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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忆最深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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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复读生,肩负的全家人希望家里出个大学校的期望,迈入了这个一去不复返深坑!

  ☆、她

  我想了很久很久,我的故事里面或许永远都绕不开她,因为她是我的青春时期唯一的女主角。或许是太过重要、太过在乎,或许是太多的关于她,又或是有太多太多的遗憾,很多很多关于她的记忆却在渐渐模糊!她叫林雪,非常普通的名字,但是我很喜欢,我喜欢女生名字里面带“雪”字,因为觉得“雪”是纯白无暇的,“雪”是无比美丽的。我一直叫她“小雪”,我故事中唯一的女主角。
  我和她初中时就认识了,初一时我们同班。只是那时也仅仅只是认识,就是知道有这么个人,但是没有什么交集。那时的我,怎么说呢,真的很“帅”,颜值巅峰期;那时候很清瘦,脸部轮廓很好,棱角分明,棕色的眼珠很深邃,发型也是长长的流海,最主要的是没有长胡子,皮肤也很好,很清秀。用一个曾经暗恋我的妹子的话来说就是“小正太”!而那时的她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个说话很大声,有点黑,还有身高有点高的女汉子,完全不符合我的审美。所以,当时的我对她肯定是避而远之的。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和她成为了好朋友,只是那一段记忆好像丢失了一般。真正开始熟起来应该是高一或者高二的时候吧,我也记不太清楚。感觉莫名其妙就聊上了,当时觉得和她非常投缘,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经常煲电话粥每天一两个小时,搞得那时的宿友都以为她是我女朋友。现在回想起来,自己都不明白当时为什么和她那么聊得来,也无法再找回当时那种对她的感觉了!
  那段时间虽然我们不在一个高中,也隔了几十公里的距离,但感觉她就在我身边一样。我能把读书的压抑和不开心都向她倾述,能在孤单的时候有她陪伴,能在迷茫的时候做我的倾听者;而她也一样,所有的事情都愿意与我分享,所有的烦恼都会想我吐槽。不过,好景不长,没想到连她交男朋友了这件事都会跟我聊,现在回想起来也是很无奈!“男女之间是没有纯洁的友情的!”对于这一句话我一直深信不疑,所以一直以来凡是有男朋友的女生我都不会去深交。在知道她有男朋友那一刻,我承认我吃醋了,嫉妒了,一个人坐在宿舍门口抽了一包烟,失落了几天,并且在接下来的半年没有主动联系过她。后面也只是她主动联系我,但是我没怎么理会她,可能到现在她也不会明白那段时间的我为何会对她那么冷淡。
  青春是什么?青春有时候就是情窦初开时的暧昧,有勇气迈出一步的就成就了早恋,没勇气而退缩的就成了遗憾!我想那时的我是挺遗憾的,明明喜欢,自己却不懂,也没有去告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没有在她身边保护她,终究被别人抢先了一步。不过虽然遗憾,却不后悔,只能说命运如此,没有缘分,生活本就这么操蛋,那时我是这样安慰我自己的!
  也许我们俩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注定会相爱相杀,命运的手又把我们推到了一起。2012年,传说中世界末日的一年,那时候还挺期待的,生活确实无趣,世界末日也挺刺激的(那时末日电影看多了)。这一年,是我最苦逼的一年,命运的转折点;这一年,也是我最幸福的一年,因为有她。
  在X县一中第一次见到她时还是很惊喜的,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俩双双落榜,一起来复读,顿时感慨万千!矫情的话说完后还是对那时的她记忆尤为深刻,简单的黑色长发,略带婴儿肥的脸蛋,不施一点粉黛,身形微胖,一身运动装,很清纯很清纯。当然,那时的她没有男朋友!
  我们分在一个班,她刚来转到这边不熟悉,而我在这个地方已经呆第四年了,所以作为“好朋友”,我应该多照顾她。恩!当时的我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于是,开始带她一起吃饭,带她逛校园,介绍我的朋友给她认识,陪她一起在下完晚自习后再继续加班学习。
  她是个很努力的女孩子,最起码比我用功多了,她很倔强,也很骄傲,自尊心很强很强;当然,也非常可爱,讨人喜欢。我跟她关系还是那么好,我的兄弟都默认她是我女朋友,虽然我们并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可能我当时自己心里也是这么想的。人们都说,爱情最美好的时刻就是还没确定关系前的暧昧期,我想那个时候的我是及其幸福的,毕竟初恋总是那般美好,让人无法忘怀。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还真的是超级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无忧无虑,意气风发,个性有点张狂,对于她,有种莫名的自信。我就是觉得她是属于我的,是喜欢我的,并且会一直喜欢我。或许那个时候的自己才是一个合格的恋人,因为不会因为自己的自卑,懦弱,和占有欲而伤害到自己爱的人。
  喜欢一个人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很容易,但是,守护爱情真的很难很难!特别是像我这种天生缺乏安全感,天生带防备心理的人,一但拥有,就会极度害怕失去。那时候是真的很喜欢她,真的很爱她,当然,也有很强的占有欲。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男人都像我一样,只是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一定是这样的,因为没有安全感,所以特别敏感,特别害怕失去。并且一旦付出真心去爱一个人,一定爱的特别炽热,特别傻;而相应的,对对方的索求也会越多,不是每个女人能承受这样的爱的。
  我和她的故事很长很长,因为她,感受过此生最幸福的时刻;同样也因为她,走过一段人生最黑暗的时光。一起走过的路有欢笑有泪水,虽然崎岖,但我从未后悔过。只是人终究会长大,也会改变,人生的道路都是一直往前走的直线,因为曾经交叉过,所以一但分开,将会渐行渐远!
  如果可以,我想回到最初的我们。那时的我在她眼中帅气迷人,那时的她在我眼中清纯可爱,那时我们趣味相投。那时的她,真美;那时的我们,真好!

  ☆、小光

  在那段时光还有个不得不提的人,他叫“小光”,我的死党,高一时的同学,一起打篮球,一起打暑假工,然后跟随着我的步伐,一起迈入复读的深坑,再不要脸的成了我的室友,以及同桌,导致后面成就了我们“废材三剑客”的组合。
  复读的生活开始后,感觉瞬间就回到了高三,早上六点半昏昏沉沉地起床,听着极其讨厌的“起床号”,迷迷糊糊的刷牙洗脸,然后急匆匆的跑向教室,开始新的一天。早上背着永远也记不住的单词,上课时听着一遍又一遍重复的课本知识,能懂的早懂了,不会的教再多也不会;下午天气热的仿佛能把人烤熟,一到下午上课,我和阿文就拿着报纸坐在地上“听课”,昏昏欲睡;然而一到晚上整个人都精神了,虽然晚自习上的很晚,但也是一天中最清醒的时候;可以做做自己喜欢的数理化习题,可以偷偷地看看小说,也可以发发呆,做着一些不切实际的美梦。
  这样的生活过了两天后见到了一个让我崩溃的人,怎么形容他呢,明明比我高足足五公分,看起来跟我差不多,整个人习惯缩着,面带猥琐的笑容,极其猥琐,并且很贱很贱,这估计是所有人对他的第一印象,他就是“小光”!请允许我这么形容他,虽然我俩是铁兄弟,但我刚才那几句形容他的话真的一点都不为过,因为他真的很猥琐,与生俱来的,没救的那种。
  那一天让我至今难以忘怀,只见迎面走来一个大光头(寸板头,那时我们习惯叫这种发型为大光头),晒得黝黑黝黑的,我差点没认出来!见到我大叫一声的朝着我冲了过来,“兄弟,想我没?哈哈哈哈哈哈,我来陪你了,感动不?哈哈哈哈哈,我实在是太开心了”。一把把我抱住,弄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苍天啊,大地啊,我怎么还是逃不出他的魔爪!”
  话说为什么说受不了他呢,因为他这个人就是个“毒瘤”来着,猥琐、贱、不要脸,都可以用来形容他,这些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对于自己的这些“优点”一直引以为豪,自恋到死。所以他很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另一位同桌(我们那时一排坐9个人,每3个人座位是挨在一起的),也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的成了我的室友,让我们本来只需要住四个人的宿舍硬生生挤了五个人,并且他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有啥问题。
  人有时候是很奇怪的,本来按照我当时的个性是比较反感这样的人的,但为什么会和他成为好朋友呢,直到现在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可能我骨子里本身也不是什么正经人,也或许是我比较羡慕他吧,因为他这样的人不会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也不容易吃亏,自己活的开开心心的,跟我恰恰相反。所以他上高中开始,身边从来不缺女朋友(因为脸皮厚),虽然有一些的长相我不敢恭维,但是他反正来者不拒。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每一个女孩子都需要爱护,而我能在她们需要的时候给予关爱,不需要的时候默默离开,我真是太伟大了!”当然,对于他的狗屁理论我一直嗤之以鼻,能为自己的不要脸找到这么高尚的借口也是没谁了。不过,高中前三年,也确实被他喂了不少狗粮。不过像我这种对爱情有着神圣追求的人是绝对不会像他一样见一个爱一个的,宁缺毋滥,一直是我的人生准则,所以一直到复读我都没有正式地交过女朋友。虽然曾经也有不少喜欢我的女孩子,但我都拒绝了,因为我对她们没感觉。对于这一点,小光从来不认可我的看法,他只是觉得喜欢我的都太丑了,所以我看不上。也许,他说的对!
  不过在那时他的女朋友倒是真的不错,我知道他那一次是很认真的,他女朋友对他也很好。毕竟一个在老家复读,过着苦闷的高三生活;一个刚刚步入大学那个花花世界,面对那么多的诱惑,并且还是异地恋,还有勇气能坚持下去也真的很难得。也因此他们确实走到了最后,目前已经领证结婚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不过有小光在的日子也确实精彩了很多,他跟我情况差不多,都是因为家人才来复读的,自己并不想来。当然,用他的话来说,如果我不在他打死也不会来。于是,从那以后,我们“废材三人组”正式上线。我一直觉得“废材”这个词不适合我,我是被他们俩连累的,因为他们上课时永远在睡觉,我得帮他们收作业,帮他们“望风”,提防着老师,虽然我们在最后一排的角落,并且有课桌上面堆的比山高的书做掩护。这俩货那时可真是让我操碎了心!
  当然,我并不是生来就如此伟大,其实我每天上课都很困,我也想睡,只是我有个习惯,趴在课桌上面再困都睡不着。突然想起小时候堂哥对我说过的一个笑话,他小学时原本学习很好,但有一天左边的同桌对着他笑了,他忍住了;这时右边的同桌又对他笑了,他没忍住,于是三个人一起笑了,然后学习就离他远去了。可惜如今两位“睡仙”在我旁边,我却还是无动于衷,不动如山,也真是很佩服我自己!
  小光虽然人很猥琐,但对兄弟是真的很仗义,非常感谢那段时间有他一起奋斗,给苦闷的复读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这么多年过去了,小光还是那个小光,一点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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