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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延宗说:“好啊,以后你不仅要抱弟弟和妹妹,还要做好哥哥,做个好榜样,好好保护他们。”
天赐宝宝乖乖地点头。
江延宗看着小小的天赐宝宝抱着更小小的儿子,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有了弟弟和妹妹,天赐宝宝都不怎么爱出门了,反正就守着两个宝宝,两个宝宝睡在摇摇床里,天赐宝宝没事就摇来摇去,两个宝宝总是被他摇的昏昏欲睡,给大人们省了不少麻烦。
见大风过来了,天赐宝宝还煞有介事地跟他介绍自己的弟弟和妹妹,其实大风闻一下就知道,这是自己的新主人啦!
两个宝宝要取名上户口,有关系在,上户口不难,更何况如今国家也在清查没有户口的人口,上户口也没有那么难了。
这个儿子按照约定,跟着江延宗姓,顺着天赐宝宝的名字,取名叫江天宝。
至于女儿,本来大家都觉得可以跟卫靖泽姓的,没想到卫靖泽没答应,他自己的姓用了几十年了,就不麻烦去改了,孩子的姓还是不要跟他一样的。卫靖泽觉得,自己的姓对妈妈来说是一种伤害,自己的妈妈又那么喜欢小孙女,所以还是别跟他姓了。
于是小闺女也跟着爷爷姓,姓潘,潘萍给她取名叫潘天安,天字顺了哥哥们的字辈儿,安则是顺了她自己的名字,组合在一起就是平安了。
孩子们取好了名字,顺利地上了户口,等到满月的时候,又办了满月宴,更多的宾客前来祝贺,一次性还没有办法招待完,还分了两批,一顿午饭一顿晚饭,才算是把前来道贺的客人给招待好了。
这附近十里八乡的人都来了,现在大家都靠着这家人赚了钱,自然对卫靖泽一家的事儿很上心,这种大喜事儿,也是要来道贺的。
客人多了,村里的人也都来帮忙。
“诶?这是金桂吧?”
潘金桂正忙活着泡红糖茶,听见有人说自己,回头一看,便觉得有些熟悉。这人是潘金桂没离婚的时候同村的。
“是我啊,你来了啊!”
“是啊!今天来吃酒的,真没想到是你,你看着年轻了好多啊!”
潘金桂以前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了十岁都不止。
现在日子过得好,手头宽裕,家里也没什么烦心事儿,再加上这水土好,自然是越养越年轻了。
看到旧人,这邻居也是来了不少谈性,说:“你现在应该过得挺好吧?你也是命变好了,真是让人羡慕的,你知道吧,你以前那个,生了两个闺女了,现在在闹离婚呢,说两个闺女都不是他的种!”
潘金桂现在对这种无关人员还真没什么兴趣了,便说:“你说得对,这都是命。你看我这儿要泡不少茶呢,没时间跟你聊,等以后找了空咱们好好唠唠,你先去找位置坐着吧!”
对方这才依依不舍得离开了。
潘金桂转过身继续忙活,她现在对前夫的事儿完全没兴趣了,听了他的消息心里也没有什么波澜。
第447章 番外集
【大风】
我是大风; 咱们先忽略狗会说话这个问题。
我很聪明,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同伴们也这么认为,所以在军犬训练期; 我就被作为种子选手培养; 正式成为军犬之后; 不仅参与过许多救援行动; 也参加过一些展示。当然; 这些都是过去的辉煌了; 从刚开始的兴奋; 到后来的平静,什么事儿都是这样,习惯了就好了,没啥了不起的。
到了年纪; 我就退伍了,那时我确实是度过了一段难熬的时光,在我遇到小泽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人跟我是一路的,他军人的气质很明显,我都不用闻,看一眼就知道了。
小泽带走了我,我知道这不合规定,对于军人来说,天职是服从,可是这次,我不想服从,小泽也不想服从,所以我们两个是臭味相投,一起不服从。
跟着小泽,经常有肉吃,而且我感觉自己有点像宠物狗了,我还挺喜欢这样的感觉的。宠物狗的好处是,会得到主人很好的照顾,和很真诚的爱,当然小泽没有真的把我当成一只宠物狗,这样,我既享受到了宠物狗的好处,又没有像宠物狗那样需要讨好主人,我得到了尊重。小泽很少让我服从命令,他把我当成伙伴了。
我们两浪荡了许久,然后就到了一个小山村,流浪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很高兴,因为在外面住宿的时候,那些宾馆总是不让我入住,我能入住的地方环境又一般,你别说,我还是一只很爱干净的狗的。
小山村很宁静,当然也很穷,出于战友的情谊,小泽没有亏待我,刚开始我还担心潘老头儿会不乐意小泽给我吃肉,观察了几次之后,发现他并不嫌弃我吃肉,我才放下心了,我得承认我有些挑食,而且胃口大,这点不太好,可是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们就谅解一下我吧。
在乡下的日子过得很不错,每天看看鸡,赶赶鸭,上山窜一窜,捉只野兔回来还能啃只兔腿儿,挺不错的,村子就那么大,我每天都能遛上好几趟。
倒是小泽,每天忙得很。
后来就遇上小江了,小江长得白白嫩嫩的,跟小泽很不一样,跟以前那些战友也很不一样,也就是我们以前常取笑的弱鸡。
小泽也觉得小江很弱鸡,不过……怎么弱着弱着,就坐大腿啦?怎么就钻被窝啦?突然觉得小泽怎么有点口是心非呢?
反正我搞不太懂,小江就住下来了,那个光头也住下来了,屋子就有些挤了。
不过这些对我都没什么影响,反正我有自己的窝。
日复一日的,对我来说,日子好像没什么变化。
那天,我跟着小泽去河边看鱼和鸭子,小泽将船划到了距离岸上两米多了,我一个轻跃,跳到了船上,船微微晃了晃,我忍不住晃了晃神,回头看了看那个距离,心里惊讶了一下,我已经十多岁了,竟然还能跳那么远,我自己都震惊了。
在我离开部队的时候,虽然技能还没开始退化,可是那个时候已经说明我最强的时候过去了,开始走下坡路了,可是如今,我依旧保持着我巅峰状态的实力,这令我又高兴又骄傲。
我很高兴我保持着自己最好的状态,甚至比以前更好,对于人和动物来说,衰老、退步都是很难以接受的,我很高兴到了这样的年纪还保持着强壮的身体。
为了看护果园和养的那些鸡鸭猪牛,小泽领养了许多狗回来,我作为最熟悉这儿情况的狗,自觉地帮着小泽训练他们,毕竟,人跟狗没有狗跟狗沟通来的容易。
我觉得,相对于人类社会的规则,我们狗真是简单多了,一句话,强者为王。
我们狗通过气味和试探能够明白对方的实力,大多数狗一来就知道他们比不上我,所以很俯首帖耳,但是总有那么几个典型的份子,想要挑战一下我,作为军犬出身,这样的情况我应付自如,既让他们见识我的实力,又不会伤到他们,不是我自夸,没有哪只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狗能够比得过我,就算是他们体型比我还大。
小泽似乎发现了我的管理天赋,几十条狗都交给我管,我一下子就忙起来了,说实话,当领头的感觉不是很好,我对母狗没兴趣,反而忙得很。不过作为朋友,帮小泽分担一点也而不是什么难事儿,所以我就一直这么干下来了。
在我们的看护下,果园从来没有丢过果子,也没有丢过鸡和猪——哦,对了,小泽还在果园里养了鸡和猪,猪就算了,鸡还会在草丛里下蛋,我们还得捡回去,不然烂在外面太可惜了。如果有狗偷吃鸡蛋,不是经常的事儿我会睁只眼闭只眼,他们还会给我吃,可是我喜欢吃煮熟的,我果然还是挑食。
这样也不错,有活儿干,不用做吃白食的狗,被一些人欺负鄙视,也不用像宠物狗,弄得浑身不自在。就我所知,狗们对这样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身体依旧保持着很好的状态,虽然我不知道原因,但还是挺开心的。
然后,我有了小主人,或者说,小伙伴,对于孩子,我不怎么感冒,但是自家的,还是不一样的。
依旧是一个温暖的冬天,我说的温暖是屋内,屋外是厚厚的大雪,屋内有地暖,无论在哪儿待着都很舒服。
我在沙发边上,有些昏昏欲睡,就听见他们父子在说话。
天赐说:“爸爸,大风真的是军犬吗?”
卫靖泽说:“当然是了。不过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
“他们说想看看真正的军犬是什么样的,爸爸,大风可以表演一下么?”
小泽看了我一眼,才说:“这个不能只问我,还要问问大风的意思,你也知道,大风不喜欢出风头。”
尽管我不爱出风头,可是我依旧风头很劲。
小泽这话我听着还是很开心的。
于是,天赐直接问我了:“大风,你愿不愿意在咱们村的村晚上表演个节目啊?”
军犬对普通人来说挺神秘的,可是也少了许多了解,不知其威风,就没有真正的崇敬之情。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舔了舔天赐的手,看着这个粉团子逐渐长大,他的要求还真是难以拒绝。
天赐很开心,一下子跪下来抱住了我的头,很开心的冲他爸说:“大风答应我啦!”
卫靖泽点头:“他答应了就行了。”
只是这个节目我独自表演显然不好,所以小泽跟我配,我们两个一起表演。
结果不用我多说,不是我自夸,这个节目获得了当年最受欢迎节目奖,受观众们的热烈要求,成为了以后每年村晚的保留节目!
我的前半生光华荣耀,赋予我别的狗难以得到的技能,后半生平稳安宁,也是我最沉醉的日子,作为一只狗,我很满意。
【宝宝们】
卫靖泽和江延宗一下子有了三个孩子,顿时压力就大了许多,这个压力是来自孩子们的,每个孩子都需要时间陪伴,都需要花心思去照顾,压力大了也正常。
好在随着孩子们的长大,这样的压力也在逐渐减小。
别家说生二胎是为了给大宝生个伴儿,卫靖泽和江延宗没有这样的打算,却在这方面取得了十分好的效果。
天赐对自己的弟弟和妹妹是十分用心的,外人见三个人感情这么好,都羡慕不已,不少人家里的孩子都是打打闹闹的,难得有片刻的安宁,大的叫小的哭,真的是吵得人脑仁都疼了。
对于两个人的第一个孩子,卫靖泽和江延宗都十分用心,天赐从小就被教育作为一个男孩子,要懂礼貌要负责任要做男子汉,有了弟弟妹妹,就是人家责任心爆发的时候了。
孩子们逐渐长大,天赐开始上学,天宝和天安从襁褓中到牙牙学语到漫山遍野地跑,时间也是一眨眼就过去了。
到了年纪,两个小的也要上学了,学校在家门口,家里人倒是没什么好担心的。
开学第一天,天赐直接将弟弟和妹妹送到了班上,并且宣布:“这是我的弟弟和妹妹,如果你们谁欺负他们,就别怪我不客气!”
这个……学校第一小霸王发话了,大家自然是牢牢记着。
天赐成为学校的小霸王,还真是个意外,谁叫他从小精力过于旺盛,卫靖泽无奈之下,便抽时间陪他摔跤打拳,没想到给他练了一身本事,成了打架的一把好手,对老二,卫靖泽就不敢这样了,家里不容二虎啊,两个霸王打起来,那可不得了。
幸好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