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俩对着抽,抽完了,他让我给他保密,说这是头一回,也是最后一回。
我都十八了,什么事儿不懂啊,我要是信他就是傻。
我没答应,也没拒绝,因为我其实根本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件事。
我还是太嫩。
我还是怕我妈知道了伤心。
后来一直到我上大学走了他都对我跟我妈特好,我知道他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其实我也想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他要是真改了,那就这样吧,别让我妈伤心就成。
结果后来他俩还是离婚了,但这也是后话了。
我的那个暑假发生的事儿还没说完呢。
就是我发现我爸嫖/娼的那天晚上,心情差到恨不得跳什刹海游泳的我跑去喝酒。
我一个人,在路边的小摊上,喝得那个痛快。
有时候我挺没深浅的,尤其是岁数不大的那几年。
那天我喝得有点多,回家的时候就觉得晕,坐在路边走不了了。
不知道吹了多长时间的风,也不知道那究竟是股什么邪风,又把那个小片警给吹来了。
就是上次我去游戏厅非把我当未成年人逮了的那个。
我是喝晕了,可没喝到断片儿。
他没穿警服,就那么蹲我面前,拍我脸问:“嘿,大晚上的,干嘛呢你?”
我当时是真喝傻逼了,年少轻狂,加上心情不好,就想发泄一下。
我那时候是怎么发泄的呢?
就是强吻了那个小片警,强吻还不算,还把人家嘴唇给咬破了。
这都是第二天他告诉我的,因为第二天的早上我是在他家的床上睁开的眼睛。
04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种经历,遇见一个人,头脑一热,故事才开了个头,就以为能天长地久。
我当时大概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据那个小片警儿说,我前一天晚上喝酒喝得稀里糊涂,说什么都不回家,非要跟他走。
这事儿我觉得我做得出来,他说我就信了。
人民警察嘛,家长里短也得管。
他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说我爸嫖/娼,我看见他就直犯恶心。
他还说我问他嫖没嫖过,问他嫖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这张嘴,一喝酒就没个把门儿的。
十八岁的时候是这样,二十八岁的时候也是这样,大概也算是本性难移。
后来我问他我是怎么就抱着他亲了,他不说。
当时我刚起床,头疼,他在煮方便面,问我吃不吃。
我没什么胃口,开了他冰箱找了一罐可乐喝。
那天临走,我告诉他:“可乐杀精。”
他冲我笑,骂了我一句,把门关上了。
就在他关门的一瞬间,我觉得他特帅。
那年他应该二十五六,比我大了不少,但不老,风华正茂。
打那天之后,我有事儿没事儿就往他那儿折腾,有时候他值班,一晚上不回来,我就在他门口坐着等,一直等到天亮。
后来他知道了,就给了我一把钥匙。
人民警察可真是厉害,丝毫不带害怕我偷他家东西的。
一来二去,熟悉了,我妈发现我总不在家,有一回就问我干嘛去了。
我高考成绩不错,她对我的信任度急剧增加,我说无意间跟那个小片警认识了,跟他讨教点人生经验。
我妈忙啊,就那么随便一听,没再问过我。
她都不怎么管我,我就往他那儿跑得更勤了。
有一天我去的时候刚好遇见他一个大学同学也在,俩人关系好像不错,我就有点儿吃醋。
这醋吃得挺没水准的,毕竟我俩没什么关系,精神上、肉体上都暂时还没发生。
如果扯根红线的话,那就是红线的一头系在了我脖子上,另一头我正试图往他手腕上系。
现在再回忆那时候的心情,其实挺可笑的。
就是一个活到将近二十岁,整天想谈恋爱的蠢逼。
不得不说,初恋对我的影响还是挺大的,因为初恋的悲惨收场让我一度觉得自己可能是天煞孤星,而镇得住天煞孤星的应该是一身正气的人。
也就是警察。
脑子坏了吧当时,鬼迷心窍了。
看着小片警儿跟别人嬉笑怒骂,我不高兴了。
我在他家旁若无人地晃来晃去,还故意和他做些亲密的动作,他自己可能也觉得不对劲,但没说什么,直到他那同学走了,我问他:“你谈过恋爱吗?”
他没理我,去厨房刷碗去了。
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那天晚上我没回家,留在了他家里。
没有安全套,没有润滑剂,他第一次,我也是第一次。
他桌子上那半瓶大宝被我们全都给用了,当时我觉得,我可真他妈香。
那是他唯一一次跟男人做。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
他不是gay。
要么怎么说我看男人的眼光不怎么样呢,第一任男友,直男装gay,亲我的时候都得下好大的狠心,第二任……不算男友,我俩就睡了一觉,也是个直男,睡完我跟我说微妙,说这样不成,说他觉得不对劲。
去他妈的不对劲吧。
我爽了就行了。
那之后我再没去过他家,也没被逮到过派出所。
我还留在这座城市里,吹着后海熟悉的风,听着路边难听的歌,每天的太阳都一个模样,月亮也是一个样。
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来了。
一个女生叫我出来告了白。
我买十块钱的体彩中了五块。
我在打手枪的时候把意/淫对象从小片警换成了贝克汉姆。
夏天结束之前我终于看开了,恋爱这事儿急不得,也终于明白,我没那么好的运气遇见的喜欢的男人都是gay。
等着吧。
山高路远,地久天长。
总之我也算是在过去某个晚上被某个男人伺候得舒服过,人生不亏了。
所以,不急。
爱情这个狗屁东西,早晚会来的。
当时的我,天真的这么想着。
05
我上大学之后想明白的第一件事不是应该继续学习以后造福社会造福自己,而是再不疯狂青春就都浪费没了。
该学的东西得学,可该玩的也一样不能落下。
这一点我从小就玩儿得得心应手。
大一课程没什么意思,没什么难度,我们宿舍几个人翘课打球、打游戏,他们偷看女生,我偷看男生。
不过那会儿可能我眼光突然高了起来,在学校里竟然没找到什么入得了眼的。
也是,打飞机的时候想的都是贝克汉姆,胃口当然不一样了。
就这么晃荡到大二上学期,我还是没能好好谈一场恋爱。
这挺可惜的,那个时候我对面铺的那个哥们儿都跟他女朋友开过房了。
我是有点急,可这事儿急不得。
过去两次不知道能不能算是感情经历的经历让我明白,我找不到好男人,得好男人来找我。
为了能让好男人找到我,我活得更风生水起了。
校外“活动”一个不少,校内活动也都参加。
没成想竟然还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学姐学妹都挺喜欢我。
只是真可惜,我看着姑娘们就是没有爱情的冲动,大家还是做姐妹比较合适。
我那时候的心态跟现在显然是不一样的,整颗心都打开着,就等着一个人大摇大摆走进来。
有时候回忆起那段时光,觉得当时的自己可悲又可敬,关于爱情,当初的我知之甚少,可不知者无罪,不知者永远幸福。
大二那年的初夏,我认识了方白林,然后开始了我们长达十年的感情纠葛。
是的各位,非常不好意思,我故事里占大头的这个人终于出现了。
那年我刚好20,一脚迈进二字打头的世界,觉得新鲜刺激,有种终于成为了大人的错觉。
后来在走过了那么多路之后才明白,是否成为大人跟年龄无关。
说回方白林吧。
我们的遇见,还他妈的真有点儿意思。
那年眼看着就要到夏天了,要热不热的时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
周一晚上,我从学校跑出来,到后海的酒吧喝酒。
这片儿我太熟了,我这个人其实念旧,熟悉一个地方就不愿意换地儿。
那间酒吧现在都已经没有了,前阵子我去后海的时候发现变成了炸酱面,味道还成,勉强凑合。
那天我吹着风,喝着酒,看着窗户外头的人。
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抱着吉他唱歌,跑调,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死了的那谁,还有他那个兄弟以及没火起来的乐队。
我从酒吧出去,手里还拿着酒瓶。
周一晚上这边没多少人,我就蹲在唱歌那哥们儿对面,唱得真够难听的,可我听得津津有味。
有个跟我岁数差不多大的男生蹲到我旁边,手里也拿着一样的酒,我看了他一眼,是个帅哥。
他跟我碰杯,我们一人喝了一口。
他问我:“这什么歌?”
“《上帝保佑》。”我说。
他又问:“原唱谁啊?”
“窦唯。”
他了然,喝口酒笑着说:“王菲前夫。”
我特烦别人这么说,对他的好感立刻就没了。
我站起来想走,他也站起来。
我进了附近一家音像店。
他也跟着进来了。
现在这音像店也早就没了,其实从那时候开始就看得出生意惨淡。
我一边喝酒一边在货架上找,终于找到了窦唯那张专辑。
上面都落灰磨损了,被老板藏在了最角落里。
这专辑真是有年头了,我家里有一张,有时候都舍不得听。
我拿着它,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个跟着我的人。
我冲他挑挑下巴,他过来,我把专辑放到了他手里。
“窦唯就是窦唯,这歌儿没那么难听。”我往外走,“刚才那人,没一个字儿在调上。”
出门的时候竟然下雨了。
那年的第一场雨。
06
其实如果人生真的像游戏一样可以存档重来的话,我会选择那天晚上不走进那家音像店,不找到那张专辑,不把它丢给方白林。
但一切都不能重来,后悔也没用。
那天我从音像店出来,准备继续去喝酒。
谁知没走出几步,听见那家店开始放那首《上帝保佑》。
我站在门口一直听完。
当时我有预感,觉得这是一个浪漫的夜晚。
果然,算是有些浪漫。
方白林拿着开了封的CD出来,问我:“听得过瘾吗?”
永远过不了瘾。
但我当时不是这么说的,究竟我说了些什么,不记得了。
我们就这样相识,那年我20岁。
人在20岁的时候总想做点儿惊天动地的事来,就算惊动不了天地,惊动自己的世界也好。
跟方白林相识的第一个晚上,我们喝了个烂醉。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在宾馆里,我们什么都没做,衣服都没脱,毕竟醉成那样,哪儿干得动啊。
以前总看影视剧里扯淡说酒后乱性,我是不知道别人怎么回事,对我来说,喝得真烂醉如泥了,硬都硬不起来。
再者说,喝成那样到了宾馆,就只想消停地睡一觉,谁他妈敢碰我一下,老子真的能掰折他那根东西。
所以酒后乱性在我这儿是行不通的。
我是男人,我太了解男人了,所以很多年后方白林跟我说他做了那事儿是因为喝醉了,我当时就笑了。
多年后的事情暂时不说,我们得从头捋着时间线来。
醉酒之后头疼,我躺在宾馆的床上,用了好一阵子才想起自己是谁为什么在这个地儿。
怎么说呢,人真的是一种很容易鬼迷心窍的动物,而人类中的男性,除了容易鬼迷心窍,还容易精虫上脑。
醉酒的时候我硬不起来,但酒醒之后我能。
我当时看着在我旁边闭着眼睛揉太阳穴的方白林,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那天早上我们俩做了,做/爱,还挺激烈的。
他抱着我在床上滚了两圈,枕头被子全都被弄到了地上。
那种上了年头的宾馆隔音不好,我估摸着左邻右舍都能听见我们俩的声音。
但是管他呢,老子开心就好。
我那时候其实已经对待爱情不抱什么期望了,连续碰见两个直男跟我闲扯皮,我已经信了这世界上就我一个gay了。
当时跟方白林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