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你告诉我,哪些地方是我该去的?”千沙进入了钟少怀的角色,调侃着,走到了何笙的面前,抬起他的下巴。他的瞳孔并非纯粹的黑色,而是带有一种能将人的混勾走的浅灰色,那种颜色不明显,却在细看时格外好看。
“钟少爷真的很有毅力,坚持着听了我一个月的戏,不腻吗?”何笙轻轻推开了千沙的手,嗔笑,像是讽刺,又像是在挑逗人。
“你生得如此好看,声音又如此好听,我怎么会腻呢?”千沙反问,随即坐在了他的梳妆台前,玩弄着他桌上的化妆品,笑道:“你一个大男人每天浓妆艳抹的,不觉得别扭吗?”
“我的行业就是唱戏,只有你们这些行外人会觉得别扭。”何笙走过来,将他手中玩弄着的胭脂盒夺回来,重新放回桌上,“我答应过钟少爷的事情,会记得的,钟少爷打算什么时候带我去唱戏给二老听?”
“你答应我的可是当我的朋友,以及来我家唱一出戏,你怎么不提前面的承诺呢?”千沙笑着问道,而何笙僵了一下,不知作何回答。片刻后,千沙凑到何笙的面前,扬唇轻笑,道:“作为朋友,明天陪我去游湖吧。”
“明天我……”何笙还没来得及拒绝,那个男人就转身离开了。
临走前,他说:“就这样说定了,明天我会早早过来接你的,你做好准备,明天,你的一天都是我的。”
何笙看着他消失在灯火阑珊中的背影,不由得轻轻一笑,心想着,真是个任性的少爷。
第106章 美丽的事物
次日,千沙真的开了一辆老爷车来接何笙,带他去看上海最美的景色,带他去吃他最爱吃的西餐厅,带他去品他最喜欢的酒,带他去他父亲名下的舞厅看歌舞。
他说,他还想带他去世界各地,把所有的景色都看遍,把所有的美味、烈酒都尝遍。
何笙说,人生很短暂,没法去看遍所有的景色,也吃不尽世间的美味,歌舞看多了会腻。
千沙一笑,转身看着高台下的人来车往,那种谈笑风生的模样,不像是他这个年纪该有的,他说:“人生苦短,能陪你去吃喝玩乐的人,不多啊,正因为不多,才需要好好珍惜。有生之年,经历过就好了。”
“有些经历,没有总比有好。”何笙望着远处的浮云,露出了惨淡的微笑,那种微笑看透生死,不畏浮云。
“你觉得没有比较好,是因为你没有遇到那个陪你一起经历这些的人。”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双亡,姨娘不想收留我,于是将我卖给了戏班子的老板。”何笙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对眼前这个男人敞开心扉,只觉得站在他身边,很多不愿意说的话,都很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
“我跟着戏班子的台柱子学唱戏,她是个很美丽的女人,我曾经很喜欢她,但她死了。”何笙回忆往事,虽已经能从容接受,可眼中还是会浮现出一丝惋惜,“她告诉我,这世上,越是美丽的东西,越容易凋谢,太美丽的人,太美丽的事物,亦是如此。”
“可我觉得美丽的东西不会凋谢,即使凋谢了,她曾经的美丽也已经刻在了人们的心里,留在心里的东西,总是永恒的。”千沙努努嘴,望着何笙的侧脸,他觉得他很美丽,不会凋谢。
“那是因为美丽的东西都在最美丽的时候凋谢,所以它们才会成为人们心里的永恒。”何笙轻笑,说着,随即转身朝着别的方向去。
街上的人车很多,小轿车从身边来回穿梭,黄包车也在路上奔跑,卖胭脂和卖香烟的小摊贩吆喝着,声声入耳。
尾随在何笙身后的千沙见有小车穿过,忙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拉入怀中,退到一旁的洋楼屋檐下。
“有车,小心点。”
千沙的声音很温柔,他站在他身后,轻轻搂着他的腰肢,脸贴的很近,近得转头便能吻上。
何笙怔了怔,脸上竟有了一丝绯红。
“松手。”他说。
“你还没说完刚才的话呢,那个美丽的女人为什么死了呢?”千沙笑着追问,声音蛊惑人心。
“下次见面再告诉你,我要回去唱戏了。”何笙挣脱身后的拥抱,迈步过了马路。
“我觉得你很美丽,但我不觉得你在凋谢,你在我眼里永远盛开。”千沙冲着他的背影喊着,身边来往的路人不由得多看了他们几眼。
街上的车辆将他们隔开,何笙停在对面马路时,转身冲千沙说:“也许,我也在凋谢,在燃烧,谁知道呢。”
说完,他转身消失在烟雨朦胧中。
千沙嗤笑,转身走过街边。
街边的橱窗如同镜子,将他的模样倒映其中,他忽而止步,站在镜子前整理一下自己的衣物和发型,然后露出了自信满满的笑容,内心感慨自己真是乱世中的风流人物。
他拨弄着头发,却不知道橱窗玻璃内的影像正倒映在另外两个人的眼里。
镜子外面,甘泽和晓天正观察着镜子里的人。毋庸置疑,千沙已经被坠入了女鬼设下的幻境中,在女鬼的幻境里,他没有了属于自己的记忆,也想不起来自己进入阴阳界的目的是什么。
他现在有一个全新的身份,叫钟少怀,他也许是在做梦,可这个梦真实得会让他深陷其中,无法走出来。
“女鬼封住了他们自身的意识,按这个状况下去,他们会在幻境里重复女鬼生前经历的事情,然后成为替死鬼死去。”甘泽愁眉紧锁,他通过一些旁门左道打通了两个世界的连接,虽然不能直接进入阴阳界,但却能通过千沙的眼睛看到当下发生的事情。
“那现在该怎么办?”晓天问甘泽。
甘泽叹息一声,缓缓道:“看来,我也得进入阴阳界去引他们回来了。”
“那我呢?”晓天睁大双眼,圆溜溜的眼睛倒映着甘泽眉头紧锁的模样,他不知道自己一会儿要做点什么。
甘泽走到旁边,将地上的红烛全部点燃,然后在旁边贴上了黄符,保证烛火不受周围的力量烦扰。
“晓天,你护着这些烛火,前往不要让它们熄灭,一旦熄灭了,要再回来就很难了。”甘泽转身走到晓天身边,他咬破自己的手指,将血染在一枚铜币上,并将铜币塞到晓天的手中,“当这些烛火快燃尽时,紧握着铜币,喊我的名字,直到我回来。”
“我要跟你一起去!”晓天不放心甘泽一个人去,万一回不来了,他要去哪里找人。
“不,得有人留在这里。”甘泽拒绝晓天跟来,一来是怕他道行不够会遇到危险,二来是必须有人在人界做牵引人,保证两界之间有联系。
“要是,要是你不回来了怎么办,我,我……”说着说着,晓天就抽泣起来,他像个孩子一样,离开监护人就没有安全感,动不动就哭鼻子。
“我怎么舍得不回来,那个世界可没有人给我暖床,我会睡不着的。”甘泽露出了少有的温和笑容,那笑容是专属于晓天一个人的,他捡起地上的一根蜡烛,握在手中,“乖乖等我回来。”
晓天抿着唇点点头,憋屈的表情像个孩子,鼓鼓的腮帮子很是可爱。
甘泽一笑,低头吻了吻那轻抿一线的薄唇,等晓天回过神时,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甘泽,你一定要安全回来。”晓天紧紧握着手中染血的古铜币,随即看向那些燃烧着的红烛,红蜡正在一点点的消融,像是再过不久红烛就会燃尽。
晓天又将视线转移到镜子里,镜子里正日月交替着,播放着幻境里的故事。
第107章 戏子无情
钟少怀父亲生辰时,他带着何笙回家为父母唱了一曲《牡丹亭游园》,庆祝钟父的生辰。故障之余,钟少怀的父母向何笙透出了嫌弃的目光。那目光仿佛能将人灼烧,时刻警戒着何笙,他只是一个低人一等的戏子罢了,及时攀上高枝,也不过是戏子。
一曲唱完,何笙先行告辞,而千沙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臂,留他下来吃饭,向自己的父母介绍自己的朋友,谈天说地,却没有察觉到茶桌上诡异而尴尬的气氛。
“少怀,你听过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句俗语吗?”在千沙说得尽兴时,钟父冷冷地打断,并向何笙透出了不友好的眼神,那眼神就好像是在警告他,你最好离我儿子远点,你们不是一个阶层的人,你不配和他坐在一起吃饭。
“听过啊,怎么了吗?”千沙没有从钟父的话里听出端倪,依旧是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笑得没心没肺。
“我这样的人,的确不配坐在这里,多有打扰了,告辞。”何笙礼貌地微笑着,起身离开了他们的餐桌。
“何笙!”千沙这才反应过来,忙朝着何笙的方向追出去。
追出路边时,千沙抓住了何笙的手臂,将他拉回自己面前。
“何笙,你不要在意我爸妈的话,他们只是随口说说的。”千沙解释着,为自己的父母开脱。
何笙始终保持着礼貌的微笑,轻轻地推开千沙的手,说:“钟少爷,像我这样的戏子,和你这样的少爷不是同一类人,我们没法做朋友,就此别过。”
“何笙!”千沙冲着那转身离去的背影喊着。
“我答应你的两件事都算做到了,以后想听戏就来梨花园听。”何笙留下了这么一句话,挥手拦截黄包车消失在大街尽头。
千沙转身就回家和父母吵了一顿,而钟父表示,他们钟家不喜欢和这些下等人来往,希望钟少怀自重。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又不是清朝,还有阶级划分,现在民国,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千沙完全陷入了这个时代的漩涡中,被周围的民国气息渲染,深陷于深爱着何笙的角色之中。
钟父听见恋爱自由四个字时,眉间的川字更深一分。
“你说什么?恋爱自由?你要和一个戏子恋爱?你这是想气死我?”钟父拍桌而起,气得直喘气。
“老爷别动怒,对身体不好。”一旁的夫人忙起身,抚顺他的气,随即对千沙挤眉弄眼,“少怀,你这是做什么吗?还不快和爹道个歉?”
“我没有错为什么要道歉?”千沙倔强地说着,转身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钟父气得说不上话,抬手指着那个不孝子,怒道:“钟少怀!你难道没有听过戏子无情吗?你以为何笙对你是真心的吗,他就是看我们钟家有钱,你试试落魄的时候,他还会不会瞧你一眼!”
“他会。”千沙停在了楼梯口,对钟父说了两个字,随即上楼关上了房门,将外面的一切隔绝。
日复一日,千沙路过梨花园都会进去瞧瞧,而何笙以生病为由,半个多月都没有登台唱戏,千沙到他住的地方找他,却被看门的童子赶走,说是生病了,不想接待任何人。
千沙落魄地离去,让童子告知何笙自己去了他们以前去过的酒楼喝酒,他会在那里等他来。
交代完这些事情时候,他转身离开,却没有看见何笙在楼上的轩窗内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师傅,刚才那个人说在老地方等你,你去吗?”童子走上阁楼,问还站在轩窗前的何笙。
何笙沉默了片刻,叹息,没有作答。
酒楼内的男人独自坐在包厢喝酒,不时透过窗子望着街上的车水马龙,那些景色从黄昏流动到深夜,却始终没有某个人的身影。
他大概,不会来了吧?
夜里十点多时,千沙看了看怀表,叹息着,扶着桌子站起来,有些醉意。他摇摇晃晃地走到街上,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