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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剩下的几只火蚁妖尽皆惶恐,刘星宇也是后背汗毛直竖:之前明明只有少量几只黑虫爬入,为什么短短时间再爬出数量增加了这么多?难道,黑虫在火蚁妖体内极速繁殖了么?
再看下去,那只倒地死去火蚁妖的肚腹蠕蠕而动,似乎仍有什么活物在它体内翻腾——剩下的火蚁妖之中,当场有一只被吓得昏死过去。
世上死法百千种,被蛊虫从体内噬咬而死无疑是最恐怖的死法之一。
刘星宇强忍胃部的不适,后怕不迭:太可怕了……鹿笙那么讨厌我,会不会趁我不知不觉间已经在我身体内下了蛊啊?
稍稍脑补自己遭遇火蚁妖类似的痛苦,刘星宇觉得呼吸都困难:早知道就不逞强跟过来了。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哎哟小爷这双狗眼啊……
鹿笙只当没看见刘星宇精彩的表情变化,他扭头看向一只瑟瑟发抖的火蚁妖,手指对方说:“同样的问题,你来回答!”
火蚁妖眼中的惶恐毫不作伪,一开口就震惊全场:“饶命……我……我只是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啊!”
刘星宇噗嗤一声把胸口闷着的那口气给笑了出来,翻涌的胃部也奇迹般好了:“这逗比……哈哈哈……你小子对网络用语掌握得挺好啊!你一定被派出去执行过任务吧?”
那只火蚁妖居然点头承认:“我曾经跟随狄义公子长期驻扎在H省的H市……我沉迷于去网吧,回来之后被罚到这里织布……”
眼看一场杀鸡儆猴的残忍拷问就要演变成一场家长里短的闲聊,鹿笙咳了一声、白了刘星宇一眼:“问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干什么!”又转头威胁那只蚁妖,“我不管你是吃瓜的群众还是打酱油的小弟,回答不出我的问题——你的榜样已经摆在地上了!”
“我只知道那个叫做刘畅的蛊师被关在王宫的土牢里,至于您说的另外一个,我是真的没有听说过……”
“你们呢?”鹿笙又喝问其它火蚁妖,得到的却是摇头。
掐诀在手,鹿笙准备灭了这几只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火蚁妖,却被刘星宇制止。
“我怎么觉得,这位吃瓜的群众小弟跟其它火蚁妖有些不一样呢?”刘星宇摸着下巴,老神在在,“总觉得……它眼睛里少了点儿火蚁妖的那股子狠劲儿!咦,它的瞳色似乎也不对啊!”
鹿笙原本对刘星宇的举动不耐,闻言只是随意向那蚁妖的眼睛瞟了一眼——果然眼神不对,颜色也不对!
火蚁妖非常具有攻击性,虽死犹斗,它们眼睛里存在着无法掩饰的狠厉,不知是天生还是受到“天机石”的影响。这只“吃瓜”蚁妖的眼神却相对平和,甚至隐隐透出一种哀伤。再说颜色,火蚁妖的瞳色应该是标志性的红不红黄不黄,这一只“吃瓜”蚁妖的瞳色更接近于纯红。
鹿笙身为大巫师而久居月亮山,对于苗疆妖族之间的种种风言也有耳闻,他忽然想起一件事,试探着问:“你是翘尾蚁后?”
别看蚂蚁体型很小,其实相对而言它们寿命不短,尤其是蚁后,存活十数年是常事,有些甚至能够活过百年。就在月亮山附近,曾经有一只翘尾蚁的蚁后化形,谁也不知道她几时得道,只知道火蚁一族兴起之后她就神秘消失了。
“我叫小乔,是翘尾蚁后唯一女儿……母后已经殡天了……”
小乔刚刚说出真实身份,那些尚未昏倒的火蚁妖就齐齐开骂。
“你只是一个杂*种而已——你是翘尾蚁后勾*引我族王子生下来的,不要脸!”
“什么样的妈生什么样的女儿,你这小淫*妇还曾经勾*引过狄义公子呢!”
“火蚁一族让你活下来是个天大的错误,你这贱*人向外人出卖我族情报,不得好死!”
……
不管指责谩骂如何恶毒,率先死去的却是骂人者。鹿笙催动蛊虫,那些火蚁妖死得和它们的同伴一样凄惨。
“翘尾蚁后终究是我苗疆的妖族,她也曾拜见供奉过蛊神大人。”鹿笙对小乔说话时摆出大巫师的威仪,神情高冷,“既然你是故人之后,受苦于此,我也不为难你,趁着还没有被怀疑,你自行逃走吧!”掐蛊诀颂巫咒,双手闪出红光,解了小乔身上的蛊。
“您是大巫师?”小乔颇有几分聪慧,拜谢,“王宫就是最大的那个圆球——整个火蚁族群都被一种叫做‘天机石’的奇特石头影响了意志,从某种程度来说它们全是疯子,您要小心!”
第23章 面临查问磨啊磨
小乔潜行退去之后,刘宇星看着她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火蚁妖都说小乔是个女孩子,那胸……未免太平了吧,一开始我还以为她是男的呢!好歹也是翘尾蚁后的女儿,算是公主吧,这颜值也……跟我想象中的公主差别挺大的。”
“有空你去看看晚清格格宫妃们的照片,那才叫刷新想象力呢!”鹿笙撒出化尸粉,将那些火蚁妖的尸体化得不留痕迹,“这位小乔公主能够在火蚁妖环视之下活这么久,并且身上一点儿受虐伤痕也没有,可见心智本领皆非凡。长相,对化形的妖族来说不过是浮于表面的东西,敢于勾*引火蚁妖族中数量稀少的公子哥儿,说明她对自己的长相很有自信。你看到的,不是她的本来面目。”
“好想看一看绝世美女啊!公主啊,一听就高大上!”刘星宇兴致勃勃,“你刚才注意她那又惊又怕的小眼神没有?这种女人最容易获得男人的疼爱了……”
鹿笙毫不客气打断刘星宇的话:“别把无知当天真!蚁族的公主,你还是少惹为妙。附马,并不是你长成一个男人就能够胜任的。你还年轻,这辈子还有许多可能,别被色*欲熏了内心!”
刘星宇没敢逞一时嘴快,想到鹿笙的蛊术他就后怕,只能腹诽:你这是嫉妒!我听说被男人gan的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你这是嫉妒小爷我取向正常!
鹿笙原打算再多做一些关于蚁族妖女的提醒,但看到刘星宇那副明显不服气的表情,大巫师又生生把善意收了回去:“贱*人自有老天收,谁对谁错且等着看吧——把衣服换上,我们走!”
化尸粉只对血肉骨骼和发肤有效,并不腐蚀衣物——两人换了火蚁妖的衣服,再不必只靠疾跑行动了,如今整体的照型,即使慢慢行动也不容易引起怀疑。
每个圆球有不同的进出门口、通向不同的圆球,两人不再言语,观察好方向之后便出门踏上天桥。除了巡逻队,来来往往的“平民”火蚁也有许多,混在妖群里的两人毫不起眼。
穿过一个又一个圆球,经过一座又一座虹梯和天桥,大圆球王宫终于近在眼前了。正因为近了,抬头已经看不到它的顶端、低头看不到它的底部,正所谓有对比才知差距,刘星宇对火蚁妖建筑能力的惊叹又加深了一层。
王宫与其它圆球终究不同,毕竟是蚁后所居之地,安全系数要求不一样。走了这么多路,刘星宇第一次在入口见到体型高大、手执长矛的“近卫军”。无疑,这些体型特殊的“近卫军”是由兵蚁所化,它们的战斗力天生就比“巡逻队”和“平民”强大。
也正是在通向王宫圆球的这个路口,刘星宇和鹿笙遇到了“安检”。每一只想要进到王宫的火蚁妖都要接受“近卫军”的搜身,以及一种特殊装置的检查。
离得越来越近,刘星宇就越来越紧张。虽然是学渣,但他知道蚂蚁之间其实是靠信息素交流的,外出和回巢的蚂蚁相遇,常常是触角相碰便完成“谈话”。眼前的“安检”看起来与人类机场的安检类似,但原理应该仍是蚂蚁的那一套。灵角吊坠虽然能够隔绝灵力和气息不被火蚁妖必现,但灵角并不能产生信息素啊,如果被“近卫军”搜身,岂不是一下子就要暴*露?
这一次轮到鹿笙主动抓住刘星宇的手:“不用担心,有我呢!”
不得不说,火蚁妖虽然对于别族来说可恶,但它们本族之内还是很团结友爱的,手牵手结伴而行的并不在少数。所以,鹿笙和刘星宇牵在一起,不会引起异样的注意。
鹿笙的掌心是凉凉的,一如他的灵力。纯洁的冰凉,却不带一丝感情。这样冰凉的掌心和刘星宇温热的掌心对抵交握,神奇地让刘星宇冷静下来。
鹿笙的另一只手看似不经意扬起,几颗细小的灰色点点立刻摇摇晃晃向卡在王宫门口的“近卫军”飞去——与其说是蛊虫,不如说更像灰尘,如果不是刘星宇视力好加上注意力集中,根本不可能发现鹿笙随意的举手投足已经出招。怪不得正统的修行者谈蛊色变,蛊术实在太难防备了!
等到刘星宇和鹿笙走到“近卫军”跟前,那几只如灰尘一般的蛊虫早就钻入了对方的身体里。搜身检查是例行的,刘星宇屏住呼吸任由对方上下拍打,无碍;再到那个仿佛磁感应的仪器,也是惊险过关。
“走吧,下一个!”
近卫军挥手允许通过的瞬间,高度紧张的刘星宇赫然发现,对方的眼珠子里居然有一个小小的灰点在移动。对于灰点来说,水润的眼球就像是一个洁净的游戏池。尽管灰点实在太小,刘星宇匆匆一瞥之下看不出其真实的样子,但却能明显感觉到灰点游动的欢快——天啊,那个“近卫军”居然朝刘星宇露出诡异的笑容,就这短短的时间,对方已经被蛊术扰乱了思维么?
胃部又开始不适,愣神的当口,刘星宇又被鹿笙牵手拖着继续往里走。
最大的圆球就是一座城,所谓的王宫犹如一枚巨型橄榄立在王城的最中心。只是,刘星宇再无心欣赏和感慨火蚁妖建筑的整齐宏伟,因为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虫子、虫子、虫子……
王城规模大,相对应可供躲藏的地方就多。鹿笙看看左右无人,把刘星宇拉入僻巷:“你怎么回事?怎么有一阵没一阵的魂不守舍?”
刘星宇抚着胸口大喘气:“我看到你用蛊术……我觉得那些虫子已经钻到我的脑子里去了……我……我心里面毛毛的。”
鹿笙没好气骂道:“毛个P!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怕虫子?你能不能有点儿出息?真丢人,怕虫子的男人居然还敢肖想小乔……”骂完了,伸手放在刘星宇胸口,度去一道灵力,“怎么样?好受点儿了吧?”
鹿笙那清冷的灵力简直就是世上最好最妙的让人快速冷静的药——至少对刘星宇来说是如此。那股清冷在刘星宇体内转了个圈儿,刘星宇毛毛的心脏立刻回复平常,这效果就好像过敏时冰敷,爽。
只是,鹿笙一再使用灵力帮助刘星宇,两人都忘了,尼罗曾经渗入刘星宇体内的水球并没有散去——水球是散了,却没有散出体外,而是散成细小的水珠并且随着灵力流动发散到两个人的体内。因为两人的体质实乃天合,这时灵力流动又再触动了尼罗埋下的“炸弹”。明明没有度去多少灵力,只这短短的时间,鹿笙的脸红了,刘星宇的呼吸加粗了。
鹿笙自知不对,却在收手之后盯住刘星宇裤裆:“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不干净的事情?你那毛毛的小心脏到底好点了没?”其实他自己的状况跟刘星宇差不多。
“好……好多了!”某处硬起来,刘星宇自己也觉得难受,不得不抖动双腿调整某处的位置,“不好意思啊,冲动来得太快好像龙卷风,我自个儿挡不住。”
万幸,尼罗施加在水球里的强力法术已经消散,仅凭水球本身的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