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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秋尽一眼就认出了林栖的位置,深灰色的床垫,空调被也整齐的叠好,最主要是桌子旁边的吉他出卖了他,那把吉他,江秋尽见他背过一次。
宿舍很空,没什么装饰品,书也不多,最多的是鞋子……几乎每个人鞋架上都有六七双鞋。
其实他们的位置都挺好认的,书最多的,铺着桌布,甚至还有咖啡手冲壶的,肯定是颜澄明的位置,而在柜子上贴着各种很swag的贴纸,放着滑板的是凌傲的位置,剩下那个桌上放着胶卷相机,用一个铁框架夹着很多欧阳蕴照片的一看就是王逍的位置。
其他人都去参加比赛了,宿舍只有林栖和江秋尽。
林栖一进宿舍就把魔法袍脱了挂在门口的衣架上,摘了领带,然后换了拖鞋。
“你先把这破袍子脱了,换我的拖鞋。”林栖打开空调,“我给你倒杯东西喝。”
江秋尽点头,换完鞋子后视线一直跟着林栖,只见他拿自己的杯子到阳台洗了洗,回来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罐颜色漂亮的蜂蜜柠檬,然后拿矿泉水兑了一杯蜂蜜柠檬汁,递给了江秋尽:“这是我的杯子,不介意吧?”
江秋尽摇了摇头,接过杯子。
“这里面有百香果,柠檬和蜂蜜,阿澄做的。”林栖自己拿了一罐饮料,把王逍的椅子拉了过来,坐在江秋尽对面,“好喝吗?”
“好喝。”
“喜欢的话,周末回去我给你做,放在冰箱里可以放很久,不过你不可以贪凉快用冰水泡,对胃不好。”林栖说完,打开了手上的饮料喝了两口。
江秋尽不太满意他这种像对待小孩一样的说话语气,指了指他手上的饮料,“喝冰的对胃不好。”
林栖失笑:“我可没有胃病,偶尔可以喝。”
“要玩游戏吗?”林栖指了指桌上的笔记本电脑,“我有学校的WIFI密码,可以联网。”
江秋尽摇头,看了看放在旁边的吉他:“可以给我弹一下吉他吗?”
“可以是可以。”林栖挑了挑眉毛,“但是你拿什么东西来换呢,小哥哥。”
江秋尽看了一眼林栖桌上随意放着的质感很好、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钢笔和动辄六位数的手表皱了皱眉,显然“卖唱”是不太可能的了。
“你想要什么?”
林栖放下手中的饮料,考虑了一下,然后说道:“后天晚上,你答应我一个愿望吧。”
“什么愿望?”江秋尽想了想,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林栖需要自己帮忙去实现的愿望。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很久以后,江秋尽在林栖的衣柜里找到了一件红底黑色的魔法袍,便问林栖:“你以前不是很嫌弃这件衣服吗?怎么还留着?”
林栖接过那件衣服,顺势把他压在了衣柜上,抽出自己的领带捆住他的两只手腕举到头顶,笑道:“当时看你穿这件衣服的时候我就想……想看你里面什么都不穿,只穿着这件衣服和我…zuo的样子,特意留了下来。”
“既然都提起了,不如我们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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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杯子
其实林栖学吉他是一个偶然。
他在英国读的预备小学是当地最好的,高中也是英国最出名的男子公学,整个学校就只有他和王逍两个中国人,亚洲人都很少,一年学费就要三十多万,校友不是皇室或政要,就是精英和学霸。
林栖从小就是把英语当母语在学,出国后又学了法语,除了学校里多门学科以外,他还要学习跆拳道和近身格斗,他本来就是军人家庭出身,就算出国了家里也很重视这方面的训练,甚至还有师傅专门教他关节技,还要学钢琴和击剑……
其实繁重的课程对于林栖来说,并不是讨厌的事情,他似乎有与生俱来的强大自制力,学习和思考已经成为了一种本能,一停下来反而会更加不适应,哪怕回国的这两个多月,他也没有懈怠过,他知道,如果想要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就要有成为强大捕食者的能力。
就像他爸爸说的那样,他要为自己做的每一个决定负责。
林栖在十四岁的时候,决定要学吉他。
那年秋天,他和王逍去了意大利卡塔尼亚市一个名为Aci Trezza的小渔村,到达的时候正赶上黄昏时分,面前是印着夕阳粉橙色余晖的地中海,夕阳悬于海面上,林栖正想着如果这时有音乐就好了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熟悉的旋律,他们循声而去,遇到了一个席地而坐抱着吉他弹奏的中年男人。
那人蓄着浓密的胡子,一双深邃的眼睛,在余晖里安静的弹了一首《爱的罗曼史》。
林栖忽然觉得,弹吉他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背着一把琴,去到哪里,音乐就跟到哪里,比小提琴要随心所欲,而且他已经可以完美消化原本的课程了,有时间和心力去学多一种乐器。
他本来就有音乐基础,学起来也没有多困难。
林栖手上的这把吉他,琴身护板上镶嵌着奇特花型的珍珠,琴桥是乌木的,带有雪花形状的镶嵌,包金调弦钮上有细致的雕刻和珍珠贝壳镶嵌,工艺精湛,奢华都在细节处,虽然不夸张,但看起来很张扬,跟江秋尽以往见过的吉他都不一样。
如果现在有行家在这里,一定一眼就能看出这把具有历史意义的吉他,因为这款Orchestral Model型号的吉他世界上仅存5把。
当然,如果他们看到一个刚满十七岁的素人少年拿着这把他们心中封神的吉他弹《爱的罗曼史》,还紧张的弹错了两个音的话,一定会痛心疾首,气得胡子都翘起来的。
但是江秋尽很捧场,他甚至在林栖弹完一曲后还鼓了掌。
江秋尽的妈妈白梦雾是他们市一所著名音乐学院的钢琴老师,她本来就是那家学院钢琴系的学生,一路读到博士,毕业留校做了老师,江钰当年追她,就是拿一把吉他在树下给她弹了一首《暗恋你》。
江钰完全是路人水平,愣是把音乐学院的高材生给打动了,现在,江秋尽也能理解当年他妈妈的心情了。
当一个男生全心全意的在你面前为你弹琴时,他的身上有一种无法描述的魅力。
“有点紧张,失误了。”林栖把琴放好,看着一脸安静的江秋尽,“下次等我练好了,再弹给你听。”
“很好听。”江秋尽好像怕他不相信,又补充道,“真的很好听。”
林栖终于慢慢翘起了唇角,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直到甜蜜的味道充满口腔,林栖才想起这个杯子刚刚是江秋尽在用……
一抬眸就看见江秋尽欲言又止,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看着自己。
“那什么,”林栖装作镇定的站了起来,“我把杯子洗一下,再给你倒过一杯。”
“不、不用了……”江秋尽低声道:“没关系。”
林栖刚想说些什么,这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颜澄明背着凌傲,艰难的推开了门。
颜澄明额头上都是汗,平时戴着的银边圆框眼镜放在校服口袋里,而趴在他背上的凌傲脸色有些不好,常年红润的唇瓣有些苍白,左手小臂上裹着纱布,左腿的校服裤子被挽到了膝盖以上,膝盖往下一直到脚背,都裹着纱布,还往外渗着血,校服上还有血迹和灰尘,他一只手搂着颜澄明的脖子,一只手拎着一只跑步鞋,蹙着眉毛一脸生无可恋。
“怎么回事?”林栖帮颜澄明把凌傲放到椅子上,“小傲这是S哈利波特不够过瘾,要扮僵尸?”
话音刚落,林栖就被凌傲推了一把,控诉道:“幸灾乐祸。”
颜澄明气都来不及喘一下,就去给凌傲倒了一杯水,还蹲下帮他把鞋子脱了。
凌傲看着他的动作,脸色绯红,梗着脖子说: “你不用管我,老子虽然腿瘸了,但是手还没废!”
颜澄明安抚性的拍了拍他的右小腿,把他乱扔在地板上的鞋子放回鞋架上,拿着脏袜子出了阳台。
如果江秋尽没记错的话,颜澄明是有一点洁癖的,那天在海边别墅的时候,季白惩罚他抱自己,事后江秋尽看见他悄悄离场了,回来时换了身衣服。
可是现在,他在阳台帮凌傲洗脏袜子。
他动作很快,晾完袜子后回来打开林栖的衣柜,帮他拿了宽松的T恤和中裤,淡淡道:“把衣服换了,医生让不要穿长袖长裤了。”
“我怎么换!”凌傲挥了挥自己包着纱布的手,疼得龇牙咧嘴,“哎呦,疼死我了!”
颜澄明皱眉:“你别乱动。”
凌傲扁了扁嘴,可怜兮兮的说道:“又让我换衣服又让我别乱动……”
颜澄明什么也没说,回头看了一眼林栖。
林栖马上会意,牵着江秋尽的手往阳台走,“阿尽和我去阳台给盆栽浇浇水,不然都快死了。”
江秋尽稀里糊涂的跟着走了出去,看到林栖还随手把玻璃推拉门旁的窗帘拉上了,觉得十分奇怪,本能的回头往里面看了一眼。
透过窗帘缝隙,他看到颜澄明正半跪在地上,低着头在解凌傲裤子的纽扣!
而凌傲正面红耳赤地看着地面。
江秋尽惊讶的睁大眼睛,因为这一幕心跳变乱了,像揣着一只小动物在心里一样,扑通扑通的跳的飞快。
可惜他没能看下去,因为林栖用手把他的脸转了过来,指着阳台上一字排开的植物道:“小哥哥,我们给盆栽浇水吧。”
江秋尽面上一热,点了点头,和林栖拿水杯接了水正儿八经的给盆栽浇水。
浇完水还顺便看了看风景,直到颜澄明把窗帘拉开,到阳台洗毛巾,他们才有些尴尬进了宿舍。
擦肩而过时,江秋尽第一次正视了颜澄明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生得十分好看,像冬日寒潭,像他的名字一样,清澈明净。戴着眼镜时明明温文尔雅,摘了眼镜后看起来竟有些冷傲。
刚进去就看到穿着白色T恤,黑色裤子的凌傲反坐在椅子上,手臂搭着椅背,下巴搁在手臂上,有气无力的垂着那只绑了纱布的手臂,像一只蔫了的番茄,脸上虽然红扑扑的,但没什么生气。
林栖看不惯这诡异的气氛,问他:“说说吧,怎么弄的?”
“还能怎么着,跑完100米后,我去孔子广场上玩滑板,带板下楼梯的时候摔了,血溅当场。”
林栖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是你带板下楼梯的时候看见阿澄,走神了吧?”
凌傲被说中了,恼羞成怒,随手拿了一个苹果扔了过去。
林栖轻轻松松接下,挑衅道:“这下好了,变成了小瘸子。”
“你!”凌傲气结,“你之前崴着脚的时候我怎么对你的!”
林栖翘了翘唇角:“嗯,你说我扶着王逍走路的时候像清朝太后。”
凌傲也想起来了,顿时有些没有了底气:“你就不能同情同情我吗?我这可严重多了,我可能连太后都做不了。”
林栖冷笑:“做不了太后,还可以做太监。”
凌傲皱眉,捂着手装可怜:“太过分了,后天你不是有表演吗?我可能要坐着轮椅去看了。”
江秋尽一直安静的在听他们抬杠,听到这里忽然睁了睁眼睛,看向林栖,问道:“后天你有表演?什么表演?”
凌傲替他回答:“校庆啊,十大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