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服穿鞋下楼。夜里已经冷了,小风飕飕一吹,吴闵猛地打个寒颤,才彻底清醒。
西郊墓地离b大有近二十公里,吴闵以为沈修就算不开车,也会打个车载他们过去,可当两人一熊步行出了学校,沿着马路一路向西走出老远后,他忽然觉得不太好,试探地问了一句:“你不会是打算走过去吧?”
沈修扭回头冲他笑笑,“怎么可能!”
吴闵呼出口气,就听沈修继续说:“就咱这速度,走到天亮也到不了,所以咱们要跑着去。”
吴闵:“……”
熊三咧着血盆大口笑得异常愉悦。
“现在是二十二点四十分,咱必须在零点前赶到墓地。”沈修说跑就跑,这句话说完已经跑出去上百米,熊三甩着尾巴,蹦跶着追上去,轻松的像在遛弯。吴闵裹着上衣无语望天,果然什么人养什么宠物,他这种体能,也就适合养只安静的小青蛙。
被遗忘在家里的小青蛙转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从玻璃罐子里跳出来,敏捷地跳上窗台,对着月亮吞云吐雾。
在沈修的一再催促下,吴闵不情不愿地迈动双腿开跑,越跑越觉得腿有千斤重,比晚饭后的训练要痛苦多了。吴闵暗暗磨牙,两道灼灼的目光盯在沈修的后背上,恨不能在他身上戳两个窟窿出来。
和驴子拉磨般的绕圈跑不同,直线跑动要轻松一点,加上夜里街道上基本没什么人,偶尔几个也都是穿着运动装沿着街道夜跑的运动爱好者,看到他们还会热情地打招呼。看看人家脸不红气不喘地超越自己,吴闵那点男子汉的自尊心受到了碾压,憋住口气,一鼓作气跑到沈修前头,结果刚把这口气吐出去,就没劲了。
沈修无奈地摇头,扯起蹲在地上气喘如牛的吴闵继续跑,吴闵想拒绝,怎奈没人家力气大,只好像个尾巴似的被人拖着,勉强移动着。熊三迈着小碎步边走边嫌弃地白他,跑了大概两公里,熊三终于发飙了。
锃亮的獠牙明晃晃亮出来,熊三一点没客气,照着吴闵的屁股就是一口,虽然刻意控制着力度没有咬伤他,但还是在他那条运动裤上留下几个窟窿。吴闵惊了,捂着屁股不可思议地看它,熊三呲着獠牙嘿嘿冷笑:“你扔了我的苹果,现在又耽误我的睡觉时间,所以我要咬死你!”
吴闵:“……”看向沈修:你家狗熊是开玩笑的吧?
沈修摊摊手,表示某野兽发飙他也管不住。
伴随着熊三的怒吼,吴闵箭一样窜出去,转眼就跑没影了。沈修抱着肩膀站在后头看热闹,眼见那人跑错路了急忙追上去,带着一人一熊往正确的路线上拐。
原定一个半小时的行程在熊三狂追猛咬的威胁下,只用了五十分钟就搞定了,站在西郊墓地外头,吴闵感觉灵魂已经飞远,整个人都懵圈了。熊三也累得够呛,它必须控制速度,既不能追上吴闵,又要时不时在他屁股上顶一下示意它是玩真的,难度系数特别高,比跟其他妖怪打一仗都累。
唯有沈修悠闲地打量着面前的墓地,从外面看,西郊墓地和其他墓地差不多。不管人们把这里想象得多恐怖,实际上墓地和医院没太大分别,别看里面葬着许多骨灰,但绝大多数死者都会在死后归入地府,仅剩的游魂也不会威胁人命。而那些凶残的物种,要么被他这种懂法术的人给灭了,要么就选个隐秘的地方运用各种秘法修炼,还真瞧不起这种小破墓地。
看沈修丈量着周围的围墙,吴闵嘴角抽抽的比腿都厉害了,“你不会又打算翻墙吧?”每次翻墙都没好事,第一回翻学校的墙差点把尾椎摔裂了,上回翻墙刚落地就差点被野兽吃了,这次……不能想!绝对不能想!
“当然了,”沈修回答得理所当然,“墓地也有守门人,大半夜的能让咱堂而皇之走进去吗?要是弄出啥动静还得跟人家解释,多麻烦,还是翻墙最省事。”
吴闵已经坐在地上起不来了——拜托,你不跟人家打招呼就跑里面弄出动静,更吓人吧?
沈修选定位置,一回头就看见吴闵瘫在地上,哪怕熊三呲牙咧嘴咬他也不肯起来。嘴角挑了挑,沈修过来揪起他,二话不说就扔墙头上去了。
吴闵:“……”突然感觉还是没力气的沈修比较可爱。
沈修轻松地跳上去,跨在墙头上往墓园里头看看,然后率先跳下去。吴闵纠结了会儿,正想往下跳,没想到熊三突然蹦上来,硕大的狗头正撞在他身上,把他从墙头上撞下去了。
沈修前脚双脚落地,吴闵后脚就来了个五体投地,“砰”的一声,吓了沈修一跳,熊三蹲在旁边呲着獠牙嘿嘿地笑,大尾巴扫地似的甩嗒着。
吴闵吭哧了半天也没能自己站起来,沈修看不下去了,伸手把他拽起来,吴闵晃了晃,后背贴在围墙上,眼前一圈一圈的,连沈修长啥样都看不清了。
沈修郁闷地瞪熊三一眼,熊三假装没看见,站起来溜达走了。
“没摔到脑袋吧?”看吴闵这样,沈修的心忽悠忽悠的,可别摔成傻子了。吴闵摇头晃脑,想对准焦距,可惜他越晃,眼前的世界转得越快,晕的快吐了。
扭头看了眼黑漆漆的墓地,也不知黑狗熊跑哪去了,沈修索性扶着吴闵在墙角坐下休息,边掏出手机,里面有邱凯等人通过郑洪博和冯甯的同学找来的结婚照,得先确定俩人是在哪座墓拍的照片,才能进一步确定问题出在哪里。
照片是两人精挑细选后发布在朋友圈的,除去重合的,总共有十三张,沈修反复对比,确认他们共在两个坟墓处拍了照片,那张放在帖子里引起热议的照片是其中一处,有七张照片,四张能看见那个模糊的影子。
另一处拍摄点也是个墓碑残破的坟墓,新郎新娘手牵手躺在墓碑前面的地上,脸蛋红通通的,嘴角画着血迹,脸上挂着诡异的笑容,乍一看跟僵尸似的。沈修越看越皱眉,这俩孩子是脑子抽了吗,跑到墓地拍婚纱照已经是犯了死人的忌讳,他们还画着俗称的死人妆,躺在人家的骨灰上,这是拍结婚照啊还是在玩招鬼游戏啊!
西郊墓地面积很大,沈修吹了声口哨,很快,熊三啪嗒啪嗒跑过来,沈修给它看了照片,把熊三吓得直接跳了起来:“卧槽,这俩人是疯了吗!”
沈修在它脑袋上敲了敲,示意它小点声,别惊扰了这里的亡魂,更别吓到看门人,“你去找找这两个坟墓在哪,找到后回来叫我。”
熊三看看还在发晕的吴闵,不情不愿地甩着尾巴走了。
等熊三走了,沈修一手抓着吴闵的手,以防他再出问题,另一手握着吴闵的手机,拇指灵活地刷来刷去。虽然郑洪博和冯甯的婚纱照总体比较简练,但也不是两个当事人能拍出来的,总归也要有摄影师和化妆师,找到这两个人也能弄清楚当天发生过什么不寻常的事。
学着吴闵的语气和经济学院的同学聊天,终于问到有个女生陪冯甯去试过婚纱,据这个女生说,当初郑洪博和冯甯没想拍这么另类的照片,可试婚纱那天有一对新人一直在说想拍点不一样的照片,也不知怎么就和冯甯她们聊起来了。后来那对中的新郎说他有朋友拍过墓地照,特有纪念意义,在他们的潜移默化下,冯甯也想拍了,郑洪博什么事都顺着她,冯甯想拍,郑洪博就陪着她拍了。因为拍摄地点在b市有名的闹鬼地,这个女同学就没陪着去。
记下婚纱店的名字,沈修站起身,拉起脸色好多了的吴闵,迎着跑回来的熊三走过去。
刚刚还能看到个影儿的月亮被浓密的云雾遮挡,四下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前一秒还算温和的风就像鬼叫,卷着冷飕飕的寒意,惹得人心里发毛。吴闵紧紧握着沈修的手,心里满是不安。
是他的错觉吗?为什么感觉夜里的墓地到处都是危机,一个不留神,就要永远留在这了呢?
☆、第046章
漆黑的夜色里,原本有规律排布的墓碑如同一块块指路标,将两人一熊指向地狱的尽头。每经过一块墓碑,吴闵都会谨慎地盯着看半天,生怕里面钻出个青面獠牙的鬼把他吃了。沈修被他逗得哭笑不得,捏捏他的手,小声告诉他这些墓地的主人大多都走了,留下的不过是一捧骨灰而已,纯化学物质。
说是这么说,但不怕的没几个吧?吴闵忍不住翻白眼,没等他的白眼翻回来,突然有个模糊的影子进入视线,因为眼睛上翻,视力严重受影响,所以他没能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不过这个时间点,谁会跑来目的溜达,不用想也知道那不是个普通人,搞不好根本不是人。脑中刚亮起危险信号,他的身体就做出了反应,扯着沈修的手迅速后撤,可惜他没注意脚下,被台阶绊了下,站立不稳向后倒去。沈修被他连累,还没搞清楚发生什么,就摔了个瓷实,眼前都黑了。
身为肉垫的吴闵更惨,一口气没上来险些晕过去,可这么一摔,眼睛迅速恢复原位,立刻看清那是个什么东西——
也不知谁那么缺德,居然在树上挂了件衣服,小风一吹跟鬼似的,能把胆小的人吓尿。
差点摔尿的沈修捂着腰坐起来,看看路边那件挂在树上的衣服,不但没嘲笑吴闵,反而皱紧了眉头。熊三更是炸起全身的毛,呲着牙一步一顿走过去,隔着两米左右停下来,小鼻子使劲嗅着。
有血腥气。
把五脏六腑都在翻腾的吴闵拽起来,沈修嘱咐他跟住自己,小心翼翼地走到熊三身后,熊三侧了侧头,眼睛却始终盯着衣服。离得近了,沈修的瞳孔紧缩了下,扯了扯吴闵的手问他:“这是不是你们的校服?”
b大的校服每届都不同,有时甚至不同学院的校服也不一样,吴闵眯着眼睛辨认半天,不确定地点头,“是有点像,难道是郑洪博他们拍婚纱照的时候忘在这的?”
沈修用智商堪忧的眼神看看他,吴闵一个激灵,瞬间反应过来了,甭管拍照的地方多吓人,郑洪博和冯甯都是来拍婚纱照的,谁拍婚纱照还穿着校服啊!
“衣服上有血。”沈修的声音不大,却像锤子般狠狠敲在吴闵的心上。吴闵腿哆嗦了下,撞着胆子向前走了两步,借着手机的光亮仔细看。这是件校服上衣,普通的蓝白条运动服,前襟和后面是白的,袖子是蓝色的,而这件衣服的背部黑乎乎的,仔细看才发现那是血,而且染血的时间不太长,还有血液滴下来,落在树根底下。
吴闵的心狂跳起来,下意识到处张望,有血,肯定就有伤者,也许就在附近。
沈修在熊三的屁股上轻轻踢了踢,熊三立刻转身到附近搜索,而沈修则围着挂衣服的树转了两圈,没有更多发现后牵着吴闵直奔郑洪博拍照的墓地。
先到的是两位新人躺着拍的那块,照片里的墓碑少了个角,加上拍摄效果,显得很像上个世纪初的产物。可看到实物,沈修就发现照片很有欺骗性,这明明是个很新的墓碑,正面刻的字迹清晰可见,只是那个缺角怎么看怎么违和。
墓地是暂时无法离开阳间的亡魂的落脚点,也是活人对死者的精神寄托,讲究非常多,没人会选个残破的墓碑,所以这个缺角应该是最近刚刚造成的。
该不会是那俩作死的娃为了拍照故意敲掉的吧?沈修想了想就把这个可能排除了,这块墓碑用的是最好的大理石,质地很坚硬,郑洪博还真不见得能敲得坏,再说同行拍照的还有婚纱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