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瞳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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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晕穿过卡纸氤出淡淡的透明光线,穿透出少女眼中好一番好奇的念想。这十四年来,曹家除了给她优渥华丽的生活,她心里那控制和征服的欲望也随着远宏集团这个庞然大物而生得愈发失控。她心里冒出一场蜿蜒的思索,想知道这个绑架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人,而这个人曹万宏显然是知道的,曹琳不想让父亲知道自己在纠结这件事,于是决定自己偷偷去查。
    于是,曹琳读完初中就以伍州学业压力太大为由而跟家里要求回轻水县读书,曹万宏觉得无所谓,反正早晚可以送她出国读书,既然曹琳喜欢学设计,就把她先塞进了轻水职院边读边玩几年。然而轻水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该怎么独立去查这个电话的来源难倒了曹琳。
    直到职专一年级时的那次舞会上,她认识了一个叫小月的女孩。不,应该说,那是一个男孩。在李肖开口介绍自己是小月的时候,曹琳就吓得一个结结实实的屁蹲跌坐在地上。李肖后来也考入了轻水职院,在大多数人午夜梦回时他爱扮做女孩,在舞池里摇曳生姿,但这对曹琳来说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她发现这男孩不仅对自己没有什么非分之想,还是个很贴心的闺蜜——尤其是当曹琳问起查电话号码的事时。
    
    初夏时分,轻水的气温已经伴杂着一些恼人的燥热,曹琳拿着李肖查出来的公用电话的地址来到了龙湾棚户区边一家小卖部。龙湾这样的地方,在曹琳前十六年的生活里属于完全陌生的地外星球,满地五颜六色的垃圾和黑污的脏水不知流向哪家哪户,垃圾站飘散出浓厚的独特风味。光鲜的曹小姐此刻杵在这里,着实像一朵乱入了满地狼藉菜市场的香水百合,无论是外形还是气味都满脑门写着“我走错片场了”。
    曹琳的脚跟靠在小卖部前面的玻璃柜台旁,一只脚一下一下无意识的踢着地上的石子。她试图想打听些什么,然而一张嘴又不知该从何问起,距她被绑架已经十六年了,这个小卖部还在已经是个奇迹了,怎么还能查到跟那件事有关的蛛丝马迹。
    忽然,她那双逾千元的白色皮鞋旁出现了一双洗得有些发黄的白球鞋。
    曹琳抬起头,缓落下的夕阳里,一张素净可人的脸在逆光中占据了她的视线,后脑还附着着晕开的金色光斑,正好奇的打量着她。
    “你是住附近的吗?怎么从来没见过你。”沈璃看了一眼曹琳从上到下价值不菲的着装,觉得跟龙湾这片棚户区的格调着实不是一个星球的。
    曹琳笑了笑:“我不住这儿,我是来找一个朋友的,姓沈。”
    沈璃倏忽一下瞪大了眼睛:“姓沈?巧了,我就姓沈,我们这一片就我们一家姓沈。你好,我叫沈璃,请问你是?”
    曹琳猛地一下站直,忽然有些尴尬:“啊?你,你好……”
    沈璃说着朝小卖部买了瓶汽水,随即转向曹琳:“汽水要吗?请你喝。”
    曹琳刚想摆手,怀里就被沈璃塞了一个玻璃瓶装可乐。
    沈璃:“你说你找我?有事吗?我好像不太认识你。”
    曹琳猛地一吸可乐,一股猛烈的碳酸气直冲脑门,呛得她直咳嗽,就在这捂着胸口的电光火石间,她想好了一套说辞:“我是轻水职院的曹琳,我听说你们学校有个姓沈的校花很漂亮,我想邀请她来参加我们学校的舞会,这样看来,应该就是你了。愿意吗?”
    说着,曹琳将玻璃瓶朝她面前伸了一下。
    沈璃看着她愣住了,实在不知道校花这件事是怎么回事,自从上学期寒假时在伍州公大与那个让她魂牵梦萦的男孩告别后,她再也没有对谁敞开过心扉,少女被冰雪烫伤的心尚未愈合,实在不太愿意去参加舞会凑热闹。然而曹琳的目光很真诚也很热烈,那是和性情冷淡的沈璃完全不同的一种炽热,沈璃犹豫了一小会儿,随即将自己的玻璃瓶与曹琳的微微一碰,空气里晃荡出“铛”的一声清脆声音,沈璃冲她一笑:“行!”
    一颗叫“友谊”的种子忽而落入龙湾潮湿的泥土里萌发,却独独在沈璃一人心中落地生根。
    沈勇是轻水一家造纸厂的工人,常捡一些废弃不合格的纸箱回来装杂物。曹琳渐渐出入沈璃家中,在沈璃家里看到了跟那张写着公用电话的卡片纸材质相同的纸板箱,再次确认了沈勇就是那个绑架她的人。
    “友谊”的种子逐渐星火燎原,烧成少女心里一捧绽放的烟火。
    沈璃告诉曹琳自己是被遗弃的孤儿,被沈勇从轻水县医院抱回来给姐姐治病的,但是姐姐已经死了,没能救活。
    少女在说这件事时,仿佛呕出一口心头的血,可曹琳却觉得这个时间地点都似曾相识的故事有些不对劲了,她留了个心眼,翻看了沈璃的病历报告,看到了沈璃的血型,rh阴性A型血。曹琳依稀记得自己的母亲是这个稀有的血型,而自己却是B型血。
    曹琳回了趟家看了曹万宏那年车祸时的检查报告,赫然发现自己的父亲是A型血。
    那自己的B型血是哪来的!
    聪明的曹琳,仿佛在第一瞬间,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而沈璃,却似乎对自己的身世只停留在沈勇将她抱回给孩子换肾这一环上。
    曹琳说服了沈璃不要再去医院复诊吃那些没用的药,自告奋勇的给沈璃定下昂贵的进口保健药。
    那颗“友谊”的种子,终于剥下美好的外壳,露出本来的面目。
    原来那是一株绝美的罂粟,长成了一颗带毒的药丸。

    三年前,龙湾棚户区的尽头,那棵银杏茂密的树叶撑起半边金色的天空。
    女孩站在沈勇家门口,远远看着沈勇提着菜篮从狭长的棚户区过道里走来,阴暗不见天日的屋檐挡住沈勇半边脸,像是化了半脸妆相的丑角,显得无比诡异。
    沈勇看了一眼站在门前的人,疑惑地问:“小姑娘,你找哪位?”
    女孩眯眼笑了笑:“沈先生,我叫小月,能借你点时间谈谈吗?”
    沈勇在听到李肖的声音时惊得一步踩在门口常年积着不干的水塘里:“你,你是什么人?!”
    李肖拿出一个沈璃最喜欢的发饰,还有曹琳偷来的真沈璃小时候的病历,眼睛微微一抬:“怎么样,有时间了吗?”
    沈勇惊悚的眼神里透出一丝悲凉,他看着沈璃头上经常戴的那个发饰,手里的菜篮哗啦一下全部倒在肮脏的积水里,他带着认命般的虚弱说:“进来谈吧。”
    两人转身进屋时,不远处邻居大妈收回了晒在外面的衣服竹竿,朝屋里的老伴儿唯恐天下不乱地说了一句:“诶,你看,老沈今天家里来了个年轻姑娘,你猜她们是啥关系啊?这老沈的老婆也跑了这么多年了,他这一找还找这么年轻的。”
    屋里,李肖开门见山:“沈先生,你将沈璃和曹琳掉包的事我们都知道了,曹先生非常不高兴,他非常疼爱曹小姐,不希望曹小姐知道这件事,平白无故遭受变故。这么多年了,你也该为你做过的事赎罪了,沈璃现在的命就在我们手里,要她生还是要她死,就在你一念之间。”
    沈勇坐在沙发里,眼神呆滞,他想着当年看到沈璃在医院新生儿病房的加床上挥舞着小手的样子,手指一遍遍摩挲着跟沈璃一起拍过的唯一一张合照。
    他环顾着被沈璃收拾得干净整洁的屋子,简陋的平房里到处是绿色植物盎然的生机,茶几上一张白纸写着沈璃回学校前留在家的注意事项,叮嘱沈勇每天睡前检查水电煤气,按时三餐不要糊弄,天凉记得加衣。沈勇把纸抚得平平整整,卡在茶几玻璃底下。
    也罢,沈勇心里忽然像松下了什么包袱似的,如果不是为了沈璃,他早就该赎罪了。
    他轻轻开口道:“是不是我消失,让这个秘密永远变秘密,你们就保证放过沈璃。”
    李肖:“当然,不过,我还需要你交出点东西。”
    “要什么都可以,但是,我希望你们知道,我留了证据,只要你们不碰沈璃,就不会有人知道,但如果沈璃有什么事,那个证据就会公之于众,你们也跑不了!”
    李肖微笑着答应下来,但心里却轻轻柔柔地想着:他是绝对不会让曹琳知道沈勇这个后手的,否则……还怎么让曹琳下决心动手呢……
    半小时后,沈勇将家里所有病历和那份集资协议找齐后交给李肖。
    李肖拍了拍裙子站起身,轻柔地说:“死得干净利落点,最好不要让沈璃和警察有任何怀疑。维速租车行,你随时可以去租到一辆车,明白了吗?”

    几天后,沈勇将所有的存款并到一张用沈璃的名字开的存折上,把正在伍师大上学的沈璃喊回了家。
    沈勇将六万块存折放到沈璃面前:“你已经成年了,这个家欠你太多,这些钱你拿着,未来的日子你自己好好过,我对不起你,这辈子来不及还的……”
    沈勇本想说下辈子一定当牛做马给你还上,但是他想起李肖的警告,用力咬了咬自己的舌尖:“这辈子来不及还的……希望这钱当做一点点补偿。”
    沈璃仿佛对沈勇的忏悔并不意外:“爸,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还是放不下是吗?我哪里也不会去,要走我早就可以走!”
    沈璃将存折推回到沈勇面前:“我没有怪过你,你跟外婆都以为我那时候还小,以为我说自愿救姐姐是信口胡说的,我都这么大了,你也说我都成年了,我再告诉你一遍,给姐姐捐肾是我自愿的,没能救活她,是我这辈子最痛苦的事,不比你的痛苦少一点,够明白了吗?”
    沈璃的声音在空荡的屋里回响着,带着微微地颤抖:“我从来没怪过你把我从医院带回来。你给我一个家,你让我替姐姐活下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为了让我拥有正常的身份活着,在姐姐死后做了什么吗!”
    沈勇忽然站了起来,大声吼道:“不要说了!”
    你是曹家的千金,如果不是我把你拐回来,如果不是我自私地要给自己的女儿换肾,你现在的生活,是你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幸福和快乐,还有更重要的,你会完完整整,健健康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沈勇遏制不住地哭了起来,这些话,他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他不能告诉沈璃,不能让她知道这些真相,只有她不知道,她才能活下去。
    沈璃看着站立着的沈勇,低下头轻轻说:“小时候我和姐姐最喜欢玩躲猫猫的游戏,一直到现在,我都不觉得她走了,我只是觉得,我还没找到她而已。”
    她把那女孩从霉旧箱子后牵出来,一遍又一遍陪她重复枯燥无味的游戏,待她如珠如宝,她第一次懂得了易碎品要轻拿轻放很温柔地去对待,人也是一样
    沈勇看了沈璃一眼,轻声说:“父女一场,不过就是没得选,妹妹,不要怪爸爸。”
    沈璃清澈的眼睛里,早已将一场自私丑恶的阴谋,化作片云遮顶的养育之恩和手足情深。
    沈勇曾经想用这女孩的命去换女儿的命,最后却用沈璃的名字,给了这女孩一个家,一场没得选的亲情。但此刻沈璃的性命正受到威胁,他能想到的,就是把命还给沈璃,穷人之间,用命换命,是他能想到的最对等的补偿。
    然而沈勇永远也不会明白,沈璃有的选,她早就选了。
    沈勇来不及想这些了,他也没有力气再去想清这些,没有什么能比让沈璃活下去更重要。
    一天后,他毫不回头地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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