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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斯,我们现在应该去吃晚饭了,誉抄的事不急,我们可以等到吃完晚饭再来完成它。”
兰斯想想,对西里斯罗的话表示同意,刚才没感觉出来,但是现在他察觉出他写了一下午字的手很酸,再接着写,写出来的字估计会像毛毛虫一样歪歪扭扭,还是等吃完了饭再继续吧。
☆、我很快就回来。
兰斯对他的第一个作品可是报了非常大的希望,他认认真真的把那篇小说改得让他满意后,又誉抄了好几份,从中选出了他最满意的一份寄出去。
他是寄给帝都的罗尔日报,事实上,这是现下销量最大的报纸了,许多人为了追赶潮流都会购买这份报纸。又由于这份报纸是为帝都的人出的,所以许多外地的有钱人也十分追捧它,总要费力去购买,好以此彰显自己的身份。
兰斯不想为了求保险而投递给一个无名小报,他想在一份大报纸上试一试自己的实力,因为大报纸的稿酬肯定比小报纸要丰厚得多。
在把小说寄出去之前,兰斯和西里斯罗还就笔名问题展开了一场讨论,兰斯想了好几个,都是类似于迈克,汤姆,杰瑞等等这些烂大街的名字,比他原本的名字还不如。
最后还是西里斯罗想了一个,他建议兰斯用斐吉这个笔名,兰斯觉得这个笔名念起来怪怪的,还让他想到了某种交通工具,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比他自己想的要来的好,于是他就决定用这个了。
信还寄出去没几天,兰斯就开始盼着回信了,尽管西里斯罗告诉他帝都离这里不近,至少要三天信才会寄到那里,一来一回更是需要一周多的时间。但是兰斯还是忍不住,他非常急切的想要知道结果。
不过西里斯罗的劝慰很有效果,他慢慢的开始冷静下来,并且做好了失败的准备。
刚开始写文的新手作家失败个一两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兰斯虽然明白这一点,但他也没有放弃乐观的预计,毕竟能成功谁会想要失败呢?更何况西里斯罗之前还把他大大的夸了一通。
帝都,罗尔报社。
丹尼尔是一个普通的编辑,他刚刚进入报社没多久,正是一个新鲜的菜鸟,总是被前辈们呼来唤去。说实话,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并不满意,可是他只是一个新人,他手下一个作家也没有,就算有他可以接触的作家,那也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一看作品,就更让人失望了。
今天也是老样子,有一大堆的信件被送到报社,但是送到他桌子上的只有一封署名为斐吉的信,又是一个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作家。
其他那些,尤其是知名作家的信件,此刻都在老资历的编辑的桌子上躺着呢。
唉,丹尼尔叹了口气,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了下来,没带什么希望的拆开了这封信,这封信里的稿纸不多,只有三张。他决定花五分钟把它看完。
刚看第一眼的时候,丹尼尔心里就冒出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他就知道,宝是没有那么好捡到的:没有短诗,没有华丽的辞藻,果然又是一个平庸的作家。
不过他还是打算尽职尽责的把它看完,就算这是一份很蹩脚的作品,那也是一个作家的心血,尤其是他还誉抄的这么漂亮。
但等他看完第一段的时候,他的心里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了:非常奇怪,为什么这个作家的遣词造句都很平庸,可是他就是忍不住的想要往下看呢?
随着阅读的深入,丹尼尔的身体慢慢坐直了,他的心思忍不住跟着小说中主人公的遭遇起伏,等到了结尾,那一个令人万万想不到的转折让他忍不住猛拍了几下自己的大腿:“干的漂亮!”
他竟然忍不住大声的喊出来了!
“丹尼尔,你在看什么?”
主编从未见过丹尼尔如此失礼,皱着眉头问了一句。
丹尼尔此刻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心潮澎湃,他知道,他时来运转的机会到了!一个他苦苦等待已久的机会被命运送到了他的眼前,他要是不赶紧抓住,那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傻瓜。
他激动的脸都红了,紧紧的攥着那几页稿纸,好像他手上拿的是什么极其重要的宝物似的,等他发现他的动作让那几张稿纸起皱之后,他又赶紧松开手,小心翼翼地抚平稿纸上的褶皱,那动作简直比抚平他妻子裙摆上的皱纹还要轻。
“默斯特先生,这一篇小说您一定要看一看!”
丹尼尔大跨步的来到了主编的面前,他的眸子闪闪发亮,完全失去了平时谨小慎微的样子,让一旁坐着的编辑们低声笑了起来。
“好吧,好吧。”主编伸手接过丹尼尔递给他的稿件:“先生们,就让我们看看我们的小伙子发现了什么宝物吧。”
主编的反应和丹尼尔刚才的非常相似,先是皱眉,然后放松,慢慢的直起身子,变得全神贯注,在看到结尾的时候,饶是克制如主编,也忍不住大声说了句“好!”
丹尼尔知道,他成功了!
远在千里之外的兰斯对罗尔报社里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他现在正在烦恼一个问题。
你知道的,每个男孩都曾经想象过自己未来一定是一个身姿高挑的帅哥,兰斯也不例外。
兰斯的脸已经达到了这个世界对“帅哥”的标准,但是身高还没达到。
之前是没心思想这些,而且他的身高已经比从前他这个年龄时的身高要高了,所以兰斯之前从没担心过自己的身高问题。
毕竟他现在的身体可是个西方人,西方人里最不缺的就是大高个了好吗?
可是现在猛然发现,他居然只到西里斯罗的脖子往上一点!
不过这还不足以让兰斯担心自己的身高,真正让他担心自己的身高的是他现在的年龄。
他今年已经十七岁了,再继续长的希望已经很渺茫了……以前和查尔斯相比完全没什么感觉,现在遇到了西里斯罗这个真正的大高个,差距一下子就出来了!
怎么回事?一定是因为他总是喝茶不喝牛奶,缺钙了!
西里斯罗坐在一边看兰斯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一会,还以为他又在担心自己的回信,正准备开口说上几句,兰斯的思考就结束了。
他扫了西里斯罗一眼,然后表情严肃语气正经的说:“我决定从今天开始多喝牛奶少喝红茶。”
西里斯罗莞尔,他问道:“你这是在担心你的身高吗?”
“……没错。”兰斯诚实的回答,反正这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他可不相信西里斯罗就没有担心过自己的身高。
虽然在他的印象里,西里斯罗一直都很高。
西里斯罗很靠谱,不仅没有嘲笑他,还给他出谋划策:“要想长高,只喝牛奶不运动也是不行的,要不然我们每天都出去散步吧。”
这么冷的天,散步?
兰斯光是想想就觉得他要发抖了,“我觉得喝牛奶就够了,散步……散步就算了吧。”
西里斯罗在提议被兰斯拒绝后叹了一口气,露出了很遗憾的表情。
好像他很期待去散步一样,真是一个非人类啊!
兰斯觉得西里斯罗如果真的这么想去散步的话,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啊,根本没必要带上自己这个在雪地里走一步抖三抖的累赘,“你喜欢散步就自己一个人去嘛。”
“一个人去散步没什么意思,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西里斯罗回答,“现在我可是非常期盼春天的到来。”
两人闲聊着,女仆莎莉端着下午茶进来了。
照例是两杯红茶,一些烘焙的小点心,看上去令人食指大动。
兰斯正打算开口请求莎莉把红茶换成牛奶,西里斯罗就抢先一步开口了:“莎莉,请你再端一杯牛奶上来好吗?”
莎莉听到西里斯罗的话,顿时对兰斯充满了慈爱的怜悯:可怜的小家伙,都这么大了还要喝牛奶,主人果然是把他当成孩子了。
兰斯没看懂莎莉的目光,对她礼貌性的一笑。
莎莉顿时对西里斯罗羡慕嫉妒恨起来,她也好想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宝贝啊。
……这也是莎莉之后说什么都要找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结婚的理由。
两人慢慢的享受着美味的小点心,莎莉的手艺是真的没话说,小点心好吃得让兰斯不得不压抑着自己想要像一个三岁小孩那样舔舔手指的欲望。
自从西里斯罗和他缓和关系后,西里斯罗就没有再不讲卫生的和他同吃一份食物了,这让兰斯有足够的理由怀疑他之前的行为是在恶作剧。
算了,兰斯吃下最后一块小饼干,拿起丝绸手帕擦了擦自己的手指,惬意的靠在椅背上想: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起居室的门又被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莎莉,而是管家。
管家彬彬有礼的说:“主人,有一位自称是史密斯的先生想要拜访您,他现在就在大厅。”
“史密斯先生?”西里斯罗漫不经心的重复了一遍来访客人的名字,语气淡淡的吩咐管家:“告诉他我很快就来,请他稍等。”
“是。”管家微微颔首,离开了。”兰斯说:“幸好你把大厅改成了接待客人的地方,否则他就直接进到这里来了,我可不想看见他。”
西里斯罗站起来,带着笑意回答兰斯:“不对,大厅可不是接待客人的地方,你忘了会客室的作用了吗?”
“我很快就回来。”西里斯罗说:“顺便一提,我也不怎么喜欢见那个家伙。”
☆、一个大人物
史密斯先生慢悠悠的走进了这幢他曾经很熟悉的古堡,心里忍不住产生了一丝优越感。
论历史,法尔维斯家族比他的家族多了一百年左右,一向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名门望族,但是那又怎么样?
一个家族的兴荣可能要花费几十年,几百年的努力,可是要败坏一个家族,却只需要一个不肖子。
现在他的史密斯家族,终于成为了本地最有名望的家族,实在是让他非常愉快。
古堡的外表没有什么变化,就连一旁的下等仆人房也还是老样子。
不对,应该是看起来更糟糕了。
史密斯是深深相信以小见大的理论的,他看到这里,断定古堡的内部也不会有什么变化,就算有变化,那也是往坏的方向。
他在把这个古堡卖给西里斯罗之前,从里面拿走了不少东西,老法尔维斯视为珍宝的收藏都全部进了他的收藏室,还有一些漂亮的家具,也全部被他拿去装点自己的客厅,古堡里根本没剩下多少东西。
史密斯先生得意洋洋的想象着法尔维斯家现在的落魄,他满心欢喜,觉得自己的人生成功极了。
谁能料想到他们的产业最后会落在一个旧仆人手里呢?
恐怕当初留在史密斯家族手上还能多少保持一些尊严吧?
但是史密斯的幻想很快就被打断了,他被一个穿着整洁的仆人牵引到了客厅,然后一个打扮得甚至比他还要讲究的管家去向西里斯罗汇报。
史密斯环顾着周围的一切,只觉得入眼的是一片金碧辉煌。
他甚至可以在地板上,被擦拭的闪闪发亮的银色器具上看见自己清楚的倒影!
怎么回事?要不是他刚刚才从外面进来,有人说这里是皇宫他也会相信的!
西里斯罗到底碰上了什么机遇?他现在过的简直像一个贵族老爷!
一个裙摆洁白,相貌美丽的女仆为他端上一杯茶,她的气度甚至胜过了他的妻子和女儿,而这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