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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意。
沈清源走到他面前喊了一声,蹲下来没话找话地问:“您做活儿呢?”
“嗯。”钟大富皱着眉放下手里的工具,拿起旁边的旱烟袋点上火,干巴巴地问:“回来了?路上还顺利?”
“挺顺的。大姐呢?”
沈母摸/摸索索地推过来一张小板凳,沈清源刚挨到板凳面,钟大富已经站起来往堂屋里走。
“她到地里去了。”
“这种天气还下地?”沈清源只得扛着抱拖着箱跟在他身后进了屋。
“有什么办法?她,命苦啊。”钟大富坐在屋上首的大椅子里,吧嗒吧嗒抽两口烟,愁兮兮地说。
“小弟给你们带了好多东西。”沈清源忙把话题转到钟秀林身上。
提到宝贝儿子,钟大富的神色终于舒缓下来,沈母也坐到老二身边,关切地问:“他马上就毕业了,城里工作好找么?”
“他现在在贺景瑞的公司做兼职,表现很好,已经定下来毕业就到那家公司工作。因为他熟悉业务,所以签了合同就升主管。”
钟大富听到贺景瑞的名字时,眉头微微动了一下,但听到小儿子要升职了,蹙起的眉尖又松开了。
沈母则很高兴地说:“有小贺照应着小林,我放心,那孩子做事稳当。”
钟大富咳嗽了两声,意味深长地瞟了妻子一眼。
沈母看不见他的表情,专心致志询问两个儿子的情况。
沈清源把给家里买的东西一一拿出来,钟大富拿着小儿子孝敬自己的东西,满脸皱纹终于舒展开,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对沈清源买的东西,他稍微迟疑了一秒后,也一并笑纳了。
说话间,大门被推开,钟秀芳背着竹筐拿着农具走进院。
她低着头,没往屋里看。进院后把竹筐和农具放到墙边,又去舀水洗手洗脸。
“大姐。”沈清源迎出去打招呼。
她的动作一顿,脸上还挂着水珠便直起腰,直直地盯着沈清源。那目光很不友善,甚至带着想咬人的敌意。
“他怎么回来了?”她伸手一指沈清源,大声质问。
沈母依着门边怯怯地解释:“小源是特意回来帮忙的,我们看你忙,所以没跟你说。”
“谁要他帮忙?”钟秀芳气势汹汹地说。
“小芳。”钟大富急忙出声制止,“再怎么说都是一家人,他也是好心……”
不等他说完,钟秀芳已将毛巾狠狠地砸在水盆里,溅了自己一身水。她也不管,顶着一头一脸的水汽扭头上楼去了。
“她心情不好,你别跟她计较。”沈母生怕儿子多心,着急地向他解释。
沈清源无所谓地点点头。反正大姐对自己素来都不温柔,她又是炮仗脾气,如今刚离婚不久,心情不好迁怒于自己并不奇怪。
他离家打工的时候,家里还没盖房子,等房子盖好,他已经在城里呆了好几年,也明确表示过要在城里落脚,所以家里并没有留他的房间。现在他回来只好住钟秀林的屋。
把行李简单收拾好,沈清源拿着给钟秀芳买的礼物上了楼。
大姐的房间房门紧闭,他敲了几下不见动静,便把东西放到门前的地上。
谁知他刚下到一楼,那些礼物从楼上天女散花般地落了下来,五颜六色散了一地。
沈清源怔忪地望着地上的东西,终于感到大姐对自己的态度恶劣得不正常。
钟大富在院子里叫:“你不要也别乱扔!败家玩意儿!”
沈清源上前把东西拾起来交到钟大富手里,回过头正对上忧虑的母亲。
母子俩默契地等钟大富进屋后才开始交谈。
“大姐这是怎么啦?好像很讨厌我。我没得罪她吧?”沈清源憋不住开口询问。
☆、第99章 〔九十九)谣言
原来前任大姐夫张永靖被迫离婚,还是净身出户,因为惧怕贺景瑞的势力,不敢报复钟家。可他心里毕竟憋着一股气想要发一发,实在无法可施便化身疯狗,在村里揭了沈清源的底,甚至爆料沈清源已经被人包/养多年,以兔子的身份替钟家挣回了一份家业——他家那幢楼就是他寄钱帮盖的,那就是一兔子窝!
总之,语言之恶毒,爆料之下流,沈母都不忍复述了。
杨柳村似乎跟“兔子”颇有渊源,老人们数得出来的长辈,几乎每一代都有那么几只狐媚的公兔子,简直是杨柳村秘而不宣的悠久传统。
而与这传统一脉相承的就是村里人对兔子的反感,每一代的兔子都遭到了严酷的打击。以前兴游街、浸猪笼、上鞭刑,如今搞这一套是犯法的,但语言上的侮辱以及隔离冷漠一类的冷暴力还是免不了。
钟家想到贺景瑞对二弟那种好得过分的态度,自然信了张永靖的“谣言”,钟家两父女心理上就觉得矮了一截,吵架都吵得理不直气不壮,这几个月颇受了一些打击。特别是钟秀芳,老公是个渣兔子背着自己搞男人不说,弟/弟竟也是这样,谁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点儿瓜葛?
沈母也是没法儿,心里替儿子委屈,可又能做什么?大环境就是这样,身在其中的人除了忍还是只能忍。
老太太把满腔的愤恨全放到张永靖身上,咬咬牙切齿地骂:“这个挨千刀的狗杂毛!他对不起秀芳还敢到处编排你,祖宗没积德让□□了才生出这么个烂心烂肺的东西(以下省略一千字)……”
沈母平时多温顺老实一个人,骂起张永靖顿时化身最毒舌的泼妇,那一溜诅咒估计能把张家先人气得从坟里跳出来。
沈清源的心情只能用无奈一词形容——大姐无辜被骗婚,他被殃及池鱼,除了张永靖还真找不到埋怨的对象。可张家远在县城,也只能骂一骂过嘴瘾而已。
他轻拍着母亲瘦削的肩膀安慰:“算了,反正已经离婚了,以后也不会再来往。他这种人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是气他连累你,”沈母握着儿子的手腕,有几分羞赧地说:“你别怪你大姐,遇到这种事她也可怜。”
“我不怪她。别人说什么您不要放在心上。我是不在乎的,说就说呗,又不会少块儿肉。”
儿子的豁达态度让沈母更难过了。她用手背擦了擦眼角,半晌才说:“你要是留在城里就不会有这些事……干脆你住几天……回去吧。”
沈清源一团心事无从说起,望着窗外逐渐黯淡的天色,叹了口气,喃喃道:“等贺景瑞把他的事处理完,我就回去。”
沈母知道贺景瑞那样的出身,必然有不少不得已的苦衷,她一个局外人说不上半句话,又不想给儿子增添烦恼,除了一声叹息,真是半点力都使不出。
沈清源不计较不代表就可以相安无事的过日子。到吃晚饭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其实也不是大事,就是钟大富收拾碗筷的时候,悄悄把他用过的碗扒拉到一边,甚至还细心地放了片干草做标记,洗碗的时候把他碗筷单独拿出来洗。钟秀芳一把抢过碗筷丢进垃圾桶,啐道:“还洗什么洗,扔了算了!”
钟大富跺脚道:“他每天在家吃饭就扔个碗?家里有多少碗可以扔?败家玩意儿!”
“那让他自己洗,凭什么我们要伺候他?!”钟秀芳不客气地说。
钟大富再不待见沈清源,也做不出让他自己洗碗这种事,为难得直叹气,自言自语地埋怨:“在城里呆得好好的,回来干嘛?”
这一幕好巧不巧被沈清源看到了。他的心再大,到这时候也受不了了!
这么被嫌弃谁受得了!
这地方好歹也是自己称之为“家”的地方,竟好像他是瘟神一样巴不得他永远也不要进门!
一口气把梗得他气血翻涌,立在窗外把牙齿咬得嘎嘣响,才勉强忍住进去吵一架的冲动。
他转身快步走回房间,将白天才打开的行李又草草装好,背包拖箱地敲开的母亲的房门。
“妈,”他站在门口一幅说完就走的样子,“我想回老屋住。”
“好好的干嘛要去那边?”沈母摸索着走到门边,垮下脸问:“是不是他们又说你了?”
沈清源忙拦住她,说:“没有,他们什么也没说。我就是想着住在一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大家都不自在……”他顿了顿又补充道:“贺景瑞来看我的时候,住那边也方便些。”
这是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沈母扶在门框上的手颓然地垂下来,带着压抑的难过,说:“好吧,你要是缺什么东西跟我说。”
“那我走了。妈,您早点休息。”
沈清源转身要走,被沈母拉住,“小源……”
都说儿行千里母担忧,儿子好容易回来了,却一晚上都没住又要走,尽管只是走到村子的另一头,可沈母还是心如刀绞,伴随着对自己软弱的不满,以及钟家父女不近人情的怨怼,心情复杂到无以复加。
沈清源很明白母亲的心情,忙加了一句安慰,“贺景瑞过几天就要来,家里也没地方给住。”
沈母叹了口气,从贴身的衣服里摸出一串钥匙,摁在他手上,嘱咐道:“我那屋的柜子里有新被褥,你拿出来晒一晒,到时候给小贺用。”
离开钟家的小院,沈清源呼出一口气,心里竟有些轻松。
他想,家这个东西其实在哪里都一样,关键是有“家人”在。
好比钟家院子,生活这么多年还是觉得那是别人家,竟比不上荒废如鬼宅的沈家老屋亲切。
沈清源的外公外婆早过世了,唯一一个舅舅在县城买了房子,全家搬到县城,每年只在上坟的时候回来。分家的时候,舅舅分了田地,把老宅留给瞎子妹妹。
老屋位置偏僻,地方不大,房子也老旧,除了地皮值点儿钱基本没啥用处,被用来堆钟家的杂物。
沈清源把母亲的房间打扫出来,随便铺了被褥便躺上去。
被褥略微散发出霉味,但松软厚实,他陷在里面就生出倦意来。
他在上面翻了个身,爬起来拿出贺景瑞的照片放到枕头上,睡了一会儿仍感觉不踏实,干脆把照片搂到怀里才算是舒坦了。
在他眼里,老屋其实比钟家更好,至少可以光明正大地摆上贺景瑞的照片。
☆、第100章 (一百)农事
沈清源在一片鸟语中醒来。
老屋里久不使用的厨房居然已经燃起烟火气——沈母已经来帮他做早饭了。
“妈,您不用特意过来,我自己会弄。”沈清源披着外衣要去帮忙。
老妈一把将他搡出厨房,“去去,不要你帮忙。你在外面这么多年,多久没吃妈煮的饭了?!以后小贺来了,我还得给他做饭呢。”
看来老太太已经把贺景瑞当半拉儿子了。
沈清源边在院里洗漱,边跟母亲拉家常,问起了家里的农事。
一说这个,沈母又不免长吁短叹起来。
张永靖那时提议种三七,凭着贺景瑞给的钱,他说服了原先不情愿的钟大富,花了大价钱买来很多三七苗不说,把家里九成的地都用来种三七,留下一块地种蔬菜,刚够自家吃。要赚钱还是得指望那些三七。
“三七如今跌价跌得厉害,当时投了不少钱,都快两年了,成本还没完全收回来。”三七这东西成功地让沈母的脸,从一朵向日葵变成了苦菜花。
“成本那么高,叔还同意种三七?”
“谁想得到?你不知道,那时候这一带种三七的,好多家都发大财,我们村还有附近几个村全都在种,疯魔了一样!那挨千刀的又说得天花