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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飞听懂了这两个并不晦涩的英文单词,问,“硬糖?这是什么片子?”
“是我在调查一起案子的时候偶然看到的。”安格尔道,“那个凶手是恋童癖,专杀十几岁的可爱孩子。他的房间里摆满了各色的DVD,这部片子像是他刚刚买的,似乎还没来得及拆开看,就那样放在DVD机上。”
“然后你就看了?”莫飞问。
“嗯……我当时是被那碟封上的电影海报所吸引的,纯白的画面上,一个金属捕兽夹中间,站着一个小红帽似的小女孩儿,她身后背着的包,让我第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她身后长了一条狼尾巴。”
莫飞忍不住干笑了两声,道,“古怪的设定。”
“嗯。”安格尔点了点头,道,“我在想,那个杀人犯如果能早两年看到这本片子,说不定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的。”
“什么意思?”莫飞不解。
“嗯……意思就是说,大灰狼可以一口吞了小红帽。”安格尔似乎在斟酌词语,语调是一如既往的缓慢,“小红帽对它来说,不过是美味的糖果……不过在那千万个小红帽中,有可能有那么一颗是颗硬糖,里头也许藏着致命的毒针,在你没有一口将她吞下时……她便能用最残忍也是最有效的手段,将你从精神到肉体,全部摧毁。”
莫飞盯着安格尔看了良久,才道,“听起来的确是部挺骇人的片子,有空要看看。”
安格尔笑了笑。
“对了。”莫飞突然问安格尔,“说到恋童癖,你对性向问题怎么看?”
安格尔想了想,道,“我只能接受异性恋和同性恋,我厌恶恋童癖或带有任何癖好倾向的恋情。”
“你不讨厌同性恋?”莫飞问。
安格尔眨眨眼,摇摇头,“性别是一个很纯粹的话题,不是爱男人就是爱女人,是非常之公平的,自人类的发展历史上,恐怕这已经是仅存的,并且为数不多的一种公平了。”
这时候,就听到艾斯突然叫了两声,莫飞和安格尔转脸看它,就见它站在大门口,转脸看着安格尔和莫飞,叫了两声,并且晃尾巴。
“它要干什么?”安格尔不解地问。
“是要出去散步吧。”莫飞回答,“狗毕竟是喜欢运动的动物,更何况还是条哈士奇。”
“嗯……”安格尔还想找个理由赖在家里不出去,莫飞看了看桌上的蛋糕,道,“我放到冰箱里去吧,明天再吃。”
安格尔看了看蛋糕,道,“我明天想吃起司蛋糕。”
莫飞无力,道,“那这两个呢?不吃完浪费了。”
安格尔想了想,道,“莫飞,把蛋糕打包。”
莫飞不解,问,“做什么?”
“你刚刚说到电影,我就突然想到奶奶了。”安格尔站了起来,道,“我们去看她吧,她喜欢吃草莓蛋糕,我们打包把这半个带个她,然后那小半个蓝莓蛋糕,留着给艾斯做宵夜或者明早的点心。”说着,站起来,对门口有些兴奋的艾斯说,“走吧艾斯,我们去见奶奶。”
……
莫非无奈,找纸盒打包蛋糕。
……
因为没有车,所以安格尔和莫飞两人晃晃悠悠地往街上走,想要徒步走到疗养院是不太现实的,因此两人准备走一阵,再拦一辆的士,去疗养院。
艾斯并没有用狗链带住,哈士奇果然是一种天性活泼的狗,它时而冲前,时而跑后,但是有一点比较奇妙的是,艾斯始终未离开安格尔和莫飞十步以上的距离,有时候甚至是紧紧地跟着两人并排走的。
这个时候,天还没有黑下来,街上很多饭后遛狗的行人,也有些牵着哈士奇的,都被癫狂的狗带着往前冲,身后的主人生拉硬扯都没法将狗控制好。
好些行人都看着艾斯,小声交谈,“他们家的哈士奇怎么这么听话?”
“估计已经养了四五年了吧?”
莫飞有些惊讶地看艾斯,道,“艾斯真的很乖。在哈士奇里也算是一种另类吧。”
安格尔看了看莫飞,道,“不是因为他乖,而是因为他像你。”
莫飞张了张嘴,看安格尔,“哪里像?”
安格尔笑了笑,道,“流浪汉们虽然内心狂野放纵,但未必是因为是喜欢那种居无定所的日子才去流浪的,而是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
莫飞点了点头,道,“似乎是有那么点意思吧。”
“无家可归的人,或者身无分文的人,他们也可以是很高贵的,可以自信而傲慢。”安格尔道,“要留住一颗傲慢的心,就要理解并且纵容他的傲慢。”
莫飞愣了良久,就见安格尔伸手拍了拍艾斯的脑袋,道,“艾斯可以离开,但是他不想离开……因为他离开了我们十步,就开始思念,我们让它留恋。所以说,会去流浪的人,是因为他没有思念,无处留恋。一旦他的心被某种思念和留恋所占据,他将不愿离去,离开,会让他变得很伤感。”
第39章 血色妖石4,爱情
安格尔和莫飞并肩走在马路上,之前下过些小雨,地有些湿,现在又是吃饭的时间,路上行人和车子都很多。安格尔是个极度不会应对方向,不会保持平衡,并且很容易撞到路灯的人,所以莫飞一直小心翼翼地盯着他,看到他有向某个障碍物撞过去的趋势,就赶紧拉他一把。艾斯一直走在安格尔的身边,却不曾走到莫飞那一边去,这让莫飞觉得很诧异。但是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莫飞看出了些门道来,艾斯是在为安格尔护航。哈士奇毕竟是比较大型的犬类,属于狼狗,相貌威武……行人一般都会在几步外便避让着走,这样给安格尔的行路带来了很多的方便。
安格尔见莫飞盯着艾斯看,似乎明白了他在想什么,就道,“你可不能轻视艾斯的智力。”
莫飞一愣,抬头看安格尔。
“嗯,狗的智力的确不算最高。”安格尔道,“起码在动物界里有很多物种的智商都超越它们,但是并没有哪个物种能跟狗一样地深爱人类。”说到这里,安格尔停顿了一下,伸手摸摸下巴,道,“对了莫飞,你知道么,我们国家是世界上犬科动物最早出现的国度。”
“是么?”莫飞有些吃惊,“多久了?”
“三千五百万年左右。”安格尔想了想,道,“但是家犬,也就是被人类饲养驯服的狗,却只是从一万多年前才开始出现的。”
莫飞愣了愣,问,“这么早就养狗了?石器时代就开始了?”
“嗯。”安格尔点了点头,不无赞赏地说,“莫飞,你比奥斯要有常识很多,奥斯绝对不会知道一万年前是石器时代,在他看来,夏商周之前的都是猴子,后来的才是人,他理解中的进化论就是猴子刷啦一声变成了人。”
莫飞失笑,的确很像奥斯的风格。
“恐龙大概是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灭绝的。”安格尔道,“人类是五百多万年前诞生的……当然,也有记载说曾经在三点五亿年前的三叶虫化石上,找到过人类的脚印,那绝对是外星人留下的!”
莫飞很想笑,但转脸,就见安格尔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大有你不表示赞同我就不往下说的架势。
莫飞赶紧点点头,道,“对啊,那个时候留下脚印的绝对是外星人,那时连生命形态都不完全,哪儿来的人。”
“嗯。”安格尔满意地点点头,接着说,“犬科是比我们要久远的存在,而且我相信它们曾经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当然,除去人类之外,现在它们也是在顶端的。”
莫飞点头,现在除了点头,他也不知道该做什么。
“家养的狗其实是从那种古老的野生犬科动物演化而来的,也就是大家理解中的狼。”安格尔想了想,道,“我始终相信,第一个养狗的人和第一条变成狗的狼之间,一定有一段非常感人的故事……以至于这段情感深埋在了那条狼的记忆之中,世世代代地遗传了下来。”
莫飞笑了笑,道,“安格尔……你真的很喜欢狗啊?”
安格尔看了看莫飞,摇摇头,道,“还好,我只是陈述一下事实,不然的话,你说为什么人类如此对待狗,但他们始终傻呵呵地对人类忠诚不二呢?不过如果要真说进化论,那人类的确是刷啦一声就改变的,从刚会使用火的直立行走灵长类,到愚蠢地鄙视其他一切生物甚至相互鄙视的现代人”
“的确是个比较深奥的话题,不适合消化的时候谈论。”莫飞耸耸肩,伸手拦路边的一辆的士,对安格尔道,“差不多了吧,再不打车就天黑了。”
“嗯。”安格尔点了点头,对艾斯说,“艾斯,我们坐车。”
车子停了下来,司机看了艾斯一眼,似乎有些为难,安格尔道,“让它上车,我可以付双倍的车钱。”
司机觉得挺合算,就随口问了一句,“他不会在车子里大小便吧?”
安格尔笑了笑,“小孩子比狗更不能控制自己的屎尿,你敢这样问带着孩子的父母么?”
司机被噎得一句话没有,莫飞打开车门,安格尔对艾斯招招手,艾斯跳进了车子里,安格尔也坐进去,让它趴在自己的膝盖上。
莫飞坐在了前座,让司机开车,去疗养院。
“你们去疗养院之后,还回来么?”车开了一段后,司机突然问两人。
莫飞回头看了看安格尔,安格尔轻轻地抚摸着艾斯的颈毛,边说,“嗯,应该是在奶奶那里过夜吧。”
“能过夜的话,就在疗养院里过夜吧。”司机道,“那条公路上不是很太平的。”
“不是很太平?”安格尔有些好奇,问,“是有抢匪么?”
“唉……不是。”司机道,“那条路还挺亮的,车子也多,就是之前,出了几起命案。”
“命案,没有听说过啊。”安格尔纳闷。
司机道,“不是刑事案的那种,是有晚上散步的行人,被车子撞死了。”
莫飞有些吃惊,问,“那里马路很宽还有人行道,行人怎么会被车子撞死?”
“这事情之前一直听说在查。”司机神秘兮兮地说,“好像说,连续好几次撞死人的都是同一辆车子。”
“是有人故意做的么?”安格尔皱眉,“那就是刑事案件啊。”
“关键是啊,有几个目击的人说,那种车子是很久的老东风货车,还有几个人记下了车牌号……”司机稍微停顿了一下,小声道,“交警队的人好像调查过了……我是听出租车公司的一个老朋友说的,他有认得的人在交警队。据说啊,这个牌照的东风车是有前科的,十年前同样在这里,撞死了人,车子翻到河里去了,司机也死掉了,然后……车子一直没捞上来,河水很深。”
安格尔和莫飞对视了一眼,脑袋里同时出现了——幽灵车这三个字。
“师傅,你说幽灵车啊?”莫飞问。
“哎呦……”司机赶紧摇摇头,道,“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讲,谁知道啊,不过现在时间还早,出事的时候大概是晚上九十点钟,所以你们要是晚了,就不要回来了,疗养院肯定有地方住的,小心为上啊。”
莫飞点了点头,回头,却见安格尔似乎很感兴趣,伸手摸着下巴沉思状。莫飞就觉得额头冒汗,以安格尔的性格,他说不定会想要九十点钟的时候特意走回来……为了看一眼幽灵车。
车子开了将近半个小时,到了疗养院的门口,此时天差不多已经黑了,路上亮起了路灯,疗养院里很热闹,老人们都吃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