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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料刚从餐馆出来,也就是九点多的光景,街上人都没走完,一辆面包车就猛地停在他们面前。
几个兄弟还在停车场取车,面包车上便下来了几个拿着或长或短管制刀具的家伙,戴着大口罩和鸭舌帽,对着任哥和阿胜冲来。
阿胜马上把任哥推开,后背就这么挨了一刀。
在街上他不方便使用手枪,只能喊任哥快往停车场跑,扭头就和对方干起来。
对方人多势众,虽然去取车的手下来得很快,也马上从车上操了家伙冲下来解围,但阿胜还是多了几道疤。
最大的一条无非是第一刀,血把牛仔衣就染红了。
那天晚上会也不开了,任哥带着他就往医院跑。
阿胜迷迷糊糊记得自己在医院躺了好一阵子,可再醒来时已经回到任哥的别墅里。
醒来的那一天,任哥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他。
他说阿胜,能为别人死一次的人很多,但死两次,我大概难遇到第二个。
这就像上战场一样,第一次毫无畏惧地冲上前容易,因为不知者无畏,可要第二次还那么大着胆子往枪口上堵就很难,而阿胜做到了。
钥匙有三把,任哥说不要弄丢了,否则别墅三个大门都得换新的,麻烦。
所以阿胜就像爱护自己的手枪一样爱护它,当然也鲜少用到。毕竟他很少在没事的时候主动拜访任哥,而平日里接送任哥也不需要用他的钥匙。
现在钥匙钻进了锁孔里,开了铁大门,开了防盗门,开了木门。
客厅敞亮,但没有人。
其实阿胜猜得到,客厅的灯亮着,意味着让他在楼下等。
任哥还在卧室里忙活,所以声音是从卧室的木门传出来。
隐隐约约,又十分刺耳。
阿胜站在门口杵了一会,才想起应该把大门锁好。
他坐在宽敞舒服的沙发上,拉过那一只超级大的烟灰缸。他注意到桌面还有洪爷的一块钻表,看来这一场盛宴是从客厅开始,一路烧进卧室里。
阿胜点了根烟,静静地等。
他想起了洪爷和任哥示意的那一天晚上,也是戴着这样的一块大钻表。
洪爷好色,众所周知。所以各个帮派喜欢进贡一些美女,也是理所当然。
记得那一天洪爷过寿,各个帮派的领导带人带财,礼物堆得山那么高。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而等到正式宴席结束,只剩下几个头目留下时,任哥带着阿胜和另外几人又随同洪爷转进了小包厢,这时第二批寿礼才迟迟送到。
那早就准备好的绝色天香鱼贯而入,就穿着一点点布料一字排开。
洪爷说,转一圈。
她们便转一圈。
洪爷说,展示一下。
几块布便解下放在台面上。
洪爷细细打量,又起身探查。这揉揉,那捏捏,然后点点头,喝得脸红脖子粗,当场就开了一荤。
那钻表晃啊晃,晃到瓶子起开,香槟喷薄流泻。
阿胜记得第一荤开的就是任哥送来的人,不过不是以任哥的名义,而是以阿胜的名义。
洪爷说好啊,这个年轻人好。
阿胜说,谢谢洪爷。
洪爷又说,其他先下去吧,他尝点小菜就行,酒还要继续喝的。他把钻表往上捋了捋,又转向任哥,说这年轻人跟你几年了?
任哥说,两年了。
洪爷又说,好,好,有前途,以后能好好助你。
那包厢的灯晃眼睛,照在洪爷的钻表面,再从钻表反射进阿胜的瞳孔。
阿胜不敢抬头,只敢敬酒。
眼睛盯着那钻表,直到钻表从胸脯上挪开,从屁股上挪开,从酒杯旁挪开,挪着挪着,盖到了任哥的手背上。
阿胜抬起头来,见着几个大哥都聊得很热络。
刺头强还带着老婆红姐,一样笑得花枝乱颤。
而洪爷的手又拍了拍,从任哥的手背,换到了桌子底下的大腿。
洪爷说,这个生日过得很开心,我就像年轻了十岁一样,真想和你们一样年轻,真想再开心一点。
任哥明白洪爷的意思,所以在第二场撤了之后,第二天,他便让洪爷实现了生日的愿望。
也就是从那一天起,阿胜会站在门口抽烟。
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
所以任哥想尽办法牵线搭桥,终于掐准一个时机,借着老上司犯错的空当,和管理新区的火炮搭上了线。
这火炮也是个外来户口,很多年前甚至还是偷渡跑来的。
他比其他三个本地帮更容易接纳任哥,听闻也最重义气。任哥帮了他几次之后,他就找了个机会,约出洪爷吃吃饭,打打球,唱唱卡拉OK,再喝喝酒,拉拢拉拢感情。
任哥会看人眼色,所以缺的就是一个机会,火炮给了他这机会,他便顺利地和洪爷熟络起来,并适当地投其所好,总能送点称心合意的东西,哄得洪爷开开心心。
之后的选举有了洪爷和火炮的支持,要上位蓝莲帮就容易多了。
但在位蓝莲帮之后,任哥又觉着不够了。
第7章
蓝莲毕竟不在四大帮派之列,要说话投票也轮不上任哥的份,任哥不满意,他要话语权,至少当油水不够的时候,他有为兄弟们争个“合理分配”的能力。
于是,他瞄准了鬣狗帮。
当时四大帮派中有一个鬣狗帮,是人数最少的,而任哥便打算从鬣狗帮突入,取代他们的位置。
所以那两年他在单位里一概递上鬣狗帮犯案的罪证,在帮派里又不停地让人找鬣狗帮的麻烦,就打算什么时候抓住痛脚,把他们一锅端了。
鬣狗帮的头子叫辣油,这名字听着就挺狠。辣油也是个特别狠毒的人,所以鬣狗帮也在他的领导下臭名昭著。
那时候最典型的一件事,就是鬣狗帮组织的砍手行动。
那两年蝴蝶城的经济特别不好,闹瘟疫,所以夜场和鸡店的生意一落千丈,人人自危,没人在这时候凑热闹。
唯一能支撑的就是走私药品,可走私药品就这么一点油水,早就被洪爷和当时管渡口的分完了,即便再剩一点,也一定会给火炮,绝对轮不到鬣狗帮头上。
大哥养不活小弟,也就只能任由小弟找饭吃,所以那段日子,以鬣狗帮为主导的抢劫和偷窃尤为猖狂。
这么说还算保守的,因为他们没有耐心偷窃,一般以抢为主。
这抢还不是普通的飞车党的抢,不是扯着对方的包能拽走就拽走,不能拽走就换一家的模式,而是拽不走时一刀砍人手上,无论如何要把包给拿了。
这一刀劈下来到底是伤了皮肉还是牵筋带骨,那就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