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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猛_冉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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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少年坐在高台的边沿吹海风,祝归宁晃着两条白皙的小腿,怀里捧着椰子,乖得连睫毛翘起来的弧度都是驯服的。

祝归宁垂着眼皮,盯着自己怀里面的青皮椰子,用视线在上面勾画着几根并不存在的纹路,开口说话的声音很轻:

“我妈……在她的年纪还很小的时候,就被人拐来灵海,卖给当地的人家做童养媳了。”

那个时候的灵海甚至连县城都不算,只是个沿海的小渔村。

落后,愚昧,贫穷。

除了填饱肚皮,每家每户最大的愿望就是给家里的儿子娶上一个好媳妇,再让媳妇生一个大胖儿子。

祝穗缨当年才七岁,和她的双胞胎妹妹结伴,一起去少年宫学舞蹈。

一对儿姐妹花的成绩都很优异,学得快,有恒心,肯吃苦,所有老师都很喜欢这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

……只不过意外来临之前永远不会给人预兆,同时往往和悲剧结伴。

就在某天两人从少年宫出来,跟老师告别过后,两人手牵着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祝穗蔓突然想吃麦芽糖,于是跟姐姐说了一声,便钻进了街角的小卖店。祝穗缨背着书包,靠着满是红红绿绿的玻璃橱窗,等着妹妹从小卖店里出来。

突然,从街角冲出来两个大妈模样的女人,声称是小女孩们的姨婆,她们猛地抓住了祝穗缨细痩的胳膊往街角里拖,嘴里还不停地用当地的方言骂她“不听话”“离家出走”。

那时候的街上没什么人,即便是有路人注意到了这边的骚乱,也只当小孩子不听话,家里的阿姨婆婆正在教训孩子。

祝穗缨整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傻了,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两个女人拖到了街角。

祝穗缨崩溃,哭喊,尖叫,挣扎的动作一刻都没有停下,甚至试图张开嘴,狠狠地咬住那妇女的胳膊。只可惜一个七岁女童的力气怎么比得上那些常年在田地里干活的妇女,除了被她们多扇几个巴掌,她的反抗如同蚍蜉撼树,通通都是徒劳。

“七岁以前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我,”祝归宁松开了手里的椰子,拉起来殷山越的手臂,用自己脸颊上的软肉蹭了蹭对方掌心的老茧:“可是我跟他们,却半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祝归宁把脸埋在了殷山越的手心里,发出来的声音很闷,一点一点地把那个残破的故事拼接完整。

祝穗缨几经转手,从首都到中国南端沿海的渔村,中间不知道受了多少罪。

最后是被当地的一个渔民花三百块钱买下来,留在自己家里,给他八岁的儿子当童养媳。

这个渔民,就是后来祝归宁所说的那的“爷爷”。

渔民家里贫穷,跟祝穗缨在首都的家庭条件天差地别。人品不坏,并没有打骂孩子的习惯,对一个买回来的女娃娃,也能尽量做到一视同仁。只可惜思想愚昧,无论祝穗缨怎么恳求,他们都不肯放她回家,一口咬定“你就是我们孙家的儿媳妇,长大了要给我们生儿子的”。

祝穗缨极其要强,怎么可能甘心留在这种穷乡僻壤,蹉跎一生,为一个愚昧的渔民的儿子生儿育女?

或许从那时候起,祝穗缨的心里便存了恨,积压多年,在她的心底深深地扎了根。

命运的的确确太捉弄人。

就在渔民的儿子到了十八岁,家里打算给两个人办一个风风光光的酒席,正式将祝穗缨娶进门的前几天,那青年人同其他伙伴出海,不幸遇到海啸,最后尸骨无存。

第二天,渔民还没从失去了儿子的悲痛中走出来,两夫妻便发现祝穗缨拿走了家里面的所有积蓄,偷偷溜走了。

谁也不知道这个买来的小媳妇逃去了哪里。

渔民夫妇再同她见面的时,已经到了十三年后。

祝穗缨当年逃走之后四处漂泊,抓住了国家发展沿海地区的机会,下海经商,硬是打拼出了自己的事业,成为了大名鼎鼎的女富商。

那时候的灵海发展初具规模,她重新回到这个地方搞投资,同时,在她三十岁的这一年,给那两个老人家里带回了一名男婴。

男婴的父亲听说只是个会所的鸭子,很年轻,傍了祝穗缨这个富婆,两个人居然就这样结了婚,还生下来一个儿子。

没有人知道祝穗缨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除了那对年迈的渔民夫妇。

祝穗缨睚眦必报。

他们想要孙子,就给他们一个孙子。只不过这个孩子是从他们的准儿媳妇肚皮里生出来的,种却是由别的野男人播撒下来。

这比叫他们断子绝孙还要狠毒。

男婴被祝穗缨放在了小院门口,只有一个襁褓。

女人放下了孩子能洒脱转身离开,两个老人却不忍心,叫这个无辜的小生命冻死在自己的家门口。

即使无比屈辱,却也只能认命,把小娃娃抱回家里,去养育一个同自己儿子毫无关系的幼儿。

到底还是咽不下那口气的。

虽然渔民家并没有短了祝归宁的吃穿,那些对于他的母亲的咒骂埋怨一刻不停地回响在小院里。

老两口心里的恨用另一种方式施加给了当时还年幼的祝归宁。有时候恨屋及乌,还会拧着小孩子的耳朵,骂他“小丧门星”。

直到七岁,他被祝穗缨接走,两个人之间却再也没有能搭建起正常的亲子关系。

他们互相怨恨,互相折磨,明明彼此应该是世界上联结最紧密的人之一,却如同陌生人一般,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

“我有时候会恨她。”祝归宁盯着远方的海平线,顿了顿,接着道:“但是有时候也会想,或许我的出生,其实就是一个最大的错误。”

他在叙事时整个人的情感很抽离,明明是切身的苦痛,经他的口转化,再吐出来时已经是风轻云淡。

也不管殷山越的反应,祝归宁自顾自地说完,停下来歇了一口气。

他抿着吸管往上吸溜椰汁,脸颊鼓起来一个软乎乎地小包。殷山越同他挨着肩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很近,甚至能闻到椰子的清香,他看得心痒,也很痛。

殷山越一向动作比脑子快,没等祝归宁把含在嘴里的椰子汁咽下去,唇齿便被人用巧劲撬开。

椰子水从两个人交缠的唇齿间一点一点地流下来,顺着祝归宁的下颌,往他的衣领里面钻。

殷山越单手扶着祝归宁的后脑,不顾两人中间还夹着一个椰子,另一只手顺着祝归宁的衣摆往里探。满是老茧的手指冷不丁地往那片细嫩柔滑的皮肤上刮蹭,激得祝归宁从鼻腔发出一声闷哼,绵软粘腻,撩起来殷山越心头的万分怜惜。

就像是只有通过接吻,才能把他的宝贝从无边苦海之中解救出来,圈禁在自己的地盘里,从此以后不再受到伤害。

“你没错,”殷山越捧着祝归宁的脸,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得认真:

“你没有错…我的宝贝,从来不会错。”

两个人拥抱,断续地接吻,在一片狭小而高的平台上,耳边的海风声巨大,底下就是翻涌着浪花的海水。

呼吸从急促到平缓,心跳也变得不再剧烈,祝归宁趴在殷山越的怀里,看向对方的眼神里带上了几分柔软。

殷山越捏着他的下巴,用拇指擦掉了残留在对方嘴角处的水渍。

第二十三章

椰子水还剩小半,被殷山越拿过来,就着祝归宁用过的吸管喝了个精光,随手推到了高台的角落,青皮上沾了一层灰。

殷山越拍拍手,把祝归宁拉过来,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左手手臂横拦在对方的腰间,搂得很紧,低头亲了亲小朋友的唇角。

最苍白的安慰莫过于言语,殷山越伸手把祝归宁脑袋上的发卡取下来,用自己的手掌将那些纷乱的发丝拨弄几下,露出对方光洁的额头,落下一个轻吻在眉心。

祝归宁目光闪烁,这些事情,上辈子他并没有和殷山越透露过一个字,要不是今天被他妈刺激太大,也不会开了这种近乎于诉苦的头。

看着对方脸上真切的担忧,祝归宁半趴跪在人身上,捧着殷山越的脸,亲了亲对方干燥的唇角,嗓音像是掺了白砂糖的蜂蜜:“这么心疼?”

“不怕我又是在撒谎骗你。”

殷山越明显被他一句话挑起了些不太好的回忆,眉头蹙起来,伸手捏了一把祝归宁柔软的臀肉,把人拉过来深吻,叼着祝归宁下唇的唇肉用牙齿轻轻磨了磨,含糊道:“好……给你骗。”

祝归宁被他咬得抽了一小口冷气,感受着唇瓣上面传过来的隐隐刺痛,脸上反而露出一个笑来,伸手捏了捏殷山越的耳垂,认真地同他拥吻。

两个人在废弃的救生塔上几乎胡闹了一整个下午。

傍晚,殷山越把祝归宁送回家。等两个人走到小区门口,他牵着祝归宁的左手,左右看着斑马线两旁的机动车道,神色警惕,耳边夹着的手机正在给进货的胖子打电话。

今天听胖子说仓库来了一批新口味的薯片,这个牌子一向好卖,殷山越订了五箱。

两个人进了小区,走到单元门楼下。

殷山越把跟胖子的电话挂掉,伸手捏了一把祝归宁的脸。确定对方眼眶干燥,没有再要哭的意思了,这才拍了拍对方的屁股,示意他自己上楼,两人道别。

祝归宁笑眯眯地跟他说“会想你”,看着殷山越转身往外走,自己也掏出来钥匙串,翻找着单元门的那一根。

殷山越刚刚转了个身,还没有往外走出来几步,口袋里的手机就又震动起来,原厂设置的基础铃声在安静的小区里面搞出来很大的动静。

祝归宁的动作因此停下来,抬起头和回身的殷山越对视一眼。

两个人随后并肩回到了空无一人的楼道里,站在楼梯的拐角处,殷山越点了接通。

殷山越那破手机堪比公放,刚刚划过去绿色的接听键,下一秒,吕庆的破锣嗓子就在楼道里面嚎开了:“我操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啊老大!临县那帮龟孙进局子啦!”

冷不丁地听到吕庆这嗷的一嗓子,殷山越的脸色黑了不少,顾忌着旁边的祝归宁才没有骂出声。殷山越抬手捏了捏鼻梁,耐下性子问道:“出了什么事?”

这回电话那头响起来的声音就没有那么刺耳了,郎申莉爽朗的笑声由远及近,大概是从吕庆手里面抢了手机,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说了出来:

“临县那帮人不是一直没从咱们手里占到便宜吗?今天他们老大请小弟们吃酒席,说是吃完就回去,不跟咱们耗了。说是可巧呢,那帮孙子喝大了,在大排档里面闹事,结果撞上了城西的也在那喝酒,两拨人直接就干起来了。”

“也活该他们倒霉,那大排档离县政府不远,拆迁那一片儿的钉子户,两拨人打到最后分不出来哪边是哪边的,惊动了县领导,警察以来,直接把他们全部打包扔进警察局里了。”

郎申莉的声音里面颇有幸灾乐祸的意味,尾音上挑,整个人乐得比自己打架打赢了还高兴。

殷山越被她语气里面的兴奋感染,脸色轻松了几分,回复道:“我知道了,过两天请兄弟们吃个饭。”话音落下,电话那边发出两声欢呼。

挂了吕庆他们的电话,殷山越抬眼,注意到同样露出来一个笑的祝归宁,只是比起单纯地替他们,表情里面更多的是含着些若有所思。

殷山越这才隐隐觉出来些不对劲。

临县那帮人鸡贼又阴狠,两次和城东的冲突都是在做了充分准备之后才下的战书。殷山越跟那些人明里暗里都接触过,知道那边的作风,比起一时热血上头正面硬刚,记仇之后再伺机报复才更像是他们一贯行事的风格。

……冯顺冯利是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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