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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大了世界首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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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们不一定会让吉布斯训练他们,他们很多人是自带拳击训练师的,来吉布斯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与世隔绝。
  留在大城市,他们会受到女人,还有其他方面的诱惑,在吉布斯这里就不一样了,这里虽然有电,但吉布斯都不给拳击手的房间装电视机!
  他们在这里什么都干不了,就只能训练了。
  不过,虽然他们只能训练,但训练到底是枯燥的,有时候这些也会聚在一起玩牌然后不训练……直到程豪出现。
  程豪训练的真的太刻苦了,倒是让其他拳击手也不好意思玩了,甚至还有不服输的人跟在程豪身边,试图做和程豪一样的训练。
  当然,他们都没能全程跟下来,大多只能跟着做几个小时,然后就没法跟着了。
  训练了一整天,程豪休息了一下拖着沉重的身体去吃饭的时候,他们还躺在地上怀疑人生,累得爬不起来。
  也就只有克劳德,他虽然跟着程豪训练,可一旦觉得受不了了就会停下,因而并没有趴下,看到程豪去吃饭,他就高高兴兴跟上去了。
  而所有的人里,高尔顿绝对是最惨的那个。
  别人好歹能坚持几个小时,他连一个小时都坚持不下来,还练吐了。
  躺在训练场的地板上,看着训练场的天空,高尔顿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个弱鸡。
  他那一身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练出来的肌肉,就好像是假的一样,一点用都没有。
  “少爷,你没事吧?”高尔顿身边的人担心地问道——高尔顿已经在这里躺了三个小时了!
  “我觉得有点头晕。”高尔顿道,慢慢地爬了起来。
  这一天,他都吃不下什么东西,但第二天的时候,他还是顽强地来到了场馆里。
  而这个时候,他已经浑身疼痛,压根没力气训练了。
  结果……他看到程豪今天的训练量,竟然比昨天更大。
  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是钢铁铸造的吗?
  正这么想着,高尔顿就看到程豪在休息的间隙里,喝了一碗灰色的糊糊。
  “他能恢复地那么快,是不是因为那碗糊糊?”高尔顿突然有了一个猜测:“你们去给我弄一碗回来,我要吃!”
  “少爷,老爷不许你乱吃东西……”高尔顿身边的人道,他这趟过来,是专门带了营养师的,营养师会给他准备既营养又美味的食物。
  “别人能吃,我就不能吃了?你们去给我弄一碗回来。”高尔顿道。
  高尔顿都这么说了,他手底下的助理没办法,只能去给他弄了一碗糊糊回来,而高尔顿拿到那碗糊糊之后,就学着程豪往里倒了一点水,然后一口喝下……
  他立刻就吐了:“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少爷,这是牛肉胡萝卜西蓝花面包糊糊。”高尔顿的助理道。
  “程豪吃的一直都是这玩意儿?”高尔顿问。
  “是的,不过他有时候也吃鸡肉糊糊。”那个助理道。
  “他为什么要吃这么可怕的东西!”高尔顿满脸的不可思议。
  “这东西虽然味道差,但吃起来很方便,还容易消化,用来补充体力是很好的。”那个助理道。
  “这样的食物不是有很多吗?他为什么要吃这么难吃的?”高尔顿道。
  “因为便宜简单?”高尔顿的助理道。
  高尔顿:“……”
  别人在跟着自己锻炼的事情,程豪也是知道的,但他已经没空管别人了。
  他每天都被训练的濒临崩溃,有种再练下去,自己就要一命呜呼的感觉。
  但他……坚持下来了。
  到后来,吉布斯都惊叹了:“程,你和克劳德都是天才!”
  “谢谢夸奖。”程豪下意识地回答,他现在没有别的想法了,只想睡觉……
  上辈子,程豪曾经觉得训练让人痛苦,但这辈子,他原本是没有这样的感觉的。
  可现在,他又有这样的感觉了。
  训练是很痛苦的,但也有一些事情让程豪觉得高兴——邮差每星期会过来两次,而每次,程豪都能收到信。
  林禹寻每周会给他寄两封信,丹尼也一样。
  丹尼给他的信,是画画夹杂着单词的。
  老乔治为了照顾蒙妮卡请了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都很温柔,也就跟丹尼相处的不错,丹尼的信里总是提到她们,他还会画蒙妮卡和她的孩子。
  这些画很简单,但看着就让人心情愉快,程豪每次看到,心里都会觉得高兴。
  而更让他开心的,就是林禹寻写的信了。
  林禹寻每次寄来的信,都有好几张,里面会讲很多大学里的事情,可以看得出来,他在大学里过得很好。
  除此之外,林禹寻还会关心他,问他吃得怎么样,休息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等等。
  上辈子在拳击队,别的队员都有家人会来看他们,会有人天天给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关心他们,就他什么都没有。
  天知道他多想有个人关心一下自己是不是会受伤,是不是累了。
  要是有这么一个人,他一定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哭诉训练太累,抱怨拳击队的食物不好吃,他肯定会笑着告诉这个人,说自己过得很好,说自己在拳击队过得很开心。
  然而并没有这个人。
  那时没人会给他打电话关心他。
  现在林禹寻的信,算是给他圆了一个梦。
  所以,程豪哪怕再累,也会回信,会告诉林禹寻自己吃得很好,训练不累。
  哪怕他每次写完信,都会躺下就睡。
  这样的训练,持续了一个月。
  程豪觉得自己的回信很没有营养。
  高强度的训练把他的脑子都糊住了,他常常不知道要怎么回信,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个字……他以为收到这样的回信,林禹寻说不定会减少信的数量。
  然而并没有。
  他的回信常常只有几行字,但林禹寻总会给他写好几页的信。
  林禹寻告诉他,学校里的什么花开了,也会告诉他自己又学会了什么菜,亦或者和哪个教授交流了……
  那一切是这么美好。
  以前程豪虽然打拳击,但有时候也会迷茫,他不知道自己打拳击当了冠军,到底有什么用。
  现在他知道当冠军到底有什么用了。
  他可以给林禹寻和丹尼撑起一片天。
  程豪的训练是那么地艰苦,以至于当时间终于进入五月份,他要开始拳击比赛的时候,他差点喜极而泣。
  他要进行比赛了!他终于不用训练了!
  他的训练实在太过辛苦,以至于去比赛,对他来说倒是成了休息,成了度假。
  这比赛,实在是太轻松了!


第72章 地区冠军
  程豪之前打黑拳; 比赛的时候一定要有一方倒下,另一方才算赢了,但正规比赛不是这样的。
  青少年拳击大赛; 每场比赛最多四个回合,每个回合还只打两分钟; 一个回合打完; 打拳的双方可以休息一分钟,然后进行下一个回合。
  这四个回合里; 若是有人被击倒; 并且十秒钟都爬不起来; 那就是输了,若是双方都没倒下,那么四个回合之后; 裁判判定输赢。
  此外,参加比赛的选手还会戴头盔来保护自己的头,就连他们用的拳击手套; 都比程豪以前用的要厚很多。
  去比赛的前一天,程豪还在进行训练; 去比赛的当天; 他还有点缓不过来。
  但他还是非常轻松地把自己的第一个对手,在第一个回合里击倒了。
  在程豪眼里; 他的那些对手都是孩子,其实他并不想下太重的手,但老乔治提前嘱咐了,让他一定要把对手打倒。
  因为如果他不这么做; 裁判很有可能在明明是他赢了的情况下,判定他输。
  “程; 我知道你对未成年人总是多了一份宽容,但你要知道,这个城市的选拔赛,撒摩的公司是举办方之一,他们很可能在比赛里给你找麻烦!”老乔治在比赛前,就已经这么告诫程豪了:“你如果不把人击倒,他们就可能会算你输……这种事情以前并不是没有过。”
  “我会加油的,老乔治。”程豪道。他确实对未成年人更宽容,但那些未成年人要是做了错事,他照样会打。
  而且,在擂台上,他是不会在乎对手是不是未成年的。
  既然上了擂台,就该遵守擂台的规则!
  程豪轻松干掉了好几个对手,绝大多数都是第一个回合就把人击倒的,少数比较强的,他在第一个回合试探过之后,在第二个回合,也就把人打败了。
  他这样的成绩,是非常亮眼的,以至于现在他每次刚上台,观众们就会声嘶力竭地喊“狂暴小子”这个外号。
  他如今的表现,确实很狂暴。
  程豪比了几次之后,就开始受到观众的追捧,那些观众都对他特别热情,甚至还会找机会对他动手动脚,捏他身上的肌肉。
  这也就算了,还有人嫌弃他肌肉少……
  程豪:“……”
  这一个多月,他的训练强度太大了,以至于体重都没涨,还是七十七公斤上下。
  普通人拥有他这样的身高体重,看起来都是不胖的,更不用说他是个体脂率非常低的拳击运动员——现在的他只用目测的话,会觉得他一点不胖。
  比如说,他可以穿上小码的裤子。
  当然,他穿不了小码的衣服——他的胳膊太粗了。
  再加上拳击运动员大多都比他强壮,站在那么一群人里,他就显得有点小了。
  但他非常地引人注目。
  他的肤色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他还很帅。
  帅气的拳击运动员,真的不多!
  比较特殊的拳击运动员,总是更容易出名,哪怕总有种族主义者看不上程豪,电视台也会多一点镜头给程豪,现场的观众以及电视机前观看拳击比赛的观众,也都会注意到程豪。
  没错,这场比赛,是上了电视台的,本地的一个电视台会全程直播,并且有专门的拳击评论员进行评论。
  大学里。
  林禹寻最近很忙,但就算再忙,也还是会打开电视机,看拳击比赛。
  今天,施文筝上完课回来,就看到林禹寻拿着一本书,在电视机前看比赛。
  电视里,程豪正参加比赛,而他看得目不转睛,无比专注。
  施文筝站到他旁边,跟着看了起来,正好看到程豪一拳把人打倒,而拳击评论员正在评论着程豪:“狂暴小子真是一如既往地狂暴!他又一次在第一回 合的时候把对手击倒了……”
  “程豪挺厉害的。”施文筝道。
  林禹寻没说话,他一直盯着电视屏幕。
  直到程豪给了对手一个拥抱,走下擂台,电视里开始放别的,他才看向施文筝:“是的,他非常棒!”
  施文筝笑了笑:“你们都很棒,加油!”
  林禹寻道:“我会的……对了,我明天要出去一趟。”
  “去找程豪?”施文筝问。
  “是的。”林禹寻点了点头。
  程豪来城市里比赛了,他一直想去找程豪,但程豪让他好好学习不要过去。
  不过,即便如此,他还是想去一趟。
  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一看程豪也好。
  尤其是……明天就是这座城市的诸多选手的决赛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禹寻就起来了,然后开始做米饭。
  他现在做米饭的技术已经非常好,做出的米饭洁白而又颗颗分明,而等他做好米饭,他又做了红烧肉。
  之前在贫民社区,林禹寻没见过酱油,但不久前,他在这座城市的大超市里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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