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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能够随时变出一支笔也很不错,亚历克斯一定会喜欢,他们的办公室里总是很难找到一支可以用的笔。弗恩想念起搭档,他真该拒绝这个长假,那这时就会和亚历克斯在办公桌前醒来,一起去附近餐馆吃顿早餐,顺便聊聊手头的案子。
那是他喜爱的生活。
出于习惯,他先把房间搜索了一遍,既然沃伦警官说已经得到授权可以随意使用这里的东西,他也不介意了解一下乔伊·巴伦克的生平。
书桌上的电脑还能用,但需要密码才能进入。他在书房一角的独立书架上发现了很多巴伦克生前写的小说,全是手稿,字写得非常漂亮,放在一旁的笔也很昂贵,看得出作家对书写情有独钟。
弗恩从书架上取下几本手稿,稿纸是用线装装订的,这年头已经很少见,每本手稿的封面都是一页白纸,没有书名,只写着编号和日期。
编号29,9月21日(没写哪一年)。
他翻开一页,找了张舒适的椅子坐下。
本来阴沉的天空现在晴朗了一些,光照非常柔和,不太刺眼,又足够明亮。
小说是第一人称写的,主角名叫马克·莱斯利,是个私家侦探,受雇调查一宗神秘杀人案。一名年轻女性遇害的消息传遍了警局,女尸被剥皮剔骨掏空内脏放进一个古董箱子。箱子存放在收藏家的家中,收藏室层层警戒,毫无破绽,只有收藏家本人能通过双重身份识别进入其中。古董拍卖鉴定时,扫描仪让箱子里的尸骸公之于众,一夕间,收藏家成了唯一的嫌疑犯,无奈之下他请求莱斯利侦探调查真相,为他洗脱冤屈。
“他的房子犹如城堡,仆人机灵乖巧,他享受着20世纪英国上等贵族古朴森严的生活。独居、富有、优雅,衣服永远干净挺括,头发一丝不乱,手杖敲打地面的声音也分毫不差,从没有人见过他惊慌失措快步行走。可是此刻他却和一群杀人、抢劫、强奸的犯人在一起,到处吵吵嚷嚷,有人随地便溺,有人惹是生非。要是他知道那个死掉的女人是谁就好了,可是哪里都查不到线索,警方为此绞尽脑汁。没有指纹,没有牙齿,没有骨骼,只有经过防腐的尸肉,完好的一对乳房,看起来她被摆进箱子里的时间不长,可她是谁呢?又是哪个有通天彻地之能的凶手把她放进了箱子。”
弗恩读得入神,看一本出版的书和一位作者的手稿感觉截然不同,手稿未经修饰,更能体味出作者的心情。有时巴伦克的字迹潦草迅速,毫无停顿,有时虽然书写工整,笔画却很凝重,似乎遇到什么难题。那些划掉的、修改的句子都让人读得津津有味。乔伊·巴伦克是个悬疑小说天才,竟然在这样的小镇上默默无闻,他思虑缜密,仿佛藏在暗中的凶手早已将这残忍可怕的罪行演练了千百次,冷静沉着地执行着每一个步骤又绝不留下蛛丝马迹。
弗恩留意到他修改的部分非常少,这是编号29的作品,也许之前的28部小说有他成长的轨迹。太可惜了,他也被困在这个该死的镇上。
弗恩找到了编号01的稿子,主角同样是个私家侦探,名叫伯特·史密斯,同样受雇调查一宗诡谲神秘的杀人案。这份手稿中的修改部分就多了很多,看起来很凌乱,弗恩稍读了几页,忽然发现这个故事和编号29非常相似。他又翻开另一本编号17的手稿,接着索性把所有稿件从书架上搬下来阅读。
所有手稿都是同一个故事。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油然而生,乔伊·巴伦克可能是个才华横溢的作家,同时也可能是个偏执的疯子。
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第07章 旅人、守卫和使者
他想得出神,感觉肚子饿时天已经黑了。
想起魔手餐厅,弗恩决定趁现在不算太晚出去吃点东西。
尽管那里的女服务生态度生硬,但食物很可口。
他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氛围,在餐馆就餐或者去干点别的什么事的时候尽量独处,减少不必要的交谈,反正没有人会说实话。他们在警惕他的同时,他也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观察。
他在餐厅点了份招牌鸡肉饭,然后独自坐在角落里吃完,并用巴伦克的“遗产”付了账。
回去时,他觉得有人在跟着他。或者是什么怪东西?让他忽然想起黑暗中的影子。
这不是疑神疑鬼,于是他决定和这个多半不怀好意的家伙周旋一会儿。小镇对他来说仍然是个很陌生的地方,好在并不大。他来到一条十字路口时忽然转弯,在墙边等待,跟踪者几乎和他撞个满怀。
弗恩抓住他,轻而易举地把他按在墙上。
好在他不是个怪物,个子不高,但也不算矮,有一头属于少年的浓密头发,穿着格子衬衣和牛仔裤,大概十五六岁。弗恩的力气把他弄得叫起来。
“……你好。”他吸着气说,“你好。”
“你好。”弗恩回答,“你想干什么?”
“我叫罗杰,你能先放开我吗?”
弗恩有一秒钟想松手的念头,这样的孩子他对付过不少,大多都只是虚张声势。不过下一秒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这里不是普通的地方,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超人。可就这么短短两秒,一道刺眼的白光亮起来,弗恩反应迅速地闭上眼睛。他能感觉到那个叫罗杰的家伙从他手掌中逃了出去,然后是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越来越远。
等到他再次睁开眼睛,小巷中早已是空荡荡了。
“这该死的鬼地方。”
他又在周围游荡了一会儿,想找到些蛛丝马迹,结果一无所获,于是只好继续往回走。
回到巴伦克先生的房子里,他感到有点疲倦,太多信息在脑子里穿梭,却没有一个确定是真的。
就在他打算先睡一觉的时候,门铃响了。
是找他,还是找乔伊·巴伦克?
门外是刚才在小巷中跟踪他的那个少年。弗恩朝他看去时,他有些害怕地往后倒退了一步。
“是你。”
弗恩猜测他的来意,这个叫罗杰的少年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鼻子上有些颜色很淡的雀斑,眼神腼腆内向。
“你想干什么?”弗恩问。
“哦,我想……”他停顿了片刻,“能先让我用一下厕所吗?”
弗恩看着他,他一脸焦虑。
“进来。”
“谢谢。”男孩以灵活的身手从门缝里钻了进来,冲向客厅旁的厕所。他肯定来过这里,说不定还是常客。
弗恩回到客厅的沙发上等着他办完事,几分钟后罗杰从厕所出来,脸上焦虑不在,又恢复了腼腆。
“真抱歉,我刚才有点着急。”
“所以你跟着我只是想找个厕所?”
“不。”他脸红了,连忙解释,“这是有原因的。”
“当然有原因,但多半是因为水喝多了。找我有什么事?”
“我叫罗杰。”
“你说过了。”
“对,你是弗恩·克拉克,我听沃伦警官说的,他说你也是个警官。”说到警官这个词,罗杰脸上的红晕又有了不一样的含义,“你是巡警还是警探?”
“我不巡逻。”
“那你是刑警了?你有没有破过杀人案?”
“有过。”
“哇哦,酷。我好爱刑警,这个镇上的沃伦警官太老了。”
“他是个好人。”
“没错,可还是太老了,他应该早点退休。”罗杰期待地问,“要是他退休了,你会接替他当警长吗?”
“我不知道。”弗恩心想,他又没打算在这里老死。
“那我可不可以经常来找你?”
“找我干什么?”
“跟我讲讲那些杀人案,听说我父亲是警察,我也一直想当个警探。”
“听说?”
“听我老妈说,他在我两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我对他没什么印象。”
“你到底有什么事?”从罗杰的神色和举止来看,他并不是个非常主动的人,这些闲聊的话题已经让他绞尽脑汁。
“是这样。”罗杰松了口气说,“我们观察了你很久,觉得应该和你谈谈。”
“你们是谁?”
“和你一样,我们是想离开小镇的人。”
“哦,你们有多少人?”
“二十来个。”
“不算多。”
“确实不多,大多都是年轻人和新来的。”
弗恩可以理解这个团队的组成,年轻人有更宽广的关注视野,而新来者很容易想念外面的世界。
“我们不愿继续在小镇生活,不愿被迫与外界隔绝。大家都认为这个镇有种诡异的力量,尽管现在看起来无害而有趣,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灭顶之灾。”
“你们试过离开小镇吗?”
“当然,试过很多方法,但都没有成功。我们需要更多同伴,思考这件事的人多了,尝试的方法也会更多。所以只要有新来的,我们都会找上门去说服他加入,通常都会成功,不过偶尔也会有例外,新来者加入了守卫阵营。”
“守卫?”
“不愿离开这里,又想阻止其他人离开的人,我们称为守卫。凯勒、艾伯特那一伙就是守卫。他们自诩是小镇的守护者。”
“他们自己在小镇生活就好,为什么要阻止别人离开?”
“因为试图离开的人在想尽办法破坏主宰的铁则,而一旦铁则出现裂痕就会让小镇分崩离析。这一点我们双方都有共识,我们都认同小镇只是主宰依附真实世界创造出来的幻象,一旦找到连接真实的通道,幻象就会破灭,一切也就会恢复原状。”
“霍尔克是你们的人吗?”
“灵媒先生?他不是,他的能力很厉害,越厉害的人越不愿意离开。哦,你应该知道主宰和它赋予人们能力的事了对吗?”这傻小子才刚发现自己滔滔不绝的话题忽略了太多细节。
“我知道一点,是霍尔克告诉我的,但他说的不多。”弗恩没有提到路克斯,而且他也想印证一下关于小镇的种种传闻。
“所以守卫们是不肯离开的,他们都得到了相当厉害的能力,一旦离开就什么都没了。他们习惯了与众不同,即使这里人人都有一手,也总比当个普通人要好。”
“沃伦警官呢?”
“他算是中立派,老古板,很满足在这里当唯一的执法者,尽管没什么人听他的话。”
“你们之中还有谁?比如说我住过的珀利旅店的老板、占卜店里的小姑娘薇洛丽卡。”
“他们都不是。总之除了我们和守卫,剩下的人认为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因此可能只是袖手旁观。”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守卫们得到了很强的能力,而你们和其他人相对弱一些,即使失去了这些没用的能力也不可惜,对吗?你的能力是什么?”
罗杰的脸又红了,弗恩猜测一定是被赋予了可笑的力量而羞于启齿,可还有什么事能比变出一支笔更可笑,让时间停止,用意念杀人这种超能力只会落在主角头上。
“刚才在巷子里,我看到你忽然浑身发光,你的能力是不是和光有关系?”
“可以这么说,我可以告诉你,可你……”
“我保证不笑。”
“好吧,可以把灯关上吗?”
关了灯,房间里一片漆黑,天鹅绒窗帘也阻挡了外面彩灯的光亮。罗杰的双手在牛仔裤上擦了两下,似乎仍然感到害羞,等他把手掌抬起来时,掌心亮起一团白色的光。
“我可以发光。”
“哇哦,酷。”弗恩学着他的语气说,“像钢铁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