快的事,可以选择藏进柜子深处;碍眼的东西,可以一脚踢开。
梦是白日和夜晚的分裂,我在其中有着截然不同的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它们毫不相干。
有人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可我并不赞同。与秦淮分离之后,我的梦境逐渐变质,褪色,诡异,缺少生命力。这里没有阳光,只有循坏的回忆和苦涩的未来。它们一起构成扭曲的现实。秦淮是我的幽灵,他潜伏在我的每个梦中,一刻不曾离开。
有时他是恶鬼,在黑暗荒芜街角中的岔路口张开血盆大口,磨牙吮血,将我吃掉。他恐吓我,威胁我,把我扔进浴缸里,锁住我的双手,看着我无力地挣扎,逐渐埋没。
有时他和季景林终成眷属,我受邀去参加他们的婚礼,作为祭品,从高高的欧式尖角楼的顶层落下。婚礼上的其他人模糊了面孔,落地的感觉令人惶恐,恍惚中恶意扑面而来:是秦淮的脸,是他轻蔑的眼,是他淬了毒的笑,是他好听的声音,他灌入我的耳朵:“江临,你逃不掉的。” “江临,你逃不掉的。” “江临,你逃不掉的。”
有时他还是那个昔日的秦淮,在我们初见的时候,我穿着千斤重的玩偶服,看他趾高气扬地在我眼前走过。我本能地叫住他,却无法发出声音;我向前走,周围的景却飞速前进,将我拉回来;我徘徊在新月街 202 号,看见秦淮和另一个四肢柔软的男孩如胶似漆,他们匆匆奔向401室。
更多的,是我停留在大学附近的小公寓里,在黑暗中与秦淮拥抱。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